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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评传 》 笑傲人生:李敖的冷眼狷行 》
6.侠骨义胆(1)
孙尘 Sun Chen
李敖一生敌人多于朋友,但他一旦认你做朋友,那绝对是侠肝义胆。
孟大中见李敖太好色,就拉他加入了“俺踢会”(Anti-woman)或“反女人会”。他做“董事长”,李敖做“会长”。而李敖则冒险精心为孟大中伪造证明,使其逃避兵役。
李敖在历史系虽然历来是特立独行,但仍然结交了许多好朋友,主要有萧启庆、张世民、孟大中、马宏祥、白绍康、华昌平、李华俊、陈又亮、陈鼓应、祝庭生、施启扬、孙孙英善、林淑美、杨祖燕、林毓生、王尚义等,他们或是李敖同一宿舍好友,或是志趣相投的知交,也有求同存异的准知心同学。
只以李敖有孟大中之间的逸事,就可看出李敖交友的情趣和侠义情怀。
孟大中理学院物理系学生,颇多怪诞之举,而李敖在历史系也是以怪闻名,大概怪怪相惜,两人成了无化不谈的好朋友,他在李敖的《大学札记》中出现得也比较频繁,且看:
1957年5月23日:孟大中下午来宿舍,我不在,留条而去,傍晚复来,畅谈极欢,我们曾仔细交换过对同情心的意见,这可说是今天晚上的最大收获,使我对同情心增加了不少的了解和经验。今天我才发现孟大中是一个感情极为热烈的人,只不过这种热烈的感情为他所深藏不显,故人皆以“怪”视之,即如以今日之事为例,他上午听到张灏说及我的近况,下午即跑来看我,他对我说:“在你得意的时候我是绝对不来找你的。”这是何等隐蓄的热情!了解一个人真是不容易,认识大中近两年,今晚才真正进一步知道他——这个孤僻的热情人!我们谈天近五小时,校园内的夜色真有幽静的美,我们吃了两碗面,两块西瓜,近十二时才送他回去。
同年5月28日:夜孟大中来,同赴冰店谈天,我把我所抉择的理论由谈话的方式谈几遍,对我极有帮助。谈至夜里十二点戒严后才各归宿舍。
同年6月12日,今夜月圆,晚十时外约大中散步,值其不在,独立月下半个多小时,今夜心胸极为广阔,不时吟诗低唱,极孤独之乐。归来又与沈鸿骏出外散步半小时,为其述对爱情的心胸开阔的态度。回来不久,大中来,同赴园内散步坐谈,看云、看月、看塘水、看楼影,近二时始归。大中有许多看法虽然偏激,然颇富至理,尤其对女人、爱情等的看法,他虽无经验,但颇有见解,真不愧是名副其实的“董事长”了。
这里的“董事长”决非商业公司的董事长,而是有一段典故在里面,且看李敖1958年9月24日的日记:
夜请大中、松燃看《天崩地裂》并吃冰。敖按;写这条日记后八年,我有几段写大中和我交情的文字,附在后面:大中是孟大中,当时在台大物理系念书。物理系中有全世界最落伍的系主任戴运轨和一些混教授,常常压迫大中,说他是坏学生。可是大中仍独行其是,埋头研究他的现代物理。后来吴大猷到台湾来,毕竟慧眼识英雄,称道孟大中乃是台大物理系中第一流的好学生,全系为之大惊!
大中为人沉默寡言,对他看不起的人,他绝不废话。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在独自研究天文学。我把我初一时在北平买的一本陈遵妫著《恒星图表》送给他,他大为惊异,他万万没想到:在一个学历史的学生手中,竟有这么一本他最需要的参考书!
大中素以不恋爱、不喜女色著称。他看我太“好色”,一再拉我成一个会。我们开玩笑地商量一阵,决定瞎编一个英文会名,做Anti—Woman会,中译“俺踢会”或“反女人会”。大中做“董事长”,我做“会长”。我们有联语如下:
Anti—Woman
枪杀母大虫,手刃雌老虎
1957年7月6号早上,我曾写诗奉“董事长|”,原诗如下:
大中:诗来了:
不肯低头眉黛间,
耻于凑数黑名单,
Anti-Woman同好会,
只有两人没有三。
会长近来不知愁,
每提女人就摇接头,
爱情可致犹回首,
何况爱情不可求!
兴致每来手就痒,
今做诗呈董事长。
“洗脑”哲学应扩大,
快拉袁纯入本“国民党’”(袁纯在数学系,也以不好色出名)
我像天空一只鸟,
独上独下独自跑,
会章一条都没犯,
想你知道一定高兴不得了!
大学一毕业孟大中就去了德国,后与一德国女子结婚,李敖知道这一消息后惊喜交集!喜的是大中终于在知识上和感情上都找到识货的,惊的是毕竟日久见人心,大中居然身兼“董事长”,仍不自检束,终被洋婆子席卷以去,套上婚姻戒指,未免太对不起李敖之先生! 于是会长当即宣布:为执行本会章程,决定大义灭友,特此郑重昭告中外——“即日起,解除孟大中君董事长职务。并开除其会籍,虢夺会权终身!以彰法治,以儆色迷!”
与孟大中的交往,还凸显出李敖乐于与人为善的一面。孟大中一家早年生活在印度,父母后来在印度离婚,离婚后他和弟弟都随父亲到台湾读书,母亲仍在印度。有一次聊天,李敖忽然想起,如果离婚时,离婚证书上兄弟跟了母亲,那么兄弟两人即可视同侨生,不必当国民党的鬼兵了。孟大中听了,为之心动,希望李敖帮他假造一张离婚证书。李敖答应了,不过有关法律问题得找施启扬。于是到法学院找到施启扬,告以原委,遂由施启扬起草,捏造了一封符合当年印度离婚情况的“离书”,其中每一细节,包括币值换算,都做得天衣无缝。造好后,由李敖亲自刻印二枚,做为证人。一人名“彭立云”,一人名“孔昭庆”,用印后,全纸用茶水泡过,再予晒干,于是大功告成。为求妥善,李敖还建议孟大中去找台大训导长查良钊。查良钊当年也在印度,与孟大中的父亲为旧识,可做人证没,而这位查老师在西南联大时外号“查婆婆”,乐于助人,又为人糊涂,如告之以离婚时兄弟跟了母亲,他必然会跟着说“记得”,如此以来,在“离书”以外,可多一人证;瞒天过海,应该无碍。于是一切依计而行,孟大中果然不必当兵,毕业后得以远走高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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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团结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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