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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典 》 全本新註聊齋志異 》
仇大娘
蒲鬆齡 Pu Songling
仇仲,晉人,忘其郡邑。值大亂,為寇俘去。二子福、祿俱幼;繼室邵氏[1],撫雙孤[2],遺業幸能溫飽[3].而歲屢祲[4],豪強者復凌藉之[5],遂至食息不保[6].仲叔尚廉利其嫁,屢勸駕[7],而邵氏矢志不搖。廉陰券於大姓[8],欲強奪之;關說已成,而他人不之知也。裏人魏名,夙狡獪[9],與仲傢積不相能[10],事事思中傷之。因邵寡,偽造浮言以相敗辱。大姓聞之,惡其不德而止。久之,廉之陰謀與外之飛語[11],邵漸聞之,冤結胸懷,朝夕隕涕[12],四體漸以不仁[13],委身床榻[14].福甫十六歲,因縫紉無人,遂急為畢煙。婦,薑秀纔屺瞻之女,頗稱賢能,百事賴以經紀。由此用漸裕,仍使祿從師讀。
魏忌嫉之,而陽與善,頻招福飲,福倚為腹心交。魏乘間告曰:“尊堂病廢,不能理傢人生産;弟坐食,一無所操作。賢夫婦何為作馬牛哉!且弟買婦,將大耗金錢。為君計,不如早析[15],則貧在弟而富在君也。”福歸,謀諸婦;婦咄之。奈魏日以微言相漸漬[16],福惑焉,直以己意告母。母怒,詬駡之。福益恚,輒視金粟為他人之物而委棄之。魏乘機誘博賭,倉慄漸空,婦知而未敢言,既至糧絶,被母駭問,始以實告。母憤怒,而無如何,遂析之。幸薑女賢,旦夕為母執炊[17],奉事一如平日。福既析,益無顧忌,大肆淫賭[18].數月間,田屋悉償戲債,而母與妻皆不及知。福資既罄,無所為計,因券妻貸資,苦無受者,邑人趙閻羅,原漏網之巨盜,武斷一鄉[19],固不畏福言之食也,慨然假資。福持去,數日復空。意踟躕[20],將背券盟。
趙橫目相加[21].福懼,賺妻付之。魏聞竊喜,急奔告薑,實將傾敗仇也。
薑怒,訟興。福懼甚,亡去。薑女至趙傢,始知為婿所賣,大哭,但欲覓死。
趙初慰諭之,不聽;既而威逼之,益駡;大怒,鞭撻之,終不肯服。因拔笄自刺其喉,急救,已透食管,血溢出。趙急以帛束其項,猶冀從容而挫折焉[22].明日,拘牒已至,趙行行不置意[23].官驗女傷重,命笞之,隸相顧無敢用刑。官久聞其橫暴,至此益信,大怒,喚傢人出,立斃之,薑遂舁女歸。
自薑之訟也,邵氏始知福不肖狀[24],一號幾絶,冥然大漸[25].祿時年十五,煢煢無以良主[26].先是,仲有前室女大娘[27],嫁於遠郡,性剛猛,每歸寧,饋贈不滿其志,輒迕父母,往往以憤去,仲以是怒惡之;又因道遠,遂數載已不一存問[28].邵氏垂危,魏欲招之來而啓其爭。適有貿販者,與大娘同裏,便托寄語大娘,且歆以傢之可圖[29].數日,大娘果與少子至。入門,見幼弟侍病母,景象慘澹,不覺愴惻。因問弟福,祿備告之。
大娘聞之,忿氣塞吭[30],曰:“傢無成人,遂任人蹂躪至此!吾傢田産,諸賊何得賺去!”因入廚下,爇火炊糜[31],先供母,而後呼弟及子啖之。
啖已,忿出,詣邑投狀,訟諸博徒。衆懼,斂金賂大娘。大娘受其餘,而仍訟之。邑令拘甲、乙等,各加杖責,田産殊置不問。大娘憤不已,率子赴郡。
郡守最惡博者。大娘力陳孤苦,及諸惡局騙之狀[32],情詞慷慨。守為之動,判令知縣追田給主;仍懲仇福,以儆不肖。既歸,邑宰奉令敲比[33],於是故産盡反。大娘時已久寡,乃遣少子歸,且囑從兄務業,勿得復來。大娘由此止母傢,養母教弟,內外有條。母大慰,病漸瘥,傢務悉委大娘。裏中豪強,少見陵暴,輒握刃登門,侃侃爭論[34],罔不屈服。居年餘,田産日增,時市藥餌珍餚,饋遺薑女,又見祿漸長成,頻囑媒為之覓姻。魏告人曰:“仇
