其次来看看"我"即"主体"的情况。尼采坚决否认思维有一个"思维着的某物"作为其"主体"。"'主体'决非实有的东西,而是虚构出来的、安插进来的东西。"《强力意志》第481节,第337页。尼采认为,所谓"自我"、"主体"、"精神"等观念的产生,有以下几方面的根源:
第一,按照因果关系的模式,为行为设置一个行为者。"自我"观念是"意志"观念的派生物,由"意志发动行为"的假设,进而设想"意志"有一个承担者,即"自我","于是把自我当作实体,当作一切行为的原因,当作行为者。"《强力意志》第488节,第340页。这样,在"我思"的命题中,"首先虚构了一个根本没有发生的行为--'思维',其次虚构了一个主体--基质,它是每个思维行为的根源,而非任何其他东西的根源。于是,行为和行为者都被捏造出来了。"《强力意志》第477节,第333页。
第二,"认为思必有'思者',这纯粹是我们那种为一行为设置一行为者的语法习惯的表述。"《强力意志》第484节,第338页。语言的"主语-谓语-宾语"结构造成对语法主语的迷信,于是相信主语"我"是一个具有某种特性包括"思"这个特性的实体,是谓语"思"的前提。参看《善恶的彼岸》第17节;《强力意志》第549节。
第三,把内心世界种种相异状态削齐拉平,整理成"相同状态",然后为之设置一个基质。"'主体'是虚构,仿佛我们身上许多相同状态是一个基质的产物似的: 然而是我们创造了这些状态的'相同性'。"《强力意志》第485节,第339页。换句话说,也就是把意识这个复合体"变成一个统一体,一种本质",即"精神"、"灵魂"、"某种感知、思考、意欲着的东西"了。《强力意志》第529节,第381页。
第四,"主体"、"自我"概念是我们在观察事物和观察自己时必不可免的局限性的产物。在观察事物时,"躯体,事物,眼睛所造成的'界限',都使人区分行为和行为者;行为者,行为的原因,被愈来愈精细地把握,最后就剩下了'主体'。"这是"'主体'概念的心理史"。《强力意志》第547节,第371页。也就是说,我们只能在自己的视界范围内以透视的方式观察事物,于是我们给这种透视的方式安上了"主体"、"自我"的名称。"看时的一种透视又被当成了看的原因: 这便是发明'主体'、'自我'时耍的把戏!"《强力意志》第548节,第371页。在观察自己时,由于我们无法深入观察内心世界的真相,于是,"我们在自己开始无知之处,在自己不能继续观察之处,便放入一个词,例如'自我'这词……也许这是我们认识的地平线,但不是'真理'。"《强力意志》第482节,第3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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