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歌文集 》 苏轼集 》
卷四十一
苏轼 Su Shi
◎论十九首
【易论】
《易》者,卜筮之书也。挟策布卦,以分阴阳而明吉凶,此日者之事,而非
圣人之道也。圣人之道,存乎其爻之辞,而不在其数。数非圣人之所尽心也,然
《易》始于八卦,至于六十四,此其为书,未离乎用数也。而世之人皆耻其言
《易》之数,或者言而不得其要,纷纭迂阔而不可解,此高论之士所以不言欤?
夫《易》本于卜筮,而圣人开言于其间,以尽天下之人情。使其为数纷乱而不可
考,则圣人岂肯以其有用之言而托之无用之数哉!
今夫《易》之所谓九六者,老阴、老阳之数也。九为老阳而七为少阳,六为
老阴而八为少阴。此四数者,天下莫知其所为如此者也。或者以为阳之数极于九,
而其次极于七,故七为少而九为老。至于老阴,苟以为以极者而言也,则老阴当
十,而少阴当八。今少阴八而老阴反当其下之六,则又为之说曰,阴不可以有加
于阳,故抑而处之于下,使阴果不可以有加于阳也,而曷不曰老阴八而少阴六。
且夫阴阳之数,此天地之所为也,而圣人岂得与于其间而制其予夺哉。此其尤不
可者也。夫阴阳之有老少,此未尝见于他书也,而见于《易》。易之所以或为老
或为少者,为夫揲蓍之故也。
故夫说者宜于其揲蓍焉而求之。揲蓍之法,曰,挂一归奇。三揲之余而以四
数之,得九而以为老阳,得八而以为少阴,得七而以为少阳,得六而以为老阴。
然而阴阳之所以为老少者,不在乎七八九六也,七八九六徒以为识焉耳。
老者,阴阳之纯也。少者,阴阳之杂而不纯者也。阳数皆奇而阴数皆偶,故
乾以一为之爻,而坤以二天下之物,以少为主。故乾之子皆二阴,而坤之女皆二
阳。老阳老阴者,乾坤是也。少阴少阳者,乾坤之子是也。揲蓍者,其一揲也。
少者五而多者九,其二其三少者四而多者八。多少者,奇偶之象也,一爻而三揲
蓍,譬如一卦而三爻也。阴阳之老少,于卦见之于爻,而于爻见之于揲。使其果
有取于七八九六,则夫此三揲者,区区焉分其多少而各为处,果何以为也?今夫
三揲而皆少此,无以异于乾之三爻而皆奇也。三揲而皆多此,无以异于坤之三爻
而皆偶也。三揲而少者一,此无以异于震坎艮之一奇而二偶也。三揲而多者一,
此无以异于巽离兑之一偶而二奇也。若夫七八九六,此乃取以为识,而非其义之
所在,不可以强为之说也。
【书论】
愚读《史记·商君列传》,观其改法易令,变更秦国之风俗,诛秦民之议令
者以数千人,黥太子之师,杀太子之傅,而后法令大行,盖未尝不壮其勇而有决
也。曰:“嗟夫,世俗之人,不可以虑始而可乐成也。使天下之人,各陈其所知
而守其所学,以议天子之事,则事将有格而不得成者。
然及观三代之书,至其将有以矫拂世俗之际,则其所以告谕天下者常丁宁激
切,亹亹而不倦,务使天下尽知其君之心,而又从而折其不服之意,使天下皆信
以为如此而后从事。其言回曲宛转,譬如平人自相议论而诘其是非。愚始读而疑
之,以为近于濡滞迂远而无决,然其使天下乐从而无黾勉不得已之意,其事既发
而无纷纭异同之论,此则王者之意也。故常以为当尧舜之时,其君臣相得之心,
欢然乐而无间,相与吁俞嗟叹唯诺于朝廷之中,不啻若朋友之亲。虽其有所相是
非论辨以求曲直之际,当亦无足怪者。
及至汤武征伐之际,周旋反覆,自述其用兵之意,以明晓天下,此又其势然
也。惟其天下既安,君民之势阔远而不同,天下有所欲为,而其匹夫匹妇私有异
论于天下,以龃龉其上之画策,令之而不肯听。当此之时,刑驱而势胁之,天下
夫谁敢不听从。而上之人,优游而徐譬之,使之信之而后从。此非王者之心,谁
能处而待之而不倦欤?
