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歌文集 》 蘇軾集 》
捲四十二
蘇軾 Su Shi
◎論十首
【宋襄公論】
魯僖公二十二年鼕十一月一日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
子曰:“《春秋》書戰,未有若此之嚴而盡也。宋公,天子之上公。宋,先代之
後,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喪拜焉,非列國諸侯之所敢敵也。而曰“及
楚人戰於泓。”楚,夷狄之國,人微者之稱。以天子之上公,而當夷狄之微者,
至於敗績,宋公之罪,蓋可見矣。而《公羊傳》以為文王之戰不過此,學者疑焉。
故不可以不辯。
宋襄公非獨行仁義而不終者也。以不仁之資,盜仁者之名爾。齊宣有牽牛而
過堂下者,曰:“牛何之?”曰:“將以釁鐘。”王曰:“捨之,吾不忍其觳觫,
若無罪而就死地。”夫捨一牛,於德未有所損益者,而孟子與之以王。所謂以不
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三代之所共也。而宋襄公執鄫子用於次睢之社,君
子殺一牛猶不忍,而宋公戕一國君若犬豕然,此而忍為之,天下孰有不忍者耶!
泓之役,身敗國衄,乃欲以不重傷、不禽二毛欺諸侯。人能紾其兄之臂以取食,
而能忍饑於壺餐者,天下知其不情也。襄公能忍於鄫子,而不忍於重傷二毛,
此豈可謂其情也哉?桓文之師,存亡繼絶,猶不齒於仲尼之門,況用人於夷鬼以
求霸,而謂王者之師可乎?使鄫子有罪而討之,雖聲於諸侯而戮於社,天下不
以為過。若以喜怒興師,則秦穆公獲晉侯,且猶釋之,而況敢用諸淫昏之鬼乎?
以愚觀之,宋襄公,王莽之流。襄公以諸侯為可以名得,王莽以天下為可以文取
也。其得喪小大不同,其不能欺天下則同也。其不鼓不成列,不能損襄公之虐。
其抱孺子而泣,不能蓋王莽之篡。使莽無成則宋襄公。使襄公之得志,亦一莽也。
古人有言:“圖王不成,其弊猶足以霸。”襄公行王者之師,猶足以當桓公
之師,一戰之餘,救死扶傷不暇。此獨妄庸耳。齊桓、晉文得管仲、子犯而興,
襄公有一子魚不能用,豈可同日而語哉。自古失道之君,如是者多矣,死而論定。
未有如宋襄公之欺於後世者也。
【秦始皇帝論】
昔者生民之初,不知所以養生之具,擊搏輓裂與禽獸爭一旦之命,惴惴焉朝
不謀夕,憂死之不給,是故巧詐不生,而民無知。然聖人惡其無別,而憂其無以
生也,是以作為器用、耒耜、弓矢、舟車、網罟之類,莫不備至,使民樂生便利,
役禦萬物而適其情,而民始有以極其口腹耳目之欲。器利用便而巧詐生,求得欲
從而心志廣,聖人又憂其桀猾變詐而難治也,是故製禮以反其初。禮者,所以反
大復始也。
聖人非不知箕踞而坐,不揖而食便於人情,而適於四體之安也。將必使之習
為迂闊難行之節,寬衣博帶,佩玉履舄,所以回翔容與而不可以馳驟。上自朝廷,
而下至於民,其所以視聽其耳目者,莫不近於迂闊。其衣以黼黻文章,其食以籩
豆簠簋,其耕以井田,其進取選舉以學校,其治民以諸侯,嫁娶死喪莫不有法,
嚴之以鬼神,而重之以四時,所以使民自尊而不輕為姦。故曰:禮之近於人情者,
非其至也。周公、孔子所以區區於升降揖讓之間,丁寧反覆而不敢失墜者,世俗
之所謂迂闊,而不知夫聖人之權固在於此也。
自五帝三代相承而不敢破,至秦有天下,始皇帝以詐力而並諸侯,自以為智
術之有餘,而禹、湯、文、武之不知出此也。於是廢諸侯、破井田,凡所以治天
下者,一切出於便利,而不恥於無禮,决壞聖人之藩墻,而以利器明示天下。故
自秦以來,天下惟知所以救生避死之具,而以禮者為無用贅疣之物。何者?其意
以為生之無事乎禮也。苟生之無事乎禮,則凡可以得生者無所不為矣。嗚呼!此
秦之禍,所以至今而未息歟!
