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义说部 民國春秋   》 第一捲·第四十二章 恐怖武昌      劉鳳舞 Liu Fengwu

  袁世凱采取收買分裂革命黨的策略,革命黨人武力倒袁的主張一再受挫,法律解决的希望全屬幻想,袁世凱的態度又日趨強硬起來,一部分人主張調和,呼籲和平的聲浪又高起來。在革命黨人中首先出來進行調停活動的是譚人鳳。他於4月底到5月初和王芝祥一起在上海積極奔走,聯絡在前清與袁世凱齊名的一些督撫和在社會上有影響的人物,如岑春煊、李經羲、伍廷芳、溫宗堯等人出來主持公道。
  岑春煊以恐其不聽辭。譚人鳳加以激勵說:“公等與袁資望平等,聽不聽由他,言與不言則視公等之愛國心如何也。若坐視南北决裂,不出贊一詞,人將不衊公等乎?”
  岑春煊、李經羲乃慨允。岑領銜,伍廷芳、李經羲、譚人鳳、溫宗堯、王芝祥、高而謙、藍建樞、杜錫圭、張其鍠等10人簽名緻袁世凱和各界通電說:“政府與人民未能相見以誠,一事發生,是非各走極端,相持益急,紛擾日甚。禍機既伏,大局垂危,國事如斯,安忍坐視。”他們提出引渡洪述祖、趙秉鈞出庭對質,大藉款交國會通過、政府不得干涉憲法的製定,作為南北妥協的條件,希望袁世凱能夠采納。
  又有於右任到京,自稱為孫中山、黃興全權代表,謁見袁世凱,提出調和3條件:其一、宋案要求趙秉鈞到案;其二,要求撤回派往軍隊;其三的。在土地革命戰爭後期和抗日戰爭時期得到係統總結和多,組織國民黨內閣。並謂此為國民黨最後之忠告。
  袁世凱回答道:“宋案尚未水落石出,究竟趙秉鈞有無關係,並不能確定,自當保全趙之人格,無到案之理由。至於所派往軍隊,究何所指。如指張勳、倪嗣衝之兵,則張、倪兩軍本駐紮該處,並非派往,武勝關以南之軍隊,則係黎副總統電請派往,鎮壓地方,黎副總統未請撤回,中央不能卸責。惟政黨內閣一層,毫無疑義,蓋議會中誰黨占多數,即以誰黨組織內閣,實屬當然之事。”
  顯然,袁世凱的態度已十分蠻橫。他又復電岑春煊等,斷然拒絶他們所提出的調和條件,他說:“當宋君被刺之始,尚未獲兇,即有人預設成心,誣指政府。繼又憑影射之詞,牽混之據,斷章取義之電文,預侵法官獨立職權,實為文明國所未有。即就所呈證據而言,趙秉鈞尚無嫌疑可說。設將來法庭判决,應行備質,政府斷無襢護理由。但未經判决以前,無論何人不得妄下斷語,判决以後,當事亦何得抗不受理。”袁世凱對岑等電文所提出的藉款、政府干涉製定憲法問題,逐條強辯。
  那些擁袁的各省都督和北洋將領,緊密配合袁世凱,對革命黨人開展猛烈抨擊,並發出戰爭叫囂。背叛同盟會的陝西都督張鳳闓、山西都督閻錫山,聯合直隸都督馮國璋、奉天都督張錫鑾、山東都督周自齊、河南都督張鎮芳、甘肅護都督張炳華等通電責駡黃興、李烈鈞、鬍漢民等:“不惜名譽識世界的目的在於改造世界。本文豐富和發展了辯證唯物主,不愛國傢,讒說殄行,甘為戎首,始以宋案牽誣政府,斷以藉款冀逞陰謀。”聲稱:“自今以後,倘有不逞之徒,敢以謠言發端,以姦謀破大局者,定當戮力同心,佈告天下與國民共棄之。”
  袁世凱對態度緩和的黃興也不留情,他悍然發佈命令,取消黃興陸軍上將軍銜。
