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评传 李敖大傳(下)   》 第42節:公開揭露軍事大衙門的醜行(3)      汪幸福 Wang Xingfu

  “國防部”先是不理,後又考慮不理似乎說不過去,於6月9日叫律師墨文藻給周其新草草回覆了不痛不癢的幾句話,對李敖所提的問題避而不答。
  6月15日,李敖找出當局的有關政策,對“國防部”福利總處的回函,一一進行了反駁。
  李敖代周其新寫的反駁信發去後,一個多月不見回音。後經瞭解,臺灣“國防部”已將此事交給總政治作戰部查辦。
  8月11日,總政治作戰部給周其新回函,告知請循法律辦理。
  按照1978年7月17日公佈的“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第八條規定,“國防部”福利總處是歸總政治作戰部管理的,此事應歸他們處理。業主們嚮“國防部”如此詳細地舉出證據後,總政治作戰部竟聽信福利總處的一面之詞,草草應付周其新等人的質問,顯然是極其錯誤的。
  7月22日,“國防部”福利總處叫律師墨文藻給水晶大廈送來一函,函中不但不認錯,反而顛倒黑白,鬍扯亂拉,並對周其新等人進行威脅。
  7月23日,李敖給“國防部”部長高魁元去函,將“國防部”福利總處的函件進行了反駁,並從6個方面舉證證實他們是如何欺壓水晶大廈業主的。
  8月24日,李敖再給“國防部”部長高魁元寫信,嚮他指出:總政治作戰部為福利總處主管機關,應依法受理人民訴願及檢舉,還應根據來信內容查核是否屬實,以明事情真相,再就是非、對錯進行答復。而總政治作戰部不但不對此事進行調查,反而叫民衆用打官司的辦法去辦理,這樣對待民衆的訴求,是愛民嗎?
  李敖還在信中再次要求“國防部”對民衆的訴求進行認真的調查,然後嚴懲福利總處中欺壓百姓的不良分子。
  此信發出去後,“國防部”與總政治作戰部還是不理會。他們仍舊任其下屬單位欺壓百姓,受害百姓衹有繼續受害了。
  此筆墨官司的最後的結局是:軍事大衙門永遠勝利,百姓永遠失敗。過去的唇舌、證據、文字成了雞毛敲大鐘,白費勁。槍桿子到底還是比筆桿子厲害。這一結局,正應驗了一句俗語:秀纔遇着兵,有理說不清。
  1993年9月11日,李敖突然在報上看到一則消息,說“國防部”福利總處在水晶大廈的運貨電梯因管理不善,鋼纜突斷,摔死了人,這是一起人為的責任事故。看到這則消息,李敖感慨萬千,並想起5年前與這個軍事大衙門的筆戰,覺得應乘此機會,將他們在水晶大廈的醜事一一暴露出來,讓人們看清口口聲聲要老百姓“敬軍”、“愛軍”的這個軍事大衙門對人民是一副什麽嘴臉。
  9月22日,他找出5年前與“國防部”打筆仗的資料,寫了2.6萬字的《跟“國防部”打筆仗》一文,揭露“國防部”福利總處在18個方面欺壓、勒索百姓,並在報刊上公開刊載出來。
  過去,臺灣民衆因怕戴上不愛軍、不敬軍的大帽子,無人敢惹軍事大衙門“國防部”,李敖不但不怕,而且還公開在報刊上揭“國防部”的醜,丟“國防部”的臉,為水晶大廈的所有受害人出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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