盖盘庚之迁,天下皆咨嗟而不悦,盘庚为之称其先王盛德明圣,而犹五迁以
至于今,今不承于古,恐天之断弃汝命,不救汝死。既又恐其不从也,则又曰,
汝罔暨余同心,我先后将降尔罪,暨乃祖,先父亦将告我高后曰,作大戮于朕孙。
盖其所以开其不悟之心,而谕之以其所以当然者,如此其详也。
若夫商君则不然,以为要使汝获其利,而何恤乎吾之所为,故无所求于众人
之论,而亦无以告谕天下。然其事亦终于有成。是以后世之论,以为三代之治柔
懦不决。然此乃王霸之所以为异也。
夫三代之君,惟不忍鄙其民而欺之,故天下有故,而其议及于百姓,以观其
意之所向,及其不可听也,则又反覆而谕之,以穷极其说,而服其不然之心,是
以其民亲而爱之。呜呼,此王霸之所为不同也哉。
【诗论】
自仲尼之亡,六经之道,遂散而不可解。盖其患在于责其义之太深,而求其
法之太切。夫六经之道,惟其近于人情,是以久传而不废。而世之迂学,乃皆曲
为之说,虽其义之不至于此者,必强牵合以为如此,故其论委曲而莫通也。
夫圣人之为经,惟其《礼》与《春秋》合,然后无一言之虚而莫不可考,然
犹未尝不近于人情。至于《书》出于一时言语之间,而《易》之文为卜筮而作,
故时亦有所不可前定之说,此其于法度已不如《春秋》之严矣。而况《诗》者,
天下之人,匹夫匹妇羁臣贱隶悲忧愉佚之所为作也。夫天下之人,自伤其贫贱困
苦之忧,而自述其丰美盛大之乐,上及于君臣、父子,天下兴亡、治乱之迹,而
下及于饮食、床笫、昆虫、草木之类,盖其中无所不具,而尚何以绳墨法度区区
而求诸其间哉!此亦足以见其志之无不通矣。夫圣人之于《诗》,以为其终要入
于仁义,而不责其一言之无当,是以其意可观,而其言可通也。
今之《诗传》曰“殷其雷,在南山之阳”、“出自北门,忧心殷殷”、“扬
之水,白石凿凿”、“终朝采绿,不盈一掬”、“瞻彼洛矣,维水泱泱”,若此
者,皆兴也。而至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南有樛木,葛藟累之”、“南
有乔木,不可休息”、“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喓喓草虫,趯趯阜螽”,
若此者,又皆兴也。其意以为兴者,有所象乎天下之物,以自见其事。故凡《诗》
之为此事而作,其言有及于是物者,则必强为是物之说,以求合其事,盖其为学
亦已劳矣。
且彼不知夫《诗》之体固有比矣,而皆合之以为兴。夫兴之为言,犹曰其意
云尔。意有所触乎当时,时已去而不可知,故其类可以意推,而不可以言解也。
“殷其雷,在南山之阳”,此非有所取乎雷也,盖必其当时之所见而有动乎其意,
故后之人不可以求得其说,此其所以为兴也。嗟夫,天下之人,欲观于《诗》,
其必先知比、兴。若夫“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是诚有取于其挚而有别,是以
谓之比而非兴也。
嗟夫,天下之人,欲观于《诗》,其必先知夫兴之不可与比同,而无强为之
说,以求合其当时之事。则夫《诗》之意,庶乎可以意晓而无劳矣。
【礼论】
昔者商、周之际,何其为礼之易也。其在宗庙朝廷之中,笾豆、簠簋、牛羊、
酒醴之荐,交于堂上,而天子、诸侯、大夫、卿、士周旋揖让,献酬百拜,乐作
于下,礼行于上,雍容和穆,终日而不乱。夫古之人何其知礼而行之不劳也?当
此之时,天下之人,惟其习惯而无疑,衣服、器皿、冠冕、佩玉,皆其所常用也,
是以其人入于其间,耳目聪明,而手足无所忤,其身安于礼之曲折,而其心不乱,
以能深思礼乐之意,故其廉耻退让之节,睟然见于面而盎然发于其躬。夫是以能
使天下观其行事,而忘其暴戾鄙野之气。
至于后世风俗变易,更数千年以至于今,天下之事已大异矣。然天下之人,
尚皆记录三代礼乐之名,详其节目,而习其俯仰,冠古之冠,服古之服,而御古
之器皿,伛偻拳曲劳苦于宗庙朝廷之中,区区而莫得其纪,交错纷乱而不中节,
此无足怪也。其所用者,非其素所习也,而强使焉。甚矣夫,后世之好古也。
昔者上古之世,盖尝有巢居穴处,污樽抔饮,燔黍捭豚,蕢桴土鼓,而以为
是足以养生送死,而无以加之者矣。及其后世,圣人以为不足以大利于天下,是
故易之以宫室,新之以笾豆鼎俎之器,以济天下之所不足,而尽去太古之法。惟
其祭祀以交于鬼神,乃始荐其血毛,豚解而腥之,体解而爓之,以为是不忘本,
而非以为后世之礼不足用也。是以退而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簠簋笾豆鉶羹,以极
今世之美,未闻其牵于上古之说,选煗而不决也。且方今之人,佩玉服黻冕而
垂旒拱手而不知所为,而天下之人,亦且见笑之,是何所复望于其有以感发天下
之心哉!且又有所大不安者,宗庙之祭,圣人所以追求先祖之神灵,庶几得而享
之,以安恤孝子之志者也。是以思其平生起居饮食之际,而设其器用,荐其酒食,
皆从其生,以冀其来而安之。而后世宗庙之际,皆用三代之器,则是先祖终莫得
而安也。盖三代之时,席地而食,是以其器用,各因其所便,而为之高下大小之
制。今世之礼,坐于床,而食于床上,是以其器不得不有所变。虽正使三代之圣
人生于今而用之,亦将以为便安。