昔者始有書契,以科鬥為文,而其後始有規矩摹畫之跡,蓋今所謂大小篆者。
至秦而更以隸,其後日以變革,貴於速成,而從其易。又創為紙以易簡策。是以
天下簿書符檄,繁多委壓,而吏不能究,姦人有以措其手足。如使今世而尚用古
之篆書簡策,則雖欲繁多,其勢無由。由此觀之,則凡所以便利天下者,是開詐
偽之端也。嗟乎!秦既不可及矣。苟後之君子欲治天下,而惟便利之求,則是引
民而日趨於詐也,悲夫!
【漢高帝論】
有進說於君者,因其君之資而為之說,則用力寡矣。人唯好善而求名,是故
仁義可以誘而進,不義可以劫而退。若漢高帝起於草莽之中,徒手奮呼而得天下,
彼知天下之利害與兵之勝負而已,安知所謂仁義者哉!觀其天資,固亦有合於仁
義者,而不喜仁義之說,此如小人終日為不義,而至以不義說之,則亦怫然而怒。
故當時之善說者,未嘗敢言仁義與三代禮樂之教,亦惟曰如此而為利,如此而為
害,如此而可,如此而不可,然後高帝擇其利與可者而從之,蓋亦未嘗遲疑。
天下既平,以愛故欲易太子,大臣叔孫通、周昌之徒力爭之,不能得,用留
侯計僅得之。蓋讀其書至此,未嘗不太息以為高帝最易曉者,苟有以當其心,彼
無所不從,盍亦告之以呂後太子從帝起於布衣以至於定天下,天下望以為君,雖
不肖而大臣心欲之,如百歲後,誰肯北面事戚姬子乎?所謂愛之者,衹以禍之。
嗟夫!無有以奚齊、卓子之所以死為高帝言者歟?叔孫通之徒,不足以知天下之
大計,獨有廢嫡立庶之說,而欲持此以卻之,此固高帝之所輕為也。人固有所不
平,使如意為天子,惠帝為臣,絳灌之徒,圜視而起,如意安得而有之,孰與其
全安而不失為王之利也?如意之為王,而不免於死,則亦高帝之過矣。不少抑遠
之,以泄呂後不平之氣,而又厚封焉,其為計不已疏乎?
或曰:呂後強悍,高帝恐其為變,故欲立趙王。此又不然。自高帝之時而言
之,計呂後之年,當死於惠帝之手。呂後雖悍,亦不忍奪之其子以與侄。惠帝既
死,而呂後始有邪謀,此出於無聊耳,而高帝安得逆知之!
且夫事君者,不能使其心知其所以然而樂從吾說,而欲以勢奪之,亦已危矣。
如留侯之計,高帝顧戚姬悲歌而不忍,特以其勢不得不從,是以猶欲區區為趙王
計,使周昌相之,此其心猶未悟,以為一強項之周昌,足以抗呂氏而捍趙王,不
知周昌激其怒,而速之死耳。古之善原人情而深識天下之勢者,無如高帝,然至
此而惑,亦無有以告之者。悲夫!
【魏武帝論】
世之所謂智者,知天下之利害,而審乎計之得失,如斯而已矣。此其為智猶
有所窮。唯見天下之利而為之,唯其害而不為,則是有時而窮焉,亦不能盡天下
之利。古之所謂大智者,知天下利害得失之計,而權之以人。是故有所犯天下之
至危,而卒以成大功者,此以其人權之,輕敵者敗,重敵者無成功。何者?天下
未嘗有百全之利也,舉事而待其百全,則必有所格,是故知吾之所以勝人,而人
不知其所以勝我者,天下莫能敵之。
昔者晉荀息知虢公必不能用宮之奇,齊鮑叔知魯君必不能用施伯,薛公知黥
布必不出於上策,此三者,皆危道也,而直犯之,彼不知用其所長,又不知出吾
之所忌,是故可以冒害而就利。自三代之亡,天下以詐力相並,其道術政教無以
相過,而能者得之。當漢氏之衰,豪傑並起而圖天下,二袁、董、呂,爭為強暴,
而孫權、劉備,又已區區於一隅,其用兵製勝,固不足以敵曹氏,然天下終於分
裂,訖魏之世,而不能一。
蓋嘗試論之。魏武長於料事,而不長於料人。是故有所重發而喪其功,有所
輕為而至於敗。劉備有蓋世之才,而無應卒之機。方其新破劉璋,蜀人未附,一
日而四五驚,斬之不能禁。釋此時不取,而其後遂至於不敢加兵者終其身。孫權
勇而有謀,此不可以聲勢恐喝取也。魏武不用中原之長,而與之爭於舟楫之間,
一日一夜,行三百裏以爭利。犯此二敗以攻孫權,是以喪師於赤壁,以成吳之強。
且夫劉備可以急取,而不可以緩圖。方其危疑之間,捲甲而趨之,雖兵法之所忌,
可以得志。孫權者,可以計取,而不可以勢破也,而欲以荊州新附之卒,乘勝而
取之。彼非不知其難,特欲僥幸於權之不敢抗也。此用之於新造之蜀,乃可以逞。
故夫魏武重發於劉備而喪其功,輕為於孫權而至於敗。此不亦長於料事而不長於
料人之過歟?