傢産業,悉屬大娘,恐將來不可復返矣。“人鹹信之,故無肯與論婚者。
有范公子子文,傢中名園,為晉第一。園中名花夾路,直通內室。或不知而誤入之,值公子私宴,怒執為盜,杖幾死。會清明,祿自塾中歸,魏引與邀遊,遂至園所。魏故與園丁有舊[35],放令人,周歷亭榭[36].俄至一處,溪水洶涌,有畫橋朱欄,通一漆門;遙望門內,繁花如錦,蓋即公子內齋也。魏紿之曰[37]:“君請先人,我適欲私焉[38].”祿信之,尋橋入戶,至一院落,聞女子笑聲。方停步間,一婢出,窺見之,旋踵即返。祿始駭奔。
無何,公子出,叱傢人綰索逐之[39].祿大窘,自投溪中。公子反怒為笑,命諸僕引出。見其容裳都雅,便令易其衣履,曳入一享,詰其姓氏。藹容溫語[40],意甚親昵。俄趨入內;旋出,笑握祿手,過橋,漸達曩所[41].祿不解其意,逡巡不敢入。公子強曳入之,見花籬內隱隱有美人窺伺。既坐,則群婢行酒。祿辭曰:“童子無知,誤踐閨闥,得蒙赦宥,已出非望。但求釋令早歸,受恩匪淺。”公子不聽。俄頃,餚炙紛紜。祿又起,辭以醉飽。
公子捺坐,笑曰:“僕有一樂拍名,若能對之,即放君行。”祿唯唯請教。
公子云:“拍名‘渾不似’[42].”祿默思良久,對曰:“銀成‘沒奈何’[43].”公子大笑曰:“真石崇也[44]!”祿殊不解。蓋公子有女名蕙娘,美而知書,日擇良偶。夜夢一人知之曰:“石崇,汝婿也。”問:“何在?”
曰:“明日落水矣。”早告父母,共以為異。祿適符夢兆,故邀入內捨,使夫人女輩共覘之也。公子聞對而喜,乃日:“拍名乃小女所擬,屢思而無其偶,今得屬對[45],亦有天緣。僕欲以息女奉箕帚[46];寒捨不乏第宅,更無煩親迎耳。”祿惶然遜謝,且以母病不能入贅為辭[47].公子姑令歸謀,遂遣圉人負濕衣,送之以馬。既歸告母,母驚為不祥。於是始知魏氏險;然因兇得吉,亦置不仇,但戒子遠絶而已。逾數日,公子又使人致意母,母終不敢應。大娘應之,即倩雙媒納采焉[48].未幾,祿贅人公子傢。年餘遊泮,纔名籍甚[49].妻弟長成,敬少弛;祿怒,攜婦而歸,母已杖而能行。頻歲賴大娘經紀,第宅頗完好。新婦既歸,僕從如雲,宛然有大傢風焉。
魏又見絶,嫉妒益深,恨無暇之可蹈[50],乃引旗下逃人誣祿寄資[51].國初立法最嚴[52],祿依令徒口外[53].范公子上下賄托,僅以蕙娘免行;田産盡沒入官。幸大娘執析産書,銳身告理[54],新增良沃如千頃[55],悉挂福名,母女始得安居。祿自分不返,遂書離婚字付嶽傢[56],伶仃自去。
行數日,至都北,飯於旅肆。有丐子怔戶外[
57],貌絶類兄;近緻訊詰,果兄。祿因自述,兄弟悲慘。祿解復衣,分數金,囑今歸。福泣受而別。祿至關外,寄將軍帳下為奴。因祿文弱,俾主支籍[58],與諸僕同棲止。僕輩研問傢世,祿悉告之。內一人驚曰:“是吾兒也!”蓋仇仲初為寇傢牧馬,後寇投誠,賣仲旗下,時從主屯關外。嚮祿緬述,始知真為父子,抱頭悲哀,一室為之酸辛。已而憤曰:“何物逃東[59],遂詐吾兒!”因泣告將軍。將軍即命祿攝書記[60];函緻親王,付仲詣都。仲伺車駕出[61],先投冤狀[62].親王為之婉轉[63],遂得昭雪,命地方官贖業歸仇。仲返,父子各喜。祿細問傢口,為贖身計。乃知仲入旗下,兩易配而無所出,時方鰥也[64].祿遂治任返。
初,福別弟歸,蒲伏自投[65].大娘奉母坐堂上,操杖問之:“汝願受撲責,便可姑留;不然,汝田産既盡,亦無汝啖飯之所,請仍去。”福涕泣伏地,願受答。大娘投杖曰:“賣婦之人,亦不足懲。但宿案未消[66],再犯首官可耳[67].”即使人往告薑。薑女駡曰:“我是仇傢何人,而相告耶!”