故夫三代之视上古,犹今之视三代也。三代之器,不可复用矣,而其制礼之
意,尚可依仿以为法也。宗庙之祭,荐之以血毛,重之以体荐,有以存古之遗风
矣。而其余者,可以易三代之器,而用今世之所便,以从鬼神之所安。惟其春秋
社稷释奠释菜,凡所以享古之鬼神者,则皆从其器,盖周人之祭蜡与田祖也。吹
苇龠,击土鼓,此亦各从其所安耳。
嗟夫,天下之礼宏阔而难言,自非圣人而何以处此。故夫推之而不明,讲之
而不详,则愚实有罪焉。唯其近于正而易行,庶几天下安而从之,是则有取焉耳。
【春秋论】
事有以拂乎吾心,则吾言忿然而不平,有以顺适乎吾意,则吾言优柔而不怒。
天下之人,其喜哀乐之情,可以一言而知也。喜之言,岂可以为怒之言耶?此天
下之人,皆能辨之。而至于圣人,其言丁宁反覆,布于方册者甚多,而其喜怒好
恶之所在者,又甚明而易知也。
然天下之人,常患求而得其意之所主,此其故何也?天下之人,以为圣人之
文章,非复天下之言也,而求之太过。是以圣人之言,更为深远而不可晓。且天
下何不以己推之也?将以喜夫其人,而加之以怒之之言,则天下且以为病狂,而
圣人岂有以异乎人哉?不知其好恶之情,而不求其言之喜怒,是所谓大惑也。
昔者仲尼删《诗》于衰周之末,上自商、周之盛王,至于幽、厉失道之际,
而下讫于陈灵。自诗人以来,至于仲尼之世,盖已数百余年矣。愚尝怪《大雅》、
《小雅》之诗,当幽、厉之时,而称道文、武、成、康之盛德,及其终篇,又不
见幽、厉之暴虐,此谁知其为幽、厉之诗而非文、武、成、康之诗者!盖察其辞
气,有幽忧不乐之意,是以系之幽、厉而无疑也。
若夫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天下之是非,杂然而触乎其心,见恶而怒,见
善而喜,则求其是非之际,又可以求诸其言之喜怒之间矣。今夫人之于事,有喜
而言之者,有怒而言之者,有怨而言之者。喜而言之,则其言和而无伤。怒而言
之,则其言厉而不温。怨而言之,则其言深而不泄。此其大凡也。《春秋》之于
仲孙湫之来,曰“齐仲孙来”。于季友之归,曰“季子来归”。此所谓喜之之言
也。于鲁、郑之易田,曰“郑伯以璧假许田”。于晋文之召王,曰“天王狩于河
阳”。此所谓怒之之言也。于叔牙之杀,曰“公子牙卒”。于庆父之奔,曰“公
子庆父如齐”。此所谓怨之之言也。夫喜之而和,怒之而厉,怨之而深。此三者,
无以加矣。
至于《公羊》、《谷梁》之传则不然,日月土地,皆所以为训也。夫日月之
不知,土地之不详,何足以为喜,而何足以为怒,此喜怒之所不在也。《春秋》
书曰“戎伐凡伯于楚丘”,而以为“卫伐凡伯”,《春秋》书曰“齐仲孙来”,
而以为“吴仲孙”,甚而至于变人之国。此又喜怒之所不及也。愚故曰《春秋》
者,亦人之言而已,而人之言,亦观其辞气之所向而已矣。
【中庸论上】
甚矣,道之难明也。论其著者,鄙滞而不通;论其微者,汗漫不可考。其弊
始于昔之儒者,求为圣人之道而无所得,于是务为不可知之文,庶几乎后世之以
我为深知之也。后之儒者,见其难知,而不知其空虚无有,以为将有所深造乎道
者,而自耻其不能,则从而和之曰然。相欺以为高,相习以为深,而圣人之道,
日以远矣。
自子思作《中庸》,儒者皆祖之以为性命之说。嗟夫,子思者,岂亦斯人之
徒欤?盖尝试论之。夫《中庸》者,孔氏之遗书而不完者也。其要有三而已矣。
三者是周公、孔子之所从以为圣人,而其虚词蔓延,是儒者之所以为文也。是故
去其虚词,而取其三。其始论诚明之所入,其次论圣人之道所从始,推而至于其
所终极,而其卒乃始内之於《中庸》。盖以为圣人之道,略见于此矣。
《记》曰:“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夫诚
者,何也?乐之之谓也。乐之则自信,故曰诚。夫明者,何也?知之之谓也。知
之则达,故曰明。夫惟圣人,知之者未至,而乐之者先入,先入者为主,而待其
余,则是乐之者为主也。若夫贤人,乐之者未至,而知之者先入,先入者为主,
而待其余,则是知之者为主也。乐之者为主,是故有所不知,知之未尝不行。知
之者为主,是故虽无所不知,而有所不能行。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
之者,不如乐之者。”知之者与乐之者,是贤人、圣人之辨也。好之者,是贤人
之所由以求诚者也。君子之为学,慎乎其始。何则?其所先入者,重也。知之多
而未能乐焉,则是不如不知之愈也。人之好恶,莫如好色而恶臭,是人之性也。
好善如好色,恶恶如恶臭,是圣人之诚也。故曰“自诚明谓之性”。
孔了盖长而好学,适周观礼,问于老聃、师襄之徒,而后明于礼乐。五十而
后读《易》,盖亦有晚而后知者。然其所先得于圣人者,是乐之而已。孔子厄于
陈、蔡之间,问于子路、子贡,二子不悦,而子贡又欲少贬焉。是二子者,非不
知也,其所以乐之者未至也。且夫子路能死于卫,而不能不愠于陈、蔡,是岂其
知之罪耶?故夫弟子之所为从孔子游者,非专以求闻其所未闻,盖将以求乐其所
有也。明而不诚,虽挟其所有,伥伥乎不知所以安之,苟不知所以安之,则是可
与居安,而未可与居忧患也。夫惟忧患之至,而后诚明之辨,乃可以见。由此观
之,君子安可以不诚哉!
