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类 春秋左傳正義   》 捲四十二昭二年,盡四年      杜預 Du Yu    孔穎達 Kong Yingda

  【經】二年,春,晉侯使韓起來聘。
  夏,叔弓如晉。叔弓,叔老子。
  秋,鄭殺其大夫公孫黑。書名,惡之。薫隧盟,子産不討,遂以為卿故書之。○惡,烏路反。
  [疏]“書名”至“書之”。
  ○正義曰:傳稱子産數其罪,是書名為惡之也。往年傳云“子晢上大夫”也。則非卿,非卿則不合書。薫隧之盟,子晢強與卿列,子産不討,即以為卿,故書之。
  
  鼕,公如晉,至河乃復。吊少薑也,故還。○少,詩照反,傳放此。
  季孫宿如晉。緻襚服也。公實以秋行,鼕還乃書。○緻襚,音遂。
  [疏]註“緻襚”至“乃書”。
  ○正義曰:傳稱“季孫宿遂致服焉”,知其緻襚服也。傳說此事,文正在鼕上,而經書在鼕,知公實以秋行,至鼕還乃書,即書還時日月,不復追言秋,故文在鼕也。
  
  【傳】二年,春,晉侯使韓宣子來聘,(公即位故。)
  [疏]註“公即位故”。
  ○正義曰:傳言“且告為政而來見”,則其來非獨為為政,故知主為公即位故也。襄元年傳曰:“凡諸侯即位,小國朝之,大國聘焉”是也。
  
  且告為政而來見,禮也。代趙武為政。雖盟主,而脩好同盟,故曰“禮”。○見,賢遍反。好,呼報反。
  [疏]註“代趙武為政”。
  ○正義曰:五年傳曰:“韓起之下”,有“趙成、中行吳、魏舒、範鞅、知盈”。則六者,三軍之將佐也。韓起代趙武將中軍。趙成繼父為卿,代韓起也。
  
  觀書於大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易象》,上下經之象辭。《魯春秋》,史記之策書。《春秋》遵周公之典以序事,故曰“周禮盡在魯矣”。
  [疏]“觀書”至“王也”。
  ○正義曰:大史之官職掌書籍,必有藏書之處,若今之秘閣也。觀書於大史氏者,氏猶傢也,就其所司之處,觀其書也。見《易象》,《易象》魯無增改,故不言“魯易象”。其《春秋》用周公之法,書魯國之事,故言“《魯春秋》”也。魯國寶文王之書,遵周公之典,故云“周禮盡在魯矣”。文王、周公,能製此典,因見此書,而追嘆周德:吾乃於今日始知周公之德,以周公製《春秋》之法故也;與周之所以得王天下之由,由文王以聖德,能作《易象》故也。此二書,晉國亦應有之,韓子舊應經見,而至魯始嘆之,乃雲“今知”者,因味其義,而善其人,非為素不見也。
  
  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易象》、《春秋》,文王周公之製。當此時,儒道廢,諸國多闕,唯魯備,故宣子適魯而說之。○以王,於況反,周弘正依字讀。說音悅。
  [疏]註“易象”至“魯矣”。
  ○正義曰:《易》有六十四卦,分為上下二篇。及孔子,又作《易傳》十篇以翼成之。後世謂孔子所作為傳,謂本文為經,故云上下經也。《易》文推演爻卦,象物而為之辭,故《易·係辭》雲:“八卦成列,象在其中。”又云:“易者,象也。”是故謂之“易象”。孔子述卦下總辭,謂之為“彖”。述爻下別辭,謂之為“象”。以其無所分別,故別立二名以辨之。其實卦下之語,亦是象物為辭,故二者俱為象也。定四年傳稱“分魯公以備物典策”,所言“典策”,則史官書策之法,若發凡言例,皆是周公製之。周衰之後,諸國典策各違舊章,唯《魯春秋》遵此周公之典,以序時事,故云“周禮盡在魯矣”。註“易象”至“說之”。
  ○正義曰:《易象》,文王所作;《春秋》,周公垂法,故杜雙舉,釋之雲:“《易象》、《春秋》,文王、周公之所製也。《易·係辭》雲:“《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鄭玄雲:“據此言,以《易》是文王所作,斷可知矣。且史傳讖緯,皆言文王演《易》,演謂為其辭以演說之,《易經》必是文王作也。”但《易》之爻辭,有箕子之“明夷利貞”,箕子明傷,乃在武王之世,文王不得言之。又云“王用亨於岐山”,又云“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二者之意,皆斥文王。若是文王作經,無容自伐其德,故先代大儒鄭衆、賈逵等,或以為卦下之彖辭,文王所作;爻下之象辭,周公所作。雖復紛競大久,無能决當是非。杜今雙舉並釋,以同鄭說也。然據傳先言《易象》,後言《春秋》,則應先雲周之所以王,與周公之德也。今傳乃先雲“周公之德”者,《易象》諸國同有,其《春秋》獨遵周公典法,韓子美周禮在魯,故先雲周公之德。
  
  公享之。季武子賦《綿》之卒章。《綿》,《詩·大雅》。卒章取文王有四臣,故能以綿綿緻興盛。以晉侯比文王,以韓子比四輔。○四臣:大顛、閎夭、散宜生、南宮適。四輔,謂先後、奔走、疏附、禦侮。
  [疏]註“文王有四臣”。
  ○正義曰:《綿》詩云:“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後,予曰有奔奏,予曰有禦侮。”註云:“率下親上曰疏附,相道前後曰先後,喻德宣譽曰奔奏,武臣折衝曰禦侮。”
  
  韓子賦《角弓》。《角弓》,《詩·小雅》。取其“兄弟昏姻,無胥遠矣”。言兄弟之國宜相親。季武子拜曰:“敢拜子之彌縫敝邑,寡君有望矣。”彌縫,猶補合也。謂以兄弟之義。○縫,扶恭反。合,如字,一音閤。武子賦《節》之卒章。《節》,《詩·小雅》。卒章取“式訛爾心,以畜萬邦”,以言晉德可以畜萬邦。○節,纔結反,徐又如字。訛,五禾反。既享,宴於季氏,有嘉樹焉,宣子譽之。譽其好也。○譽音餘,註同。
  [疏]註“譽其好也”。
  ○正義曰:服虔雲:“譽,遊也。宣子遊其樹下。夏諺曰:‘一遊一譽,為諸侯度。’”所引夏諺,《孟子》文也。若是遊於其下,宣子本自無言,武子何以輒對?故杜以為譽其美好也。
  
  武子曰:“宿敢不封殖此樹,以無忘《角弓》。”封,厚也。殖,長也。○長,丁丈反。遂賦《甘棠》。《甘棠》,《詩·召南》。召伯息於甘棠之下,詩人思之,而愛其樹。武子欲封殖嘉樹如甘棠,以宣子比召公。○召,上照反,下同。宣子曰:“起不堪也,無以及召公。”宣子遂如齊納幣,為平公聘少薑。○為,於偽反,下“為之請”同。見子雅。子雅召子旗,子旗,子雅之子。使見宣子。宣子曰:“非保傢之主也,不臣。”志氣亢。○見,賢遍反,下“見彊”同。亢,苦浪反。見子尾。子尾見彊。彊,子尾之子。宣子謂之如子旗。亦不臣。大夫多笑之。唯晏子信之,曰:“夫子,君子也。夫子,韓起。君子有信,其有以知之矣。”為十年齊欒施、高彊來奔張本。自齊聘於衛,衛侯享之。北宮文子賦《淇澳》。《淇澳》,《詩·衛風》。美武公也。言宣子有武公之德。○淇音其,澳,於六反。宣子賦《木瓜》。《木瓜》,亦《衛風》。義取於欲厚報以為好。○好,呼報反,後文註皆同。夏,四月,韓須如齊逆女。須,韓起之子。逆少薑。齊陳無宇送女,緻少薑。少薑有寵於晉侯,晉侯謂之少齊。為立別號,所以寵異之。○少,詩照反。
  [疏]註“為立”至“異之”。
  ○正義曰:婦人稱姓,薑是其常。蓋以其齊女,故以“齊”為別號,所以寵異之。言少薑、少齊,蓋本字為少也。服虔雲:“所以寵異,不與齊衆女字等,言齊國如此好女甚少。”
  
  謂陳無宇非卿,欲使齊以適夫人禮送少薑。○適,丁歷反。執諸中都。中都,晉邑。在西河界休縣東南。○界音介。休,許蚪反。少薑為之請曰:“送從逆班,班,列也。
  [疏]“送從逆班”。
  ○正義曰:《昏禮》:“諸侯以下,法當親迎,有故得使卿。”明是使上卿也。桓三年傳例雲:“凡公女嫁於敵國,姊妹則上卿送之,以禮於先君。公子則下卿送之。於大國,雖公子,亦上卿送之。”是送者與逆者,俱為上卿,是送者依逆者班列。若公子嫁於敵國,及姊妹嫁於小國,皆下卿送之,是降逆者一等。公子嫁於小國,上大夫送之,是降逆者二等也。若晉以少薑為夫人,當以上卿逆,齊當以上卿送,是亦送逆同班。少薑據多言之,故云“送從逆班”。或可晉使公族大夫逆少薑,元不以夫人之禮,則同妾媵之屬,送者皆從者班次,不與桓三年逆夫人之禮同。少薑據此而言,故云“送從逆班”也。劉炫雲:“《昏禮》:‘諸侯以下,法當親迎,有故得使卿。’明是使上卿也。凡例雲:‘凡公女嫁於敵國,姊妹則上卿送之,公子則下卿送之。’是送卑於逆者一等,故云送者從逆者之班次,言當卑於逆者也。”
  
  畏大國也,猶有所易,是以亂作。”韓須,公族大夫。陳無宇,上大夫。言齊畏晉,改易禮製,使上大夫送,遂致此執辱之罪。蓋少薑謙以示譏。
  叔弓聘於晉,報宣子也。此春韓宣子來聘。晉侯使郊勞。《聘禮》:賓至近郊,君使卿勞之。○勞,力報反,註皆同。辭曰:“寡君使弓來繼舊好,固曰‘女無敢為賓!’徹命於執事,敝邑弘矣。徹,達也。○女音汝,下及註皆同。敢辱郊使?請辭。”辭郊勞。○使,所吏反,下同。緻館,辭曰:“寡君命下臣來繼舊好,好合使成,臣之祿也。得通君命,則於已為榮祿。敢辱大館?”敢,不敢。叔嚮曰:“子叔子知禮哉!吾聞之曰:‘忠信,禮之器也。卑讓,禮之宗也。’宗猶主也。辭不忘國,忠信也。謂稱舊好。先國後已,卑讓也。始稱敝邑之弘,先國也。次稱臣之祿,後已也。《詩》曰:‘敬慎威儀,以近有德。’夫子近德矣。”《詩·大雅》。○近,附近之近,下同。
  秋,鄭公孫黑將作亂,欲去遊氏而代其位,遊氏,大叔之族。黑為遊楚所傷,故欲害其族。○去,起呂反。傷疾作而不果。前年遊楚所擊創。○創,初良反。駟氏與諸大夫欲殺之。駟氏,黑之族。子産在鄙聞之,懼弗及,乘遽而至。遽,傳驛。○遽,其據反。《爾雅》雲:“馹,遽,傳也。”孫炎註云:“傳車驛馬。”傳,中戀反。驛音亦。
  [疏]註“據傳驛”。
  ○正義曰:《釋言》雲:“馹,遽,傳也。”孫炎曰:“傳車驛馬也。”
  
