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史 歷史的壞脾氣   》 一個跟烏鴉有關的文字獄      張鳴 Zhang Ming

  如果不算土匪流氓等“第三社會”中人,文人跟監獄的距離想必要比其他人近那麽一點,越是有才華的人,危險似乎就越大。有人反過來說,這種危險其實成就了這些才氣亂冒者,讓他們寫出傳世的詩文,所謂“文章憎命達,魑魅喜人過”。但是受難的當口,當事人似乎沒有這樣自覺的受虐意識,幾乎沒有不想早點擺脫苦難、過平常人的日子的。
  在中國文壇上,蘇軾幾乎就是才華的同義詞。雖然文人琴棋書畫都要弄一點,但在詩、詞、書、畫上都有成就的卻並不算多。就當時而言,蘇軾在歌伎舞兒中大紅大紫,哪個不唱蘇子瞻的詞?如果有幸運兒得到品題,自會身價百倍,纏頭不知要多得多少。蘇軾的詩詞歌賦值錢,書畫也寶貝,當時就能拿來換錢換物。有個朋友嗜羊肉,一饞了就找個藉口到蘇軾那裏騙幅字,去換上幾十斤上好的羊肉。
  才華橫溢而且有幸在生前暴得大名的人,往往都有點多嘴的毛玻在政壇,則表現為對政事的挑剔,甚至“非議”乃至“橫議”,令當局者滿是不痛快。蘇軾尤其如此,此公中年以後,發福得緊,肚子很大,據說裏面是一肚皮的不合時宜。此公為官一生,始終不知道“站隊”為何物,一任嘴巴痛快,總有話說。朝廷不變法他不滿,變了法他更不滿(等到反對變法的一派上臺,盡廢新法,他還是不滿意,當然這是後話了),攤上文字獄,委實也是“罪”有應得。
  北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王安石變法”已經推行了十年。這個以富國強兵為目標的變法,其是非功過,史傢仍在聚訟不已。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由於變法本意就是強化行政幹預的力度,因此給了官吏們太多的上下其手的機會,所以實行過程中,老百姓就不大可能歡天喜地。這一年,蘇軾由杭州調任湖州知州。
  前面說過,對變法蘇軾是不滿意的,屬於經常說三道四的反對派。不過,跟大批因反對變法而遭到貶斥的官員不同,蘇東坡由於其耀眼的文名,居然得以留在江南的魚米之鄉享福,這讓許多新黨人士很是不平。因為蘇軾“誹謗”新政的詩文的殺傷力,實際上並不弱於舊黨領袖司馬光的長篇奏摺,用御史舒的話說,蘇軾譏諷新政的詩,“小則鏤版,大則刻石,流佈中外,自以為能”,也就是說政治影響極壞,不動動他難以“平民憤”(應該是官憤)。所以,蘇軾在湖州任上屁股還沒有坐穩,御史老爺的彈章就接二連三地遞到了神宗皇帝的手裏。先是御史何正臣,繼而御史舒,再則御史臺的領班御史中丞李定。
  於是,蘇軾被逮到了東京汴梁,關進御史臺受審,人稱“烏臺詩案”。典出於《漢書》朱博傳,漢朝的御史府柏樹森森,常有成群的野烏鴉棲居其上,朝出暮歸,人稱御史臺為“烏臺”(估計這裏也有駡御史們烏鴉嘴的意思)。蘇詩人進了烏臺,嚴刑拷打倒是不多,不過審訊官們不是吃素的,晝夜連軸提審自是免不了,在觸及靈魂的同時,偶爾也要觸及一下皮肉。蘇軾在僅能容身的臨時牢房裏一直呆了4個月零12天,幾乎每天都被逼要交代他所寫過的所有可疑詩文的出典、用意以及去嚮(一本參考書都不給,全要憑詩人的記憶)。