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类 》 春秋公羊傳註疏 》
隱公捲三(起五年,盡十一年)
何休 He Xiu
五年,春,公觀魚於棠。何以書?譏。何譏爾?遠也。公曷為遠而觀魚?據瀎洙也。○觀魚,《左氏》作“矢魚”。瀎,思俊反。洙,常朱反。
[疏]註“據瀎洙也”。
○解云:莊九年“鼕,瀎洙”,傳曰“洙者何?水也。瀎之者何?深之也。曷為深之?畏齊也”,註云“洙在魯北,齊所由來”。然則近國北自有洙水,何故遠至棠地而觀魚乎?故難之。
登來之也。登,讀言得。得來之者,齊人語也。齊人名求得為得來,作登來者,其言大而急,由口授也。○登來,依註登音得。
[疏]註“得來”至“語也”。
○解云:齊人名求得為得來,而云此者,謂齊人急語之時,得聲如登矣。
○註“由口授也”。
○解云:謂高語之時,猶言得來之,至著竹帛時乃作“登”字,故言由口授矣。
百金之魚,公張之。解言登來之意也。百金,猶百萬也。古者以金重一斤,若今萬錢矣,張,謂張罔罟障𠔌之屬也。○罟,音古。鄣,之尚反,又音章。
[疏]註“解言”至“意也”。
○解云:正以價直百金,故言得來之。
○註“障𠔌之屬也”。
○解云:僖三年傳云“桓公曰‘無障𠔌’”雲是也。
登來之者何?弟子未解其言大小緩急,故復問之。
○解,戶買反,或隹買反。故復,扶又反,“不得復”同。美大之之辭也。其言大而急者,美大多得利之辭也。實譏張魚而言觀譏遠者,恥公去南面之位,下與百姓爭利,匹夫無異,故諱使若以遠觀為譏也。諸諱主書者,從實也。觀例時,從行賤略之。
[疏]註“觀例時”。
○解云:莊二十三年“夏,公如齊觀社”,及此是也。彼此非禮,故言從行賤略之。
棠者何?濟上之邑也。濟者,四瀆之別名。江、河、淮、濟為四瀆。○濟上,子禮反,註同,濟水之上。
[疏]“棠者何”。
○解云:正以棠非水名,而於之觀魚,故執不知問。
○註“江河”至“四瀆”。
○解云:即《釋水》雲:“江、河、淮、濟為四瀆。四瀆者,發源註海者也。
夏,四月,葬衛桓公。
[疏]“夏四”至“桓公”。
○解云:即上三年傳云“過時而不日,謂之不能葬也”,何氏雲“解緩不能以時葬,‘夏,四月,葬衛桓公’是也”。然則桓公見弒在去年之春,過期乃葬,故以解緩言之。
秋,衛師入盛。曷為或言率師,或不言率師?將尊師衆稱某率師,將尊者,謂大夫也。師衆者,滿二千五百人以上也。二千五百人稱師,無駭率師入極是也。禮,天子六師,方伯二師,諸侯一師。○入盛,音成,《左氏》作“郕”。
[疏]註“將尊”至“夫也”。
○解云:《公羊》之例,大夫見名氏,故云此。
○註“二千”至“稱師”。解云:《大司馬》序官文。
○註“無駭”至“是也”。
○解云:在上二年夏。
○註“天子”至“六師”。
○解云:天子六師者,即“周王於邁,六師及之”是也。方伯者,九州牧也,即《王製》雲“千裏之外設方伯”是也。二師者,即昭五年“春,王正月,捨中軍。捨中軍者何?復古也”是矣。然則魯之初封,地方七百裏,至於僖公,復伯禽之宇,更為州牧,而以二軍為復古,是為方伯二師。方伯之屬而以二師為正,則知凡平諸侯一師明矣。然則《論語》雲“子曰‘三軍可奪帥’”之屬,其指王官之伯乎?