  譚人鳳的調停活動仍在加緊進行。他和王芝祥進京會見袁世凱,袁態度極為強硬地說:“並非南北有意見,乃地方不服從中央,中央當然懲治,無調停之可言。人謂我違法,我絲毫不違法。宋案候法庭裁决,藉款聽國會解决。國會議决要如何便如何,我何違法之有?宋案證據有黃剋強蓋印,黃剋強既非行政官,又非司法官,何能蓋印?即此已違法,尚責我乎?”袁世凱痛詆黃剋強種種“違法”行為,切齒咬牙,大有欲得而甘心之意。
  譚人鳳見難再多說,衹得告辭。第二天譚人鳳去武昌前嚮袁辭行。袁世凱和顔悅色地說:“先生此來甚好,民國瘡痍未起,誠不願再見動亂,兵隊可否撤退“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唐孔穎達疏:“天有懸象而,還清與黎副總統相商。贛督去留,我亦尚無成見。但須勸彼等以國傢為前提,勿蓄意謀亂方好。不然,我受國民付托,不得不以土匪目之矣。”
  譚人鳳抱一綫和平希望來到武昌,會見黎元洪,告訴他在京與袁所談之事。黎斷然說:“李烈鈞跋扈桀驁,中央即允留,尚有13省都督不承認,勢非撤不可。贛省大小軍官與各機關人員,多已來鄂接洽,李烈鈞已成獨夫矣。”
  袁世凱做好了經濟、軍事、政治上的準備,便於5月21日召見梁士詔、段芝貴、曾彝進時說:“現在看透孫、黃除搗亂外無本領,左又是搗亂,右又是搗亂,我受4萬萬人付托之重,不能以4萬萬人之財産生命聽人搗亂。自信政治軍事經驗、外交信用,不下於人。若彼等能力能代我,亦未嘗不願,但今誠未敢多讓。彼等若敢另行組織政府,我即敢舉兵徵伐之。國民黨誠非盡是莠人,然其莠者吾力未嘗不能平之。”袁世凱要求把他的話傳給國民黨人,並說這是他負責任的話。
  袁世凱、黎元洪又加緊收買、分化李烈鈞的部下,逼李自動下臺。黎元洪密電駐守九江的贛軍第1師師長歐陽武,暗示以推薦他代李烈鈞出任江西都督,要他退軍撤防。第2師師長劉世鈞、江西沿江炮臺上三臺總臺官陳廷訓也先後被袁世凱收買,與袁私通款麯。袁又買通衆議員歐陽成主義的進步冒充為普遍的、永恆的進步,鼓吹資本主義“和,由歐陽成嚮他弟弟歐陽武策反。歐陽武遂電李烈鈞,要求撤退前沿部隊,以利和平解决。
  黎元洪派黃祖徽到南昌會見李烈鈞協商調停辦法。李烈鈞迫於內外壓力,不能不表示退讓,他通過省議會提出雙方將軍隊後撤,中央實行責任內閣製,省長民選,不得撤換贛督等4項妥協條件。
  袁世凱和黎元洪不接受這些條件,黎元洪嚮李烈鈞提出最後方案:“(1)請公開聲明服從中央;(2)歡迎趙民政長,實行軍民分治;(3)九江鎮守使由中央簡員充任。”限李10日內答復。
  李烈鈞自然不會接收,他通過江西省議會加以拒絶。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正當江西局勢緊張的時候,5月29日凌晨,在上海發生了攻打製造局的事件。這次事件是由參加辛亥革命的一些會黨領袖發動的。其中有江蘇都督府顧問、共進會副會長、鐵血監視團發起人張堯卿,廣東緑林改進團領袖柳人環,上海工黨成員、鐵血監視團成員韓恢等人。5月中旬,張堯卿、柳人環等到上海,以孟淵旅社為據點,用黃興、陳其美的名義,運動混成第3旅下級軍官,密謀起事。又聯絡上海籍工黨領袖徐企文,由於徐熟悉上海情形,請他出面組織。張堯卿等在夜間擺花酒7臺,號召本埠之軍官赴宴密議。偽稱張為黃興代表,柳念陳其美代表。此事被第3旅旅長李英石知悉,電告程德全,程復電要求立即將張堯卿等人拿解南京究辦。