一時間,蘇軾的詩幾乎成了今文經學家眼裏的《公羊傳》,御史老爺們拼命從裏面尋找微言大義,以便羅織蘇軾謗訕朝廷的罪名。說蘇軾誹謗新政已經遠遠不夠了,審訊者所想要的是將此獄鍛煉成誹謗皇帝的重罪。雖然宋朝祖製不殺士大夫,但犯“大不敬”罪是例外的。為此,蘇詩中所有涉及“竜”字的詩句,都被反復追究,上挂下聯。審訊者的想像力居然大到這樣的程度,蘇軾有首詠老鬆的詩,其中兩句“根到九泉無麯處,此心惟有蟄竜知”,其實無非是說松樹的根子非常深。但是審訊的御史老爺卻認為這是影射,講蟄竜的實際用意就是蔑視“飛竜在天”的皇帝。當然,在尋找大罪名的同時,蘇的生活細節也沒有被放過,從道德上把被整者搞臭,是所有政治案件的慣例。因此,連蘇軾藉朋友的錢沒來得及還,托朋友裱畫沒有付費這樣的鬥屑小事都被挖掘了出來,作為罪狀上報。
  因言得罪,株連必廣。蘇軾為當時的文壇領袖,平時詩酒唱和,魚雁往來,有文字交往者不知凡幾。到了這時,凡是和蘇軾有過文字交往的人,都衹好自嘆晦氣,因為必須得交出蘇的詩文和書信,如果找不到就有有意包庇的罪過。一時間,翻箱倒篋,雞飛狗跳,衆文人被攪擾不說,還要被罰銅(俸)。連已經死去的歐陽修的傢人也不能幸免,一樣要因老子與蘇軾的交往受到懲罰。身為駙馬的王詵和蘇軾的弟弟蘇轍,因與蘇軾的關係太深,有通風報信之嫌,因而被貶官。
  烏臺詩案,是北宋開國以來第一個文字獄,興獄者深文周納,必欲置蘇軾死地而後已。由於沒有先例,獄裏獄外,大傢都不曉得結局將會如何,一時空氣相當緊張。蘇軾遭難,兒子蘇邁一直在外面為父親打探消息。蘇軾跟兒子約定,如果沒有什麽事就送肉和菜,有事就送魚。一次,蘇邁因急事外出,托朋友代為送飯,朋友好心,做了幾條魚送進去。蘇軾一見,以為自己難逃一死,不僅魚沒有吃,連絶命詩都做好了。當然,此案的結果並沒有這麽悲慘,皇帝最後否决了御史老爺給蘇軾定的最嚴重的罪名——針對皇帝的惡毒攻擊罪,僅僅以反對新政的罪名將他貶為黃州團練副使。品級雖然降得不多,但從實權的富裕地區地方長官變成了虛銜的軍職,而且不許簽署公事,等於“挂”了起來。在黃州,蘇東坡很是閑了一陣,在四處閑逛,跟漁夫酒徒廝混之餘,還在江邊的東坡上開了一塊地,由此自命“東坡居士”,還燒出了著名的東坡肉。
  蘇東坡的牢獄之災,在文學史上一嚮是作為文人遭嫉的典型來解讀的。木秀於林,風必摧之,自古皆然。三蘇自走出巴山蜀水以來,文名滿天下,而蘇軾又是三蘇中的翹楚,早早地就接替歐陽修成為文壇領袖,遭人嫉恨,原是應有之意。更何況蘇軾一肚皮不合時宜,一肚皮赤子之心,口無遮攔,看不慣就說,交結的人多,得罪的人也多。連一嚮穩重的理學大師程顥、程頤之輩都對蘇軾頗有微詞,嫌他“輕副。而且,文人相輕,並不衹是庸俗者的毛病,往往越是出色的人才,彼此就越容易暗生妒意,道德上稍有放縱,難免就會幹出些嫉賢妒能的事來。看過《夢溪筆談》的人,大多會認可作者瀋括的才華與見識,但還在御史老爺們彈劾蘇軾之前,他擔任兩浙察訪使期間,在杭州與時任杭州知州的蘇軾交往甚密,臨走前特意嚮蘇討要了幾首近作,說是作為紀念,回過頭來卻詳加“註釋”附在考察報告裏,交給了皇帝。雖說沒有即時興起大獄,但對後來蘇軾的遭難,也不能說沒有一點鋪墊作用。對此蘇軾自己也十分清楚,在謫居黃州時,愛妾朝雲為他生了個兒子,三朝洗,他給兒子做詩一首:人皆養子望聰明,我被聰明誤一生。惟願孩兒愚且魯,無災無害到公卿。