  使吏數之,責數其罪。曰:“伯有之亂,在襄三十一年。以大國之事,而未爾討也。務共大國之命,不暇治女罪。○共音恭,下文註皆同。爾有亂心,無厭,國不女堪。專伐伯有,而罪一也。昆弟爭室,而罪二也。謂爭徐吾犯之妹。○厭,於????反。薫隧之盟,女矯君位,而罪三也。謂使大史書七子。○矯,居表反。有死罪三,何以堪之?不速死,大刑將至。”再拜稽首,辭曰:“死在朝夕,無助天為虐。”子産曰:“人誰不死。兇人不終,命也。作兇事,為兇人。不助天,其助兇人乎?”請以印為褚師。印,子晳之子。褚師,市官。○朝,如字,下同。印,一刃反。褚,張呂反,註同。
  [疏]“死在”至“為虐”。
  ○正義曰:言我創疾見作,死在朝夕之間。天已虐我,無更助天為為虐也。
  ○註“褚師市官”。
  ○正義曰:蓋相傳說也。
  
  子産曰:“印也若纔,君將任之。不纔,將朝夕從女。女罪之不恤,而又何請焉?不速死,司寇將至。”七月,壬寅,縊。屍諸周氏之衢,衢,道也。○衢,其於反。加木焉。書其罪於木,以加屍上。
  晉少薑卒。公如晉,及河晉侯使士文伯來辭,曰:“非伉儷也,晉侯溺於所幸,為少薑行夫人之服,故諸侯吊。不敢以私煩諸侯,故止之。○伉,苦浪反。儷,力計反。
  [疏]“非伉儷也”。
  ○正義曰:成十一年註云:“伉,敵也。儷,耦也。”言少薑是妾,非敵身對耦之人也。少薑是妾,杜言晉侯“為少薑行夫人之服”者,以明年傳云“寡君在縗絰之中”,知其為之服也。
  
  請君無辱!”公還,季孫宿遂致服焉。緻少薑之襚服。公以末秋行,始鼕還,乃書之,故經在鼕。叔嚮言陳無宇於晉侯曰:“彼何罪?彼,無宇。君使公族逆之,齊使上大夫送之,猶曰不共,君求以貪,國則不共,逆卑於送,是晉國不共。而執其使。君刑已頗,何以為盟主?頗,不平。○使,所吏反。頗,普多反。且少薑有辭。”謂請無宇之辭。鼕,十月,陳無宇歸。晉侯赦之。
  十一月,鄭印段如晉吊。吊少薑。
  【經】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襄二十五年盟重丘。○重,直恭反。)
  [疏]註“襄二”至“重丘”。
  ○正義曰:杜《世族譜》,滕成公是文公之子。成十六年滕子卒。自爾以來,襄五年盟於戚,九年於戲,十一年於亳城北,十九年於祝柯,二十年於澶淵,二十五年於重丘,皆魯、滕俱在,凡六同盟。但經、傳更無明文,未知皆是滕成公以否。杜氏之意疑,故指重丘近者而言。劉炫以為皆是滕成公而規杜氏,非也。
  
  夏,叔弓如滕。
  五月,葬滕成公。卿共小國之葬,禮過厚。葬襄公,滕子來會,故魯厚報之。○共音恭,傳仿此。
  秋,小邾子來朝。
  八月,大雩。
  鼕,大雨雹。無傳。記災。○雨,於付反。雹,蒲學反。
  北燕伯款出奔齊。不書大夫逐之而言奔,罪之也。書名,從告。
  [疏]註“不書”至“從告”。
  ○正義曰:傳稱“燕大夫比以殺公之外嬖,公懼,奔齊”。是被逐而出,非自去也。傳又云:“書曰:‘北燕伯款出奔齊’,罪之。”是仲尼新意,不書大夫逐之,而言其自奔,是罪之也。《釋例》曰:“諸侯奔亡,皆迫逐而苟免,非自出也。傳稱孫林父、甯殖出其君,名在諸侯之策。此以臣名赴告之文也。仲尼之經,更沒逐者主名,以自奔文,責其君不能自安自固,所犯非徒所逐之臣也。衛赴不以名,而燕赴以名,各隨赴而書之,義在彼,不在此也。傳不發於蔡朱、衛衎,而發於燕款者,款罪輕於衛衎,而重於蔡朱,故舉中示例,以兼通上下也。晉悼感衛衎而發問,師曠恃其目盲,因問以極言,且明君不能君,故臣亦不能臣,罪不純在臣也。”杜言在彼不在此者,書其出奔,已是罪賤,不假書名以見罪。故名與不名,皆從本赴,不復更見義也。
  
  【傳】三年,春,王正月,鄭遊吉如晉,送少薑之葬。梁丙與張趯見之。(二子,晉大夫。○趯,他歷反。)梁丙曰:“甚矣哉!子之為此來也。”(卿共妾葬,過禮甚。○為,於偽反。)子大叔曰:“將得已乎?(言不得止。)昔文、襄之霸也,(晉文公、襄公。)
  [疏]“文襄”至“霸也”。正義曰:襄是文公子,能繼父業,故連言之。其命朝聘之之數,吊葬之使,皆文公令之,非襄公也。
  
  其務不煩諸侯,令諸侯三歲而聘,五歲而朝,有事而會,不協而盟。明王之製,歲聘間朝,在十三年,今簡之。○間,間厠之間。
  [疏]註“明王”至“簡之”。正義曰:十三年傳云:“明王之製,使諸侯歲聘以志業,間朝以講禮,再朝而會以示威,再會而盟以顯昭明。”彼謂諸侯於天子朝聘會盟之數,計十二年而有八聘、四朝、再會、一盟。此說文、襄之霸令諸侯朝聘霸主、大國之法也。諸侯朝天子,因朝而為盟會,所以同好惡,奬王室。霸主之合諸侯,不得令其同盟以奬已,故令有事而會,不協而盟,不復設年限之期。周室既衰,政在霸主。霸主不可自同天子,以明王舊製大煩諸侯,不敢依用,故設此製以簡之。
  
  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先王之製,諸侯之喪,士吊,大夫送葬。在三十年。蓋時俗過製,故文、襄雖節之,猶過於古。足以昭禮、命事、謀闕而已,朝聘以昭禮,盟會以謀闕。無加命矣。命有常。今嬖寵之喪,不敢擇位,而數於守適,不敢以其位卑,而令禮數如守適夫人。然則時適夫人之喪,吊送之禮,以過文、襄之製。○而數,所具反,徐所主反。適,丁歷反,註同,本或作“嫡”,下同。令,力呈反。
  [疏]“今嬖”至“守適”。正義曰:今嬖寵賤妾之喪,不敢計擇妾位卑賤,而令禮數即同於守適夫人也。言守適者,夫守外職,妻守內職。言夫人守內官之適長,故以守適言夫人也。文、襄之製,夫人喪,士吊,大夫送葬。今遊吉,卿也,而云“同於守適則於時適夫人喪,已令卿送葬矣。故杜雲“然則時適夫人之喪,吊送之禮,以過文襄之製”也。劉炫雲:“不敢擇取使人於卑賤之位,而禮數同於守內官之適夫人也。”
  
  唯懼獲戾,豈敢憚煩?少薑有寵而死,齊必繼室。繼室,復薦女。○復,扶又反,下不出者皆同。今茲吾又將來賀,不唯此行也。”張趯曰:“善哉!吾得聞此數也。然自今子其無事矣。譬如火焉,火,心星。火中,寒暑乃退。心以季夏昏中而暑退,季鼕旦中而寒退。
  [疏]註“心以”至“寒退”。
  ○正義曰:《月令》:“季夏之月,日在柳,昏心中,旦奎中。”“季鼕之月,日在婺女,昏婁中,旦氐中”。氐後即次房心,是季鼕旦火中也。
  
  此其極也,能無退乎?晉將失諸侯,諸侯求煩不獲。”言將不能復煩諸侯。二大夫退。子大叔告人曰:“張趯有知,其猶在君子之後乎!”譏其無隱諱。○知音智。
  丁未,滕子原卒。同盟,故書名。同盟於襄之世,亦應從同盟之禮,故傳發之。
  [疏]註“同盟”至“發之”。
  ○正義曰:文三年,王子虎卒,傳曰:“吊如同盟,禮也”。杜雲:“王子虎與僖公同盟於翟泉,文公是同盟之子,故赴以名。”然則與其父盟,得以名赴其子。於子虎之卒,既已發傳,而此復發者,以子虎非諸侯,又滕入春秋以來,未嘗書滕子名,故於此重發傳也。
  
  齊侯使晏嬰請繼室於晉,復以女繼少薑。曰:“寡君使嬰曰:‘寡人原事君,朝夕不倦,將奉質幣,以無失時,則國傢多難,是以不獲。不得自來。○朝,如字。質,徐之一反,又音如字。難,乃旦反。不腆先君之適,謂少薑。○腆,他典反。以備內官,焜燿寡人之望,則又無祿,早世隕命,寡人失望。君若不忘先君之好,惠顧齊國,辱收寡人,徼福於大公、丁公,徼,要也。二公,齊先君。言收恤寡人,則先君與之福也。○焜,鬍本反,又音昆,服雲“明也”。燿,羊照反,服雲“照也”。隕,於敏反。好,呼報反。徼,古堯反。大公,音泰。要,一遙反。
  [疏]“焜燿寡人之望”。
  ○正義曰:服處雲:“燿,照也。焜,明也。”言得備妃嬪之列,照明已之意望也。
  
  照臨敝邑,鎮撫其社稷,則猶有先君之適,適夫人之女。及遺姑姊妹,遺,餘也。
  [疏]“及遺姑姊妹”。
  ○正義曰:姑姊妹,亦先君之女也。上雲“先君之適”,謂適夫人所生。“及遺姑姊妹”,謂非夫人所生者也。
  
  若而人。言如常人,不敢譽。○譽音餘。君若不棄敝邑,而辱使董振擇之,以備嬪嬙,寡人之望也。’”董,正也。振,整也。嬪嬙,婦官。○振,之刃反,一音真,註同。嬙,本又作“廧”,在良反。
  [疏]註“董正”至“婦官”。
  ○正義曰:“董,正”,《釋詁》文也。振為整理之意。言正整選擇,示精審也。《周禮》:“天子有九嬪。”嬪是婦官,知嬙亦婦官。哀元年傳說“夫差宿有妃嬙婦禦焉”,蓋周末婦官有此名。漢成帝時,匈奴來朝,詔以掖庭王嬙賜之,是名因於古也。
  
  韓宣子使叔嚮對曰:“寡君之原也。寡君不能獨任其社稷之事,未有伉儷,在縗絰之中,是以未敢請。製夫人之服,則葬訖,君臣乃釋服。○任音壬。縗,本亦作“衰”,七雷反。絰,直結反。
  [疏]“未有伉儷”。
  ○正義曰:少薑本非正夫人,而云“未有伉儷”者,蓋晉侯當時無正夫人。其繼室者,使韓起上卿逆之,鄭罕虎如晉賀之,則後娶者為夫人也。
  
  君有辱命,惠莫大焉。若惠顧敝邑,撫有晉國,賜之內主,豈惟寡君,舉群臣實受其貺。其自唐叔以下,實寵嘉之。”唐叔,晉之祖。○貺音況。
  [疏]“舉群臣”。
  ○正義曰:舉亦皆之義,言舉朝群臣也。
  
