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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评传 》 母親楊沫 》
18.小胖姐遇害(1)
老鬼 Lao Gui
小胖離婚回到北京後,工作不理想。每天得早早起床到石景山蘋果園上班,早出晚歸,非常辛苦。她感情生活孤寂,碰了一個又一個釘子。
當時要離開教育係統,非常睏難。為達到目的,小胖琢磨了一個辦法,想通過唱歌調到專業文藝團體。她從小喜歡聲樂,為此,她天天早上嘰裏哇啦大叫,練發音,還對母親說朱逢博就是半路出傢的,她要步朱的後塵。
母親看她心誠,1973年4月19日寫信為她設法聯繫上一個著名的歌唱演員。小胖前夫得悉後,還認為是好事(見1975年6月29日小胖前夫給父親的信)。這唱歌的曾演過話劇《青春之歌》裏的餘永澤。當時因為唱“我為祖國獻……”,而非常有名。
小胖很快就對這個人動了真情。與朋友聊天,嘴不離這人的名字,張口閉口總是他。她對一女友講,老師說聲音要從這兒出來,就用手輕輕摸她的胸脯,給他摸得心蕩神怡。女友勸她留心,這人太流氓。她哪裏聽得進去。那傢夥比小胖大10歲,小胖還親切地稱呼他為叔叔。
在小胖的不斷懇求下,母親支援她數百塊錢,幫她買了一架鋼琴,這樣她的老師就可以在傢裏教她了。不久他們就上了床,那唱歌的還有我們傢大門鑰匙。
1974年是她與唱歌的來往頻繁的一年,小胖多次懷孕。陷入愛河後,小胖的工資根本不夠花,常變賣東西,給情人買這買那。因為小胖白吃白喝傢裏的,父親總想讓她搬到學校去住,但小胖說單位沒地方,拒絶離開。父親就逼她交飯費,否則不讓她吃飯。小胖沒錢交,父親就把傢裏所有糧食及吃的東西,包括剩飯剩菜全都鎖在櫃裏。
她為了省錢,給情人多買點東西,忍辱負重,能蹭父親就蹭父親,惹得父親對她極其反感。以下是她在激怒之中給母親寫的一封信,從中可看出她與父親的矛盾多麽深。
媽媽:
我以萬萬分憤怒的心情嚮你控訴馬建民虐待我的暴行。我勞累一天回傢,要炒點鹹菜準備第二天帶到學校當菜吃(這也是為了省錢,因為我已經沒有錢了),可是姑姑急於回傢,還非得鎖門不可,不讓我用爐子。我覺得即使是鄰居,也不會不肯藉用一下爐子,何況我們是一傢人呢?所以我依然用那爐子。於是這位媚上欺下的黃臉婆就去嚮她的主子求援,馬建民於是親臨爐子旁,殺氣騰騰,耀武揚威地為他的妹妹助威打氣,當她的面對我大肆攻擊,極盡誣衊打擊之能事。僅僅為我用了一下爐子,就做了極大的文章。尤其可恨的是,三句話不離本行,他迫不及待地又要趕我,說什麽限我在五一之前搬走,他的怒吼如虎狼一般的兇惡,他的黑心如豺狼一般狠毒……
媽媽,希望你分清是非,聽毛主席的話,對我關心、幫助、愛護,不要和馬無賴、黃臉婆為伍,他們的靈魂是醜惡的!和他們站在一起,就是站在非正義方面去了,而非正義不管一時多麽強大,最後終要可恥失敗。
請你幫助小禾買一個小自行車和幾斤白糖給我,我好給他寄去。
我將嚮趙英阿姨、張晶心、趙文彬等人控訴馬建民壓迫我的暴行,並嚮他們要錢度過暫時睏難,她們一定會給我,並看透馬無賴的本性,我就是要到處讓馬無賴丟臉!
小胖
1974年4月20日
這封動不動就上綱,充滿文革語言的信,反映出了小胖意氣用事,好走極端的毛病。她說話毫無顧忌,怎麽解恨怎麽駡,尖酸刻薄,狠毒之級,誇大其詞,全然不計後果。
就是這張嘴巴,為她招來了殺身之禍。
小胖把自己的工資全用來款待那唱歌的了。一起看電影,聽音樂會,下飯館……每逢到月底,總是虧空。她還多次墮胎。有一次,小胖在新街口打電話給父親老戰友的女兒飛莎說我現在無傢可歸,生活費也沒有,你快藉我一些錢吧。飛莎趕快找到她,把身上所有的26塊錢藉給她,自己衹剩下幾毛錢。小胖見了也把幾毛零錢要走。
她為了討好那個唱歌的,傾盡了自己所有財物,甚至還曾把我給母親寄的買衣服的20元錢,私自冒領走。連乳罩、褲衩都不買,偷母親的。實在窮得沒法時就嚮母親要。母親最後一次見小胖,就是來要錢的。她大鼕天,沒穿襪子,光着腳,趿拉着大棉鞋,一臉蠟黃。
母親推說自己看病吃藥,開銷很大,沒有錢。
小胖說,我這麽大老遠來找你,你怎麽也得給我一點,不能讓我空手回去。
母親說:不行,我不能給你了。你成了無底洞,沒個夠。
小胖可憐巴巴說,那起碼給我來香山的車錢吧。
母親就給了她5塊錢。
母親知道小胖把錢全花在了唱歌的身上,自然不情願給。她常對傢人說,小胖在傢裏逮什麽偷什麽,偷了就拿到委托商店賣了,孝敬那個唱歌的。1974年11月12日在給父親的一封信中,母親特地叮囑:
又:我新買的寫字檯及小圓桌請你拿到小屋裏鎖好,以免被小胖賣了。
母親感嘆:小胖一點不會料理生活,住房亂得像狗窩。自己什麽傢務也不幹,卻給那傢夥織毛衣。
小胖也似乎有某種預感。她對傢人和朋友都說過好友趙玉娥被丈夫割掉頭顱的事,不無憂慮地表示:我弄不好將來也是這個下場;我嘴巴厲害,沒輕沒重,容易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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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長江文藝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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