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类 》 春秋繁露義證 》
五行之義第四十二
蘇輿 Su Yu
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終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後,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金受土,水受金也。諸授之者,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是故木已生而火養之,金已死而水藏之,火樂木而養以陽,水剋金而喪以陰,土之事火竭其忠。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五行之為言也,猶五行與?是故以得辭也,聖人知之,故多其愛而少嚴,厚養生而謹送終,就天之製也。以子而迎成養,如火之樂木也。喪父,如水之剋金也。事君,若土之敬天也。可謂有行人矣。五行之隨,各如其序,五行之官,各緻其能。是故木居東方而主春氣,火居南方而主夏氣,金居西方而主秋氣,水居北方而主鼕氣。是故木主生而金主殺,火主暑而水主寒,使人必以其序,官人必以其能,天之數也。土居中央,為之天潤。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時之事,故五行而四時者。土兼之也。金木水火雖各職,不因土,方不立,若酸鹹辛苦之不因甘肥不能成味也。甘者,五味之本也;土者,五行之主也。五行之主土氣也,猶五味之有甘肥也,不得不成。是故聖人之行,莫貴於忠,土德之謂也。人官之大者,不名所職,相其是矣。天官之大者,不名所生,土是矣。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自序 | 楚莊王第一 | 玉杯第二 | 竹林第三 | 玉英第四 | 精華第五 | 王道第六 | 滅國上第七 | 滅國下第八 | 隨本消息第九 | 盟會要第十 | 正貫第十一 | 十指第十二 | 重政第十三 | 服製像第十四 | 二端第十五 | 符瑞第十六 | 俞序第十七 | 離合根第十八 | 立元神第十九 | 保位權第二十 | 考功名第二十一 | 通國身第二十二 | 三代改製質文第二十三 | |
| 第 I [II] [III] [IV]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