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 中國古代社會   》 (二)官      何茲全 He Ciquan

  官,這個不依血緣關係而依靠才能取得政治地位、取得財富的新興階級,是戰國時代出現的。
  春秋戰國之際,世襲舊貴族走嚮沒落,靠才能起傢的人活躍起來。這些人中,主要有兩種人,士人和商人。士人作政治活動,取得官位,官位又給他們財富。商人經商,在交換經濟洪流裏發傢致富。士人和商人,是戰國時代成長起來的新興階級,他們都成為富人。
  士人作了官,有俸祿,有土地。商鞅變法規定,有軍功的可以“名田宅、臣妾。”名田,就是占有土地,顔師古說:“名田,占田也”。(《漢書·食貨志》“限民名田”句註)
  他們也可以買土地。長平戰前,趙括就把趙王所賜金帛,歸藏於傢,而日視美田宅可買者買之。”
  他們除買土地外,也可以從國君得到土地。王翦將六十萬軍隊擊楚,“始皇自送至灞上。王翦行請美田宅園池甚衆,……曰;……及時以請園宅為子孫業耳。始皇大笑。王翦既至關,使使還請美田者五輩。”(《史記·白起王翦列傳》)王翦這樣作,是怕始皇疑心他,為子孫請田宅使始皇認為他無大志,不會反叛。漢初蕭何曾效法王翦的作法,買田宅以自污(《史記·蕭相國世傢》)。不同處,蕭何是買,王翦是請。
  土地買賣,是地主兼併農民土地的重要手段。董仲舒說: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製,除井田,民得買賣,富者田連仟佰,貧者無立錐之地。”(《漢書·食貨志上》)這裏兼併土地的有商人,當然也有官僚。利用政治地位,利用經濟手段,戰國時代的官成為新興起的富有階級,特別成為大土地所有者。
  秦漢之際,是政治上一大變局時代。劉邦起泗上亭長,滅秦而建立新帝國。但他也衹是打倒舊人,換上一批新人,制度並沒有變化。
  劉邦起事時是泗上亭長,跟隨起事的,多半是小商、小販、小吏、小手工業者。
  趙翼《二十二史札記·漢初布衣將相之局》條說:“漢初諸臣,惟張良出身最貴,韓相之子也;其次則張蒼,秦御史;叔孫通,秦待詔博士;次則蕭何,沛主吏掾;曹參,獄掾;任敖,獄吏;周苛,泗水卒史;傅寬,魏騎將;申屠嘉,材官;其餘陳平、王陵、陸賈、酈商、酈食其、夏侯嬰等,皆白徒;樊噲則屠狗者,周勃則織薄麯、吹蕭給喪事者,灌嬰則販繒者,婁敬則輓車者。一時人才皆出其中。緻身將相,前此所未有也。”
  劉邦是很註意對他手下人以報嘗的。作了皇帝以後,一再下詔令讓各地政府給從軍將士以土地。《漢書·高帝紀》:“(五年)五月,兵皆罷歸傢。詔曰:諸侯子在關中者,復之十二歲;其歸者半之。民前或相聚山澤,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復故爵田宅。……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已下,皆復其身及戶勿事。”又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諸侯子及從軍歸者,甚多高爵,吾數詔吏先與田宅,及所當求於吏者亟與。爵或人君,上所尊禮,久立吏前,曾不為决,甚亡謂也。……且法以有功勞行田宅,今小吏未嘗從軍者多滿,而有功者顧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長吏教訓甚不善。其令諸吏善迂高爵,稱吾意。且廉問有不如吾詔者,以重論之。”