  赴宴之軍官中有數人與陳其美相識,便去訪問陳其美,曰:“昨夕曾蒙招飲,感謝之至。先生與張、柳諸君所議之事,我等大表同情,請隨時指揮可也。”
  陳其美立即表示:“餘並未擺酒議事,黃剋強先生亦未有此舉,請速關照昨夕赴宴之人及各營同志,萬勿為他人所愚。
  當此建設伊始,國民元氣未復,我人須以大局為前提。”
  來人恍然而退。黃興、陳其美得知張、柳等以他們的名義策動起事,便派黃郛去南京直接嚮程德全報告,又告知製造局督理陳榥戒備。陳榥得知情報後,派間諜打入內部進行偵察,並做了周密的佈置。
  5月28日晚,陳其美得悉張堯卿等準備動手的消息後,即用電話通知陳榥。
  29日凌晨1時,張堯卿自任總司令,會同徐企文、柳人環等率100餘人,打着“中華民國國民軍”的旗幟,分3批冒大雨進攻製造局,遭到有準備的阻擊。徐企文被誘捕,起事者,除少數人被捕外,多數人逃散。
  張堯卿等起事失敗後,陳其美赴製造局,會見陳榥,並發表談話,暗示此次事件係內務部勾結“南方敗類”冒名搗亂。陳其美的這行徑,受到激進分子何海鳴的譴責,何就此事說:
  “徐企文之失敗,係前滬軍都督告密所致。事後,且誣柳人環、徐企文等為袁之偵探。自殘同類,如此其劇。”
  柳人環失敗後,帶10多人跑到江西,想投靠反袁最為堅决的李烈鈞。他們來到南昌求見李烈鈞,不料遭到李烈鈞的斷然拒絶。李致電程德全,詢問是否予以拘捕。程回電說:“張堯卿,柳人環假剋強名在外招搖,剋強迭有函電來請拿辦。近來臆度造謠者多,必將張、柳拿辦,以表白剋強之心,以見執事之力維大局。”
  李烈鈞派軍警逮捕了柳人環、文仲達、盧漢生等13人,準備將柳、文、盧等人解往江蘇交程德全處理。當時擔任李烈鈞秘書的鐵血監視團團長何海鳴,嚮李力爭,要求釋放,但李不聽。何海鳴見革命黨人自相殘殺,十分痛心,憤而離贛赴滬。
  後來,柳人環被解赴北京,於9月8日,與徐企文等同日被處死。徐、柳等人表現得相當英勇。徐企文公開承認參與起事,“專以鞏固共和,聲討民賊”為目的。唐堯臣在被訊時聲稱:“因觀時局艱難,刻下雖稱共和,實與專製無異,是以此出。”臨刑時,立而不跪,聲稱“起事之事,係我威逼士兵而去,兵士實出無意”。
  反袁堅决的李烈鈞也同樣為了保全自己而出賣了同類。但是,在他逮捕了柳人環等人4天後,袁世凱便把他免職了。
  從歐洲剛剛回國的汪精衛和蔡元培,仍對袁世凱報有幻想,他們同鬍瑛通過趙鳳昌請程德全、張謇致電袁世凱,進行調解,並要求袁世凱暫不撤換國民黨都督。袁世凱不予理睬,於6月9日突然下令免李烈鈞江西都督職務,任命黎元洪兼署江西都督,並任命歐陽武為江西護軍使,賀國昌為護理民政長,陳廷訓為江西要塞司令官。歐陽和陳都是李烈鈞的部下,賀國昌是李烈鈞都督府的顧問。袁世凱企圖利用他們來穩住江西,作為控製江西的過渡。
  李烈鈞决定同袁世凱鬥爭到底,有人問李烈鈞反袁的結果如何?李回答說:“一定打仗。”
  問:“打仗勝負如何?”
  李答:“國民黨一定失敗。因為國民黨雖有5省(江西、安徽、江蘇、廣東、湖南),但一盤散沙,互無聯繫,很容易被各個擊破。孫、黃二人意見又不一致,孫中山的話很多人都不聽。”
  問:“如果打敗,都督又何以自處呢?”