嗟夫!事之利害,計之得失,天下之能者舉知之,知之而不能權之以人,則
亦紛紛焉或勝或負,爭為雄強,而未見其能一也。
【伊尹論】
辦天下之大事者,有天下之大節者也。立天下之大節者,狹天下者也。夫以
天下之大而不足以動其心,則天下之大節有不足立,而大事有不足辦者矣。
今夫匹夫匹婦皆知潔廉忠信之為美也,使其果潔廉而忠信,則其智慮未始不
如王公大人之能也。惟其所爭者,止於簞食豆羹,而簞食豆羹足以動其心,則宜
其智慮之不出乎此也。簞食豆羹,非其道不取,則一鄉之人,莫敢以不正犯之矣。
一鄉之人,莫敢以不正犯之,而不能辦一鄉之事者,未之有也。推此而上,其不
取者愈大,則其所辦者愈遠矣。讓天下與讓簞食豆羹,無以異也。治天下與治一
鄉,亦無以異也。然而不能者,有所蔽也。天下之富,是簞食豆羹之積也。天下
之大,是一鄉之推也。非千金之子,不能運千金之資。販夫販婦得一金而不知其
所措,非智不若,所居之卑也。
孟子曰:“伊尹耕於有莘之野,非其道也,非其義也,雖祿之天下,弗受也。”
夫天下不能動其心,是故其纔全。以其全纔而製天下,是故臨大事而不亂。古之
君子,必有高世之行,非苟求為異而已。卿相之位,千金之富,有所不屑,將以
自廣其心,使窮達利害不能為之芥蒂,以全其纔,而欲有所為耳。後之君子,蓋
亦嘗有其志矣,得失亂其中,而榮辱奪其外,是以役役至於老死而不暇,亦足悲
矣。孔子敘書至於舜、禹、臯陶相讓之際,蓋未嘗不太息也。夫以朝廷之尊,而
行匹夫之讓,孔子安取哉?取其不汲汲於富貴,有以大服天下之心焉耳。
夫太甲之廢,天下未嘗有是,而伊尹始行之,天下不以為驚。以臣放君,天
下不以為僣。既放而復立,太甲不以為專。何則?其素所不屑者,足以取信於天
下也。彼其視天下眇然不足以動其心,而豈忍以廢放其君求利也哉?