將尊師少稱將,師少者,不滿二千五百人也,衛孫良夫伐將咎如”是也。○咎,音羔。
[疏]註“衛孫”至“是也”。
○解云:成三年“晉郤剋、衛孫良夫伐將咎如”是也。不言卻剋者,科舉以言之。
將卑師衆稱師,將卑者,謂士也。衛師入盛是也。將卑師少稱人。鄭人伐衛是也。
[疏]註“鄭人伐衛是也”。
○解云:在上二年鼕也。
君將不言率師,書其重者也。分別之者,責元師,因錄功惡有小大,救徐從王伐鄭是也。○分別,彼列反。元率,所類反,本又作“帥”。
[疏]註“分別”至“小大”。
○解云:責元帥者,凡書兵者,是正不得,故責之也。因錄功惡有小大者,即將尊師衆而有功小,將卑師少而有功大。將卑師少而無功為惡小,將尊師衆而無功為惡大是也。
○註“救徐”至“是也”。
○解云:僖十五年春,“公孫敖率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桓五年“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是也。公孫敖救徐者,將尊師衆無功,是其惡大也。蔡人等從王伐鄭,稱人而行義,是其功大也。
九月,考仲子之宮。考宮者何?考猶入室也,始祭仲子也。考,成也。成仲子之宮廟而祭之。所以居其鬼神猶生人入宮室,必有飲食之事。不就惠公廟者,妾母卑,故雖為夫人,猶特廟而祭之。禮,妾廟子死則廢矣。不言立者,得變禮也。加之者,宮廟尊卑共名,非配號稱之辭,故加之以絶也。
[疏]註“考宮者何”。
○解云:上無立文,而經言考;《春秋》之內,更無考禮,故執不知問。
○註“猶生”至“之事”。
○解云:即下《雜記》雲“路寢成則考之而不釁”,鄭註云“言路寢者,生人所居。不釁者,不神之也。考之者,設盛食以落之”。《檀弓》曰“晉獻文子成室,諸大夫發焉。張老曰:‘美哉倫焉!美哉煥焉!歌於斯,哭於斯,聚國族於斯。’文子曰:‘武也!得歌於斯,哭於斯,聚國族於斯,是全要領以從先大夫於九原。’北面再拜稽首”者是也。
○註“禮妾”至“廢矣”。
○解云:即《喪服小記》雲“慈母與妾母不世祭”,鄭註云“以其非正”即引《穀梁傳》雲“於子祭於孫止”是也。
○註“不言”至“禮也”。
○解云:欲决成六年“立武宮”,定元年“立煬宮”,皆言立者,以其非禮故也。
○註“加之”至“絶也”。
○解云:言宮廟尊卑共名者,尊亦言宮,故武煬是君,仲子是妾,是尊卑共名。號稱者,即仲子是也。武煬是君,配宮言之,正是其宜;仲子是妾,不宜與宮廟連文,故加之以絶之矣。
桓未君,則曷為祭仲子?據無子不廟也。
[疏]註“據無子不廟也”。
○解云:即上解於孫止是也。其子死訖猶尚不祭,其子未君之時不祭明矣,故難之。然則妾母之貴,正由其子為君,即元年傳云“母以子貴”是也。若子未為君之時,義與未逾年之君相似。莊三十二年傳云“未逾年之君也,有子則廟”,“無子不廟”,義亦通於此。
隱為桓立,故為桓祭其母也。然則何言爾?成公意也。尊桓之母為立廟,所以彰桓當立,得事之宜,故善而書之,所以起其意,成其賢也。○隱為,於偽反。
初獻六羽。初者何?始也。六羽者何?舞也。持羽而舞。
[疏]“初者何”。
○解云:獻羽是常,而反言初,故執不知問。○“六羽者何”。
○解云:諸侯仍用四,此反言六羽,故執不知問。
初獻六羽,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僣諸公也。僣,齊也。下效上之辭
[疏]“初獻”至“以書”。
○解云:不但言“何以書”,嫌覆問上文始與舞,故復舉句而問之。不註之者,與三年求賻同,故省文。
六羽之為僣奈何?天子八佾,佾者,列也。八人為列,八八六十四人,法八風。○佾,音逸,列也。諸公六,六人為列,六六三十六人,法六律。諸侯四。四人為列,四四十六人,法四時。諸公者何?諸侯者何?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其餘大國稱侯,大國謂百裏也。
[疏]“諸公者何”。解云:正以諸公有二等,故執不知問。○“諸侯者何”。
○解云:漫言諸侯,明是五等總名。文次公下,復疑偏指七命,故執不知問。所以不待答訖而連句問之者,正以上文並解諸公六、諸侯四故也。