【中庸论中】
君子之欲诚也,莫若以明。夫圣人之道,自本而观之,则皆出于人情。不循
其本,而逆观之於其末,则以为圣人有所勉强力行,而非人情之所乐者。夫如是,
则虽欲诚之,其道无由。故曰“莫若以明”。使吾心晓然,知其当然,而求其乐。
今夫五常之教,惟礼为若强人者。何则?人情莫不好逸豫而恶劳苦,今吾必
也使之不敢箕踞,而磬折百拜以为礼;人情莫不乐富贵而羞贫贱,今吾必也使之
不敢自尊,而揖让退抑以为礼;用器之为便,而祭器之为贵;亵衣之为便,而衮
冕之为贵;哀欲其速已,而伸之三年;乐欲其不已,而不得终日;此礼之所以为
强人而观之于其末者之过也。盍亦反其本而思之?今吾以为磬折不如立之安也,
而将惟安之求,则立不如坐,坐不如箕踞,箕踞不如偃仆,偃仆而不已,则将裸
袒而不顾,苟为裸袒而不顾,则吾无乃亦将病之!夫岂独吾病之,天下之匹夫匹
妇,莫不病之也,苟为病之,则是其势将必至于磬折而百拜。由此言之,则是磬
折而百拜者,生于不欲裸袒之间而已也。夫岂惟磬折百拜,将天下之所谓强人者,
其皆必有所从生也。辨其所从生,而推之至于其所终极,是之谓明。
故《记》曰:“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
圣人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有所不能焉。”
君子之道,推其所从生而言之,则其言约,约则明。推其逆而观之,故其言费,
费则隐。君子欲其不隐,是故起於夫妇之有余,而推之至于圣人之所不及,举天
下之至易,而通之于至难,使天下之安其至难者,与其至易,无以异也。
孟子曰:“箪食豆羹得之则生,不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
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向为身死
而不受,今为朋友妻妾之奉而为之,此之谓失其本心。且万钟之不受,是王公大
人之所难,而以行道乞人之所不屑,而较其轻重,是何以异于匹夫匹妇之所能行,
通而至于圣人之所不及?故凡为此说者,皆以求安其至难,而务欲诚之者也。天
下之人,莫不欲诚,而不得其说,故凡此者,诚之说也。
【中庸论下】
夫君子虽能乐之,而不知中庸,则其道必穷。《记》曰:“君子遵道而行,
半途而废,吾弗能已矣。”君子非其信道之不笃也,非其力行之不至也,得其偏
而忘其中,不得终日安行乎通途,夫虽欲不废,其可得耶?《记》曰:“道之不
行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以为过者之难欤,复之中者之难
欤?宜若过者之难也。然天下有能过而未有能中,则是复之中者之难也。
《记》曰:“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
既不可过,又不可不及,如斯而已乎?曰:未也。孟子曰:“执中为近。执中无
权,犹执一也。”《书》曰:“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又曰:“会
其有极,归其有极。”而《记》曰:“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皇极者,
有所不极,而会于极;时中者,有所不中,而归于中。吾见中庸之至于此而尤难
也,是有小人之中庸焉。有所不中,而归于中,是道也,君子之所以为时中,而
小人之所以为无忌惮。《记》曰:“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
嗟夫,道之难言也,有小人焉,因其近似而窃其名,圣人忧思恐惧,是故反
复而言之不厌。何则?是道也,固小人之所窃以自便者也。君子见危则能死,勉
而不死,以求合于中庸。见利则能辞,勉而不辞,以求合于中庸。小人贪而苟免,
而亦欲以中庸之名私自便也。此孔子、孟子之所为恶乡原也。一乡皆称原人焉,
无所往而不为原人,同乎流俗,合乎汙世,曰:“古之人,行何为踽踽凉凉,生
斯世也,善期可矣。”以古之人为迂,而以今世之所善为足以已矣,则是不亦近
似于中庸耶?故曰:“恶紫,恐其乱朱也,恶莠,恐其乱苗也。”何则?恶其似
也。
信矣中庸之难言也。君子之欲从事乎此,无循其迹而求其味,则几矣。《记》
曰:“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
【论好德锡之福】
昔圣人既陈五常之道,而病天下不能万世而常行也,故为之大中之教曰:
“贤者无所过,愚者无所不及。”是之谓皇极。极之于人也,犹方之有矩也,犹
圆之有规也,皆有以绳乎物者也。圣人安焉而入乎其中,贤者俛而就之,愚者
跂而及之。圣人以为俛与跂者,皆非其自然,而犹有以强之者。故于皇极之中,
又为之言曰:“苟有过与不及,而要其终可以归皇极之道者,是皇极而已矣。”
故《洪范》曰;“凡厥庶民,有猷有为有守,汝则念之,不协于极,不罹于咎,
