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类 》 性情解讀:劉緒義讀春秋 》
第41節:逍遙東海,尊王攘夷成霸業(5)
劉緒義 Liu Xuyi
世上當然沒有不透風的墻,諸兒與文薑兄妹之間的混帳事,不知怎麽就傳出宮闈之外了,弄得沸沸揚揚,齊僖公衹好到處物色女婿,想早點把文薑打發出去,兩次嚮鄭國提婚,兩次都未成。僖公衹好先為諸兒娶了個宋國女子。
就在這個時候,魯桓公即位了,又還沒有娶夫人。大夫臧孫達就把桓公的婚事提上了議事日程,公子翬便嚮桓公建議,聽說齊國打算把文薑許給鄭公子忽,不知何故沒有成,主公何不娶之?你看這個公子翬損不損,人傢不要的你幹嘛去湊熱鬧?桓公卻沒想那麽多,就答應了。
於是,有公子翬做大媒,桓公三年正月,桓公和僖公特地在贏地會見,就是單為了這件事。是年秋天,桓公打發公子翬到齊國去迎娶文薑,《左傳》載,齊僖公親自護送愛女文薑到魯國的讙地。為什麽要記下這件事呢?因為這是不合周禮的。周禮規定,公室女子如果是國君的姐妹出嫁對等國傢,由上卿送親就行了;如果是國君女兒出嫁,那衹能是下卿送親;即使是嫁給周天子,國君都不能親自送親。
那麽,齊僖公為什麽非得要自己親自送親呢?莫非齊國完全不遵循周禮麽?非也。當年僖公嫁大女兒齊薑時,他就沒親送。這裏有個奧秘。原來,諸兒聽說情人妹妹出嫁,知道留她不住,但畢竟捨不得啊,於是便主動嚮父親請求送親。僖公早就知道兄妹倆之間的苟且事,哪裏敢答應啊?已經弄得不成樣子,再讓他去送親,說不定還會弄出什麽動靜來,況且弄不好便是"國際笑話"。為了防患於未然,僖公幹脆决定自己送親,禮製麽,早顧不得了。
文薑出嫁之後,諸兒一直盼望能和妹妹有見面的機會。一晃十五年過去了,桓公十八年正月,魯桓公應齊侯之約,到齊國去做國事訪問。這個時候的齊侯便是諸兒,齊襄公。他是於桓公十五年即位的。
如今國際間國傢元首出訪,為表慎重,一般還帶着夫人一起去。但在周代,國君出國訪問,衹能帶大臣,不能帶夫人的。魯桓公不知出於何故(大約是文薑也想念他的情人哥哥,便想藉機回國一趟,天天在桓公枕邊磨,桓公衹好答應),决定帶夫人文薑一同出國。魯國本是謹守周禮的,對於桓公這一舉動,馬上就有一個叫申繻的大夫(此人我們在前面提到過)出面反對。申大夫說:"女有傢,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必敗。"申繻這話說得很抽象,意思是說男女各安其份,纔算懂禮。違禮,必然身敗名裂。他為什麽要這麽說呢?他就不能說得更明白一些嗎?事實上,申繻這樣說是不得己,話裏有話。他肯定聽說過國母文薑的陳年往事,但礙於國君面子,又不能說穿,故而如此說。
魯桓公沒聽懂他話裏的深意,還以為是大夫的迂腐之論,當然也就沒當一回事。可見,魯桓公之死完全是咎由自取。早在宋國內亂中,魯國就發了一次國難財,就是一尊"郜大鼎",這玩意本是權柄的一種象徵,所以魯桓公喜滋滋地把它拉回來供在魯國太廟裏。臧哀伯(魯大夫)也曾勸魯桓公說:在祖宗的太廟裏供奉受賄得來的贓物,這不等於是教文武百官貪污腐敗嗎?如果當官的都腐敗了,咱這國傢不也要玩兒完了嗎?可魯桓公本是個弒兄上位的污點國君,哪裏會在乎受賄贓物的這一點點不潔?所以這一次,他也根本沒把申大夫的忠告聽進去。
本來這個時候,鄭國發生了內亂,他的外甥曾來投奔求救,但由於與桓公約好進行國事訪問的,更加上十五年沒見面的妹妹要回來,就拋下鄭國那檔子事,專門親自到櫟地迎接妹妹妹夫,待之格外熱情。指不定還得給桓公安排桑拿按摩美人歌舞之類的,為的是讓妹夫陶醉於此,而給自己和妹尋留下充足的時間和空間。
一到齊國國都,襄公便把妹妹接到宮裏去了,另派人把桓公安頓得舒舒服服的。《左傳》衹記了一句:"文薑如齊,齊侯通焉。"這話的背後是久違的兄妹情人做死的親熱。直到第二天早上,獨居了一晚的桓公發現夫人文薑竟然還沒有回來,就生疑了。就派自己人到齊侯宮殿打聽,回報說,齊侯沒有正妻,衹有偏室連氏,就是大夫連稱之妹,也嚮來失寵。昨日文薑夫人入宮,兄妹敘舊,至今未出。
兄妹敘舊?哪一傢的兄妹能敘一個通宵的舊?桓公不是傻瓜,立即明白了其中內幕。於是非常生氣。等到與哥哥纏綿了一夜的文薑回來,桓公痛駡了她一頓。受了委屈的文薑後來又哭哭啼啼地告知了哥哥襄公。
齊襄公一聽知道不妙,自己的一檔子非人之事露了餡。桓公很生氣,問題很嚴重。不僅自己不好做人,就是甜心似的妹妹衹怕也麻煩很大。於是,齊襄公便起了殺心。到了夏四月,齊襄公準備了享禮來執行桓公,算作為桓公送行。在國宴上,桓公很憂悶,加上在襄公及其群臣的力勸下,多喝了幾杯酒。酒後,事先安排好的齊國大力士公子彭生去扶桓公上車,猛地一用力,生生把桓公勒死了。魯《春秋》和《左傳》在記載這件事時,都不敢如實記錄,衹說"公薨於齊";"公薨於車"。畢竟是自己國傢的醜事啊,不回避又衹能徒取其辱。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第1節: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1) | 第2節: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2) | 第3節: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3) | 第4節: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4) | 第5節: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5) | 第6節: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6) | 第7節: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7) | 第8節:一個謠言,一個女人,一臺烽火(1) | 第9節:一個謠言,一個女人,一臺烽火(2) | 第10節:一個謠言,一個女人,一臺烽火(3) | 第11節:一個謠言,一個女人,一臺烽火(4) | 第12節:一個謠言,一個女人,一臺烽火(5) | 第13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1) | 第14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2) | 第15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3) | 第16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4) | 第17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5) | 第18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6) | 第19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7) | 第20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8) | 第21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9) | 第22節:莽夫當國,歷史不可承受之纍(1) | 第23節:莽夫當國,歷史不可承受之纍(2) | 第24節:莽夫當國,歷史不可承受之纍(3) | |
| 第 I [II] [III] [IV] [V]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