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类 三十六計 Thirty-Six   》 第三套 攻戰計      楊南柯 Yang Nake

  處於進攻態勢之計謀。飛竜在天。
  第十三計 打草驚蛇
  打動草驚動了藏在草裏的蛇。後用以指做事不周密,行動不謹慎,而使對方有所覺察。
  【原典】
  疑以叩實①,察而後動; 復者,陰之媒也②。
  【註釋】
  ①疑以叩實:叩,問,查究。意為發現了疑點就應 當考實查究清楚。
  ②復者,陰之媒也:復者,反復去做,即反復去叩實而後動。陰,此指某些隱藏着的、暫時尚不明顯或未暴露的事物、情況。媒,媒介。句意為反復叩實查究,而後采取相應的行動,實際是發現隱藏之敵的重要手段。
  【按語】
  敵力不露,陰謀深沉,未可輕進,應遍探其鋒。兵書云:“軍旁有險阻、潢井、葭葦、山林、翳薈者,必謹復索之,此伏姦所藏也。”
  【故事】
  魏軍兵敗木門道。
  
  第十四計 藉屍還魂
  迷信人認為人死後靈魂可附着於別人的屍體而復活。後用以比喻已經死亡或沒落的事物,又假托別的名義或以另一種形式重新出現。
  【原典】
  有用者,不可藉①;不能用者,求藉②。藉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③。
  【註釋】
  ①有用者,不可藉;意為世間許多看上去很有用處的東西,往往不容易去駕馭而為已用。
  ②不能用者,求藉:此句意與①句相對言之。即有些看上去無什用途的東西,往往有時我還可以藉助它而為己發揮作用。猶如我欲“還魂”還必得藉助看似無用的“ 屍體”的道理。此言兵法,是說兵傢要善於抓住一切機會,甚至是看去無什用處的東西,努力爭取主動,壯大自己,即時利用而轉不利為有利,乃至轉敗為勝。
  ③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語出《易經.蒙》卦。蒙,卦名。本紛是異卦相疊(下坎上艮)。本卦上卦為艮為山,下卦為坎為水為險。山下有險,草木叢生,故說“ 蒙”。這是蒙卦卦象。這裏“童蒙”是指幼稚無知、求師教誨的兒童。此句意為不是我求助於愚昧之人,而是愚昧之人有求於我了。
  【按語】
  換代之際,紛立亡國之後者,固藉屍還境之意也。凡—切寄兵權於人,而代其攻寧者,皆此用也。
  【故事】
  立張楚陳勝為王。
  
  第十五計 調虎離山
  設法使老虎離開山頭。比喻為了便於行事,想法子引誘人離開原來的地方。
  【原典】
  待天以睏之①,用人以誘之②,往蹇來連③。
  【註釋】
  ①待天以睏之:天,指自然的各種條件或情況。此句意為戰場上我方等待天然的條件或情況對敵方不利時,我再去圍困他。
  ②用人以誘之:用人為的假象去誘惑他(指敵人),使他嚮我就範。
  ③往蹇來連:語出《易經.蹇》卦。蹇,卦名。本卦為異卦相疊(艮下坎上)。上卦為坎為水,下卦為艮為山。山上有水流,山石多險,水流麯折,言行道之不容易,這是本卦的卦象。蹇,睏難;連,艱難。這句意為:往來皆難,行路睏難重重。
  此計運用這個道理,是說戰場上若遇強敵,要善用謀,用假象使敵人離開駐地,誘他就我之範,喪失他的優勢,使他處處皆難,寸步難行,由主動變被動,而我則出其不意而致勝。
  【按語】
  兵書曰:“下政攻城”。若攻堅,則自取敗亡矣。敵既得地利,則不可爭其地。且敵有主而勢大:有主,則非利不來趨;勢大,則非天人合用,不能勝。漢末,羌率衆數千,遮虞詡於隊倉崤𠔌。詡即停軍不進,而宣言上書請兵,須到乃發。羌聞之,乃分抄旁縣。翔因其兵散,日夜進道,兼行百餘裏,令軍士各作兩竈,日倍增之,羌不敢逼,遂大破之。兵到乃發者,利誘之也;日夜兼進者,用天時以睏之也;倍增其竈者,惑之以人事也。
  【故事】
  石蠟設計除暴君。
  
