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典 全本新註聊齋志異   》 張氏婦      蒲鬆齡 Pu Songling

  凡大兵所至[1],其害甚於盜賊:蓋盜賊人猶得而仇之,兵則人所不敢仇也。其少異於盜者,特不敢輕子殺人耳。甲寅歲,三藩作反[2],南徵之士,養馬兗郡[3],雞犬廬捨一空,婦女皆被淫污。時遭霪雨,田中瀦水為湖[4],民無所匿,遂乘桴入高粱叢中[5].兵知之,裸體乘馬,入水搜淫,鮮有遺脫。
  惟張氏婦不伏,公然在傢。有廚捨一所,夜與夫掘坎深數尺,積茅焉;覆以薄[6],加席其上,若可寢處。自炊竈下。有兵至,則出門應給之。二蒙古兵強與淫[7].婦曰:“此等事,豈可對人行者!”其一微笑,啁嗻而出[8].婦與入室,指席使先登。薄折,兵陷。婦又另取席及薄覆其上,故立坎邊,以誘來者。少間,其一復入。聞坎中號,不知何處。婦以手笑招之日:“在此處。”兵踏席,又陷。婦乃益投以薪,擲火其中。火大熾,屋焚。婦乃呼救。火既熄,燔屍焦臭[9].人問之,婦日:“兩豬恐害於兵,故納坎中耳。”
  由此離村數裏,於大道旁並無樹木處,攜女紅往坐烈日中。村去郡遠,兵來率乘馬,頃刻數至。笑語啁嗻,雖多不解,大約調弄之語。然去道不遠,無一物可以蔽身,輒去,數日無患。一日,一兵至,甚無恥,就烈日中欲淫婦。
  婦含笑不甚拒。隱以針刺其馬,馬輒噴嘶,兵遂摯馬股陳[10],然後擁婦。
  婦出巨錐猛刺馬項,馬負痛奔駭。繮係股不得脫,曳馳數十裏,同伍始代捉之。首軀不知處,緩上一股,儼然在焉
  異史氏曰:“巧計六出[11],不失身於悍兵。賢哉婦乎,慧而能貞[12]!”
  據《聊齋志異》鑄雪齋抄本
  “註釋”
  [1]大兵,指清乓。
  [2]甲寅:當揩康熙十二年(1674)。三藩:清初封明降將耿仲明為靖南王、尚可喜為平南王、吳三桂為平西王,稱三藩。後逐漸成為割據勢力。康熙十二年清廷下令削藩:三藩先後反清,後被清軍平定。
  [3]兗郡:充州府,今山東省兗州市。
  [4]瀦(zhū朱)水:積水。
  [5]桴(fú抉):小筏子。
  [6〕薄:葦箔。
  [7]蒙古兵:也指清兵。清代兵製以滿洲八旗為主體。蒙古人歸附者,編為蒙古八旗。
  [8]啁嗻(zhāozhē招遮);鳥嗚聲,形容番語。
  [9]燔(fán凡):焚燒。
  [10]縶馬股際:把馬拴在大腿上。縶,拴。
  [11]巧計六出:漢陳平曾六度出奇計,以勝強敵。見《史記·陳丞相世傢》。此謂張氏婦屢用巧計。
  [12]慧而能貞:聰明機智而能保其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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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大話聊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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