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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评传 》 李敖大传(下) 》
第43节:奋力揭开监狱中的黑幕(1)
汪幸福 Wang Xingfu
奋力揭开监狱中的黑幕
1981年8月10日,李敖二度入狱,刑期为6个月,服刑地点为台北县土城乡立德路2号台北看守所。
台北看守所系台湾32座监狱中最大的一座,原计划关押犯人2600人,实际关了3300人,超关600人,关押的犯人占全岛犯人二分之一以上。
李敖属轻刑犯,本应关在台北监狱。台湾当局的“法务部”考虑台北监狱太拥挤,没有单独监房,如果将李敖与其他犯人关押在一起,会知道很多内幕,故将李敖关在台北看守所的一间单房里。
尽管国民党想方设法控制李敖,不让李敖多知道监狱中狱警们做的坏事,李敖还是通过各种途径搜集到了台北看守所内军警内外勾结谋利残害犯人的种种恶行,然后将搜集到的材料悄悄在狱中写成了两篇文章,一篇是1981年11月16日写的《只换屁股不换针》,另一篇是长达4万字的《监狱学土城——天下没有白坐的牢》。
李敖揭露台北看守所狱警违法乱纪的种类达40多,事例上百个。
按照台湾当局的规定,安排到工厂、打杂役的犯人,必须是判处5年以下徒刑,入狱有一个月时间,而且要行为良好。
由于犯人蹲在号子里寂寞难敖,大多数犯人千方百计找关系、挖门道下工厂做工或干杂役,如送饭、打水、扫地、洗衣、种花等,以打发时光。另外,犯人不蹲牢房,搞香烟及违禁物品比较方便,还可在走道里走来走去,也可以自由自在地去洗澡。
台北看守所的军警们对到工厂做工、打杂的犯人,根本不按入狱一月、行为良好、5 年以下轻刑的原则考虑,而是凭内外关系或是否得了好处等原因安排。
有个叫欧阳坤的犯人,判了7年刑,按规定不能做杂役,由于台北看守所戒护课长王文发得了他的好处,到牢房不几天,王文发就安排他做杂役。另一个叫陈廷柳的犯人,判刑8年,与看守所长朱光军有关系,也不蹲号子,被安排干杂活。
22岁的王建福,因犯欺诈罪被抓进监狱,因与狱中警官陈清华、陈台生等人有关系,不到几天就被安排做杂役。王建福利用做杂役之机,偷偷摸摸地用伙房的茶水桶做叠罗汉,然后翻墙逃出了监狱,成为轰动台北看守所的一件大丑闻。
李敖还说,有的犯人被安排做杂役,还是台湾当局的司法大衙门或更高层次的大官授意的。
这类比较典型的有两人,一个是汪文吉,另一个是洪炳麟。
汪文吉是台中市大甲人,系基隆海关桃园支所的关务员,常驻贸联货柜场工作,因包庇汽车零配件走私被人告发,1981年7月16日收押在台北看守所。他未被起诉前,按说不能做杂役,由于此公的太太与台湾当局“司法部”监所司司长张齐斌是亲戚,因而受到特殊优待。据说,张齐斌亲自给台北看守所所长朱光军打了电话,要他对汪文吉予以关照。
张齐斌是朱光军的最高上司,当然不敢违抗,将汪文吉安排在看守所卡片室打杂,成了看守所内一个不穿警服的职员。
到了9月14日,汪文吉的起诉书来了,检察机关给他定了贪污罪,估计最低也有10年徒刑。汪文吉因超轻刑一倍以上,自然不能做杂役。看守所“卡片室”主任毛世肇想到汪文吉要走,便将另一个犯了法的公务员陈晏庭调来接替他。
汪文吉闻后,大发脾气,坚决不入牢房,仍要求在卡片室做杂役。
过了两天,国民党中央委员、台湾当局“法务部长”李元簇亲自给朱光军打电话,要朱对汪文吉照顾好一点。朱光军不敢违抗,立即将此事交给副所长汪本流去办。
汪本流马上找汪文吉谈话,告知所里已接到了李元簇的电话,并告诉他,按规定他不能到工厂,更不能在所内打杂,因接到李元簇的电话,所里决定对他网开一面,可以让他去工厂做工。汪文吉过去在海关工作时,狐假鸱张,趾高气扬,感到去工厂做工太没面子,也太难堪了。他坚持要留在卡片室,并声称,如不将他留在卡片室,李元簇又要来电话。
汪本流无法,只得向朱光军报告谈话的经过。
朱光军非常害怕得罪李元簇,又怕别人检举他违法,一天到晚冥思苦想如何处理好汪文吉的问题。想了几天,他觉得万全之策是叫卡片室主任打一报告,说汪文吉有做卡片的专长,需要汪帮忙。报告上来后,他再表示同意。这样,今后如有上司追查或有人检举,他可赖掉或一杆子打到卡片室主任头上。
卡片室主任马上将报告递了上来,朱光军当即表态同意。这样,重刑犯汪文吉于1981年9月22日下午又回到卡片室“上班”了。
神通广大的汪文吉受到朱光军的特殊照顾后,在其案件的审理上,也由重变轻,并在很短的时间内交保出狱,台湾司法黑暗,军警的卑劣,可见一班。
李敖在狱中还获得台湾“副总统”谢东闵与狱中军警串通包庇犯人的典型例子。
谢东闵出面关照的犯人叫洪炳麟,台湾彰化县人,与谢东闵关系极为密切,并得到他的一再提拔。1980年7月,洪在谢东闵的关照下,升任彰化水利局副局长。此公升官后,仗着有大后台,忘乎所以,大肆贪污。这一年夏,此公与水利局处长蔡甘清涉嫌收受红包12万元,于9月3日被检察机关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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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华文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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