  這次給土地令食邑的,多是七大夫以上的中級爵位者,大約不包括列侯。依《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劉邦十二年,“天下迺平,始論功而定封,訖十二年侯者百四十有三人。’”昔日賣狗肉、販繒、吹蕭,今日皆廟堂將相公卿。不管當年他們出身多麽貧賤,取得權力,作了大官,不久就個個發傢致富,成為百萬、千萬、萬萬的富翁。
  陳平,衹有三十畝薄田。從項羽處投奔劉邦時,窮的衹有一身袴褂,別無長物。作了丞相,陸賈為他劃策結好太尉周勃以抗諸呂的時候,為了酬謝陸賈,他一次就送陸賈“奴婢百人,車馬五十乘,錢五百萬”(《史記·陸賈列傳》)。如果陳平是拿財産的十分之一送陸賈,他就有奴隸千人,錢五千萬。即使陳平慷慨,是拿財産的五分之一或一半送陸賈,陳平的財産也應有權隸二百人到五百人,錢一千萬到二千五百萬。也不是小數了。
  呂後、惠帝時期,社會經濟恢復,官僚們的財富發展膨脹起來。劉邦封功臣時,“時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戶口可得而數裁什二、三。是以大侯不過萬傢,小者五六百戶。……逮文景四五世間,流民既歸,戶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萬戶、小國自倍,富厚如之”(《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如曹參始封時,(高帝六年,公元前201年)有一萬六百戶,後嗣免侯時(武帝徵和二年,公元前91年),有二萬三千戶。陳平,始封時(高帝六年,公元前201年),有五千戶。到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嗣侯陳何坐略人妻棄世,有一萬六千戶。
  列侯封時以戶計,實則都有一定的區域。如《漢書·匡衡傳》載:“初衡封僮之樂安鄉,鄉本田提封三千一百頃,南以閩佰為界。郡圖誤以閩佰為平陵佰,積十餘歲衡封,臨淮郡遂封真平陵佰以為界,多四百頃。”封地既有已定區域,以後這個區域內的流民歸還和戶口繁息,都為封主所有。
  依照司馬遷的估計,“封者食租稅,歲率戶二百,千戶之君則二十萬,朝覲聘享出其中。庶民農工商賈,率亦歲萬息二千,戶百萬之傢則二十萬,而更徭租賦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史記·貨殖列傳》)。千戶之封君,封入大約等於百萬之傢。萬戶之封,等於傢産千萬之富豪了。
  官僚有封邑的食租稅,沒有封邑的靠俸祿。大官的俸祿,也是足以使其養尊處優的。以貢禹為例。貢禹是個好宮,也是個窮官。他傢有田一百三十畝,卻是“妻子穅豆不贍,裋褐不完。”元帝叫他去作官,賣了一百畝田作製裝和車馬費。“拜為光錄大夫,秩二千石,奉錢月萬二千。錄賜愈多,傢日以益富,身日以益尊”(《漢書·貢禹傳》)。光祿大夫,官不算大,收入不算最多,但已將等於一個一年有二十萬收入的富人了。
  更重要的是官僚們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勾結商人並互相勾結,欺壓黎民發財致富。董仲舒說:“身崇而載高位,傢溫而食厚錄,因乘富貴之資力以與民爭利於下,民安能如之哉!是故衆其奴婢,多其牛羊,廣其田宅,博其産業,畜其積委,務此而亡已,以迫蹴民。民日削月脧,寢以大窮”(《漢書·董仲舒傳》)。官僚用他們手中的富貴資力和小民競爭,小民是爭他不過的。結果他們日富,小民日窮。所以儘管劉邦和他的手下人,在創業時期都是些布衣,但在他們取得將相以後不久,都富起來。高惠文景時期開始,一個據有雄厚財富、衆多奴隸、大量土地的豪富官僚階級,便在社會上出現。