  既成昏,許昏成。晏子受禮,受賓享之禮。叔嚮從之宴,相與語。叔嚮曰:“齊其何如?”問興衰。晏子曰:“此季世也,吾弗知齊其為陳氏矣!不知其他,唯知齊將為陳氏。○“吾弗知”絶句。公棄其民而歸於陳氏。棄民不恤。齊舊四量:豆、區、釜、鍾。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四豆為區,區鬥六升。四區為釜,釜六鬥四升。登,成也。量音亮,下及註同。區,烏侯反,註及下皆同。釜十則鍾。六斛四鬥。陳氏三量,皆登一焉,鍾乃大矣。登,加也。加一,謂加舊量之一也。以五升為豆,五豆為區,五區為釜,則區三鬥,釜八鬥,鍾八斛。○舊本以五升為豆,四豆為區,四區為釜,直加豆為五升,而區釜自大。故杜雲“區二鬥,釜八鬥”是也。本或作“五豆為區,五區為釜”者,為加舊豆區為五,亦與杜註相會,非於五升之豆,又五五而加也。
  [疏]“鍾乃大矣”。
  ○正義曰:陳氏三量,各登其一,則釜為八鬥。陳氏亦自依釜數,釜十為鍾,比於齊之舊鍾。不言四而加一,故云“鍾乃大矣”。言其大於齊鍾,明亦自十其釜也。
  
  以傢量貸,而以公量收之。貸厚而收薄。○貸,他代反。山木如市,弗加於山;魚????蜃蛤,弗加於海。賈如在山、海,不加貴。○蜃,食軫反。蛤,古答反。賈音嫁。
  [疏]“山木”至“於海”。
  ○正義曰:如訓往也。言將山木往至市也。於木既雲“如市”,魚????蜃蛤亦如市可知,蒙上文也。
  
  民參其力,二入於公,而衣食其一。言公重賦斂。○參,七南反,又音三。斂,力驗反。公聚朽蠹,而三老凍餒。三老,謂上壽、中壽、下壽,皆八十巳上,不見養遇。○聚,徐在喻反,一音在主反。蠹,丁故反。三老,服雲:“工老、商老、農老也。”凍,丁貢反。餒,奴罪反。壽音授,下同。上,時掌反。
  [疏]註“三老”至“養遇”。
  ○正義曰:服虔雲:“三老者,工老、商老、農老。”案:民有四民,其老無別,不宜以三種之民為三老。且士之老者,亦應須恤,不當獨遺士也。故杜以為上、中、下壽,言皆八十以上,則上壽百年以上,中壽九十以上,下壽八十以上。此亦以意言之,釋此文耳,不通於餘文也。若秦伯謂蹇叔雲:“中壽,爾墓之木拱矣。”不言九十而死,木已拱矣。
  
  國之諸市,屨賤踴貴,踴,刖足者,屨言刖多。○屨,九具反。踴,音勇,刖足者之屨也。刖音月,又五颳反。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燠休,痛念之聲。謂陳氏也。○燠,於喻反,徐音憂,又於到反,一音於六反。休,虛喻反,徐許留反。賈雲:“燠,厚也。休,美也。”
  [疏]註“燠休”至“氏也”。
  ○正義曰:賈逵雲:“燠,厚也。休,美也。”服虔雲:“燠休,痛其痛而念之。若今時小兒痛,父母以口就之曰燠休,代其痛也。”杜雲“燠休痛念之聲”,其意如服言也。此民人痛疾,承踴貴之下,以其傳文相連,無所分別,故言謂陳氏也。
  
  其愛之如父母,而歸之如流水。欲無獲民,將焉闢之?箕伯、直柄、虞遂、伯戲,四人皆舜後,陳氏之先。○焉,於虔反。戲,許宜反。
  [疏]註“四人”至“之先”。
  ○正義曰:論陳氏而言此四人,知四人皆陳氏之先也。八年傳云:“舜重之以明德,寘德於遂,遂世守之。及鬍公不淫。”遂在舜之後,知四人皆舜之後,世數遠近,不可復知也。
  
  其相鬍公、大姬,已在齊矣。”鬍公,四人之後,周始封陳之祖。大姬,其妃也。言陳氏雖為人臣,然將有國。其先祖鬼神已與鬍公共在齊。○相,息亮反,服如字。大姬音泰。
  [疏]“其相”至“齊矣”。
  ○正義曰:杜不解相。服虔雲:“相,隨也。”蓋相訓為助,不為隨也。言箕伯四人,其皆助鬍公、大姬,神靈已在齊矣。神之在否,不可測度,而晏子為此言者,以陳氏必興,姜姓必滅,示己審見其事,故言先神歸之。其實神歸以否,非晏子所能知也。今定本“相”作“祖”。
  
  叔嚮曰:“然。雖吾公室,今亦季世也。戎馬不駕,卿無軍行,言晉衰弱,不能徵討救諸侯。○行,戶郎反。公乘無人,卒列無長。百人為卒。言人皆非其人,非其長。○乘,繩證反。卒,子忽反,註同。長,丁丈反,註同。庶民罷敝,而宮室滋侈。滋,益也。○罷音皮,侈,尺氏反,又昌氏反。道殣相望,餓死為殣。○殣音覲。《說文》雲:“道中死者,人所覆也。”《毛詩》作“墐”。傳云:“墐,路塚也。”而女溢尢。女,嬖寵之傢。民聞公命,如逃寇讎。欒、郤、胥、原、狐、續、慶、伯,降在皂隸。八姓,晉舊臣之族也。皂隸,賤官。○郤,去逆反。皂,纔早反。隸,力計反。
  [疏]註“八姓”至“賤官”。
  ○正義曰:此八姓之先,欒、郤、胥、原、狐,皆卿也。續簡伯、慶鄭、伯宗亦見於傳,先皆大夫也。
  
  政在傢門,大夫專政。民無所依。君日不悛,以樂慆憂。慆,藏也。悛,改也。○悛,七全反。樂音洛,又音嶽。慆,他刀反。
  [疏]“以樂慆憂”。
  ○正義曰:劉炫雲:“慆,慢也。好音樂而慢易憂禍也。”杜以慆為藏,當讀如弓韜之韜。言以音樂樂身,埋藏憂愁於樂中,猶古詩云“埋憂地下”也。
  
  公室之卑,其何日之有?言今至。《讒鼎》之銘讒,鼎名也。○讒,任鹹反。服雲:“疾讒之鼎也。”
  [疏]註“讒鼎名也”。
  ○正義曰:服虔雲:“讒鼎,疾讒之鼎,《明堂位》所云‘崇鼎’是也。”一云讒,地名。禹鑄九鼎於甘讒之地,故曰“讒鼎”。二者並無案據,其名不可審知,故杜直雲“鼎名”而已。
  
  曰:‘昧旦顯,後世猶怠。’昧旦,早起也。,大也。言夙興以務大顯,後世猶解怠。○昧音妹。丕,普悲反。解,佳賣反。況日不悛,其能久乎?”晏子曰:“子將若何?”問何以免此難。○況日,人實反。難,乃旦反。叔嚮曰:“晉之公族盡矣。肸聞之,公室將卑,其宗族枝葉先落,則公從之。肸之宗十一族,同祖為宗。○肸,許乙反。
  [疏]“肸之宗十一族”。
  ○正義曰:《世族譜》雲:“羊舌氏,晉之公族也。羊舌,其所食邑名。”唯言晉之公族,不知出何公也。杜雲“同祖為宗”,謂同出一公,有十一族也。譜又云:“或曰:“羊舌氏姓李,名果。有人盜羊而遺其頭,不敢不受,受而埋之。後盜羊事發,辭連李氏。李氏掘羊頭示之,以明已不食,唯識其舌存,得免,號曰:‘羊舌氏’。杜言“或曰”,蓋舊有此說,杜所不從,記異聞耳。
  
  唯羊舌氏在而已,肸又無子。無賢子。公室無度,無法度。幸而得死,言得以壽終為幸。豈其獲祀?”言必不得祀。初,景公欲更晏子之宅,曰:“子之宅近市,湫隘囂塵,不可以居,湫,下。隘,小。囂,聲。塵,土。○近,附近之近,下同。湫,子小反,徐音秋,又在酒反,下同。隘,於賣反。囂,許驕反,一音五高反。請更諸爽塏者。”爽,明。塏,燥也。○塏,苦代反。燥,素刀反。
  [疏]註“爽明塏燥”。
  ○正義曰:塏,高地,故為燥也。以所居下濕塵埃,故欲更於明燥之處。《晏子春秋》雲:“將更於豫章之圃。”豫章之圃,高燥之地也。
  
  辭曰:“君之先臣容焉,先臣,晏子之先人。臣不足以嗣之,於臣侈矣。侈,奢也。且小人近市,朝夕得所求,小人之利也,敢煩裏旅?”旅,衆也。不敢勞衆為己宅。○朝,如字,下“朝夕”同。公笑曰:“子近市,識貴賤乎?”對曰:“既利之,敢不識乎?”公曰:“何貴何賤?”於是景公繁於刑,繁,多也。有鬻踴者,故對曰:“踴貴屨賤。”既已告於君,故與叔嚮語而稱之。傳護晏子,令不與張趯同譏。○鬻,羊六反,賣也。令,力呈反。
  [疏]註“傳護晏子”。
  ○正義曰:傳護晏子,故為發此傳。而叔嚮亦言已國,傳雖無說,蓋亦嘗以諫君故無譏也。
  
  景公為是省於刑。君子曰:“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晏子一言而齊侯省刑。《詩》曰:‘君子如祉,亂庶遄已。’《詩·小雅》。如,行也。祉,福也。遄,疾也。言君子行福,則庶幾亂疾止也。○為是,於偽反。省,所景反,下同。祉音恥。遄,市專反。其是之謂乎!”及晏子如晉,公更其宅,反則成矣。既拜,拜謝新宅。乃毀之,而為裏室,皆如其舊。本壞裏室,以大晏子之宅,故復之。○壞音怪。復音服,下“卒復”、“為其復”、“欲復之”同。則使宅人反之。還其故室。○還音環。“且諺曰:‘非宅是卜,唯鄰是卜。’卜良鄰。○諺音彥。二三子先卜鄰矣,二三子,謂鄰人。違卜不祥。君子不犯非禮,去儉即奢為非禮。小人不犯不祥,古之製也。吾敢違諸乎?”卒復其舊宅。公弗許。因陳桓子以請,乃許之。傳言齊、晉之衰,賢臣懷憂,且言陳氏之興。
  夏,四月,鄭伯如晉,公孫段相,甚敬而卑,禮無違者。晉侯嘉焉,授之以策策,賜命之書。○相,息亮反。策,初革反。曰:“子豐有勞於晉國,子豐,段之父。
  [疏]“子豐”至“晉國”。
  ○正義曰:服虔雲:“鄭僖公之為大子,子豐與之俱適晉。”計從大子一朝於晉,不足以為勞也,或當別有功勞,事無所見,故杜不解之。
  