  第十六計 欲擒故縱
  要捉住他,故意先放開他。比喻為了進一步的控製,先故意放鬆一步。
  【原典】
  逼則反兵;走則減勢①。緊隨勿迫。纍其氣力,消其鬥志,散而後擒,兵不血刃②。需,有孚,光③。
  【註釋】
  ①逼則反兵,走則減勢:走,跑。逼迫敵入太緊,他可能因此拼死反撲,若讓他逃跑則可減削他的氣勢。
  ②兵不血刃:血刃,血染刀刃。此句意為兵器上不 沾血。
  ②需,有孚,光:語出《易經.需卦》。需,卦名。本卦為異卦相疊(乾下坎上)。需的下卦為乾為天,上卦為坎為水,是降雨在即之象。也象徵着一種危險存在着(因為“坎”有險義),必得去突破它,但突破危險又要善於等待。“需”,等待。《易經,需》卦卦辭:“需,有享,光享”。孚,誠心。光,通廣。句意為:要善於等待,要有誠心(包含耐性),就會有大吉大利。
  【按語】
  所謂縱着,非放之也,隨之,而稍鬆之耳。“窮寇勿追”,亦即此意,蓋不追者,非不隨也,不追之而已。武侯之七縱七擒,即縱而隨之,故躡展轉推進,至於不毛之地。武侯之七縱,其意在拓地,在藉孟獲以服諸蠻,非兵法也。故論戰,則擒者不可復縱。
  【故事】
  諸葛亮七擒孟獲。
  
  第十七計 拋磚引玉
  以自己的粗淺的意見引出別人高明的見解。這是謙虛的話。
  【原典】
  類以誘之①,擊蒙也②。
  【註釋】
  ①類以誘之:出示某種類似的東西並去誘惑他。
  ②擊蒙也:語出《易經.蒙》如。參前“藉屍還魂”計註釋④。擊,撞擊,打擊。句意為:誘惑敵人,便可打擊這種受我誘惑的愚蒙之人了。
  【按語】
  誘敵之法甚多,最妙之法,不在疑似之間,而在類同,以固其惑。以旌旗金鼓誘敵者,疑似也;以老弱糧草誘敵者,則類同也。如:楚伐絞,軍其南門,屈瑕曰:“ 絞小而輕,輕則寡謀,請勿捍采樵者以誘之。”從之,絞人獲利。明日絞人爭出,驅楚役徙於山中。楚人坐守其北門,而伏諸山下,大敗之,為城下之盟而還。又如孫臏減竈而誘殺龐涓。
  【故事】
  蕭翼智賺《蘭亭序》帖。
  
  第十八計 擒賊擒王
  作戰要先擒拿主要敵手。比喻做事要抓關鍵。
  【原典】
  摧其堅,奪其魁,以解其體。竜戰於野,其道窮也①。
  【註釋】
  ①竜戰於野,其道窮也:語出《易經.坤》卦。坤,卦名。本卦是同卦相疊(坤下坤上),為純陰之卦。引本卦上六,《象辭》:“竜戰於野,其道窮也。”是說即使強竜爭鬥在田野大地之上,也是走入了睏頓的絶境。比喻戰鬥中擒賊擒王謀略的威力。
  【按語】
  攻勝則利不勝取。取小遺大,卒之利、將之纍、帥之害、攻之虧也。捨勝而不摧堅擒王.是縱虎歸山也。擒王之法,不可圖辨旌旗,而當察其陣中之首動。昔張巡與尹子奇戰,直衝敵營,至子奇麾下,營中大亂,斬賊將五十餘人,殺士卒五千餘人。迎欲射子奇而不識,剡蒿為矢,中者喜謂巡矢盡,走白子奇,乃得其狀,使霽雲射之,中其左目,幾獲之,子奇乃收軍退還。
  【故事】
  西門豹治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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