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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 》 社會能見度:生命之痛 》
第42節:邱興華的罪與罰(5)
曾子墨 Ceng Zimo
張樺(律師):他說熊萬成調戲他妻子,所以對熊萬成非常憎恨,導致對其他幾個道觀管理人員也憎恨。他把熊萬成殺死以後,掏出熊萬成身上的小刀,把死者的眼睛剜下來,然後又拿刀把胸口剁開,把心肝肺掏出來,掏出來以後,又把腳底板的肉皮割開,把腳底的兩根筋抽出來。邱興華說,他把這些東西放到案板上切,切了小半碗。傍晚的時候,放上香油炒,炒熟喂狗吃。狗不吃,他以為沒炒熟又炒了第二道,狗還是不吃……這就讓人感覺到不可思議。他殺人以後做這些事情幹什麽呢?有這個必要嗎?我們認為比較荒誕,不太正常。另外,他還把羅土生父子倆(受害人)的屍體從厠所旁邊的道門拖回來,塞到熊萬成住的床鋪底下。為什麽要放?他說這個地方的風水好,因為他們倆是無辜的,死了以後就讓他們去一個好地方,類似上天堂一樣。這一點也讓人感到不可思議。你把人殺了以後,在白天還搞這些事情,我作為律師來說覺得不可思議。除此以外,案捲顯示邱興華殺人之後還從容地整理了熊萬成包裏的功德錢,詳細地計算了金額,並在一個筆記本上寫下了702元的欠條,註明了日期。研究完案捲之後,張樺見到了邱興華,他希望通過和邱興華的會談能夠解答他在研究案捲中産生的疑慮。子墨:在看守所裏面見到邱興華以後,為什麽會加深他精神可能有問題這種印象?
張樺:其實我第一次見他的時候,對他精神有問題的印象還不太深。我衹是對這個人非常感興趣,認為他不像是一個在押的人犯,倒像是一個傳奇人物,新聞人物、一般罪犯見到律師時的那種恐懼啊、空虛啊,他都沒有,反而像見了一個非常熟的老朋友一樣。特別我說明來意以後,說我是省高院為你指定的辯護律師,他很高興,主動說,能不能讓我抽煙?給人感覺,他是談笑風生的一個人。
子墨:他一點焦慮、恐懼、擔心都沒有?
張樺:沒有,在他身上找不到,他非常健談。第二次見他的時候,我把開庭之前做的親子鑒定給他看,打消孩子不是他親生的這種懷疑。他看了以後,半天沒說話,既沒說信也沒說不信,最後說了一句,如果要給我做精神鑒定,把我鑒定為精神病的話,那我寫的書誰還看?他反而擔心這個問題。他說,實際上我的腦袋不值錢,我寫的書可能要值十個腦袋的錢。據媒體的報道,邱興華在看守所中一直在寫書,他給張樺律師的信中也提到了這兩本書,一本叫《金筆定江山》,另一本是他的自傳。邱興華:有生這段時間,我把我的那部書寫好,作為一個社會上有用的人的反面教材。
子墨:他給你的信中有什麽異常的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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