大娘頻述告福而揶揄之,福慚愧不敢出氣。居半年,大娘雖給奉周備,而役同廝養[68].福操作無怨詞,托以金錢輒不苟[69].大娘察其無他,乃白母,求薑女復歸。母意其不可復輓。大娘曰:“不然。渠如肯事二主,楚毒豈肯自罹[70]?要不能不有此忿耳。”率弟躬往負荊[71].嶽父母消讓良切[72],大娘叱使長跪,然後請見薑女。請之再四,堅避不出;大娘搜捉以出。女乃指福唾駡,福慚汗無以自容。薑母始曳令起。大娘請問歸期,女曰:“嚮受姊惠綦多,今承尊命,豈復敢有異言?但恐不能保其不再賣也!且恩義已絶,更何顔與黑心無賴子共生活哉?請別營一室,妾往奉事老母,較勝披削足矣[73].”大娘代白其悔,為翌日之約而別。次朝,以乘輿取歸,母逆於門而跪拜之[74].女伏地大哭。大娘勸止,置酒為歡,命福坐案側,乃執爵而言曰:“我苦爭者,非自利也,今弟悔過,貞婦復還,請以簿籍交納[75];我以一身來,仍以一身去耳。”夫婦皆興席改容[76],羅拜哀泣,大娘乃止。
居無何,昭雪之命下,不數日,田宅悉還故主。魏大駭,不知其自,恨無術可以復施。適西鄰有回祿之變[77],魏托救焚而往,暗以編菅爇祿第[78],風又暴作,延燒幾盡;止餘福居兩三屋,舉傢依聚其中。未幾,祿至,相見悲喜。初,范公子得離書,持商蕙娘。蕙娘痛哭,碎而投諸地。父從其志,不復強。祿歸,聞其未嫁,喜如嶽所。公子知其災,欲留之;祿不可,遂辭而退。大娘幸有藏金,出葺敗堵。福負鍤營築,掘見窖鏹,夜與弟共發之,石池盈丈,滿中皆不動尊也。由是鳩工大作,樓捨群起,壯麗擬於世胄[80].祿感將軍義,備千金往贖父。福請行,因遣健僕輔之隊去。祿乃迎意娘歸。
未幾,父兄同歸,一門歡騰,大娘自居母傢,禁子省視,恐人議其私也,父既歸,堅辭欲去。兄弟不忍。父乃析産而三之:子得二,女得一也。大娘固辭。兄弟皆泣曰:“吾等非姊,烏有今日!”大娘乃安之。遣人招子,移傢共居焉。或問大娘:“異母兄弟,何遂關切如此?”大娘曰:“知有母而不知有父者,惟禽獸如此耳,豈以人而效之?”福祿聞之皆流涕,使工人治其第,皆與己等。
魏自計十餘年,禍之而益以福之,深自愧悔。又仰其富,思交歡之,因以貿仲階進[81],備物而往。福欲卻之;仲不忍拂,受雞酒焉。雞以布縷縛足,逸入竈;竈火燃布,往棲積薪,僮婢見之而未顧也。俄而薪焚災捨[82],一傢惶駭。幸手指衆多,一時撲滅,而廚中百物俱空矣。兄弟皆謂其物不祥。
後值父壽,魏復饋牽羊[83].卻之不得,係羊庭樹。夜有僮被僕毆,忿趨樹下,解羊索自經死。兄弟嘆曰:“其福之不如其禍之也!”自是魏雖殷勤,竟不敢受其寸縷,寧厚酬之而已。後魏老,貧而作丐,仇每周以布慄而德報之。
異史氏曰:“噫嘻!造物之殊不由人也!益仇之而益福之,彼機詐者無謂甚矣。顧受其愛敬,而反以得禍,不更奇哉?此可知盜泉之水[84],一掬亦污也。”
據《聊齋志異》手稿本
[註釋]
[1]繼窒:續娶的妻子。
[2]孤:無父叫“孤”。
[3]遺業:猶遺産。
[4]歲:農業收成。浸(jìn近):受災。
[5]凌藉:侵凌,欺壓。
[6]食息不保:謂吃飯無有保障。食息,猶言吃飯、生活。每頓飯必有間隔;一食一間曰“食息”。