皇则受之。”又悲天下有为善之心而不得为善之利也,有求中之志而不知求中之
道也,故又为之言曰:“而康而色,曰予攸好德,汝则锡之福,时人斯其惟皇之
极。”圣人之待天下如此其广也,其诱天下之人,不忍使之至于罪戾,如此其勤
且备也。天下未有好德之实,而自言曰“予攸好德”,圣人以为是亦有好德之心
矣,故受而爵禄之。天下之为善而未协于中也,则受而教诲之。
又恐夫民之愚而不我从也,故逊其言卑其色以下之。如是而不从,然后知其
终不可以教诲矣。故又为之言曰:“凡厥正人,既富方谷,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
时人斯其辜,于其无好德,汝虽锡之福,其作汝用咎。”且夫其始也,恐天下之
人有可以至于皇极之道,而上之人不诱而教诲之也。故曰“予攸好德,汝则锡之
福”。其终也,恐天下之以虚言而取其爵禄也。故曰“于其无好德,汝虽锡之福,
其作汝用咎”。盖圣人之用心,忧其始之不幸,而惧其终之至于侥幸也。故其言
如此之详备。
夫君子小人,不可以一道待也。故皇极之中,有待小人之道,不协于极,而
犹受之。至于待君子之道,何其责之深也。曰:“无偏无党,无反无侧,无有作
好,无有作恶,而后可以合于皇极。”然则先王御天下之术,盖用此欤?
【论郑伯克段于鄢(隐元年)】
《春秋》之所深讥、圣人之所哀伤而不忍言者三;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
于戚,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而父子之恩绝;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而夫
妇之道丧;郑伯克段于鄢,而兄弟之义亡。此三者,天下之大戚也。夫子伤之,
而思其所以至此之由,故其言尤为深且远也。
且夫蒯聩之得罪于灵公,逐之可也,逐之而立其子,是召乱之道也。使辄上
之不得从王父之言,下之不得从父之令者,灵公也。故书曰:“晋赵鞅帅师纳卫
世子蒯聩于戚。”蒯聩之不去世子者,是灵公不得乎逐之之道。灵公何以不得乎
逐之之道?逐之而立其子也。鲁桓公千乘之君,而陷于一妇人之手,夫子以为文
姜之不足讥,而伤乎桓公制之不以渐也,故书曰:“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言
其祸自公作也。段之祸生于爱。郑庄公之爱其弟也,足以杀之耳。孟子曰:“舜
封象于有庳,使之源源而来,不及以政。”孰知夫舜之受其弟之深,而郑庄公贼
之也。当太叔之据京城,取廪延以为己邑,虽舜复生,不能全兄弟之好,故书曰
“郑伯克段于鄢”,而不曰“郑伯杀其弟段”。以为当斯时,虽圣人亦杀之而已
矣。夫妇、父子、兄弟之亲,天下之至情也,而相残之祸至如此,夫岂一日之故
哉!
《谷梁》曰:“克,能也,能杀也。不言杀,见段之有徒众也。段不称弟,
不称公子,贱段而甚郑伯也。于鄢,远也。犹曰取之其母之怀中而杀之云尔。甚
之也。然则为郑伯宜奈何,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呜呼!以兄弟之亲,至交
兵而战,固亲亲之道绝已久矣。虽缓追逸贼,而其存者几何,故曰于斯时也,虽
圣人亦杀之而已矣。然而圣人固不使至此也。《公羊传》曰:“母欲立之,己杀
之,如勿与而已矣。”而又区区于当国内外之言,是何思之不远也。《左氏》以
为段不弟,故不称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求圣人之意,若《左氏》
可以有取焉。
【论郑伯以璧假许田(桓元年)】
郑伯以璧假许田,先儒之论多矣,而未得其正也。先儒皆知夫《春秋》立法
之严,而不知其甚宽且怒也;皆知其讥不义,而不知其讥不义之所由起也。
郑伯以璧假许田者,讥隐而不讥桓也。始其谋以周公之许田而易泰山之祊
者,谁也?受泰山之祊而入之者,谁也?隐既已与人谋而易之,又受泰山之
祊而入之,然则为桓公者,不亦难乎!夫子知桓公之无以辞于郑也,故讥隐而
不讥桓。何以言之?《隐·八年》书曰“郑伯使宛来归祊”;又曰“庚寅,我
入祊”。入祊云者,见鲁之果入泰山之祊也。则是隐公之罪既成而不可变
矣,故《桓·元年》书曰“郑伯以璧假许田”而已。夫许田之入郑,犹祊之入
鲁也。书鲁之入祊,而不书郑之入许田,是不可以不求其说也。“郑伯使宛来
归祊”、“庚寅我入祊”,是郑之业归,而鲁之入之也。“郑伯以璧假许田”
者,见郑之来请,不见鲁之与之也。见郑之来请而不见鲁之与之者,见桓公之无
以辞于郑也。呜呼,作而不义,使后世无以辞焉,则夫子之罪隐深矣。
夫善观《春秋》者,观其意之所向而得之,故虽夫子之复生,而无以易之也。
《公羊》曰:“曷为系之许?近许也,讳取周田也。”《谷梁》曰:“假不言以,
以,非假也。非假而曰假,讳易地也。”春秋之所为讳者三,为尊者讳故,为亲
者讳败,为贤者讳过。鲁,亲者也,非败之为讳,而取易之为讳,是夫子之私鲁