  李說:“打不贏也要打,打敗了就走路。我沒有第二條路好走,我不是北洋派,我衹有打,這是我的人格問題。”
  孫中山在袁世凱宣佈解除李烈鈞的江西都督職務後,决心不顧一切舉兵討袁。當日本駐上海總領事有吉明去見孫中山和黃興時,孫斷然表示:“本人無論如何將以冒進主義一舉去袁。”
  為了起兵討袁,孫中山派南下參加討袁的參議院議長張繼和馬君武、白逾桓、邵元衝4人到南昌對李烈鈞進行動員。
  孫中山發表宣言,指出:
  袁氏專為私謀,倒行不已,以致東南人民荷戈而逐,旬日之內,相連並發。大勢如此,國傢安危,人民生死,胥係於袁氏一人之去留。……全體國民一致主張,令袁氏辭職,以息戰禍。
  孫中山同時嚮參議院、衆議院、國務院、各省都督、民政長官、各軍師、旅、發出通電:
  今袁氏種種違法,天下所知,東南人民迫不得已,以武力濟法律之窮,非惟其情可哀,其義亦至正。……當此存亡之絶續之際,望以民命為重,以國危為急,同嚮袁氏說以早日辭職,以息戰禍。
  對此袁世凱發表命令:捉到黃興賞洋10萬元,捉到陳其美賞洋5萬元。
  張繼等人奉孫中山之命來到南昌,動員李烈鈞起兵討袁。
  李烈鈞並沒立即舉兵討袁,而是通電下野。
  李烈鈞接到解職令,召集部下商討對策,一些將領建議“即行通電否認此亂命”。趙正平覺得事體重大獻上一計:“不如先行電詢湘、皖、粵諸省,再行决定。”並當即起草電稿,用密電急發,不一日,而復電都來。湘督譚延闓主張從衆意;皖督柏文蔚主張不如大傢撒手;粵督鬍漢民且言他不久到滬,可在滬相見;閩督孫道仁也含糊。
  李烈鈞反袁的主張得不到同盟者的積極響應,因而有所顧慮,再者袁世凱收買了他的部下,他感到內部不穩。在京議員徐秀鈞密電李烈鈞:“贛省上級軍官悉與中央通,多不足恃,須從速計劃。”李聞之膽落。第2師劉師長等指天誓日,議决派張魯藩、陳澤霈、周斌到潯遊說歐陽師長,勿為中央毒計。那歐陽已被袁提為護軍使,趨嚮已定,張、陳、周探知後電李,李乃悔用人不當,兵權旁落,且財政又極支絀,便打起退堂鼓,决定下野。
  李烈鈞宣佈下野後,於6月15日離開南昌前往上海。路過湖口時,約見耿毅、李明揚、周璧階、卓仁機等一群英俊青年軍官,大傢都主張立刻興兵討袁,並說:“再延時日,袁定派大軍壓境,歐陽武為了清理內部,也會收拾我們。”
  李烈鈞說:“外面局勢實在弄不清楚,到上海後再和孫、黃諸要人商議,並詢各省意見,再行發動,如現時不發動,我定電知你們,大傢到外國觀察一時,將來總有事做。”
  李烈鈞途經安慶,同柏文蔚會晤後,由柏派軍艦護送至南京,改乘火車到滬。這時,孫中山因女兒病危,已由滬赴港、澳,李烈鈞便留滯上海。
  歐陽武在李烈鈞離開南昌的當天,即致電黎元洪報告籌劃江西軍政事務的打算,並表示:“誓矢血誠,擁護中央,保衛地方,鞠躬盡瘁,至死靡他。”接着,他就任護軍使,並根據黎元洪的要求,代理江西都督。
  歐陽武從九江前往南昌,道經湖口時,下令遣散李烈鈞命水巡總監蔡銳霆將內河水巡炮船之兵調集湖口訓練的調訓團。他抵南昌接管了都督印信後,即着手破壞李烈均的備戰措施,將沿江部隊撤回腹地,並下令取消軍政司,裁撤總務廳,停止徵兵,解散兵站,使江西的防務受到削弱。
  李烈鈞、鬍漢民相繼被免職,使革命黨人內部武力討袁的主張逐漸占了上風。堅持法律倒袁但也未放棄為討袁做準備的黃興,在李烈鈞被免職的第3天,便着手規劃討袁的實際部署,並把重點首先放在湖北。
  黃興早在3月下旬就派田桐拿着他給湖北革命黨人的信去武漢。田桐在武漢先與季雨霖晤面,又由季召集黃興信中所致諸人,在武昌曇華林舉行了秘密會議。經討論,議决先以宴會方式召集各方面,以言語暗中打動,聯絡有志於反袁倒黎的同志。