  官僚們的財産積纍,主要有錢、奴隸、土地。奴隸、土地也可以用貨幣表現出來,折合貨幣來計算。
  “文帝賞賜(鄧)通巨萬以十數。……賜鄧通蜀嚴道銅山,得自鑄錢。鄧氏錢布天下,其富如此。……景帝立,鄧通免,傢居。居無何,人有告鄧通盜出徼外鑄錢。下吏驗問,頗有之。遂竟案盡沒入鄧通傢,尚負責數巨萬”(《史記·佞幸列傳·鄧通傳》)。
  “武帝即位,徙(寧成)為內史。外戚多毀成之短,抵罪、髡鉗。是時九卿罪死即死,少被刑,而成極刑。自以為不復收,於是解脫,詐刻傳出關歸傢。稱曰:仕不至二千石,賈不至千萬,安可比人乎?乃貰貸買陂田千餘頃,假貧民,役使數千傢。數年,會赦,緻産數千金。為任俠,持吏長短,出從數十騎。其使民,威重於郡守”(《史記·酷吏列傳·寧成傳》)。
  假貧民,假大約是租佃給貧民。把土地租佃給貧民,役使數千傢。寧成的農業,是為了更富。他的糧食生産是商品生産。他的目的是緻産千萬,他的手段是“賈”。緻産數千金,超額完成了他的指標。鄧通鑄了錢也不是都藏在傢裏。他要藏一部分,大部分要用出去。用出去就要購回物品。土地也定是重要的一項。鄧通錢布天下,也必然使鄧通財産遍天下。
  “杜周,初徵為廷史,有一馬且不全。及身久任事,至三公列,子孫尊官,傢訾纍數巨萬矣1(同上《杜周傳》)
  巨萬,意為萬萬;數巨萬,數萬萬。數千萬的産業,在西漢已是大富,杜周傢財到數萬萬,可見他富的程度。他這分傢財,單靠作三公的俸祿是積纍不起來的。杜周必然是靠經營商業、放高利貸,或購土地。不然就靠貪污行賄。《酷吏列傳》後的太史公曰:“自郅都、杜周十人者,此皆似酷烈為聲。“……此十人中,其廉者足以為儀表,其污者足以為戒。”十人傳中,於寧成指出其貪,“其治效郅都,其廉弗如。”後來寧成“緻産數千金”。於張湯則指出其廉,“湯死,傢産直不過五百金,皆所得奉賜,無他業。”王溫舒死,“傢直纍千金”。尹齊死,“傢直不滿五十金。”而於杜周,則指出“初徵為廷中,有一馬且不全”,而久任官以後,“傢訾纍數巨萬矣”!從文字中,可見出他的資財來路不明。
  武帝前期最顯赫的兩位大官僚就是竇嬰和田蚡,還有一個灌夫,都是貪得無厭占有廣大土地的大官。
  田蚡“治宅甲諸第,田園極膏腴,而市買郡縣器物相屬於道。前堂羅鐘鼓,立麯旃,後堂婦女以百數。諸侯奉金玉狗馬玩好,不可勝數”(《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田蚡兼併土地,甚至兼併到另一大官貴族魏其侯竇嬰的頭上。
  竇嬰是文帝竇皇后的從兄之子。七國反時立過功,封為魏其侯。田蚡為丞相時,竇嬰正不太得意。田蚡“嘗使籍福請魏其城南田,魏其大望曰:老僕雖棄,將軍雖貴,寧可以勢奪乎?不許。灌夫聞,怒駡籍福。籍福惡兩人有郄,乃謾自好謝丞相曰:魏其老且死,易(宜?)忍目待之。已而,武安聞魏其、灌夫實怒不予田,亦怒曰:魏其子嘗殺人,蚡活之,蚡事魏其無所不可,何憂數頃田?且灌夫何與也!吾不敢復求田。”(同上)。
  魏其曾為丞相,且是外威。魏其的田,田蚡都想取為己有,可知他的極膏腴的田園是以勢強奪的。
  灌夫是七國反時漢朝名將灌嬰捨人張孟的兒子,冒姓灌。灌“夫不喜文學,好任使,已然諾,諸所與交通無非豪傑大猾,傢纍數千萬,食客日數十百人。陂池田園宗族賓客為權利,橫於潁川,潁川兒乃歌之曰:潁水清,灌氏寧,潁水濁,灌氏族”(同上)。
  灌夫傢纍數千萬,不知是怎樣來的;但他的陂池田園,一定是“橫”來的,所以潁川人才咒駡他“灌氏族”。