  餘聞而弗忘。賜女州田,州縣,今屬河內郡。○女音汝。以胙乃舊勳。”伯石再拜稽首,受策以出。君子曰:“禮,其人之急也乎!伯石之汏也,汱,驕也。○胙,十路反。汏音泰。一為禮於晉,猶荷其祿,況以禮終始乎?《詩》曰:‘人而無禮,鬍不遄死?’其是之謂乎!”初,州縣,欒豹之邑也。豹,欒盈族。○荷,戶可反,任也,又音可。及欒氏亡,範宣子、趙文子、韓宣子皆欲之。文子曰:“溫,吾縣也。”州本屬溫。溫,趙氏邑。二宣子曰:“自郤稱以別,三傳矣。郤稱,晉大夫,始受州。自是州與溫別,至今傳三傢。○稱,尺證反。“以別”絶句。三傳,直專反,註同。晉之別縣,不唯州,誰獲治之?”言縣邑既別甚多,無有得追而治取之。文子病之,乃捨之。二子曰:“吾不可以正議而自與也。”皆捨之。及文子為政,趙獲曰:“可以取州矣。”獲,趙文子之子。○乃捨,音赦,又音捨,下同。文子曰:“退!使獲退也。二子之言,義也。二子,二宣子也。違義,禍也。餘不能治餘縣,又焉用州?其以徼禍也。君子曰:‘弗知實難。’患不知禍所起。○焉,於虔反。知而弗從,禍莫大焉。有言州必死!”豐氏故主韓氏,故,猶舊也。豐氏至晉,舊以韓氏為主人。伯石之獲州也,韓宣子為之請之,為其復取之之故。後若還晉,因自欲取之。為七年豐氏歸州張本。○為之,於偽反,下“為其”、“復為少薑”,下註“為之闢仇”、“為平公逆”皆同。
  五月,叔弓如滕,葬滕成公。子服椒為介。及郊,遇懿伯之忌,敬子不入。忌,怨也。懿伯,椒之叔父。敬子,叔弓也。叔弓禮椒,為之闢仇。○介音界。闢音避。
  [疏]“五月”至“成公”。
  ○正義曰:經書“夏,叔弓如滕。五月,葬滕成公”。今傳文“叔弓如滕”,亦在五月之下。杜於桓十六年註引此事,以為本事異,兩書之,故或言月,或言時,事異故文異。其實叔弓亦以五月行也。劉炫雲:“叔弓以四月發魯,滕以五月葬君。叔弓書始行之月,滕書實葬之月。故書經異文也。傳述遇讎之事,並就葬月言耳。”○“子服”至“不入”。
  ○正義曰:《檀弓》下云:“滕成公之喪,使子叔敬叔吊,進書。子服惠伯為介。及郊,為懿伯之忌,不入。惠伯曰:‘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不將公事。’遂入。”敬叔,即此敬子也。懿伯是惠伯之叔父,為人所殺。及滕郊,遇懿伯之忌,逢其讎也。敬叔不入,以禮惠伯,欲使惠伯報叔父之讎,殺彼人也。惠伯以公義不可,先入受館。記文雖字有小異,意與傳同。而鄭玄註云:“敬叔有怨於懿伯,難惠伯,故不入。”又云:“敬叔於昭穆,以懿伯為叔父。”其言差錯,不可顯解,是鄭之謬也。
  ○註“忌怨”至“闢仇”。
  ○正義曰:記雲:“不可以叔父之私”,知懿伯是椒之叔父也。叔弓不入者,禮椒也。為椒有闢仇之恥,禮之,欲使殺之。
  
  惠伯曰:“公事有公利,無私忌。椒請先入。”乃先受館,敬子從之。惠伯,子服椒也。傳言叔弓之有禮。
  [疏]“惠伯”至“從之”。
  ○正義曰:《檀弓》雲:“子夏請問‘居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仕不與共國,銜君命而使,雖遇之不鬥。’鄭玄雲:“為負而廢君命也。”叔父之與昆弟,親疏同耳,故有公利無私忌。闢仇非恥,故椒請先入也。
  
  晉韓起如齊逆女。為平公逆。公孫蠆為少薑之有寵也,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更嫁公女。○蠆,敕邁反。人謂宣子,“子尾欺晉,晉鬍受之?”宣子曰:“我欲得齊而遠其寵,寵將來乎?”寵,謂子尾。○遠,於萬反。
  秋,七月,鄭罕虎如晉,賀夫人,且告曰:“楚人日徵敝邑,以不朝立王之故。楚靈王新立。敝邑之往,則畏執事其謂寡君而固有外心。其不往,則宋之盟雲。雲“交相見”。進退罪也。寡君使虎布之。”布,陳也。宣子使叔嚮對曰:“君若辱有寡君,在楚何害?脩宋盟也。君苟思盟,寡君乃知免於戾矣。君若不有寡君,雖朝夕辱於敝邑,寡君猜焉。猜,疑也。○猜,七纔反。君實有心,何辱命焉?言若有事晉心,至楚可不須告。君其往也!苟有寡君,在楚猶在晉也。”張趯使謂大叔曰:“自子之歸也,歸在此年春。小人糞除先人之敝廬,曰:‘子其將來。’今子皮實來,小人失望。”大叔曰:“吉賤,不獲來,賤,非上卿。○糞,甫問反。
  [疏]“吉賤不獲來”。
  ○正義曰:張趯自晉使告大叔,大叔在鄭遙報趯語,而云“不獲來”者,教使者報趯,作至晉時語,故云“不獲來”。今人之語猶然也。
  
  畏大國,尊夫人也。且孟曰:‘而將無事。’吉庶幾焉。”孟,張趯也。庶幾如趯言。
  小邾穆公來朝。季武子欲卑之。不欲以諸侯禮待之。穆叔曰:“不可曹、滕、二邾,實不忘我好。敬以逆之,猶懼其貳,又卑一睦,焉一睦,謂小邾。○“實不忘我好”絶句,一讀以“好”字嚮下。好,呼報反,下文“群好”同音。
  [疏]註“一睦謂小邾”。
  ○正義曰:睦,親也。言曹、滕、二邾皆親魯。小邾是親魯者之一國也。
  
  逆群好也?其如舊而加敬焉!《志》曰:‘能敬無災。’又曰:‘敬逆來者,天所福也。’”季孫從之。
  八月,大雩,旱也。
  齊侯田於莒,莒,齊東竟。○竟音境,下同。盧蒲嫳見,泣且請曰:“餘發如此種種,餘奚能為?”嫳,慶封之黨。襄二十八年,放之於竟。種種,短也。自言衰老,不能復為害。○嫳,普結反,又匹舌反。見,賢遍反。種,本亦作“董”。董,章勇反。公曰:“諾,吾告二子。”二子,子雅、子尾。歸而告之。子尾欲復之,子雅不可,曰:“彼其發短而心甚長,其或寢處我矣。”言不可信。九月,子雅放盧蒲嫳於北燕。恐其復作亂。
  [疏]“放盧”至“北燕”。
  ○正義曰:前己在竟,今復徙之遠國也。
  
  燕簡公多嬖寵,欲去諸大夫而立其寵人。鼕,燕大夫比以殺公之外嬖。比,相親比。○嬖,起呂反。比,毗志反,註同。公懼,奔齊。書曰“北燕伯款出奔齊”,罪之也。款罪輕於衛衎,重於蔡朱,故舉中示例。○衎,苦旦反。
  十月,鄭伯如楚,子産相。楚子享之,賦《吉日》。《吉日》,《詩·小雅》。宣王田獵之詩。楚王欲與鄭伯共田,故賦之。○相,息亮反。既享,子産乃具田備,王以田江南之夢。楚之雲夢,跨江南北。○夢,如字,徐莫公反,註同。
  齊公孫竈卒。竈,子雅。司馬竈見晏子,司馬竈,齊大夫。曰:“又喪子雅矣。”晏子曰:“惜也,子旗不免,殆哉!以其不臣。○喪,息浪反。薑族弱矣,而媯將始昌。媯,陳氏。○媯,九危反。二惠競爽,猶可,子雅、子尾皆齊惠公之孫也。競,彊也。爽,明也。又弱一焉,薑其危哉!”○個,古賀反。
  【經】四年,春,王正月,大雨雹。(當雪而雹,故以為災而書之。○雨,於付反。傳文“雨雹”同。雹,蒲學反。)
  夏,楚子、蔡侯、陳侯、鄭伯、許男、徐子、滕子、頓子、鬍子、瀋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會於申。楚靈王始會諸侯。○瀋音審。
  楚人執徐子。稱人以執,以不道於其民告。
  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鬍子、瀋子、淮夷伐吳。因申會以伐吳。不言諸侯者,鄭、徐、滕、小邾、宋不在故也。鬍國,汝陰縣西北有鬍城。
  [疏]“楚子”至“於申”。
  ○正義曰:《釋例·班序譜》稱:“齊桓既沒,宋、楚爭盟。起僖十八年,盡二十七年,陳與蔡凡三會,在蔡上。楚合諸侯,蔡與陳凡六會,其五在陳上。”莊十六年註云:“陳國小,每盟會皆在衛下。齊桓始霸,楚亦始彊。陳侯介於二大國之間,而為三恪之客,故齊桓因而進之,遂班在衛上,終於《春秋》。”然則陳實小於蔡、衛,桓公進陳班耳。楚以大小為序,不進陳班,故蔡多在陳上。
  ○註“因申”至“鬍城”。
  ○正義曰:傳稱“楚子以諸侯伐吳”,則因會而遂行。《春秋》一事而再見者,皆前目而後凡。計此當雲“諸侯遂伐吳”。不言諸侯者,以屬晉之國鄭、徐、滕、小邾、宋,皆不在行,不得總言“諸侯”,故別序之也。傳稱“宋華費遂、鄭大夫從”,則宋、鄭在行,亦不序者,楚既慰遣,彼自義從。楚人成已意,遣不以告也。
  
