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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类 》 宋代理學三書隨劄 》
(六)禮樂
錢穆 Qian Mu
《通書》有《禮樂》章,雲:“禮,理也。樂,和也。陰陽理而後和。君臣父子兄弟夫婦,萬物各得其理然後和,故禮先而樂後。”中國古人觀念重和,而和則必有理。理者,分理之義。朱子承濂溪乃曰:“禮,天理之節文。”宇宙一氣,而分陰陽,實則陰陽同是此氣,可分亦可合。具體言之,男女同是人,是其大。分為男女,是其小。故為大同而小異。父子兄弟君臣朋友皆然。又如賓主,今日之主,或即他日之賓。今日之賓,或即他日之主。故古人言“禮者體也”,同屬一體,言其無別。濂溪言禮者理也,則言其有別。實則分別由和合來,別即無別。朱子謂理必存於氣,無氣即無理,亦可謂分即見於和,無和則無分。西方主個人主義則無和,故亦無禮無理可言。則惟有言法。尚禮尚法,為中西文化一大歧,本源則在此和字上。一和一不和,亦即一為有體,一則無此體耳。
《通書》又有《動靜》章,實則陽動陰靜,陰陽可分而不可分,動靜亦然。故動中有靜,靜中有動,亦動亦靜,亦靜亦動。而濂溪《太極圖說》又必言主靜立人極,此猶一陰一陽,亦先言陰。朱子言理氣,則必先言理。古人言禮樂,亦必先言禮。俗語言分合,亦必先言分。先後之序,亦涵深義,所當深求。
今人則好樂不好禮,不知禮先樂後。如不言分,好言合,不知欲求合,應為對方先留一分地位。如父母先為子女留一地位,此是父母之慈。子女亦先為父母留一地位,此是子女之孝。夫婦亦然。西方人婚姻必先戀愛,當其相互戀愛時,則各有一對方之地位存在,及其結為夫婦,其相互為對方之地位即各已失去,於是乃有結婚為戀愛之墳墓之說。夫婦結合,乃賴法律。中國人則在結為婚姻後,有一夫婦之禮。夫婦間有一分別,斯則可和合無間矣。
《周南?關雎》之詩曰:“琴瑟友之,鐘鼓樂之。”琴瑟鐘鼓皆樂器,各別和合以成樂。夫婦亦當如琴瑟,如鐘鼓,各守其分,各保其別,斯則百年和好常樂矣。若合為一而失其分,亦必遂失其和,爭起而離矣。
故禮樂可分而不可分,亦如人己之可分而不可分,更如天人之可分而不可分。得其理則和而樂,此為中國人文精義之所在。今世界乃先為個人各自留一地位,各自獨立,各自平等,各自自由,相互間各不為他人留地位,而如中國之所謂安分守己乃亦無從說起。人群相處無禮無理,而僅求以法律統一之,則天地之大和合又誰為之立法者?西方宗教科學哲學最後亦均為求此一立法者,而惜終無得,則舉世之不能和合亦宜矣。
濂溪主靜立人極一語,亦有新義可闡。天地大自然,長宙廣宇,瞬息萬變,衹是一動。但其化生萬物,物之在天地間,則比較成一靜。物之聚而存,終亦有其散而滅,有生則有死。亦莫不在變動中。然如人類,既歷若幹千萬年之久,而仍有此人類,則不失其為一靜。人生百年,自幼稚以至於耄老,百年之期亦仍有其一靜。即如歷史記載,中國一部二十五史,已有令人何從讀起之感。然亦終自有其可讀處。即如曹操率軍南下,而有赤壁一戰。其動處豈僅在曹魏一面。東吳孫權周瑜亦為之動,流寓荊州之劉備諸葛亮,亦為之動。專就曹魏一面言,大軍八十三萬,人各有傢,各有夫婦子女,親戚鄰里,或生或死,或歸或不歸,動亂所及,豈可盡言。然就史傳所載,赤壁之一戰,亦可鑒可鏡,可知人類史跡之一斑矣。故濂溪此主靜立人極一語,其主要意義固在理學家心性存養之一面。然推而廣之,廓而大之,凡人之仰天俯地昭昭之大,一撮土之多,豈不亦屬人生之靜止面。死生存亡,治亂興衰,豈不亦人生一靜止面。《中庸》“尊德性而道問學,緻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當知其問其學,則也是德性之靜定處。其精其微,則正是廣大之靜定處。其中其庸,亦正是高明之靜定處。有所持守,斯能有所進展。西方之自然科學人文科學,生物學社會學心理學醫學諸端,豈不各有其靜止面,可闡可究。貴能就其可知,以明其可由。此正中國傳統學問之大着眼處。亦即所謂主靜立人極也。而豈如今國人競言求變求新,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之所能喻其意義與價值之所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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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朱子四書集義精要》隨箚 | 《大學》(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論語》(一)學而篇 | (二)為政篇 | (三)八佾篇 | (四)裏仁篇 | (五)公冶長篇 | (六)雍也篇 | (七)述而篇 | (八)泰伯篇 | (九)子罕篇 | (十)先進篇 | (十一)顔淵篇 | (十二)子路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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