  像田蚡樣強奪貴戚竇嬰的土地,在官僚廣占土地的洪流中衹能說是少數或例外,官僚的大土地占有主要靠兼併農民。灌夫傢族,“陂池田園宗族賓客為權利橫於潁川”,這大概是官僚廣占土地的正常途徑。漢武帝徵和二年,製詔御史:“故丞相(公孫)賀依舊故乘高勢而為邪,興美田以利子弟賓客,不顧元元”。(《漢書·劉屈氂傳》)。不顧元元,就是兼併農民了。像霍去病那樣,為他父親霍“中孺買田宅奴婢而去”(《漢書·霍光傳》),怕是大宮中少有的了。
  衛、霍兩傢,是西漢中葉兩傢顯赫傢族。武帝英明,大權獨斷。在武帝殿下為臣,上自丞相、將軍無不戰戰競競。衛青、霍去病,貴為大將軍、驃騎將軍,都是安分守己規規矩矩的。司馬遷說:“蘇建語余曰:吾嘗責大將軍至尊重而天下之賢士大夫毋稱焉。願將軍觀古名將所招選擇賢者勉之哉!大將軍謝曰:自魏其、武安之厚賓客,天子常切齒。彼親附士大夫、招賢絀不肖者,人主之柄也。人臣奉法遵職而已,何與招士。驃騎亦放此意。其為將如此。”(《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太史公曰)。
  霍去病的同父異母弟霍光,小心謹慎侍武帝二十餘年。武帝死又輔佐少帝昭帝。“政事一决於光”。(《漢書·霍光傳》)。霍光外孫女為昭帝皇后。昭帝死,立昌邑王,昌邑廢,又立宣帝。宣帝益封光萬七千戶,與故所食凡二萬戶。賞賜前後黃金七千斤,錢六千萬,雜繒三萬疋,奴嬸百七十人,馬二千匹,甲第一區。霍光的兒子禹和他的侄孫雲都作中郎將,雲弟山任奉車都尉、侍中,領鬍越兵,光兩女婿為東西宮衛尉,昆弟諸婿外孫皆奉朝請,為諸曹大夫、騎都尉、給事中。黨與親戚,連體盤根,布滿朝廷,朝中事無大小,皆先關白霍光,然後再奏上皇帝。
  西漢後期,官僚豪富之傢財富積纍更超過前期。他們作官又兼貨殖,蠶食小民,無限的擴大他們的土地占有,利用政治勢力,廣積財貨。
  宣帝時,張安世“尊為公侯,食邑萬戶,然身衣弋綈,夫人自紡績,傢童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內治産業,纍積纖微,是以能殖其貨,富於大將軍光。”(《漢書·張湯傳附子安世傳》)。
  杜延年,“為人安和,備於諸事,久典朝族,上(宣)帝任信之,出即奉駕,入給事中。居九卿位十餘年,賞賜賂遺,訾數千萬”(《漢書·杜周傳附子延年傳》)。
  張禹“天子數加賞賜,前後數千萬。禹為人謹厚,內殖貸財,傢以田為業。及富貴,多買田至四百頃,皆涇渭溉灌,極膏腴上賈。它財物稱是。”(《漢書·張禹傳》)。
  成帝時,王商為丞相,與大將軍王鳳不和,王鳳使人上告商說:“商宗族權勢,合貲巨萬計,私奴以千數。”(《漢書·王商傳》)。
  成帝時的寵臣淳於長“封為定陵侯,大見信用,貴傾公卿,外交諸侯牧守,賂遺賞賜,亦纍巨萬。”(《漢書·侯幸傳·淳於長傳》)。
  西漢官僚積財最多最富有的當推董賢。董賢年少,美姿容,得哀帝寵愛,“賞賜纍巨萬。……賞賜昭儀(賢女弟)及賢妻亦各千萬數。”(《漢書·佞幸傳·董賢傳》)。賞賜董賢土地,一次就是兩千頃。大臣王嘉上奏說:“陛下(哀帝)又為賢治大第,開門嚮北闕,引王渠灌園池。……詔書罷苑,而以賜賢二千餘頃。均田之製,從此墮壞。”(《漢書·王嘉傳》)。有的學者,以此證漢代仍行均田製,至此始壞。當否,先不去管它。二千頃田,確是西漢私有土地的最高數字了。哀帝死,王莽上臺。董賢本無大纔,惶恐自殺。死後,“縣官斥賣董氏財,凡四十三萬萬雲。”(《漢書·董賢傳》)。西漢豪富之傢,一般少者百萬、千萬,多者數千萬、巨萬(萬萬),少有過數萬萬者。董賢傢貲,竟至四十三萬萬。驚人!