  不過,在我看來,雖然蘇軾的遭遇跟他的恃纔傲物和別人對他的嫉妒不無關係,但事情並不如此簡單。蘇軾固然恃纔,但遠沒有傲到世人皆曰可殺的地步。換言之,他離一個狂士還有相當距離。朝中大佬,嫉恨他的固然有,但欣賞其才華的也大有人在。烏臺詩案案發,不僅舊黨人士連聲抗議,連偏嚮新黨的宰相吳充也勸神宗皇帝赦了蘇軾,甚至連王安石都表示不滿(王時已罷相,但新法依舊在推行),上書營救,新黨的另一中堅人物章也出來為蘇軾說話。其實神宗皇帝自己,對蘇軾也是相當賞識的。在此案之前,儘管明知道蘇軾反對他所鐘愛或者說迷信的變法,但依然優待這位才子,讓蘇軾在江南溫柔鄉裏過了許多年倚紅偎緑、淺斟低唱的日子。實際上,導致烏臺詩案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屬於新黨的御史中丞李定等人討厭蘇軾反對變法,骨子裏則有公報私仇的因素,因為蘇軾曾經攻擊過李定不為母親服喪,這在那個時代的確過於有殺傷性;二是蘇軾利用詩歌對變法的冷嘲熱諷,的確讓迷戀變法的神宗頭痛,或者說,影響了變法大局。
  北宋冗官、冗兵和冗費的“三冗”問題,由來已久,惡性循環,早就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對於這一點,所謂的新舊黨人其實是有共識的。他們的分歧實際上在於怎麽改,而不是改還是不改。在現在看來,新黨人物王安石以下像呂惠卿、章等人,對於改革所引起的民生問題,心理承受能力要比舊黨的司馬光和蘇軾他們大得太多,在他們看來,這些都是實現國傢強盛所必然要付出的代價。不幸的是,神宗恰是一個對着國傢強盛有着執着追求的皇帝,他不甘繼續忍受朝廷對外戰爭中的恥辱,急於展示大國和強國的面貌。王安石變法的快速增強國傢能力的思路,實在很對他的心思,所以,他不惜代價也要推行下去。但是,北宋一朝,在制度上,君權最弱,為了防止軍人暴政而形成的優待士大夫、不以言罪人的政治傳統,使得皇帝推行變法的“乾綱獨斷”往往流於形式。為了打破這種局面,神宗需要對傳統的政治文化有某種突破,這個時候,恰好御史臺盯上了蘇軾。監察部門從來都是皇帝製約和平衡行政體係的一個重要工具,在北宋,這個工具的作用尤其突出。如果說,個別御史的意見還可以無視的話,那麽,御史臺的整體聲音,是皇帝必須要重視的。更何況,這個聲音恰好又是皇帝所需要的。所以,儘管整個皇室對蘇軾非常喜愛,皇帝本人也未必不看重蘇的才華,但為了大局的需要,蘇軾也衹好做犧牲了。
  應該說,放在歷史的長河裏看,蘇軾還是幸運的。如果他早生幾年落在五代的武夫手裏,或者晚生幾年落在蒙古人的馬蹄下,可以肯定地說,他就沒有機會發明東坡肉了。衹是,有着歷代最寬鬆的政治文化的宋朝,自烏臺詩案之後,改革越來越變了味道。改與不改,衹是兩派或者多派勢力的權力角逐,直到蒙古人把最後一個小皇帝追得跳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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