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令人担心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不惜通过行政干预人为地扭曲资源配置的市场功能,这将对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很大损害。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尽快实现工业化,我国曾经在相当长时期内推行重工业优先的"赶超战略",采取的手段是通过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来为发展重工业积累资本,而由于重工业难以吸纳足够的劳动力,又不得不通过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对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严加限制。这个一系列错误的制度安排不仅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而且其后遗症直到今天仍然是中国未来现代化的最大阻碍因素之一。在这个问题上,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教授多年来的研究具有难以辩驳的说服力。(参阅《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增订版),林毅夫、蔡昉、李周合著,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事实上,前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大多奉行类似的"强行工业化"经济政策,但因为社会经济科技的整体发展水平不足以与这种"工业化"自然对接,最终往往即便在某些尖端科技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也难以产业化和市场化。大量"非市场化"的科技成果非但无助于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反而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除此之外,我们还曾有过"大跃进"的惨痛失败。上面这些历史教训,足以引起当今决策者的高度重视。经济学家樊刚写道:
发展中国家的最大忌讳之一,就是老想一下子变得"高级"。因为看到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如此之大,每个人都很着急,都想尽快"跳跃式发展",尽快缩短差距,结果便不断地生出种种"大跃进"、"洋跃进"、"金融早熟"等等的事来。没有技术买技术,没有资本借资本,这都可能做到,但买来借来的技术和资本都要付较高代价的;而另一方面人才又没有,体制又不健全,一时半时还不能改变,于是到头来就会陷入危机,走大大的弯路。我们中国人已饱尝这些教训。……新的形势使我们这些发展中国家面临发展的"新的紧迫性",但我们的政府和企业千万不能再不吸取教训,再搞"冒进",再拿着宝贵的资源"打水漂"了!"发展的紧迫性"已经不允许我们再走弯路了!(见《发展的硬道理》第17-18页,樊刚著,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1月第1版。)
在林毅夫和樊刚看来,就中国的现实而论,所谓"创新",其着力点更多应放在创新制度上,拆除阻碍经济发展的人为的不合理障碍,而不是将所有的资源和精力投入于发展最尖端技术。相对于中国的资源禀赋,具有竞争力的技术不一定是最尖端的,而是"适当"的技术。
当然,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只能被动地接受既有的产业结构,相反,我们是完全有可能有意识地推动产业升级速度加快的,但前提是必须遵循经济发展的固有规律,因势利导,而不是卤莽冒进。在这方面,亚洲"四小龙"、尤其是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具有非常典型的借鉴意义。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90年代初,在短短40年间,台湾从人均GDP比中国大陆都低、且不具备足够内部市场空间的纯粹的农业经济成功地转型升级成为在微电子、生物等领域领先全球的技术密集型的"发达"经济体,正是得益于早期经济决策者顺应客观规律的合理制度安排。
只有理清了上述这些关系,我们才能正确地回答这个问题:中国应当建设什么样的"节约型社会"和"创新型社会"?如何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创新型社会"?
基于现有的经济结构,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国经济的发展仍将建立在大量消耗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对这一点,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不应将注意力过多地集中在所谓单位GDP产出的资源消耗率上,而应更加务实地提高我们对资源的利用效率。也就是说,我们应当保证我们的每一吨石油、每一吨煤在生产中得到充分的使用,减少低效率的浪费,而不应当不切实际地指望不用油、不用煤的"楼宇经济"遍地开花。
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节约型社会"和"创新型社会"的过程中,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或许能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更具决定意义的是合理的制度安排,其中最重要的是企业内部的产权制度和外部的社会评价监督体系,而这两项都有赖于政治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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