  官僚傢族財富的積纍有幾條道路:一條是依靠皇傢的賞賜。這是很主要的一條,從上面徵引的例子也可以看出。不大的中級官如貢禹,由於皇帝的賞賜便由窮人變成富人。得到賞賜錢千萬、數千萬的大官寵臣是很多的,董賢能得到賞賜纍巨萬,土地兩千頃。但這條財富來路,有時並不穩固。安分守己,循規蹈矩的還好。賞賜太多而又招人忌恨的,往往不能保有他的産業。像鄧通,能即山鑄銅,錢物遍天下。文帝一死,景帝即位,沒收了他的財産,最終不免餓死。董賢賞賜纍巨萬,哀帝一死,被迫自殺,財産沒收。
  二是靠強取豪奪。田蚡就強取豪奪到竇嬰的頭上。灌夫在潁川強取豪奪到老百姓詛咒他族誅。公孫賀興美田利子弟不顧元元。官傢強奪百姓的土地,恐怕自戰國秦時期開始已經是常事了。前面說蕭何強買民田以自污。其實,蕭何還不是一個貪官,對於治産業有一套想法,不失為有眼光的人。《史記·蕭相國世傢》說:“何置田宅,必居窮處,為傢不治垣屋,曰:後世賢,師吾儉;不賢,毋為勢傢所奪。”勢傢的土地,多是膏腴好地。田蚡的“田園極膏腴”,張禹的土地,“皆涇渭溉灌,極膏腴上賈。”蕭何買田,買在窮鄉,為勢傢所不爭處。蕭何置田宅於“窮處”,說明勢傢奪人田業是社會上常常發生的事了。
  三是靠貨殖、經營。這是一條正常的道路了。寧成有土地數千頃,租給貧人耕種,“役使數千傢”,富緻數千金。張安世,傢僮七百人皆有手技作業,是以能殖其貨。張禹,內殖貨財,多買田四百頃。楊惲免官以後,遂“傢居治産業,起室宅,以財自娛。”過着“身率妻子,勠力耕桑灌園”的農傢生活,同時卻又“糴賤販貴,逐什一之利”,作“賈竪之事”(《漢書,楊敞傳附子楊惲傳》)。他們也放高利貸。孟嘗君就在薛地放高利貸。一次就可收利息十萬(《史記·孟嘗君列傳》)。官們還用公傢的錢放高利貸。韓延壽“在東郡時,放散官錢千餘萬”、蕭望之“在馮翊時,廩犧官錢放散百餘萬”(《漢書·韓延壽傳》)。用公錢為自己放債,是非法的。秦法就有規定:“府中公金錢,私貸用之,與盜同罪。”(文物出版社:《睡虎地秦墓竹簡》165頁。蕭望之和韓延壽也是因為用公錢放貸而互相糾揭。但非法歸非法,事實歸事實。官人用公錢放債收息,發傢致富,卻是事實。犯法者多,發傢者多,受罰治罪者少。
  晉南北朝盛行的“送故”習俗——主官去職或死亡要送錢送役使,西漢已出現。《漢書·遊俠傳·原涉傳》:“涉父,哀帝時為南陽太守。天下殷富大郡二千石死官,賦斂送葬皆千萬以上,妻子共通受之,以定産業。時又少行三年喪者。及涉父死,讓還南陽賻送,行喪塚廬三年。繇是顯名京師。”通過這條渠道,官僚傢族也可以成為豪富。
  官僚傢族在西漢豪富傢族中是強大的,有勢力的。手中有權,經濟有基礎,社會上有影響。手中有權,最能為所欲為。
  官僚的財富,一般集中在土地。“用窮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綉文不如倚市門”。但守住財産,則靠土地。所謂“以末緻財,用本守之”是也(《史記·貨殖列傳》)。《漢書·疏廣傳》的一段記載,可以看出漢代一般人是把土地看作最穩妥最保險的財産的。“廣既歸鄉裏,日令傢共具設酒食,請族人故舊賓客與相娛樂。……居歲餘,廣子孫竊謂其昆弟老人廣所愛信者曰:子孫幾及君時頗立産業基阯。今日飲食費且盡,宜從大人所勸說君買田宅。老人即以閑暇時為廣言此計。廣曰:吾豈誖不念子孫哉!顧自有舊田廬,令子孫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與凡人齊。今復增益之以為贏餘,但教子孫怠惰耳。”
  買田宅,是最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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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壹 由部落到國傢 一、早期國傢的出現 (一)殷商社會和經濟
(二)周人的早期生活(三)滅商後商周兩族的關係
二、階級分化和演變 (一)貴族(二)國人
(三)衆、庶、民(四)私徒屬
(五)隸臣妾(六)《詩經》中所見各階級的生活
三、井田和土地制度 (一)土地公有製的史影(二)周王、諸侯、貴族土地所有製
(三)公田和私田(四)國與野的不同田製
(五)農業生産工具和技術四、早期國傢形式 (一)王廷和群僚
(二)城邦國傢(三)國(地緣)與傢(血緣)兩係的合一
(四)禮、刑、兵、稅、役貳 古代社會 一、春秋戰國之際的經濟社會變化 引言
(一)農業生産力的飛躍發展(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1.交換和商人的活躍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2.貨幣和城市興起(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3.交換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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