[7]勸駕:猶言敦促。《漢書·高帝紀》謂朝廷招納賢士,責成郡守親自往勸,並駕車送至京城。後因稱促請別人起行或做某事為“勸駕”。
[8]陰券:暗地裏立下契約。指署約強嫁。
[9]夙:平素,一嚮。狡獪:狡詐姦猾。
[10]積不相能:長期不和睦。不相能,不相容。
[11]飛語:傳揚的誹謗。
[12]隕涕:落淚。
[13]四體:四肢。不仁:麻痹,指患痹癥。
[14]委身床榻臥床不起。
[15]析:析居,分傢。
[16]微言:秘密進言,謂暗中慫恿。漸漬:浸潤,影響。
[17]執炊:做飯。
[18]淫賭:濫賭。
[19]武斷一鄉:謂以威勢橫行鄉裏。《史記·平準書》:“或至兼併豪黨之徒,以武斷於鄉麯。《索隱》:”謂鄉麯豪富無官位,而以威勢主斷麯直,故曰武斷也。“
[20]踟躕(chíchú池除):猶豫。
[21]橫臥:怒目,兇惡的樣子。
[22]挫折:指挫折其意志。
[23]行行(báng-háng):倔強的樣子。《論語·先進》謂子路侍於孔子之側,“行行如也”。孔子說:“若由也,不得其死然。”
[24]不肖:不賢。
[25]大漸:病危。
[26]煢煢(qióngqióng窮窮):孤獨無依。
[27]前室:前妻。
[28]存問:慰問。存,探望。
[29]歆以傢之可圖:以可以圖謀仇傢傢産暗示仇大娘。歆,引誘。
[30]吭(háng杭):喉嚨。
[31]爇火炊糜:燒火煮粥。
[32]諸惡:指諸博徒。局騙:構成圈套騙人。
[33]敲比:敲撲追比,指強令限期完成“追田給主”。比,追比,見《促織》“嚴限追比”註。
[34]侃侃(kǎn-kǎn砍砍):理直氣壯,從容而談。
[35]有舊:有舊交。
[36]周歷亭榭:周遊園林。歷,遊歷。亭榭,園林中的建築。榭,建在高處的敞屋。
[37]給(dài待):欺騙。
[38]私:小便。
[39]縮(wǎn宛)索:拿着繩子。綰,盤結。
[40]藹容溫語:面容和藹,言語溫和。
[41]曩所:以前所到的地方,指“內齋”。
[42]拍:即上文的“樂拍”,本指樂麯,此指樂器。“渾不似”:彈撥樂器名,形似琵琶,四弦,長項,圓鼙,又名“火不思”、“和必斯”。
[43]銀成“沒奈何”:相傳宋朝張俊傢多白銀,每千兩鑄成一個圓球,視為“沒奈何”;意謂特大銀塊,盜賊也沒法偷竊。見《夷堅支志》戊四《張拱之銀》。
[44]石崇:字季倫,晉代南皮人,使客航海致富。後世多以石崇代指富豪。
[45]屬對:撰成對句。
[46]息女:親生女。奉箕帚:持箕帚灑掃;代指作妻子。奉,通“捧”。
[47]入贅:男子就婚於女傢叫“入贅”。
[48]納采:古代婚禮,男女雙方同意後,男傢備彩禮去女傢締結婚約。
[49]籍甚:謂聲名甚盛。籍,通藉。甚,盛。
[50]無瑕之可蹈:無機可乘,指找不到陷害的藉口。瑕,喻缺點、毛病。
蹈,踐踏,利用。
[51]引旗下逃人誣祿寄資:誘引旗下逃人誣陷仇祿窩藏其錢財。旗下逃人,指被清乒擄去為奴而逃亡的人。旗下,編入旗籍的人。明代末年,滿族統治者建立八旗制度。以旗為標志,分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合稱八旗。最初八旗兼有軍事、行政、生産三方面的職能,後來成為兵籍編製。編入八旗的人習稱為“旗下”。逃人,指逃走的滿人傢奴。這些傢奴,多是清兵在戰爭中擄掠的人丁。入關前後,清帝和八旗貴族、官員,擄掠上百萬漢民,通令充當傢奴,耕田放牧,從徵廝殺。清政權嚴禁傢奴逃亡,順治年間製定詳細條例,凡“逃人及窩逃之人,兩鄰、十傢長、百傢長,俱照逃人定例治罪”,見《清世祖實錄》捲十五。仇祿被誣陷替逃人寄放錢財,就成了“窩逃之人”。
