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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邱兴华的罪与罚(6)
曾子墨 Ceng Zimo
张桦:信当中着重谈到了他在1985年的时候被干涉结婚的问题。另外谈了他在杀人以后逃跑的这么多天里,他觉得国家的管理人员不太尽职,工作不太认真。还有就是他准备写的书《金笔定江山》,要为以后收复台湾作些贡献。就说了这些问题。
子墨:他认为自己有精神病吗?
张桦:没有。他倒没有拒绝我说他可能有精神病。但是他自始至终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2006年12月10日,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5位教授在互联网上联名表示,“对于邱兴华是否有精神病,必须交由精神病专家来判断”。精神病专家刘锡伟说:“没有做就说明情况不明,没有做就说明证据不足。情况不明,证据不足,就不能保证判决的完备性。当务之急是应该给他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就在法学界争论着是否应该为邱兴华做司法鉴定的时候,何冉凤也回到老家,为邱兴华可能有精神病搜集证据。何冉凤:我回去之后,找到知道他妈妈、他外婆有精神病史的人,让大家签字,写不了字的盖章,能写字的签上名。
子墨:征集了多少人的签名来证明他妈妈和外婆是精神病?
何冉凤:十几个。
子墨:这份证据被送到法院了吗?
何冉凤:我对张桦律师说了。然而,当庭审中,律师张桦出具这份有着村委会印章和13人签名的证明时,陕西省高院却拒绝采纳。高院发现村委会之前曾出具过邱兴华的母亲没有精神病的证明,两者矛盾。
法庭审理后审判长宣判:
上诉人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犯罪时具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故对辩护人要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意见不予采纳。
12月28日,邱兴华案件二审开庭。当天,邱兴华被执行枪决。
邱兴华案件二审开庭的消息,何冉凤是通过记者知道的。当她连夜从家里赶到法庭的时候,庭审已经结束了。子墨:你没想到在他被执行之前见他一面吗?何冉凤:我很想跟他见面。
子墨:司法机关没有通知你,他即将被执行死刑了吗?
何冉凤:没有,一直没通知我。
子墨:看到他的遗物吗?
何冉凤:没看到。
子墨:遗体呢?
何冉凤:没有。我听说是开了4分钟的庭,然后就上路去刑场了。打了一枪,血流了一米多远。还听说他早上就吃了一个馍,喝了一杯水,就吃了那么点东西。当时我听到这个话,心里好难受,像刀割一样。
子墨:他留下什么话了吗?骨灰交给你了吗?
何冉凤:骨灰的事情,现在打电话问呢。说是还要收钱。骨灰盒最便宜的是500块钱,还有火化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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