後之君子,蹈常而習故,惴惴焉懼不免於天下,一為希闊之行,則天下群起
而誚之。不知求其素,而以為古今之變時有所不可者,亦已過矣夫。
【周公論】
論周公者多異說,何也?周公居禮之變,而處聖人之不幸,宜乎說者之異也。
凡周公之所為,亦不得已而已矣。若得已而不已,則周公安得而為之?成王幼不
能為政,周公執其權,以王命賞罰天下,是周公不得已者,如此而已。
今儒者曰:周公踐天子之位,稱王而朝諸侯。則是豈不可以已耶?《書》曰:
“周公位塚宰,正百工。群叔流言。”又曰:“召公為保,周公為師,相成王,
為左右。召公不說。”又曰:“周公曰”、“王若曰”,則是周公未嘗踐天子之
位而稱王也。周公稱王,則成王宜何稱?將亦稱王耶?將不稱耶?不稱,則是廢
也。稱王,則是二王也。而周公將何以安之?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儒者之
患,患在於名實之不正。故亦有以文王為稱王者,是以聖人為後世之僣君急於為
王者也。天下雖亂,有王者在,而己自王,雖聖人不能以服天下。昔高帝擊滅項
籍,統一四海,諸侯大臣,相率而帝之,然且辭以不德。惟陳勝、吳廣,乃囂囂
乎急於自王。而謂文王亦為之耶?武王伐商,師渡孟津,會於牧野,其所以稱先
君之命命於諸侯者,蓋猶曰文考而已。至於武成,既以柴望告天,百工奔走,受
命於周,而後其稱曰“我文考文王,剋成厥勳。由此觀之,則是武王不敢一日妄
尊其先君,而況於文王之自王乎?《詩》曰:“虞芮質厥成,文王蹶厥生。”是
亦追稱而已矣。《史記》曰:“姬乎采芑,歸乎田成子。”夫田常之時,安知其
為成子而稱之!故凡以文王、周公為稱王者,皆過也。是資後世之篡君而為藉之
也。
陳賈問於孟子曰:“周公使管叔監商,管叔以商叛。知而使之,是不仁,不
知是不智。”孟子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過,不亦宜乎!”從
孟子之說,則是周公未免於有過也。夫管、蔡之叛,非逆也,是其智不足以深知
周公而已矣。周公之誅,非疾之也,其勢不得不誅也。故管、蔡非所謂大惡也。
兄弟之親,而非有大惡,則其道不得不封。管、蔡之封,武王之世也。武王之世,
未知有周公、成王之事。苟無周公、成王之事,則管、蔡何從而叛?周公何從而
誅之?故曰:周公居禮之變,而處聖人之不幸也。
【管仲論】
嘗讀《周官》、《司馬法》,得軍旅什伍之數。其後讀管夷吾書,又得《管
子》所以變周之製。蓋王者之兵,出於不得已,而非以求勝敵也。故其為法,要
以不可敗而已。至於桓文,非决勝無以定霸,故其法在必勝。繁而麯者,所以為
不可敗也;簡而直者,所以為必勝也。周之製,萬二千五百人而為軍。萬之有二
千,二千之有五百,其數奇而不齊,唯其奇而不齊,是以知其所以為繁且麯也。
今夫天度三百六十,均之十二辰,辰得三十者,此其正也。五日四分之一者,
此其奇也。使天度而無奇,則千載之日,雖婦人孺子,皆可以坐而計。唯其奇而
不齊,是故巧歷有所不能盡也。聖人知其然,故為之章、會、統、元以盡其數,
以極其變。《司馬法》曰:“五人為伍,五伍為兩,萬二千五百人而為隊,二百
五十,十取三焉而為奇,其餘七以為正,四奇四正,而八陣生焉。”夫以萬二千
五百人而均之八陣之中,宜其有奇而不齊者,是以多為之麯折,以盡其數,以極
其變。鈎聯蟠踞,各有條理。故三代之興,治其兵農軍賦,皆數十百年而後得志
於天下。自周之亡,秦、漢陣法不復三代。其後諸葛孔明,獨識其遺製,以為可
用以取天下,然相持數歲,魏人不敢决戰,而孔明亦卒無尺寸之功。豈八陣者,
先王所以為不可敗,而非以逐利爭勝者耶!
若夫管仲之製其兵,可謂截然而易曉矣。三分其國,以為三軍。五人為軌,
軌有長。十軌為裏,裏有司。四裏為連,連有長。十連為鄉,鄉有鄉良人。三鄉
一帥,萬人而為一軍。公將其一,高子、國子將其二。三軍三萬人。如貫繩,如
畫棋局,疏暢洞達,雖有智者無所施其巧。故其法令簡一,而民有餘力以致其死。
昔者嘗讀《左氏春秋》,以為丘明最好兵法。蓋三代之製,至於列國猶有存
者,以區區之鄭,而魚麗鵝鸛之陣,見於其書。及至管仲相桓公,南伐楚,北伐
孤竹,九合諸侯,威震天下,而其軍壘陣法,不少概見者,何哉?蓋管仲欲以歲
月服天下,故變古司馬法而為是簡略速勝之兵,是以莫得而見其法也。其後吳、
