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你在今天还在昨天   》 第44节:关于蚁的杂感(2)      Liang Xiaosheng

  那片叶子终于横穿过石路,移动向路那一边的树林中去了……
  我和几个观看的人,相互笑笑,也就各自无言地散去。
  我不知那一处蚁穴究竟在多远的地方,那些蚁们还会有怎样的遭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片叶子终将被搬运到蚁穴里去,即使搬运它的那些蚁们全都死了,死在最后的一只,也会向它的同类们发出讯号,于是会有更多的蚁们赶来,继续完成它们未完成之事。而且,并不弃了它们的尸体不管。
  那片叶子对于某一族蚁很重要吗?为搬运它而死而伤的蚁们,对于其族的利益而言,是否也算死得其所,伤得其所呢?
  回到家里,我头脑中关于蚁们的一些想法,竟怎么也挥之不去了。
  我记起马克?吐温曾写过一篇短文,对蚂蚁大加嘲讽—— 一只蚂蚁对付着一块比它大得多的骨头渣翻上钻下,煞费苦心地企图将骨渣弄到蚂蚁窝里去。马克?吐温据此得出结论认为蚂蚁是贪婪的。
  而我却一向认为蚂蚁是最不贪婪的。
  我认为人才是地球上最贪婪的动物。与虫、鸟、兽们的占有本能相比,人的贪婪往往令人匪夷所思。
  猛兽仅一次捕杀一只食草类动物维生,而人,只要有机会,就会大开杀戒,恨不得能将视野内的动物群体一次次捕杀绝种,为的是最大量地占有它们的皮毛、肉和骨。
  猛禽的捕杀行为仅仅是为了生存。
  在人脑的发达程度才比动物高一点的时候,人的捕杀行为也仅仅是为了生存。后来人的大脑特别发达了,人的许多方面的占有欲望也就更加难以填平和满足了。
  “微软帝国”的发展理念,说到底只不过是八个字——胜者统吃,无限占有。
  还说蚁,无论它对付一块骨渣的情形多么可笑,前提却是一点儿也不可笑的,不是受自己的欲望驱使,而是为了族的生存需要。
  一只蚂蚁永远不会将某种它觉得好吃的东西带到仅有它自己知道的地方藏匿起来,以便长久独享。它发现了好吃的东西,会立刻传送讯号,“通告”它的同类都来享受。
  “各尽所能”是马克思为人类所畅想的理想社会的原则之一,而千万年来,蚁类们一向是这样生存着的。工蚁们奉行任劳任怨的传统;兵蚁们则时时准备为捍卫族的安全奋勇迎敌,前仆后继,战死“疆场”。
  “按需所取”也是马克思共产主义学说的原则之一。试想,人类的财富得积聚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经得住全体人类“按需”一取啊!
  而在蚁的社会里,千万年来,它们一直是“按需所取”的。在蚁穴里,共同拥有的食物绝不会派兵蚁看守,也没有一只蚁会盗自己的“粮库”。
  是的,千万年来,蚁的社会里,从没有过“内贼”,也从没有过贪占现象。
  蚁的社会,是典型的“共产主义”社会。
  蚁的社会,却并不因而产生“懒汉”。
  蚁的本能中没有丑恶的一面;而人性的丑恶面,却往往是连人类自己也觉得恐怖的。
  然而,无论我多么赞美蚁和蚁的社会,有一点也是肯定的,即使我有一百次生命,我也不打算用哪一次轮回为一只蚁,在蚁的社会里体会没有丑恶的生存秩序的美好,非因蚁只不过是小小的“虫”,而因蚁的社会里没有爱。
  我还愿五十次生命仍做人,活在尽管有许多丑陋及丑恶但同时有种种爱的机会的人类社会。我留恋人类社会的首先一点,并不是因为别的诱惑,而是因为只有体现在人类身上才丰富多彩的爱的机会……
  余下的五十次生命,我祈祷上帝使我能以二十次生命变做天鹅;十次生命变做野马;十次生命变做北极犬;还有十次生命,就一次次都变做了松鼠吧!
  我喜欢松鼠生存方式的活泼和样子的可爱。
  我也挺羡慕蝶活得美,但一想到那美要先是毛虫才能实现,就不愿列入生命的选择了……
  但我哪儿还会有九十九次生命呢?连这唯一的一次,也快耗尽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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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时代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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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我的小学(1)第6节:我的小学(2)第7节:我的小学(3)第8节:我的小学(4)
第9节:我的小学(5)第10节:时间即“上帝”第11节:让我迟钝(1)第12节:让我迟钝(2)
第13节:我的第一位责任编辑(1)第14节:我的第一位责任编辑(2)第15节:“克隆”一个我第16节:我与儿子
第17节:我开始告诉儿子第18节:心灵的花园(1)第19节:心灵的花园(2)第20节:体恤儿子
第21节:父亲的遗物(1)第22节:父亲的遗物(2)第23节:给儿子的留言(1)第24节:给儿子的留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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