也。
【论取郜大鼎于宋(桓二年)】
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举三代全盛之法,以治侥幸苟且之风,而归之于
至正而已矣。三代之盛时,天子秉至公之义,而制诸侯之予夺,故勇者无所加乎
怯,弱者无所畏乎强,匹夫怀璧而千乘之君莫之最取焉。此王道之所由兴也。周
衰,诸侯相关,而强有力者制其予夺,邾、莒、滕、薛之君,惴惴焉保其首领不
暇,而齐、晋、秦、楚有吞诸侯之心。孔子慨然叹曰:“久矣,诸侯之恣行也,
后世将有王者作而不遇焉,命也。”故《春秋》之法,皆所以待后世王者之作而
举行之也。钟鼎龟玉,夫子之所以分诸侯,使诸侯相传而世守也。
《桓·二年》:“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且夫鼎也,不幸使齐
挈而有之,是齐鼎也,是百传而不易,未可知也。仲尼曰不然。是鼎也,何为而
在鲁之太庙?曰,取之宋。宋安得之?曰,取之郜,故书曰郜鼎。郜之得是鼎也,
得之天子。宋以不义取之,而又以与鲁也。后世有王者作,举《春秋》之法而行
之,鲁将归之宋,宋将归之郜,而后已也。昔者子路问孔子所以为政之先?子曰:
“必也正名乎!”故《春秋》之法,尤谨于正名,至于一鼎之微而不敢忽焉,圣
人之用意盖深如此。
夫以区区之鲁无故而得器,是召天下之争也。楚王求鼎于周,王曰:“周不
爱鼎,恐天下以器仇楚也。”鼎入宋而为宋,入鲁而为鲁,安知夫秦、晋、齐、
楚之不动其心哉!故书曰郜鼎,明鲁之不得有以塞天下之争也。《谷梁传》曰
“纳者,内弗受也。”以为周公不受也。又曰:“号从中国,名从主人。”而
《左氏》记臧哀伯之谏。愚于《公羊》有取焉,曰:“器从名,地从主人。宋始
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至于地之与人则不然,俄而可以为其有矣。”善乎斯
言,吾有取之。
【论齐侯卫侯胥命于蒲(桓三年)】
荀卿有言曰:“《春秋》善胥命。《诗》非屡盟,其心一也。”敢试论之。
谨按《桓·三年》书“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说《春秋》者均曰近正。所
谓近正者,以其近古之正也。古者相命而信,约言而退,未尝有歃血之盟也。今
二国之君,诚信协同,约言而会,可谓近古之正者已。
何以言之?《春秋》之时,诸侯竞骛,争夺日寻,拂违王命,糜烂生聚,前
日之和好,后日之战攻,曾何正之尚也。观二国之君胥命于蒲,自时厥后,不相
侵伐,岂与夫前日之和好、后日之战攻者班也,故圣人于《春秋》止一书胥命而
已。荀卿谓之善者,取诸此也。
然则齐也,卫也,圣人果善之乎?曰,非善也,直讥尔。曷讥尔?讥其非正
也。《周礼》大宗伯掌六礼以诸侯见王为文,乃有春朝、夏宗、秋觐、冬遇、时
会、众同之法,言诸侯非此六礼,罔得逾境而出矣。不识齐、卫之君,以春朝相
命而出耶?以夏宗相命而出耶?或以秋觐相命而出耶?以冬遇相命而出耶?或以
时会相命而出耶?众同相命而出耶?非春朝、夏宗、秋觐、冬遇、时会、众同而
出,则私相为会耳。私相为会,匹夫之举也。以匹夫之举,而谓之正,其可得乎?
宜乎圣人大一王之法而诛之也。然而圣人之意,岂独诛齐、卫之君而已哉,所以
正万世也。荀卿不原圣人书经之法,而徒信传者之说,以谓“《春秋》善胥命”,
失之远矣,且《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诸侯之贤者,固亦鲜矣,奚待于齐、卫
之君而善其胥命耶?信斯言也,则奸人得以劝也,未尝闻圣人作《春秋》而劝奸
人也。
【论禘于太庙用致夫人(僖八年)】
甚哉,去圣之久远,三《传》纷纷之不同,而莫或折之也。禘于太庙用致夫
人。《左氏》曰:“禘而致哀姜,非礼出。凡夫人不薨于寝,不殡于庙,不赴于
同,不祔于姑,则弗致也。”《公羊》曰:“夫人何以不氏,则以妾为妻也。盖
聘于楚而协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谷梁》曰:“成风也。言夫人而不言氏
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词,非正也。”
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则以宗庙临
之而后贬焉,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三家之说,《左氏》疏矣。夫人与公,
一体也。有曰公曰夫人既葬,公以谥配公,夫人以谥配氏,此其不易之例也。盖
有既葬称谥,而不称夫人者矣。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秦人来归僖公
成风之襚,而未有不称谥而称夫人也。《公羊》之说,又非人情,无以信于后
世。以齐楚之强,齐能胁鲁使以其媵女为夫人,而楚乃肯安然使其女降为妾哉?