  執齊慶封,殺之。楚子欲行霸,為齊討慶封,故稱“齊”。○為,於偽反。遂滅賴。
  九月,取鄫。鄫,莒邑。傳例曰:“剋邑不用師徒曰取”。○鄫,纔陵反。
  鼕,十有二月,乙卯,叔孫豹卒。
  【傳】四年,春,王正月,許男如楚,楚子止之,(欲與俱田。)遂止鄭伯,復田江南,許男與焉。(前年楚子已與鄭伯田江南,故言“復”。○復,扶又反,註同。與焉,音預。)使椒舉如晉求諸侯,二君待之。(二君,鄭、許。)椒舉致命曰:“寡君使舉曰:‘日君有惠,賜盟於宋,(宋盟在襄二十七年。)曰,晉、楚之從,交相見也。以歲之不易,(不易,言有難。○易,以豉反,註同。難,乃旦反,下文註同。)寡人原結驩於二三君。’(欲得諸侯,謀事補闕。○驩,喚端反。)使舉請間。君若苟無四方之虞,(虞,度也。○請間,徐音閑,一音如字。度,待洛反。)則原假寵以請於諸侯。”(欲藉君之威寵以致諸侯。)晉侯欲勿許。司馬侯曰:“不可。楚王方侈,天或者欲逞其心,以厚其毒而降之罰,未可知也。其使能終,亦未可知也。晉、楚唯天所相,(相,助也。○侈,昌氏反,又尺氏反。逞,敕景反。相,息亮反,註同。)不可與爭。君其許之,而脩德以待其歸。若歸於德,吾猶將事之,況諸侯乎?若適淫虐,楚將棄之,(棄,不以為君。)吾又誰與爭?”曰:“晉有三不殆,其何敵之有?”(殆,危也。○殆,直改反。)國險而多馬,齊、楚多難。(多篡弒之難。○篡,初患反。弒,申志反。)有是三者,何鄉而不濟?”對曰:“恃險與馬,而虞鄰國之難,是三殆也。四嶽、(東嶽岱、西嶽華、南嶽衡、北嶽恆。○鄉,許亮反,本又作“鄉”。嶽音嶽。岱音代,在兗州。華如字,又鬍化反,在雍州。衡如字,在荊州。恆如字,或作“常”,在冀州。案:作“恆”者,是也。北嶽本名“恆山”,漢為文帝諱,改作“常”耳。)
  [疏]“四嶽”。
  ○正義曰:《釋山》雲:“河南華、河東岱、河北恆、江南衡。”李巡曰:“華,西嶽華山也。岱,東嶽泰山也。恆,北嶽恆山也。衡,南嶽衡山也。”《釋例·土地名》雲:“東嶽泰山,奉高縣泰山也。南嶽,長沙湘南縣衡山也。西嶽,弘農華陰縣西南華山也。北嶽,中山麯陽縣西北恆山也。”郭璞註:“恆山名常山,闢漢文帝諱耳。”《爾雅》於《釋山》發首言此四山,明其即是四嶽,故註者皆以嶽解之。且諸書史傳讖緯,皆以岱、衡、華、恆為四嶽,四嶽必是此四山也。《釋山》又云:“泰山為東嶽,華山為西嶽,霍山為南嶽,恆山為北嶽。”岱、泰、衡、霍,二文不同者,此二嶽者,皆一山而二名也。《白虎通》雲:“嶽者何?嶽之為言桷也。桷,功德也。”應劭《風俗通》雲:“嶽,桷也。桷,考功德黜陟也。”然則四方,方有一山,天子巡狩至其下,桷考諸侯功德,而黜陟之,故謂之嶽也。《風俗通》又云:“泰山,山之尊者,一曰岱宗。岱,始也。宗,長也。萬物之始,陰陽交代,故為五嶽長。王者受命,恆封禪之。衡山,一名霍山,言萬物霍然大也。華,變也。萬物成變,由於西方也。恆,常也。萬物伏北方有常也。”是解衡之與霍,泰之與岱,皆一山有二名也。張揖雲:“天柱謂之霍山。”《漢書·地理志》雲:“天柱在廬江灊縣。”《風俗通》亦云:“霍山廟在廬江灊縣。”如彼所云,則霍山在江北,而得與江南衡山為一者,本江南衡山,一名霍山,漢武帝移嶽神於天柱,又名天柱為霍山,故漢、魏以來,衡、霍別耳。郭璞註《爾雅》雲:“霍山,今廬江灊縣,灊水出焉。別名天柱山。漢武帝以衡山遼曠,故移其神於此。今其上俗人皆呼之為南嶽。南嶽本自以兩山為名,非從近來也。”而學者多以霍山不得為南嶽。又云“從漢武帝來始有名”,即如此言,為武帝在《爾雅》之前乎?斯不然也。是解衡、霍二名之山也。書傳多雲“五嶽”,此傳云“四嶽”者,中嶽嵩高,即大室是也。下別言之,故此雲“四嶽”也。
  
  三塗、在河南陸渾縣南。○三塗,山名,大行、轘轅、崤澠也。”渾,戶昏反,又戶睏反。
  [疏]“三塗”。正義曰:服虔雲:“三塗,大行、轘轅、崤澠也。”謂三塗為三處道也。杜雲:“在河南陸渾縣南”,則以三塗為一。《釋例·土地名》雲:“三塗,河南陸渾縣南山名。或曰三塗,伊闕、大𠔌、轘轅三道也。傳曰:‘晉將伐陸渾,而先有事於洛與三塗,先祭山川也。’謂三道,皆非也。”是杜據彼十七年傳文,知三塗是山,非三道也。
  
  陽城、在陽城縣東北。
  [疏]“陽城”。
  ○正義曰:陽城,山名也。《土地名》雲:“河南陽城縣東北,山淆水所出也。”
  
  大室、在河南陽城縣西北。○大室,音泰,下文“大室”同。大室,即中嶽嵩高山也,在豫州。
  [疏]“大室”。
  ○正義曰:大室,即嵩高也。《釋山》雲:“嵩高為中嶽。”郭璞雲:“大室山也,別名外方,今在河南陽城縣西北。”《土地名》雲:“大室,河南陽城縣西嵩高山,中嶽也。”《地理志》雲:“武帝置嵩高縣,以奉大室之山,是為中嶽。”又有少室,在大室之西也。
  
  荊山、在新城沶鄉縣南。○沶音市,又音爾。《漢書音義》音稚,或一音隸,則當水旁,作示恐非。本或作“渫”,字誤也。中南,在始平武功縣南。九州之險也,是不一姓。雖是天下至險,無德則滅亡。冀之北土,燕、代。○燕,烏賢反。馬之所生,無興國焉。恃險與馬,不可以為固也,從古以然。是以先王務脩德音,以亨神人,亨,通也。○亨,許庚反,註同。
  [疏]註“亨通也”。
  ○正義曰:《易·文言》雲:“亨者,嘉之會也。”嘉會禮通謂之亨,是亨為通也。言治民事神,使人神通說,故云“以亨神人”也。
  
  不聞其務險與馬也。鄰國之難,不可虞也。或多難以固其國,啓其疆土;或無難以喪其國,失其守宇。於國則四垂為宇。○疆,居良反。喪,息浪反,下同。
  [疏]註“於國”至“為宇”。
  ○正義曰:《易》稱“上棟下宇”,宇謂屋檐也。於屋則檐邊為宇也,於國則四垂為宇也,四垂,謂四竟邊垂。
  
  若何虞難?齊有仲孫之難,而獲桓公,至今賴之。仲孫,公孫無知。事在莊九年。晉有裏、之難,而獲文公,是以為盟主。裏剋、鄭,事在僖九年。○,普悲反。衛、邢無難,敵亦喪之。閔二年,狄滅衛。僖二十五年,衛滅邢。○邢音刑。故人之難,不可虞也。恃此三者,而不脩政德,亡於不暇,又何能濟?君其許之。紂作淫虐,文王惠和,殷是以隕,周是以興,夫豈爭諸侯?”乃許楚使。使叔嚮對曰:“寡君有社稷之事,是以不獲春秋時見。言不得自往,謙辭。○紂,直救反。隕,於敏反。楚使,所吏反。嚮,許丈反。見,賢遍反,下註“朝見”、“昏見”同。諸侯,君實有之,何辱命焉?”椒舉遂請昏,蓋楚子遣舉時,兼使求昏。晉侯許之。楚子問於子産曰:“晉其許我諸侯乎?”對曰:“許君。晉君少安,不在諸侯。安於小,小不能遠圖。○少安,如字。其大夫多求,貪也。莫匡其君。在宋之盟,又曰如一。晉、楚同也。
  [疏]“莫匡其君”。
  ○正義曰:《釋言》雲:“匡,正也。”《孝經》雲:“君子之事上也,將順其美,匡救其惡。”
  
  若不許君,將焉用之?”焉用宋盟。○焉,於虔反,註同。王曰:“諸侯其來乎?”對曰:“必來。從宋之盟,承君之歡,不畏大國,大國,晉也。何故不來?不來者,其魯、衛、曹、邾乎!曹畏宋,邾畏魯,魯、衛逼於齊而親於晉,唯是不來。其餘,君之所及也,誰敢不至?”言楚威力所能及。○逼,彼力反。
  [疏]“其餘”至“不至”。
  ○正義曰:言其餘諸侯,君之威力所能及,誰敢不來至楚者也。
  
  王曰:“然則吾所求者,無不可乎?”對曰:“求逞於人,不可。逞,快也。求人以快意,人必違之。與人同欲,盡濟。”為下會申傳。
  大雨雹。季武子問於申豐曰:“雹可禦乎?”禦,止也。申豐,魯大夫。對曰:“聖人在上,無雹,雖有不為災。古者,日在北陸而藏冰,陸,道也。謂夏十二月,日在虛危,冰堅而藏之。
  [疏]“聖人”至“為災”。
  ○正義曰:無雹,謂無害物之雹。雖有依時小雹,不與物為災也。劉炫雲:“既雲‘無雹’,復雲‘雖有不為災’者,言有相形之勢也。‘聖人在上,無雹’,言必無。”‘雖有不為災’,復見無雹之意,猶《論語》‘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註“陸道”至“藏之”。
  ○正義曰:《釋天》雲:“北陸,虛也。西陸,昴也。”孫炎雲:“陸,中也。北方之宿,虛為中也;西方之宿,昴為中也。”彼以陸為中,杜以陸為道者,陸之為中、為道,皆無正訓,各以意言耳。杜以“西陸朝覿”,謂“奎星朝見”。昴為西方中宿,則昴未得見。宿是日行之道。《爾雅》言“平曰陸”,高平是道路之處,故以陸為道也。日在北陸,為夏之十二月也。十二月,日在玄枵之次,小寒節,大寒中。《漢書·律歷志》載劉歆《三統歷》雲:“玄枵之初,日在婺女八度為小寒節;在危初度為大寒中;終於危十五度。”是夏之十二月,日在虛危也。於是之時,寒極冰厚,故取而藏之也。《周禮·凌人》:“正歲十有二月,令斬冰。”《詩》雲:“二之日鑿冰衝衝。”《月令》:“季鼕冰盛水腹,命取冰。”鄭玄雲:“腹,厚也。”以此知日在北陸,謂夏之十二月也。
  
  西陸朝覿而出之。謂夏三月,日在昴畢,蟄蟲出而用冰。春分之中,奎星朝見東方。
  [疏]“西陸朝覿而出之”。
  ○正義曰:覿,見也。西道之宿,有星朝見者,於是而出之,謂奎星晨見而出冰也。
  ○註“謂夏”至“東方”。
  ○正義曰:杜以西陸為三月,日在大梁之次,清明節,穀雨中。《三統歷》雲:“大梁之初,日在胃七度,為清明節;在昴八度,為穀雨中;終於畢十一度。”是夏之三月,日在昴畢。於是之時,蟄蟲已出,有溫暑臭穢,宜當用冰,故以時出之也。歷法:星去日半次,則得朝見。《三統歷》:“春分日在婁四度,宿分奎有十六度,乃次婁。”則春分之日,奎之初度,去日己二十度矣,故春分之中,得早朝見東方也。西方凡有七宿,傳言“西陸朝覿”,於傳之文,未知何宿覿也。服虔以為“二月日在婁四度。春分之中,奎始朝見東方,以是時出冰。《月令》‘仲春,天子乃獻羔啓冰’是也”。服虔又以此言“出之”,即是仲春啓冰,故為此說。案:下句再言其藏、其出,覆此藏、出之文,言“其出之也,朝之祿位,賓食喪祭,於是乎用之”,即是班冰之事,非初啓也。安得以“出之”為啓冰也?如鄭玄答其弟子孫皓問雲:“西陸朝覿,謂四月立夏之時。《周禮》夏班冰是也。”與杜說異,理亦通也。劉炫雲:“春分奎星已見,杜以夏三月仍雲‘奎始朝見’,非其義也。杜、鄭及服三說,鄭為近之。”今知非者,杜以“西陸朝覿”,實是春分二月,故杜此註云:“春分之中,奎星朝見東方。”及下“獻羔啓之”,註云“謂二月春分,獻羔祭韭”是也。皆據初出其冰,公始用之時也。所以杜又註云“謂夏之三月,日在昴畢,蟄蟲出而用冰”者,以此傳云“西陸朝覿而出之”,下傳覆之雲“其出之也,朝之祿位賓食喪祭於是乎用之”。既雲“朝之祿位冰食喪祭”,則是普賜群臣,故杜雲“謂夏三月”。又下註云“言不獨其公”,是據普班之時也。故下傳又云“火出而畢賦”是也。然冰之初出,在西陸始朝覿之時。冰之普出,在西陸朝覿之後。總而言之,亦得稱“西陸朝覿而出之”也。劉炫不細觀杜意,以為杜既言“春分朝見”,又言“謂夏三月”以規杜失,非也。
  