晉爭長於黃池,王孫雒教夫差以三萬人壓晉壘而陣,百人為行,百行為陣,陣皆
徹行,無有隱蔽,援桴而鼓之,勇怯盡應,三軍皆嘩,晉師大駭,卒以得志。
由此觀之,不簡而直,不可以决勝。深惟後世不達繁簡之宜,以取敗亡。而
三代什伍之數,與管子所以治齊之兵者,雖不可盡用;而其近於繁而麯者,以之
固守,近於簡而直者,以之决戰,則庶乎其不可敗,而有所必勝矣。
【士燮論】
料敵勢強弱,而知師之勝負,此將帥之能也。不求一時之功,愛君以德,而
全其宗嗣,此社稷之臣也。鄢陵之役,楚晨壓晉師而陳。諸將請從之,範文子獨
不欲戰,晉卒敗楚,楚子傷目,子反殞命。範文子疑若懦而無謀者矣。然不及一
年,三郤誅,厲公弒,胥童死,欒書、中行偃幾不免於禍,晉國大亂。鄢陵之功,
實使之然也。
有非常之人,然後有非常之功。非常之功,聖人所甚懼也。夜光之珠,明月
之璧,無因而至前,匹夫猶或按劍,而況非常之功乎!故聖人必自反曰:此天之
所以厚於我乎,抑天之禍餘也?故雖有大功,而不忘戒懼。中常之主,銳於立事,
忽於天戒,日尋幹戈而殘民以逞,天欲全之,則必折其萌芽,挫其鋒芒,使其知
所悔。天欲亡之,以美利誘之以得志,使之有功以驕士,玩於寇讎,而侮其民人,
至於亡國殺身而不悟者,天絶之也。嗚呼,小民之傢,一朝而獲千金,非有大福,
必有大咎。何則?彼之所獲者,終日勤勞,不過數金耳。所得者微,故所用者狹。
無故而得千金,豈不驕其志而喪其所守哉。由是言之,有天下者,得之艱難,則
失之不易。得之既易,則失之亦然。漢高皇帝之得天下,親冒矢石與秦、楚爭,
轉戰五年,未嘗得志。既定天下,復有平城之圍。故終其身不事遠略,民亦不勞。
繼之文、景不言兵。唐太宗舉晉陽之師,破竇建德,虜王世充,所過者下,易於
破竹。然天下始定,外攘四夷,伐高昌,破突厥,終其身師旅不解,幾至於亂者,
以其親見取天下之易也。
故兵之勝負,不足以為國之強弱,而足以為治亂之兆。蓋有戰勝而亡,有敗
而興者矣。會稽之棲,而勾踐以霸。黃池之會,而夫差以亡。有以使之也夫。昔
虢公敗戎於桑田,晉卜偃知其必亡,曰:“是天奪之鑒而益其疾也。”晉果滅虢。
此範文子所以不得不諫。諫而不納,而又有功,敢逃其死哉!使其不死,則厲公
逞志,必先圖於范氏,趙盾之事可見矣。趙盾雖免於死,而不免於惡名,則範文
子之智,過於趙宣子也遠矣。
【孫武論上】
古之善言兵者,無出於孫子矣。利害之相權,奇正之相生,戰守攻圍之法,
蓋以百數,雖欲加之而不知所以加之矣。然其所短者,智有餘而未知其所以有智,
此豈非其所大闕歟?
夫兵無常形,而逆為之形,勝無常處,而多為之地。是以其說屢變而不同,
縱橫委麯,期於避害而就利,雜然舉之,而聽用者之自擇也。是故不難於用,而
難於擇。擇之為難者,何也?銳於西而忘於東,見其利而不見其所窮,得其一說,
而不知其又有一說也。此豈非用智之難歟?
夫智本非所以教人,以智而教人者,是君子之急於有功也。變詐汩其外,而
無守於其中,則是五尺童子皆欲為之,使人勇而不自知,貪而不顧,以陷於難,
則有之矣。深山大澤,有天地之寶,無意於寶者得之。操舟於河,舟之逆順,與
水之麯折,忘於水者見之。是故惟天下之至廉為能貪,惟天下之至靜為能勇,惟
天下之至信為能詐。何者?不役於利也。夫不役於利,則其見之也明。見之也明,
則其發之也果。
古之善用兵者,見其害而後見其利,見其敗而後見其成。其心閑而無事,是
以若此明也。不然,兵未交而先志於得,則將臨事而惑,雖有大利,尚安得而見
之!若夫聖人則不然。居天下於貪,而自居於廉,故天下之貪者,皆可得而用。
居天下於勇,而自居於靜,故天下之勇者,皆可得而役。居天下於詐,而自居於
信,故天下之詐者,皆可得而使。天下之人欲有功於此,而即以此自居,則功不
可得而成。是故君子居晦以禦明,則明者畢見;居陰以禦陽,則陽者畢赴。夫然
後孫子之智,可得而用也。
《易》曰:“介於石,不終日。貞吉。”君子方其未發也,介然如石之堅,
若將終身焉者;及其發也,不終日而作。故曰:不役於利,則其見之也明。見之
也明,則其發之也果。今夫世俗之論則不然,曰:“兵者,詭道也。非貪無以取,
非勇無以得,非詐無以成。廉靜而信者,無用於兵者也。”嗟夫,世俗之說行,
則天下紛紛乎如鳥獸之相搏,嬰兒之相擊,強者傷,弱者廢,而天下之亂何從而
已乎!