皮甚可怪也。且夫成风之为夫人,非正也。《春秋》以为非正而不可以废焉,故
与之不足之文而已矣。方其存也,不可以不称夫人而去其氏,及其没也,不可以
不称谥而去其夫人。皆所以未不足于成风也。况乎禘周公而“周致”焉,则其罪
固已不容于贬矣。故《公羊》曰:“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禘用致
夫人,非礼也。”
【论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文六年)】
《春秋》之文同,其所以为文异者,君子观其意之所在而已矣。先儒之“论
闰月不告朔者,牵乎“犹朝于庙”之说而莫能以自解也。《春秋》之所以书“犹”
者二“曰如此而犹如此者,甚之之词也。“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
犹绎”是也。曰不如此而犹如此者,幸之之词也。“不郊犹三望闰月”、“不告
朔犹朝于庙”是也。
夫子伤周道之残缺,而礼乐文章之坏也。故区区焉掇拾其遗亡,以为其全不
可得而见矣,得见一二斯可矣。故书曰“犹朝于庙”者,伤其不告朔而幸其犹朝
于庙也。夫子之时,告朔之礼亡矣,而有饩羊者存焉。夫子犹不忍去,以志周公
之典,则其朝于庙者,乃不如饩羊之足存欤!《公羊传》曰:“曷为不言告朔?
天无是月也。”《谷梁传》曰:“闰月者,附月之余日也,天子不以告朔而丧事
不数也。”而皆曰:“犹者,可以已也”。是以其幸之之词而甚之之词,宜其为
此异端之说也。且夫天子诸侯之所为告朔听政者,以为天欤为民欤?天无是月而
民无是月欤?彼其孝子之心,不欲因闰月以废丧纪,而人君乃欲假此以废政事欤?
夫周礼乐之衰,岂一日之故,有人焉开其端而莫之禁,故其渐逐至于扫地而
不可救。《文·十六年》:“夏六月,公四不视朔。”《公羊传》曰:“公有疾
也。何言乎公有疾不视朔?自是公无疾不视朔也。”故夫有疾而不视朔者,无疾
而不视朔之原也。闰月而不告朔者,常月而不告朔之端也。圣人忧焉,故谨而书
之,所以记礼之所由废也。
《左氏传》曰:“闰以正时,是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不
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而杜预以为虽朝于庙,则如勿朝,以释经之所
书“犹”之意,是亦曲而不通矣。
【论用郊(成十七年)】
先儒之论,或曰鲁郊僣也,《春秋》讥焉,非也。鲁郊僣也,而《春秋》之
所讥者,当其罪也。赐鲁以天子之礼乐者,成王也。受天子之礼乐者,伯禽也。
《春秋》之讥鲁郊也,上则讥成王,次则讥伯禽。成王、伯禽不见于《春秋》,
而夫子无所致其讥也。无所致其讥而不讥焉,《春秋》之所以求信天下也。夫以
鲁而僣天子之郊,其罪恶如此之著也。夫子以为无所致其讥而不讥焉,则其讥之
者,固天下之所用而信之也。
郊之书于《春秋》者,其类有三。书卜郊不从乃免牲者,讥卜常祀而不讥郊
也。鼷鼠食郊牛角,郊牛之口伤改卜牛者,讥养牲之不谨而不讥郊也。书四月、
五月、九月郊者,讥郊之不时而不讥郊也。非卜常祀、非养牲之不谨、非郊之不
时则不书,不书则不讥也。禘于太庙者,为致夫人而书也。有事于太庙者,为仲
遂卒而书也。《春秋》之书郊者,犹此而已。故曰不讥郊也。
郊祀者,先王之大典,而夫子不得见之于周也。故因鲁之所有天子之礼乐,
而记郊之变焉耳。《成·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公羊传》曰:“用
者,不宜用者也,九月非所用郊也。”《谷梁传》曰:“夏之始,犹可以承春。
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且夫郊未有至九月者也。”曰“用”者,著
其不时之甚也。杜预以为用郊从史文,或说用然后郊者,皆无取焉。
【论会于澶渊宋灾故(襄三十年)】
春秋之时,忠信之道缺,大国无厌而小国屡叛,朝战而夕会,夫子盖厌之矣。
观周之盛时,大宗伯所制朝觐、会同之礼,各有远近之差,远不至于疏而相忘,
近不至于数而相渎。春秋之际,何其乱也,故曰春秋之盟,无信盟也,春秋之会,
无义会也。虽然,纷纷者,天下皆是也。夫子将讥之,而以为不可以胜讥之也,
故择其甚者而讥焉。桓二年会于稷,以成宋乱。襄三十年会于澶渊,宋灾故。皆
以深讥而切责之也。
《春秋》之书会多矣,书其所会而不书其所以会。书其所以会,桓之稷、襄
之澶渊而已矣。宋督之乱,诸侯将讨之,桓公平之,不义孰甚焉?宋之灾,诸侯
之大夫会,以谋归其财,既而无归,不信孰甚焉?非不义不信之甚,《春秋》之
讥不至于此也。《左氏》之论,得其正矣。
皆诸侯之大夫,而书曰某人某人会于澶渊,宋灾故,尤之也。不书鲁大夫,