  其藏冰也,深山窮𠔌,固陰冱寒於,是乎取之。冱,閉也。必取魁陰之冰,所以道遠其氣,使不為災。
  [疏]“其藏”至“取之”。
  ○正義曰:此傳再言其藏其出者,上言取之用之之事,下言藏之出之之禮也。山則遠而難窮,故言“深山”也。𠔌則近而易盡,故言“窮𠔌”也。固,牢也。冱,閉也。牢陰閉寒,言其不得見日寒甚之處,於是乎取之。
  ○註“冱閉”至“為災”。
  ○正義曰:《周禮》“鱉人掌互物”。鄭司農雲:“互物,謂龜鱉有甲鬍。”是冱為閉也。深山窮𠔌之冰,至夏猶未釋。陽氣起於下,隔於冰,伏積而不能出,憤發或散而為雹。藏冰必取此山𠔌之內積陰之冰,所以道達其氣,使不為災也。藏冰凌室,所藏不多,積陰之冰,不可取盡。不取川池之冰,以示道達其氣耳,未必陽氣皆待此而達也。
  
  其出之也,朝之祿位,賓食喪祭,於是乎用之。言不獨共公。
  [疏]“其出”至“用之”。
  ○正義曰:此謂公傢用之也。朝廷之臣,食祿在位,大夫以上,皆當賜之冰也。其公傢有賓客享食,公傢有喪有祭,於是乎用之,言其不獨共公身所用也。《周禮·凌人》雲:“春始治鑒,凡內外饔之膳羞鑒焉,凡酒漿之酒醴亦如之。祭祀共冰鑒,賓客共冰,大喪共夷槃冰。”是公傢所用冰也。
  
  其藏之也,黑牡秬黍,以享司寒。黑牡,黑牲也。秬,黑黍也。司寒,玄冥,北方之神。故物皆用黑。有事於冰,故祭其神。○牡,茂後反。秬音巨。冥,亡丁反。
  [疏]註“黑牡”至“其神”。
  ○正義曰:此祭玄冥之神,非大神,且非正祭,計應不用大牲。杜言“黑牡、黑牲”,當是“黑牡”,羊也。“秬,黑黍”,《釋草》文也。啓冰唯獻羔、祭韭。藏冰則祭用牲黍者,啓唯告而已,藏則設享祭之禮,祭禮大而告禮小故也。《月令》於鼕雲“其神玄冥”,故知司寒是玄冥也。北方之神,故物皆用黑,從其方色也。有事於冰,故祭其寒神。
  
  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災。桃弓棘箭,所以禳除兇邪,將禦至尊故。○弧音鬍。禳,如羊反。邪,似嗟反。
  [疏]註“桃弓”至“尊故”。
  ○正義曰:《說文》雲:“弧,木弓也。”謂空用木,無骨飾也。服虔雲:“桃,所以逃兇也。棘矢者,棘赤有箴,取其名也。蓋出冰之時,置此弓矢於凌室之戶,所以禳除兇邪。將禦至尊,故慎其事,為此禮也。”此傳言“其出之也”,雖覆上文“出之”之文其實此“出之”,謂二月初出之時,公將用之,故設弓矢也。劉炫雲:“此言‘出之’,覆上‘西陸朝覿’,知是火出時事。二月已啓,此方用弓矢者,二月啓冰始薦宗廟,此公將用之,故設弓矢也。”
  
  其出入也時,食肉之祿,冰皆與焉。食肉之祿,謂在朝廷治其職事就官食者。○與音預。
  [疏]註“食肉”至“食者”。
  ○正義曰:在官治事,官皆給食。大夫以上,食乃有肉。故魯人謂曹劌曰“肉食者謀之”,又說子雅、子尾之食雲“公膳日雙雞”。是大夫得食肉也。傳言“食肉之祿”,祿即此肉是也。若依禮,常所合食。案:《玉藻》雲:“天子日食少牢,諸侯日食特牲,大夫特豕,士特豚。”則士亦食肉。但彼是在傢之禮,非公朝常食也。杜言“謂在朝廷治其職事就官食者”,以明在官之食有冰耳。下云“自命夫命婦,無不受冰”,謂賜之冰,受以歸,在傢用之也。
  
  大夫命婦,喪浴用冰。命婦,大夫妻。○浴音欲。
  [疏]“大夫”至“用冰”。
  ○正義曰:《喪服傳》曰:“大夫吊於命婦,錫衰。命婦吊於大夫,亦錫衰。”此傳與彼命婦之文,皆與大夫相對,故杜知是大夫妻也。《喪大記》雲:“君設大盤,造冰焉;大夫設夷盤,造冰焉;士並瓦盤,無冰。”鄭玄雲:“禮,自仲春之後,屍、既襲、既小斂,先內冰盤中,乃設於其上,不施席而遷屍焉。秋涼而止。”《士喪禮》,君賜冰亦用夷盤,是當喪之時,特賜之冰,浴訖乃設,故云“喪浴用冰”。
  
  祭寒而藏之,享司寒。○祭寒而藏之,本或作“祭司寒”者,非。獻羔而啓之,謂二月春分獻羔、祭韭,開冰室。○韭音九。
  [疏]“祭寒”至“啓之”。
  ○正義曰:上巳雲“其藏冰也,黑牡秬黍,以享司寒”,今復雲“祭寒而藏之”,與上一事而重其文者,欲明獻羔而啓之,還是獻之於寒神,故更使“藏之”、“啓之”文相對也。
  ○註”謂二”至“冰室“。
  ○正義曰:《詩》雲:“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四之日,即夏之二月也。告神而始開冰室,始薦宗廟;薦神之後,公遂用之,俱在春分之月。
  
  公始用之。公先用,優尊。火出而畢賦。火星昏見東方,謂三月、四月中。
  [疏]註“火星”至“月中”。
  ○正義曰:十七年傳云:“火出於夏為三月,於商為四月,於周為五月。”此雲“火出而畢賦”,謂以火出而後賦之,以火出為始也。《周禮》雲“夏頒冰”,為正歲之夏,即四月是也,故杜兼言四月。
  
  自命夫命婦,至於老疾,無不受冰。老,致仕在傢者。山人取之,縣人傳之,山人,虞官。縣人,遂屬。○傳,直專反。
  [疏]註“山人”至“遂屬”。
  ○正義曰:《周禮》“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知山人虞官也。《周禮》“五縣為遂”,是縣為遂之屬也。
  
  輿人納之,隸人藏之。輿、隸,皆賤官。○輿音餘。夫冰以風壯,冰因風寒而堅。○壯,側亮反。而以風出。順春風而散用。其藏之也周,周,密也。其用之也徧,及老疾。○徧音遍。則鼕無愆陽,愆,過也。謂鼕溫。○愆,起虔反。夏無伏陰,伏陰,謂夏寒。春無凄風,凄,寒也。○凄,七西反。秋無苦雨,霖雨為人所患苦。○霖音林。
  [疏]註“霖雨為人所患苦”。
  ○正義曰:《詩》雲“以祈甘雨”,此雲“苦雨”。雨水一也,味無甘苦之異,養物為甘害物為苦耳。《月令》雲:“孟夏行秋令,則苦雨數來,五穀不滋。”是霖雨為人所患,謂之“苦”也。鄭玄雲:“申之氣乘之,苦雨、白露之類,時物得而傷也。”
  
  雷出不震,震,霆也。○霆音亭,又音挺,又亭佞反。
  [疏]註“震霆也”。
  ○正義曰:《說文》雲:“震,劈歷震物者。”《釋天》雲:“疾雷為霆霓。”郭璞雲:“雷之急激者謂劈歷。”則霆是震之別名。“雷出不震”,言有雷而不為霹靂也。下云“雷不發而震”,言無雷而有霹靂也。
  
  無菑霜雹,癘疾不降,癘,惡氣也。○菑音災,下同。癘音例。
  [疏]“無菑”至“不降”。
  ○正義曰:霜雹即是菑。言無此菑害之霜雹也。寒暑失時,則民多癘疾。癘疾,天氣為之,故云“降”也。
  
  民不夭札。短折為夭,夭死為札。○札,側八反,一音截,《字林》作壯列反。
  [疏]註“短折”至“為札”。
  ○正義曰:《洪範》“六極:一曰兇短折”。孔安國曰:“短未六十,折未三十。”是短折為少夭之名也。《周禮·膳夫》“大札則不舉”。鄭玄雲:“夭札,疫癘也。”謂遭疫癘而夭死也。癘疾,謂民病。夭札,謂人死。故云“夭死為札”。
  
  今藏川池之冰,棄而不用。既不藏深山窮𠔌之冰,又火出不畢賦,有餘則棄之。風不越而殺,雷不發而震。越,散也。言陰陽失序,雷風為害。○殺,如字,又色界反,徐色例反。
  [疏]“風不”至“而震”。
  ○正義曰:風不以理舒散,而暴疾殺物;雷不徐緩動發,而震擊為害。
  
  雹之為菑,誰能禦之?《七月》之卒章,藏冰之道也。”《七月》,《詩·豳風》。卒章曰:“二之日鑿冰衝衝”,謂十二月鑿而取之。“三之日納於凌陰”,凌陰,冰室也。“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謂二月春風,蚤開冰室,以薦宗廟。○豳,彼貧反。鑿,在洛反。衝衝,直忠反。凌,陵證反,一音陵。蚤音早。
  [疏]註“七月”至“宗廟”。
  ○正義曰:《凌人》:“十二月,令斬冰。”《月令》十二月令取冰,當是即以其月納於凌室也。《詩》言“三之日納於凌陰”,即是正月矣。不以鑿冰之月即納之者,鄭玄雲:“豳土晚寒,可以正月納冰。”言由晚寒故也。上言將欲頒賦,“公始用之”,知蚤開冰室,唯薦宗廟。何休《膏肓》難此雲:“《春秋》書‘雹’,以為政之所致,非由冰也。若今朝廷藏冰,亦不於深山窮𠔌,何故或無雹?天下郡縣皆不藏冰,何故或不雹?若言有之於古者,必有驗於今。此其不合於義,失天下相與之意。”鄭玄箴之曰:“雨雹,政失之所致,是固然也。國之失政,君子知其大者,其次知其小者。藏冰之禮,凌人掌之,《月令》載之,豳詩歌之,此獨非政與?故其小者耳。夫深山窮𠔌,固陰冱寒,極陰之處,冰凍所聚,不取其冰,則氣畜不泄,結滯而為伏陰。凡雨水,陽也。雪雹,陰也。雨水而伏陰薄之,則凝而為雹。雨雪而愆陽薄之,則合而為霰。申豐見時失藏冰之禮而有雹,推之陰陽,知此伏陰所致,亦聖人之寓言也。詳載其言者,以著藏冰之禮,不可廢耳。”炫謂鄭言是也。申豐寄言於此,以諫失政,其雹不是盡由冰也。
  
  夏,諸侯如楚,魯、衛、曹、邾不會。曹、邾辭以難,公辭以時祭,衛侯辭以疾。如子産言。○難,乃旦反。
  [疏]“邾不會”。正義曰:宋之盟,邾、滕為私屬,不許交相見。而楚召邾、滕使從會者,邾、滕自欲闢役,不在宋盟,又晉合諸侯,常列於會,襄二十九年城杞,三十年會於澶淵,邾、滕皆在。楚知其事,故使召之。此申之會,滕至而邾不至。
  