[52]國初:指清朝建國之初。
[53]祿依令徙口外:仇祿按照法令應流放口外充軍。口外,長城以外的我國北部地區。口,指長城的關隘。清初法例規定,文武官員或有功名的人,隱匿逃人,將本人“並妻子流徒,傢産入官”。見《清世祖實錄》捲八十六。
[54]銳身合理,挺身而出,據理訴訟。
[55]良沃:肥沃的良田。如於:若幹。
[56]字:字據。
[57]怔:驚怖懊恨的樣子。《集韻》:“,忊,恨也。”
[58]主支籍:猶言管帳。支,計算。
[59]逃東:清兵來人關前稱為“東師”,被其所擄為奴的人稱為“東人”。
“逃東”就是“逃人”。
[60]攝書記:代理文書人員。攝,代理。書記,主管文書記錄的人員。
[61]車駕:帝王所乘車,這裏代指親王。
[62]冤狀:鳴冤的訟狀。
[63]婉轉:意指委婉說情、解脫。
[64]鰥(guān官):老而無妻叫“鰥”。
[65]蒲伏:同“匍匐”。伏身地下。自投:認錯請罪。
[66]宿案:舊案。
[67]首官:告官。首,陳述罪狀叫“首”,自陳叫“自首”,告人叫“出首”。
[68]役:役使。廝養:僕人。
[69]不苟:不馬虎;認真對待。
[70]“楚毒”句:指薑女自刺其喉,拒絶趙閻王的威逼。
[71]負荊:主動請罪。戰國時,趙將廉頗與上卿藺相如不和,屢加挫辱。
藺相加以國事為重,屢次退讓。後來廉頗知錯,“肉襢負荊”,嚮藺相如請罪。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負,背負。荊,荊條,用作刑杖。
[72]誚(qiào)讓良切:責備甚嚴。
[73]披削:披緇削發,指出傢為尼。佛教戒律規定,出傢為僧尼,須披僧衣,剃去長發。
[74]逆於門:在傢門前迎接。逆,迎。
[75]簿籍:指記錄傢産的賬簿。
[76]興席:離席;站起。興,起。改容:變了臉色,表示惶恐。
[77]回祿之變:指發生火災。回祿,傳說中的火神,見《左傳,昭公十八年》。
[78]編菅(jiān兼):草薦。
[79]不動尊:指白銀,意為收藏不用,如佛像端坐不動。
[80]擬於世胄:類似世傢。擬,比擬、類似。世胄,猶言“世傢”。
[81]階進:作為進見的因由。
[82]災捨:火燒房捨。
[83]饋牽羊:此既實指送羊祝壽,又暗喻服輸悔過之意。《左傳·宣公十二年》:“楚於圍鄭。……鄭伯內襢牽羊以逆。”註:“肉襢牽羊,示服為臣僕。”[84]盜泉:古泉名,故址在今山東省泗水縣東北。《屍子》:孔子“過於盜泉,渴矣而不飲,惡其名也。”舊時以“盜泉之水”比喻以不正當的手段得來的東西。這裏以之比喻惡人魏名所送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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