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评论 读《金瓶梅》品明朝社会   》 太监敢顶半边天(1)      梅朝荣 Mei Chaorong

  这太监说道:“大人,你不认的我,在下是匠作监太监何沂,见在延宁第四宫端妃马娘娘位下近侍。昨日内工完了,蒙万岁爷爷恩典,将侄儿何永寿升受金吾卫副千户,见在贵处提刑所理刑管事,与老大人作同僚。”
  ——《金瓶梅》第七十回
  《金瓶梅》中不论是谈及官场或是世俗都有太监身影,给人感觉好像明朝时期,太监尤其多,几乎是泛滥成灾了。事实上,明朝时期的宦官也就是太监确实是比较厉害的角色。
  宦官专权,一直是困扰明朝中后期的一大弊病。其实早在朱元璋时期,情况并不是很糟糕。朱元璋是极力反对宦官干涉内政的。明代初年,对宦官的限制非常严格,据《昭代典则》记载:
  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八月,在确定内侍官制时,太祖诏谕吏部说:朕观《周礼》,阍寺不及百人,后世多至数千,卒为大患。今虽未能复古,亦当为防微之计。此辈所事,不过供洒扫,给使令而已。若求善良,百无一二。用为耳目,即耳目蔽;用为心腹,即心腹病。驭之之道,但当使之畏法,不可使之有功。有功则骄恣,畏法则检束,自不为非也。
  据《明会要·职官十一》引《明政统宗》载,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五月,有一个内侍官因在内廷时间较久,偶而言及政事,当即被太祖斥遣归还乡里,并令终身不得叙用。又对诸臣说:此辈日在左右,其小忠小信,足以固结君心。及其久也,假窃威权,以干政事,遂至于不可抑。自古以此辈乱者多矣。今立法不许寺人干预朝政,决去之……随后又规定内臣不许读书识字。
  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朱元璋特铸一个铁牌,上刻文字:“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置于宫门之中。又敕令诸司,不得与内官监文移往来。
  上述文段,都是朱元璋时期对宦官的政策。从开国之初,劝诫不用宦官参政,到最后,下敕令严惩干预政事的宦官,看出朱元璋是下了很大决心整治内廷的。
  明初不仅仅对宦官参政有严厉处罚,而且,在一个正常人成为一个真正的太监过程也是很受约束的。明代曾规定,凡自愿阉割要求成为宦官者,事先必须得到官府的批准。一家有四五个孩子以上,愿意将其中的一个孩子阉割者,由相关部门登记造册,待收补之日选用,如果私自阉割,一经发现,将受到重罪处罚,邻居知而不报者,一并治罪。
  但是,这一规定并未能严格遵行。从明代录用宦官的实际情况来看,除了按照规定报名就阉、候补收用者之外,朝廷还大量直接录用了那些未经报名起送而私自至京的自宫者。明代宦官录用事务的主管机构为礼部。但是,随着司礼监地位的不断提高,录用宦官的事务逐渐由司礼监会同礼部办理,而宦官机构在实际上已拥有相当的决定权,这以后的内幕操作就更不为人知了。
  明初,内廷宦官机构开始设立。明太祖统治期间,宦官机构及有关职官设置变动频繁,宦官数量不断增加,相关机构逐步膨胀。到洪武年间,明代宦官机构及官职设置已基本形成定制。明代的宦官机构,以“二十四衙门”为基本主体。二十四衙门包括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宦官除在内廷任职之外,还能出任各种外差出使职务。按照原来的规定,这二十四衙门主要只是在皇帝周围服役、为其生活服务的部门。但事实上,明代的宦官已经发展成为极其重要的政治势力,不但掌管了宫廷内有关饮食起居的一般事务,还控制了全国的军政要务。
  明成祖朱棣尚为燕王的时候,开始勾结受建文帝压迫的宦官而掌握了建文帝的动向,此后又在其围攻南京时,与宫内的宦官里应外合取得了胜利,登上了皇帝宝座,制造了历史上有名的“靖难之役”。朱棣上台后,也害怕会有失意的宦官像出卖建文帝一样出卖自己,故而不惜背叛祖训,拉拢宦官,有了“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
  明宣宗即位后,怕他的叔父朱高煦步明成祖的后尘——夺位,对大臣防范更严,对宦官的依靠也愈深。他规定:司礼监的秉笔太监,可以根据内阁所拟字样,按皇帝的旨意,用朱笔批行,称“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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