  鄭伯先待於申。自楚先至會地。六月,丙午,楚子合諸侯於申。椒舉言於楚子曰:“臣聞諸侯無歸禮,以為歸。今君始得諸侯,其慎禮矣。霸之濟否,在此會也。夏啓有鈞臺之享,啓,禹子也。河南陽翟縣南有鈞臺陂,蓋啓享諸侯於此。○夏啓,戶雅反,註仿此。鈞音均。陂,彼宜反。商湯有景亳之命。河南鞏縣西南有湯亭,或言亳即偃師。○亳,步各反。鞏,九勇反。周武有孟津之誓,將伐紂也。○孟,本又作“盟”,音孟。成有岐陽之蒐,周成王歸自奄,大蒐於岐山之陽。岐山在扶風美陽縣西北。○岐,其宜反。蒐,所求反。康有酆宮之朝,酆,在始平鄠縣東,有靈臺,康王於是朝諸侯。○酆,芳弓反。穆有塗山之會,周穆王會諸侯於塗山。塗山在壽春東北。
  [疏]“夏啓”至“之會”。
  ○正義曰:此六王之事,唯周武王孟津之誓,《尚書》有其事,武王伐殷,作《泰誓》三篇是也。其餘五者,皆書傳無文,不能知其本末。
  ○註“周成”至“西北”。
  ○正義曰:《書·序》雲:“成王歸自奄,在宗周,誥庶邦,作《多方》。”其經云:“告爾四國多方。”則於時諸侯大集,故謂“岐陽之蒐”,在此時也。
  
  齊桓有召陵之師,在僖四年。○召,上照反。晉文有踐土之盟。在僖二十八年。君其何用?宋嚮戌、鄭公孫僑在,諸侯之良也,君其選焉。”選擇所用。○嚮,舒亮反。戌音恤。僑,其驕反。王曰:“吾用齊桓。”用會召陵之禮。
  [疏]“吾用齊桓”。
  ○正義曰:用會召陵之禮,出自王意也。服虔雲:“召陵之役,齊桓退捨以禮。楚靈王今感其意,是以用之。”
  
  王使問禮於左師與子産。左師曰:“小國習之,大國用之,敢不薦聞。”言所聞,謙示所未行。獻公合諸侯之禮六。其禮六儀也。宋爵公,故獻公禮。
  [疏]註“其禮六儀”。正義曰:以言“禮六”,故言“其禮六儀”。當是會上有此六儀,不知六者何謂也。
  
  子産曰:“小國共職,敢不薦守。”獻伯、子、男會公之禮六。鄭,伯爵,故獻伯、子、男會公之禮。其禮同,所從言之異。○共音恭。守,手又反。
  [疏]註“鄭伯”至“之異”。
  ○正義曰:杜知“其禮同,所從言之異”者,以左師獻公合諸侯之禮六,子産獻伯子男會公之禮六,若其各異,凡十二禮。下椒舉雲“禮吾所未見者六焉”,故知其禮同也。於公言之,雲“合諸侯之禮”,於伯子男言之,雲“會公之禮”,是所從言之異。
  
  君子謂“合左師善守先代,子産善相小國”。王使椒舉侍於後,以規過。規正二子之過。○相,息亮反。卒事,不規。王問其故,對曰:“禮,吾未見者有六焉,又何以規?”左師、子産所獻六禮,楚皆未嘗行。宋大子佐後至,王田於武城,久而弗見。椒舉請辭焉。請王辭謝之。王使往曰:“屬有宗祧之事於武城,言為宗廟田獵。○屬,章玉反,適也。祧,他彫反。為,於偽反。
  [疏]“武城”。
  ○正義曰:《土地名》:“楚之武城在南陽宛縣北也。魯之武城在泰山南武城縣也,有澹臺子羽塚。”
  
  寡君將墮幣焉,敢謝後見。”恨其後至,故言將因諸侯會,布幣乃相見。經並書“宋太子佐”,知此言在會前。○墮,許規反,布也,服雲輸也。見如字,又賢遍反。
  [疏]“將墮幣焉”。
  ○正義曰:杜唯雲“將因諸侯會,布幣乃相見”,不解墮之義。案:隱六年《公羊傳》:“鄭人來輸平。輸平者何?輸平,猶墮成也。”然則墮是輸之義也。朝聘之禮,客必致幣於主。據主則為受,據客則為輸。襄三十一年傳,子産論幣雲:“其輸之,則君之府實也。非薦陳之,不敢輸也。”是謂布幣為輸幣也。言將待輸幣之時,乃相見。見既在後,故遣我來,敢謝後見也。服虔雲,墮,輸也。言將輸受宋之幣於宗廟。案:《禮》之享幣,皆令宰受,不以薦宗廟,雖訓為輸,義不當也。
  
  徐子,吳出也,以為貳焉,故執諸申。言楚子以疑罪執諸侯。楚子示諸侯侈。自奢侈。椒舉曰:“夫六王二公之事,六王:啓、湯、武、成、康、穆也。二公:齊桓、晉文。皆所以示諸侯也,諸侯所由用命也。夏桀為仍之會,有緡叛之;仍、緡,皆國名。○仍,而承反。緡,亡巾反。商紂為黎之蒐,東夷叛之;黎,東夷國名。○力兮反。周幽為大室之盟,戎狄叛之。大室,中嶽。皆所以示諸侯汏也,諸侯所由棄命也。今君以汏,無乃不濟乎?”王弗聽。子産見左師曰:“吾不患楚矣。汏而愎諫,愎,很也。汏音泰。愎,皮逼反。很,鬍懇反。不過十年。”左師曰:“然。不十年侈,其惡不遠,遠惡而後棄。惡及元方,則人棄之。善亦如之,德遠而後興。”為十三年楚弒其君傳。
  秋,七月,楚子以諸侯伐吳。宋大子、鄭伯先歸。經所以更敘諸侯也。時晉之屬國皆歸,獨言二國者,鄭伯久於楚,宋大子不得時見,故慰遣之。○見,賢遍反,又如字。宋華費遂、鄭大夫從。從伐吳,以答見慰。○費,扶味反。從,纔用反,註同。使屈申圍朱方,朱方,吳邑,齊慶封所封也。屈申,屈蕩之子。○屈,居忽反。八月,甲申,剋之。執齊慶封而盡滅其族。慶封以襄二十八年奔吳。八月無甲申,日誤。
  [疏]“八月甲申”。
  ○正義曰:《長歷》推此年七月已未朔,二十六日得甲申。八月己醜朔,其月無甲申。而傳上有七月,下有九月,月不容誤,故知日誤。
  
  將戮慶封。椒舉曰:“臣聞無瑕者可以戮人。慶封惟逆命是以在此,逆命是以在此謂性不恭順。其肯從於戮乎?言不肯默而從戮。播於諸侯,焉用之?”播,揚也。○播,坡佐反。徐雲:字或作“幡”,敷袁反。焉,於虔反。王弗聽,負之斧鉞,以徇於諸侯。使言曰:“無或如齊慶封,弒其君,弱其孤,以盟以其大夫。”齊崔杼弒君,慶封其黨也,故以弒君罪責之。○鉞音越。徇,似俊反。杼,直呂反。
  [疏]“弱其孤”。
  ○正義曰:崔杼弒莊公,立其弟景公。孤,謂景公也。以其幼小,輕弱之。
  
  慶封曰:“無或如楚共王之庶子圍,弒其君兄之子麇而代之,以盟諸侯。”王使速殺之。遂以諸侯滅賴。賴子面縛銜璧,士襢輿櫬從之,造於中軍。中軍,王所將。○共音恭。麇,九倫反。襢音但。輿櫬,所覲反,棺也。造,七報反。將,子匠反,下“將帥”同。
  [疏]“以盟諸侯”。
  ○正義曰:靈王即位以來,經傳不見與諸侯盟事。蓋楚子自與屬楚諸侯私盟,不告魯,而慶封知之。
  
  王問諸椒舉。對曰:“成王剋許,在僖六年。許僖公如是,王親釋其縛,受其璧,焚其櫬。”王從之從舉言。○縛,如字,舊扶臥反。遷賴於鄢。鄢,楚邑。○鄢,於晚反,又於建反。楚子欲遷許於賴,使鬥韋龜與公子棄疾城之而還。為許城也。韋龜,子文之玄孫。○為,於偽反。申無宇曰:“楚禍之首,將在此矣。召諸侯而來,伐國而剋,城竟莫校,謂築城於外竟,諸侯無與爭。○竟音境,註同。爭,爭鬥之爭。王心不違,民其居乎?言將有事,不得安也。民之不處,其誰堪之?不堪王命,乃禍亂也。”
  九月,取鄫,言易也。莒亂,著丘公立而不撫鄫,鄫叛而來,故曰取。凡剋邑不用師徒曰取。著丘公,去疾也。不書奔者,潰散而來,將帥微也。重發例者,以通叛而自來。○易,以鼓反。著,直居反,徐直據反。去,起呂反。潰,戶對反。帥,所類反。重,直用反。
  鄭子産作丘賦。丘,十六井,當出馬一匹,牛三頭。今子産別賦其田,如魯之田賦。田賦在哀十一年。
  [疏]註“丘十”至“一年”。
  ○正義曰:“丘,之十六井,當出馬一匹,牛三頭。”《司馬法》之文也。服虔以為“子産作丘賦者,賦此一丘之田,使之出一馬三牛,復古法耳。丘賦之法,不行久矣。今子産復脩古法,民以為貪,故謗之”。案:春秋之世,兵革數興,鄭在晉、楚之間,尤當其劇,正當重於古,不應廢古法也。若往前不脩此法,豈得全無賦乎?故杜以為今子産於牛馬之外,別賦其田,如魯之田賦。田賦在哀十一年。彼註云:“丘賦之法,因其田財,通出馬一匹,牛三頭。”今欲別其田及傢財,各為一賦,故言“田賦”。然則,此與彼同賦斂傢資,使出牛馬,又別賦其田,使之出粟,若今輸租,更出馬一匹、牛三頭。是一二出兩丘之稅。案:《周禮》有“夫徵、傢行”。夫徵,謂出稅;傢徵,謂出車徒、給徭役。此牛馬之屬,則《周禮》之傢徵也。其夫徵,十一而稅,是與傢徵別也。
  
  國人謗之,謗,毀也。曰:“其父死於路,謂子國為尉氏所殺。己為蠆尾。謂子産重賦,毒害百姓。○蠆,敕邁反。以令於國,國將若之何?”子寬以告。子寬,鄭大夫。子産曰:“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以,用也。且吾聞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濟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度,法也。《詩》曰:‘禮義不愆,何恤於人言?’逸《詩》。子産自以為權製濟國,於禮義無愆。吾不遷矣。”遷,移也。渾罕曰:“國氏其先亡乎!渾罕,子寬。○渾,矢溫反。罕,徐許但反。君子作法於涼,其敝猶貪。涼,薄也。○音良,徐音亮。作法於貪,敝將若之何?言不可久行。姬在列者,在列國也。蔡及曹、滕,其先亡乎!逼而無禮。蔡逼楚,曹、滕逼宋。鄭先衛亡,逼而無法。逼晉、楚。
  [疏]“姬在”至“衛亡”。
  ○正義曰:渾罕意譏子産,將言鄭之先亡,故遂博言諸國亡之先後。杜據《世本》、《史記》作《世族譜》,說諸國滅亡之年。此下十一年楚滅蔡,十三年蔡復封。《春秋》後二世十八年而楚滅蔡也,哀八年宋滅曹也。滕以《春秋》後六世而齊滅之。鄭在《春秋》後五世九十一年,韓滅鄭。衛在《春秋》後十一世二百五十八年,而秦滅衛也。據蔡之前亡,則渾罕之言,終亦驗矣。
  