【孫武論下】
夫武,戰國之將也,知為吳慮而已矣。是故以將用之則可,以君用之則不可。
今其書十三篇,小至部麯營壘芻糧器械之間,而大不過於攻城拔國用間之際,蓋
亦盡於此矣。天子之兵,天下之勢,武未及也。
其書曰:“將能而君不禦者勝。”為君而言者,有此而已。竊以為天子之兵,
莫大於禦將。天下之勢,莫大於使天下樂戰而不好戰。夫天下之患,不在於寇賊,
亦不在於敵國,患在於將帥之不力,而以寇賊敵國之勢內邀其君。是故將帥多,
而敵國愈強,兵加,而寇賊愈堅。敵國愈強,而寇賊愈堅,則將帥之權愈重。將
帥之權愈重,則爵賞不得不加。夫如此,則是盜賊為君之患,而將帥利之;敵國
為君之仇,而將帥幸之。舉百倍之勢,而立毫芒之功,以藉其口,而邀利於其上,
如此而天下不亡者,特有所待耳。
昔唐之亂,始於明皇。自肅宗復兩京,而不能乘勝並力盡取河北之盜。德宗
收潞博,幾定魏地,而不能斬田悅於孤窮之中。至於憲宗,天下略平矣,而其餘
孽之存者,終不能盡去。夫唐之所以屢興而終莫之振者,何者?將帥之臣,養寇
以自封也。故曰:天子之兵,莫大於禦將。禦將之術,開之以其所利,而授之以
其所忌。如良醫之用藥,鳥喙蝮蝎,皆得自效於前,而不敢肆其毒。何者?授之
以其所畏也。憲宗將討劉闢,以為非高崇文則莫可用,而劉澭者崇文之所忌也,
故告之曰:“闢之不剋,將澭實汝代。”是以崇文决戰,不旋踵擒劉闢,此天
子禦將之法也。
夫使天下樂戰而不好戰者,何也?天下不樂戰,則不可與從事於危;好戰,
則不可與從事於安。昔秦人之法,使吏士自為戰,戰勝而利歸於民,所得於敵者,
即以有之。使民之所以養生送死者,非殺敵無由取也。故其民以好戰並天下,而
亦以亡。夫始皇雖已墜名城,殺豪傑,銷鋒鏑,而民之好戰之心,囂然其未已也,
是故不可與休息而至於亡。若夫王者之兵,要在於使之知愛其上而仇其敵,使之
知其上之所以驅之於戰者,凡皆以為我也。是以樂其戰而甘其死。至於其戰也,
務勝敵而不務得財。其賞也,發公室而行之於廟,使其利不在於殺人。是故其民
不志於好戰。夫然後可以作之於安居之中,而休之於爭奪之際。可與安,可與危,
而不可與亂。此天下之勢也。
【子思論】
昔者夫子之文章,非有意於為文,是以未嘗立論也。所可得而言者,唯其歸
於至當,斯以為聖人而已矣。
夫子之道,可由而不可知,可言而不可議。此其不爭為區區之論,以開是非
之端,是以獨得不廢,以與天下後世為仁義禮樂之主。夫子既沒,諸子之欲為書
以傳於後世者,其意皆存乎為文,汲汲乎惟恐其汩沒而莫吾知也,是故皆喜立論。
論立而爭起。自孟子之後,至於荀卿、揚雄,皆務為相攻之說,其餘不足數者紛
紜於天下。
嗟夫!夫子之道,不幸而有老聃、莊周、楊朱、墨翟、田駢、慎到、申不害、
韓非之徒,各持其私說以攻乎其外,天下方將惑之,而未知其所適從。奈何其弟
子門人,又內自相攻而不决。千載之後,學者愈衆,而夫子之道益晦而不明者,
由此之故歟?