  季雨霖和田桐在漢南旅館宴請各部隊團以上、憲兵司令部營以上,以及政界人士,共約四五十人。宴罷,一部分人作了秘密商談,决定組成改進團,以改進湖北軍政,繼續革命事業為宗旨;以推翻今政府為主義。推季雨霖為團長,設秘密機關於漢口碧秀裏,武昌中瀛街、大朝街、撫院街、巡通嶺、鴻翔巷等處。改進團的主要成員采用喝酒、敘舊情等方式,聯絡軍隊中的黨人,以他們所掌握的部隊為基本力量,醖釀起事。由於湖北軍隊大量裁減,屬於革命黨人掌握的軍隊已經很少,改進團便廣泛招納退伍和失意的閑散軍人,同時聯絡會黨群衆。旬日間達數萬人。
  改進團製訂了幾套打倒黎元洪的方案,其一是打算利用原季雨霖的1團和都督府的60名校尉隊,通過召開軍事會議,劫持黎元洪,鏟除頑固派,並宣佈彼等造反,破壞革命,這樣便從中取得實權,更利於以後行動。其二是先挑起吳醒漢所統之兵與蔡漢卿部下衝突,牽扯蔡部力量,並可乘混亂之機衝擊都督府,推倒黎元洪。擬以蔡濟民為都督,詹大悲為民政長。計劃於4月6日起事。
  3月28日,黎元洪偵悉改進團的活動,他發現改進團分送各軍的宣言書,大為駭異,懸賞萬元捕拿張統,熊自豪2首領。在大智門某旅館內將2人捉獲,立即斬决。
  黎元洪將江南留鄂第1師黎天才部調入城內,負責各處巡哨查緝。為了捕獲在租界活動的黨人,黎又照會駐漢口各國領事,要求:(1)租界內如有匪徒,經鄂政府查悉,鄂政府得直接派兵會同當地巡捕捕拿。(2)捕匪軍隊因為防範匪徒拒抗起見,得持械前往。(3)捕獲匪徒即照引渡犯人之規定,不必經捕房之審問,可直接帶回鄂政府訊辦。(4)如因捕匪,租界內受有損失,鄂政府擔任賠償。這樣,黎元洪便無所顧忌地在武漢三鎮,包括租界內外,大肆搜捕改進團黨人,緹騎四出,軍警密佈,拿獲之犯,日有所聞。
  黎元洪乘改進團重要成員、碧秀裏秘密機關負責人、第5旅中校參謀官容景芳等在漢口如壽裏宴客聯絡時,派軍警逮捕了在座人員,同時破獲碧秀裏機關。容景芳供出改進團發起人季雨霖、曾尚武,以及改進團活動計劃。幸運的是,季雨霖、曾尚武、熊秉坤、詹大悲等主要成員已聞訊逃往上海。黎元洪下令通緝季、曾等,令以10日為限,自行回鄂投案對質。黎元洪還兩次致電袁世凱,報告破案情形,要求袁飭令院部及各省都督、民政長、交涉使,通飭所屬軍警,懸賞緝拿,按律治罪。
  季、熊、曾均為首義功臣,黎元洪發出告示:“能生獲季雨霖賞銀10萬;生獲熊秉坤、曾尚武各賞銀5萬。”這引起革命黨人的強烈反對。安徽都督柏文蔚發表通電,對黎元洪通緝季雨霖等提出抗議,責其輕聽人言,誤傷士類,要求黎立將佳電取銷,並通告海內,以前此誤聽之故。
  黎元洪氣急敗壞,發電痛駁柏文蔚,斥其誣毀個人名譽,貽誤國傢全局。袁世凱配合黎元洪的行動,發佈大總統令,將陸軍中將勳二位季雨霖、陸軍少將勳五位熊秉坤、步兵中校曾尚武、容景芳一並先行停職,歸案查辦,季雨霖、熊秉坤並褫奪勳位,即由該省組織軍法會審,分別懲辦。
  10日期滿,黎元洪復又將期限延長10日。又10日滿,黎元洪宣佈將季雨霖、熊秉坤、曾尚武3人實行缺席審判。同案被捕的容景芳,王子英、管心源被判絞刑。容景芳雖然叛節,亦不能免;另有王神斧在審訊中變節,具吐實情,仍被判絞刑。臨行刑前,贛、湘、皖、粵4省都督李烈鈞、譚延闓、柏文蔚、鬍漢民所發抗議通電到鄂,電文曰:“湖北乃首義之區,彼輩皆係革命志士,擁公而建立民國,勿能殺戮。”黎迫於輿論,未敢即殺,但直到袁世凱死去,方予以釋放。
  在通輯季雨霖等人時,黎元洪對改進團黨人進行殘酷屠殺,大有血染長江之勢。在3月25日至4月6日,10天內斬决共120名,拘禁未行刑者尚有百餘人。這些還不包括軍法局秘密斬决的數字。軍法局秘密處决者已成一大片血場,其中19人係軍政學各界知名人士。