  政不率法,而製於心。民各有心,何上之有?”子産權時救急,渾罕譏之正道。
  鼕,吳伐楚,入棘、櫟、麻,棘、櫟、麻,皆楚東鄙邑。譙國酇縣東北有棘亭,汝陰新蔡縣東北有櫟亭。○櫟,力狄反,徐又失灼反。酇,纔汗反。
  [疏]註“棘櫟”至“櫟亭”。
  ○正義曰:吳來伐楚,入此三邑,知此三邑皆楚之東鄙,故疑新蔡縣東北有櫟亭者,是此櫟亭也,鄭有櫟邑者,則河南陽翟縣也。
  
  以報朱方之役。朱方役在此年秋。楚瀋尹射奔命於夏汭,夏汭,漢水麯入江,今夏口也。吳兵在東北,楚盛兵在東南,以絶其後。○尹射,食夜反,又食亦反,一音夜。夏,戶雅反。夏汭,如銳反。鹹尹宜咎城鍾離,宜咎本陳大夫,襄二十四年奔楚。○葴,之林反。咎,其九反。薳啓疆城巢,然丹城州來。然丹,鄭穆公孫,襄十九年奔楚。○薳,於委反。彊,其良反,又居良反。東國水,不可以城,彭生罷賴之師。彭生,楚大夫。罷鬥韋龜城賴之師。○罷,皮買反,徐甫綺反。
  初,穆子去叔孫氏,及庚宗,成十六年闢僑如之難奔齊。庚宗,魯地。○難,乃旦反。遇婦人,使私為食而宿焉。問其行,告之故,哭而送之。婦人聞而哭之。適齊,娶於國氏,國氏,齊正卿,姜姓。○娶,七住反。生孟丙、仲壬。夢天壓已,弗勝。穆子夢也。○壓,於甲反,又於輒反。勝音升,下同。顧而見人,黑而上僂,上僂,肩亻區。○僂,力主反。亻區,紆甫反。深目而豭喙,口象豬。○豭音加。喙,許穢反。號之曰:“牛!助餘!”乃勝之。旦而皆召其徒,無之。徒,從者。○號,鬍到反,一音戶刀反,下同。從,纔用反。且曰:“志之。”志,識也。○識,申志反,一音式。及宣伯奔齊,饋之。宣伯,僑如,穆子之兄。成十六年奔齊,穆子饋宣伯。○饋,求位反,餉也。宣伯曰:“魯以先子之故,先子,宣伯先人。將存吾宗,必召女。召女何如?”對曰:“原之久矣。”言兄始為亂,己則有今日之願,蓋忿言。○女音汝,下同。魯人召之,不告而歸。既立,在齊生孟丙、仲壬。魯召之,立為卿,襄二年始見經。○見,賢遍反,下“接見”同。所宿庚宗之婦人,獻以雉。獻穆子。問其姓,問有子否。○“問其姓”,女生曰姓。姓謂子也。對曰:“餘子長矣。能奉雉而從我矣。”襄二年,竪牛五六歲。○長,丁丈反,下同。奉,芳勇反。
  [疏]“襄二”至“六歲”。
  ○正義曰:穆子還魯,傳無歸歲。襄二年始見於經,疑是其年新還也。成十六年傳云:“子叔聲伯使叔孫豹請逆於晉師。”於時豹猶在魯,疑其因使而遂奔齊。蓋自鄭過魯而去,故得宿於庚宗。成十六年出奔,襄二年始還,凡經五年,故竪牛五六歲,能奉雉也。計竪牛至襄二年,四歲也。杜言“五六歲”者,竪牛見穆子,未必即以還年見之。
  
  召而見之,則所夢也。未問其名,號之曰“牛”,曰:“唯。”皆召其徒,使視之,遂使為竪。竪,小臣也。傳言從夢未必吉。○唯,維癸反,徐以水反。唯,應辭,猶也。竪,上註反。
  [疏]“曰唯”。
  ○正義曰:《麯禮》雲:“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鄭玄雲:“應辭,唯恭於諾。”
  
  有寵,長使為政。為傢政。公孫明知叔孫於齊,公孫明,齊大夫子明也。與叔孫相親知。歸,未逆國薑,子明取之。國薑,孟仲母。○取,七住反,又如字。故怒其子,長而後使逆之。子,孟丙、仲壬。
  [疏]“故怒”至“逆之”。
  ○正義曰:怒者,怒其妻也。忿其母,遂及其子。其子在齊成長而後逆之歸魯,非謂逆其妻也。
  
  田於丘蕕,丘蕕,地名。○蕕音由。遂遇疾焉。竪牛欲亂其室而有之,強與孟盟,不可。欲使從己,孟不肯。○強,其文反,下同。
  [疏]“強與孟盟”。
  ○正義曰:孟雖適妻之子,叔孫未立為嗣。竪牛欲亂其室,望已有之,未應即欲為適,使孟事已。強與盟者,欲其與已同心,使已得專恣耳。
  
  叔孫為孟鍾,曰:“爾未際,際,接也。孟朱與諸大夫相接見。○為,於偽反,又如字。
  [疏]註“際接”至“接見”。
  ○正義曰:《釋詁》雲:“際、接,捷也。”郭璞曰:“捷,謂相接續也。”大夫將立適子,必須接見同寮。季武子立紇,飲大夫酒,是其事也。孟丙未與大夫交接,故為之作鍾,因落鐘令與相見。
  
  饗大夫以落之。”以豭豬血釁鍾曰落。○釁,許覲反。
  [疏]註“以豭”至“曰落”。
  ○正義曰:《說文》雲:“釁,血祭也。”《雜記》釁廟之禮雲:“雍人舉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於前。”是釁祭之法,以血澆落之,知落之即是釁也。《雜記》又曰:“凡宗廟之器,其名者,成則釁之以豭豚。”是知以豭豬之血也。記稱宗廟之器成乃釁以豭豚,此叔孫為孟作鍾,非是宗廟之器,亦釁之者,《周禮·小子》職曰:“釁邦器,及軍器”。鄭玄雲:“邦器謂禮樂之器,及祭器之屬。”此鍾是禮樂之器,故釁也。
  
  既具,饗禮具。使竪牛請日。請饗日。
  [疏]“使竪牛”。
  ○正義曰:孟不自請,使竪牛者,《內則》雲:“由命士以上,父子皆異宮。”鄭玄雲:“異宮者,崇敬也。”以其異宮,故使竪牛。
  
  入弗謁,謁,白也。出命之日。詐命日。及賓至,聞鍾聲。牛曰:“孟有北婦人之客。”北婦人,國薑也。客謂公孫明。怒,將往,牛止之。賓出,使拘而殺諸外。殺孟丙。○拘音俱。牛又強與仲盟,不可。仲與公禦萊書觀於公,萊書,公禦士名。仲與之私遊觀於公宮。○萊書,音來,人姓名。觀,古亂反,註同,又如字。公與之環,賜玉環。使牛入示之。示叔孫。入不示,出命佩之。牛謂叔孫:“見仲而何?”而何,如何。○見,賢遍反,下及註“杜泄見”同。叔孫曰:“何為?”怪牛言。曰:“不見,既自見矣,言仲已自往見公。公與之環而佩之矣。”遂逐之,奔齊。疾急,命召仲。牛許而不召。杜泄見,告之饑渴,授之戈。杜泄,叔孫氏宰也。牛不食叔孫,叔孫怒,欲使杜泄殺之。○泄,息列反。食音嗣。對曰:“求之而至,又何去焉?”言求食可得,無為去竪牛。蓋杜泄力不能去,設辭以免。○去,起呂反,註及下同。竪牛曰:“夫子疾病,不欲見人。”使寘饋於個而退。寘,置也。個,東西廂。○寘,之豉反,本或作“奠”。個,古賀反,謂廂屋。廂本作“箱”,息羊反。
  [疏]“牛謂”至“見矣”。
  ○正義曰:而、如同是語辭,故註云“而何,如何”。牛謂叔孫曰:“以仲見君何?問何故以仲見君也。叔孫怪其語,故曰:何為?牛曰:不將仲見君乎?若不將見,則既自見君矣。言不待父命,所以怒叔孫也。大夫立子為適,必自見之於君。宣十四年申舟見犀而行,定六年樂祁見溷而行,是其事也。或曰:竪牛謂叔孫曰:今將仲見君,其事如何?叔孫以已見病,故怪之曰何為。以不同。
  ○註“寘置”至“西廂”。
  ○正義曰:禮,置器物於地,皆謂之寘,是寘為置也。《月令》“天子居左個、右個”,是個為東西廂也。
  
  牛弗進,則置虛命徹。寫器令空,示若叔孫巳食,命去之。○令,力呈反。十二月,癸醜,叔孫不食。乙卯卒。三日絶糧。牛立昭子而相之。昭子,豹之庶子,叔孫婼也。○相,息亮反。婼,敕略反。公使杜泄葬叔孫。竪牛賂叔仲昭子與南遺,昭子,叔仲帶也。南遺,季氏傢臣。○賂音路。使惡杜泄於季孫而去之。憎泄不與己同志。○惡,烏路反。杜泄將以路葬,且盡卿禮。路,王所賜叔孫車。南遺謂季孫曰:“叔孫未乘路,葬焉用之?且塚卿無路,介卿以葬,不亦左乎?”塚卿,謂季孫。介,次也。左,不便。○葬焉,於虔反,下“將焉用”同。介音界。左,如字,註同,舊音佐。便,婢面反。季孫曰:“然。”使杜泄捨路。捨,置也。○捨,式夜反,註同,或音捨。不可。曰:“夫子受命於朝,而聘於王,在襄二十四年,夫子,謂叔孫。王思舊勳而賜之路,感其有禮,以念其先人。復命而致之君,豹不敢自乘。君不敢逆王命,而復賜之,使三官書之。吾子為司徒,實書名。謂季孫也。書名,定位號。○復,扶又反。夫子為司馬,與工正書服。謂叔孫也。服,車服之器,工正所書。孟孫為司空,以書勳。勳,功也。
  [疏]“吾子”至“書勳”。
  ○正義曰:杜泄是叔孫傢臣,故稱己君為夫子。工正是司馬之屬官也。季、孟亦有屬官,共書其事。但季、孟身在,不假言屬。以叔孫已亡,取屬官為徵,故兼言之。所以司徒書名者,《周禮》:“大司徒掌十二教,十有一曰以賢製爵;十有二日以庸製祿。”故司徒書名,定位號也。“司馬興工正書服”者,《周禮·夏官·司馬》其屬有司士,掌群臣之政,亦以德爵,以功詔祿。工正雖不屬司馬,掌作車服,故與司馬書服也。案:《周禮》,司勳屬夏官。今司空書勳者,春秋之時,又是諸侯之法,不可盡與禮同。
  
  今死而弗以,是棄君命也。書在公府而弗以,是廢三官也。若命服,生弗敢服,死又不以,將焉用之?”乃使以葬。季孫謀去中軍,竪牛曰:“夫子固欲去之。”誣叔孫以媚季孫。○媚,眉冀反。
  [疏]註“誣叔”至“季孫”。
  ○正義曰:季孫因叔孫之弱,欲四分公室,己取其二,故謀去中軍。竪牛雲:夫子固欲去之。是誣叔孫以媚季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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