讳之也。且夫见邻国之灾,匍匐而救之者,仁人君子之心也。既言而忘之,既约
而背之,委巷小人之事也。故书其始之为君子仁人之心,而后可以见后之为委巷
小人之事。《春秋》之意,盖明白如此。而《公羊传》曰:“会未有言其所为者,
此言其所为何?录伯姬也。”且《春秋》为女子之不得其所而死,区区焉为人之
死录之,是何夫子之志不广也!《谷梁》曰:“不言灾故,则无以见其为善;澶
渊之会,中国不侵夷狄,夷狄不入中国,无侵伐八年,善之也,晋赵武、楚建之
力也。”如《谷梁》之说,宋之盟可谓善矣,其不曰息兵故,何也?呜呼!《左
氏》得其正矣。
【论黑肱以滥来奔(昭三十一年)】
诸侯之义,守先君之封土,而不敢有失也,守天子之疆界,而不敢有过也。
故夫以力而相守,以兵而相侵者,《春秋》之所谓暴君也。侵之虽不以兵,夺之
虽不以力,而得之不义者,《春秋》之所谓汙君也,郑伯以璧假许田,晋侯使韩
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此诸侯之以不义而取鲁田者也。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
莒牟夷以防兹来奔,黑肱以滥来奔,此鲁之以不义而取诸侯之田者也。诸侯以不
义而取鲁田,鲁以不义而取侯之田,皆不容于《春秋》者也。
夫子之于庶其、牟夷、黑肱也责之薄,而于鲁也罪之深。彼其窃邑叛君为穿
窬之事,市人屠沽且羞言之,而安足以重辱君子之讥哉?夫鲁,周公之后,守天
子之东藩,招聚小国叛亡之臣,与之为盗窃之事,孔子非伤而悼痛之,故于三叛
之人,具文直书而无隐讳之词,盖其罪鲁之深也。先儒之说,区区于叛人之过恶,
其论固已狭矣。且夫《春秋》岂为穿窬窃盗之人而作哉?使天下之诸侯,皆莫肯
容夫如此之人,而穿窬盗窃之事,将不禁而自绝,此《春秋》之所以用意于其本
也。《左氏》曰:“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彰。书齐豹盗,三叛人名。”而
《公羊》之说,最为疏谬,以为叔术之后而通滥于天下,故不系黑肱于邾。呜呼,
谁谓孔子而贤叔术耶?
盖尝论之。黑肱之不系邾也,意其若栾盈于之不系于晋欤?栾盈既奔齐,而
还入曲沃以叛,故书曰“栾盈入于晋”。黑肱或者既绝于邾,而归窃其邑以叛欤?
当时之简牍既亡,其详不可得而闻矣。然以类而求之,或亦然欤?《谷梁》曰:
“不言邾,别乎邾也;不言滥子,非天子之所封也。”此尤迂阔而不可用矣。
【论春秋变周之文(何休解)】
三家之传,迂诞奇怪之说,《公羊》为多,而何休又从而附成之。后之言
《春秋》者,黜周王鲁之学与夫谶纬之书者,皆祖《公羊》。《公羊》无明文,
何休因其近似而附成之。愚以为何休,《公羊》之罪人也。凡所谓《春秋》变周
之文从商之质者,皆出于何氏,愚未尝观焉。滕侯、薛侯来朝。齐侯使其弟年来
聘。何休曰:质家亲亲。故先滕侯而加录齐侯之母弟。且夫亲亲者,周道也。先
宗盟而后异姓者,周制也。郑忽出奔卫。《公羊传》曰:“忽何以名?春秋伯、
子、男一也。词无所贬。”何休曰:“商爵三等,春秋变周五等之爵而从焉。
《记》:“诸侯失地名。”而文十二年郕伯来奔,《公羊》亦曰:“何以不名?
兄弟词也。”忽之出奔,其为失国,岂不甚明,而《春秋》独无贬焉。虽然,
《公羊》何为而为此说也?《春秋》未逾年之君皆称子,而忽独不然,此《公羊》
之所以为此说也。且《春秋》之书,夫岂一概。卫宣未葬,而嗣子称侯以出会,
书曰“及宋公卫侯燕人战”。郑忽外之抚援,内之无党,一夫作难,奔走无告,
郑人贱之,故赴以名,书曰“顾忽出奔卫”。卫侯未逾年之君也,郑忽亦未逾年
之君也,因其自侯之而侯之,因其自名而名之,皆所以变常而示讥也。且夫以例
而求《春秋》者,乃愚儒之事也。孔子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又曰
“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由此观之,夫子皆有取于三代,而周居多焉。况乎采
周公之集以作《春秋》,而曰变周之文者,吾不信也。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卷一 | 卷二 | 卷三 | 卷四 | 卷五 | 卷六 | 卷七 | 卷八 | 卷九 | 卷十 | 卷十一 | 卷十二 | 卷十三 | 卷十四 | 卷十五 | 卷十六 | 卷十七 | 卷十八 | 卷十九 | 卷二十 | 卷二十一 | 卷二十二 | 卷二十三 | 卷二十四 | |
| 第 I [II] [III] [IV] [V] [VI]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