昔三子之爭,起於孟子。孟子曰:“人之性善。”是以荀子曰:“人之性惡。”
而揚子又曰:“人之性,善惡混。”孟子既已據其善,是故荀子不得不出於惡。
人之性有善惡而已,二子既已據之,是以揚子亦不得不出於善惡混也。為論不求
其精,而務以為異於人,則紛紛之說,未可以知其所止。
且夫夫子未嘗言性也,蓋亦嘗言之矣,而未有必然之論也。孟子之所謂性善
者,皆出於其師子思之書。子思之書,皆聖人之微言篤論,孟子得之而不善用之,
能言其道而不知其所以為言之名。舉天下之大,而必之以性善之論,昭昭乎自以
為的於天下,使天下之過者,莫不欲援弓射之。故夫二子之為異論者,皆孟子之
過也。
若夫子思之論則不然,曰:“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
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聖
人之道,造端乎夫婦之所能行,而極乎聖人之所不能知。造端乎夫婦之所能行,
是以天下無不可學。而極乎聖人之所不能知,是以學者不知其所窮。夫如是,則
惻隱足以為仁,而仁不止於惻隱。羞惡足以為義,而義不止於羞惡。此不亦孟子
之所以為性善之論歟!子思論聖人之道出於天下之所能行,而孟子論天下之人皆
可以行聖人之道。此無以異者。而子思取必於聖人之道,孟子取必於天下之人。
故夫後世之異議皆出於孟子。而子思之論,天下同是而莫或非焉。然後知子思之
善為論也。
【孟子論】
昔者仲尼自衛反魯,網羅三代之舊聞,蓋經禮三百,麯禮三千,終年不能究
其說。夫子謂子貢曰:“賜,爾以吾為多學而識之者歟?非也,予一以貫之。”
天下苦其難而莫之能用也,不知夫子之有以貫之也。是故堯、舜、禹、湯、文、
武、周公之法度禮樂刑政,與當世之賢人君子百氏之書,百工之技藝,九州之內,
四海之外,九夷八蠻之事,荒忽誕謾而不可考者,雜然皆列乎胸中,而有卓然不
可亂者,此固有以一之也。是以博學而不亂,深思而不惑,非天下之至精,其孰
能與於此?
蓋嘗求之於六經,至於《詩》與《春秋》之際,而後知聖人之道,始終本末,
各有條理。夫王化之本,始於天下之易行。天下固知有父子也,父子不相賊,而
足以為孝矣。天下固知有兄弟也,兄弟不相奪,而足以為悌矣。孝悌足而王道備,
此固非有深遠而難見,勤苦而難行者也。故《詩》之為教也,使人歌舞佚樂,無
所不至,要在於不失正焉而已矣。雖然,聖人固有所甚畏也。一失容者,禮之所
由廢也。一失言者,義之所由亡也。君臣之相攘,上下之相殘,天下大亂,未嘗
不始於此道。是故《春秋》力爭於毫釐之間,而深明乎疑似之際,截然其有所必
不可為也。不觀於《詩》,無以見王道之易。不觀於《春秋》,無以知王政之難。
自孔子沒,諸子各以所聞著書,而皆不得其源流,故其言無有統要,若孟子,
可謂深於《詩》而長於《春秋》者矣。其道始於至粗,而極於至精。充乎天地,
放乎四海,而毫釐有所必計。至寬而不可犯,至密而可樂者,此其中必有所守,
而後世或未之見也。
且孟子嘗有言矣:“人能充其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其無
欲為穿窬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之也。可以言而
不言。是以不言餂之也。是皆穿窬之類也。”唯其不為穿窬也,而義至於不可
勝用。唯其未可以言而言、可以言而不言也,而其罪遂至於穿窬。故曰:其道始
於至粗,而極於至精。充乎天地,放乎四海,而毫釐有所必計。嗚呼,此其所以
為孟子歟!後之觀孟子者,無觀之他,亦觀諸此而已矣。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捲一 | 捲二 | 捲三 | 捲四 | 捲五 | 捲六 | 捲七 | 捲八 | 捲九 | 捲十 | 捲十一 | 捲十二 | 捲十三 | 捲十四 | 捲十五 | 捲十六 | 捲十七 | 捲十八 | 捲十九 | 捲二十 | 捲二十一 | 捲二十二 | 捲二十三 | 捲二十四 | |
| 第 I [II] [III] [IV] [V] [VI]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