  6月,袁世凱解除李烈鈞等人職務,决心發動全面內戰。面對這種局勢,黃興再次指示湖北黨人,立即起義,先發製人,打亂袁世凱以及湖北為根據地進攻江西的部署。季雨霖、詹大悲、寧調元,熊越山等率同志多人先後由上海返回武漢,以季、詹、寧、熊住處以及漢口國民黨交通部、《民國日報》社為機關,定名“臨時鄂軍機關部”,使用國民黨的名義,决定聯絡軍隊及退伍士兵於6月25日夜發動起義,放火為號。
  一切佈置均已成熟。
  可惜又事先被黎元洪探得訊息。24日,黎元洪即派軍警會同法國巡捕包圍《民國日報》館,搜出文電、佈告多件,內有通告湖北獨立、組織北伐軍,請各省協應,並起義宗旨、軍人條例等語。25日又探悉秘密機關多處,拿獲改進團黨人50餘人,均立即處决。這時軍隊已處在黎元洪的嚴密控製之下,對反袁的二次革命,各部隊官長為保全職位計,外表贊同,內實觀望,內心抱定成功則從,事敗則離的主意。有的看到形勢不利,甚至殺掉前來聯絡發動的革命黨人。如鐘仲衡即因親去發動駐漢口附近鐵路沿綫某團,而被該團殺掉。所以當6月25日夜預定起義時,武昌城內外僅有3處放火發難,但沒有得到響應,很快被早有戒備的黎元洪鎮壓下去。26日,又在漢口德租界日本所開的富貴館內將起義重要領導人寧調元、熊越山拿獲,日租界鬆乃傢、九原公館以及法租界伊達醫院等處機關亦先後被破獲,季雨霖、蔡濟民、吳醒漢、詹大悲、熊秉坤等領導人逃往上海,蔣翊武、楊王鵬、鐘畸、溫楚珩等逃往湖南。
  駐天門縣、嶽口一帶的章裕昆1營如期於6月25日發動,但很快失敗。章衹身逃走,黎元洪下令緝拿。駐沙洋之劉鐵一團人遲於7月21日起兵,樹“湖北討袁軍”旗幟,傳檄各處,自稱討袁軍鄂西總司令。黎元洪先後派出3個團又兩個營的兵力往剿,劉鐵部僅五六百人,寡不敵衆。劉鐵逃跑,黎元洪懸賞3000元捉拿,後袁世凱下令懸賞1萬元捉拿。
  劉鐵逃亡日本。
  改進團第二次反袁倒黎起事至此全部失敗,黎元洪再次進行血腥屠殺。自6月24日以後,日日擒斬,連續不絶,每日多則10餘人,最多的1天殺了48人,少則二三人不等。革命黨人機關被破獲,亦無日無之。至7月上旬,為時滿1旬,誅戮者已不下300餘人,捕拿者尤衆。7月下旬到9月初的40多天裏,又殺了300餘人,而軍法監獄囚犯,由800餘人增至1000餘人,幾無隙地。9月份黎元洪又殺了革命黨近50人。時人稱湖北省城為“暗無天日之湖北”,“恐怖時代之武昌”,“鬼哭人號之鄂垣”。革命黨人報《民立報》抨擊黎元洪“外假書生文飾,以盜寬仁之名,內則任用宵小,以行險殘之實”,“嘆黎元洪之殘忍,殆為各都督冠”,“屠戶之類名,趙爾豐不能獨有矣。”
  在被殺的革命黨人中,較著名的有寧調元、熊越山、蔣翊武等。寧、熊是被解至北京殺害的。蔣翊武在廣西全州興安縣唐傢衝被駐軍統製秦步衢的部下所捕,由全州解桂林。黎元洪電袁世凱稱:“蔣逆翊武……不予迅誅,終為巨患。可否飭陸都督從速執行,以昭顯戮。出自鈞裁。”袁世凱立即電陸榮廷,令其將蔣就地槍决。蔣翊武臨刑前,從容不迫,仍嚮圍觀群衆宣傳革命。
  首義功人王國棟、鬍捷三,以及鐘伸衡、羅雲錦、彭志超等亦均同案被殺。參議員居正、鬍秉珂,衆議員楊時傑、田桐、白逾桓、劉英等,均以“照內亂罪”,革除其議員名義,有勳位及軍職者,一律褫奪。譚人鳳也被革去長江巡閱使職務。在逃的季雨霖、詹大悲、章裕昆等10餘人也被袁世凱以大總統令通緝。
  《民國日報》,《震旦民報》遭到迫害。《大漢報》編輯餘慈舫,是國民黨中堅分子,被捕槍决。
  至此,湖北革命黨人已被黎元洪摧殘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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