○註“大國謂百裏也”。
○解云:公侯方百裏,《王製》文也。侯與公等者,據有功者言之矣。○小國稱伯、子、男者,正以上己有侯,故不復言之。其實凡平之侯正與伯同。
小國稱伯、子、男。小國謂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
[疏]註“小國”至“五十裏”。
○解云:《王製》文。彼註云“此地殷所因夏爵三等之製也。《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合伯、子、男以為一,則殷爵三等者,公、侯、伯也,異畿內謂之子。周武王初定天下,更立五等之爵,增以子、男,而猶因殷之地,以九州之界尚狹也。周公攝政緻大平,斥大九州之界,製禮成武王之意,公地方五百裏,侯四百裏,伯三百裏,子二百裏,男一百裏,諸侯亦以功黜陟之。其不合者,皆益之地為百裏焉,是以周世有爵尊而國小,爵卑而國大者,唯天子畿內不增”。
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相,助也。○之相,息亮反,註及下同。
[疏]“天子三公者何”。
○解云:正以《春秋》上下,無三公之文,故執不知問。
天子之相,則何以三?據經但有祭公、周公。
[疏]註“據經”至“周公”。
○解云:即桓八年“祭公來”雲雲,僖九年“公會宰周公”是也。經但有二公,而傳言三公,故難之。
自陝而東者,周公主之;自陝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處乎內。陝者,蓋今弘農陝縣是也。禮,司馬主兵,司徒主教,司空主土。《春秋》撥亂世,以絀陟為本,故舉絀陟以所主者言之。○陝,失冉反,何雲“弘農陝縣”也;一云當作郟,古洽反,王城郟鄏。召公,上照反,又作“邵”,音同。絀,敕律反。
[疏]註“司馬”至“言之”。
○解云:上傳云:“諸公者何,天子之相。天子之相。則何以三”雲雲,不道二王之後者何?二王之後何以二也者?正以天子三公主絀陟,故偏取言之,是以註者解其意。
始僣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則曷為始乎此?僣諸公猶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傳云爾者,解不訖始也。前僣八佾於惠公廟,大惡不可言也。還從僣六羽議,本所當託者非但六也。故不得復傳上也。加初者,以為常也。獻者,下奉上之辭。不言六佾者,言佾則幹舞在其中,明婦人無武事,獨奏文樂。羽者,鴻羽也,所以象文德之風化疾也。夫樂本起於和順,和順積於中,然後榮華發於外,是故八音者,德之華也;歌者,德之言也;舞者,德之容也,故聽其音可以知其德,察其詩可以達其意,論其數可以正其容,薦之宗廟足以享鬼神,用之朝廷足以序群臣,立之學宮足以協萬民。凡人之從上教也,皆始於音,音正則行正,故聞宮聲,則使人溫雅而廣大;聞商聲,則使人方正而好義;聞角聲,則使人惻隱而好仁;聞徵聲,則使人整齊而好禮;聞羽聲,則使人樂養而好施,所以感蕩血脈,通流精神,存寧正性,故樂從中出,禮從外作也。禮樂接於身,望其容而民不敢慢,觀其色而民不敢爭,故禮樂者,君子之深教也,不可須臾離也。君子須臾離禮,則暴慢襲之;須臾離樂,則姦邪入之,是以古者天子諸侯,雅樂鍾磬未曾離於庭,卿大夫禦琴瑟未曾離於前,所以養仁義而除淫闢也。《魯詩傳》曰天子食日舉樂,諸侯不釋縣,大夫、士日琴瑟,王者治定製禮,功成作樂,未製作之時,取先王之禮樂宜於今者用之。堯曰《大章》,舜曰《蕭韶》,夏曰《大夏》,殷曰《大護》,周曰《大武》,各取其時民所之。堯時民樂其道章明也。舜時民樂其脩紀堯道也,夏時民樂大其三聖相承也,殷時民樂大其護已也,周時民樂其伐討也:蓋異號而同意,異歌而同歸。失禮鬼神例日,此不日者,嫌獨考宮以非禮書,故從末言初可知。○夫樂,音扶,發句之端放此。朝廷,徒佞反。好義,呼報反,下同。徵,張裏反。施,式豉反。爭,爭鬥之爭。離也,力智反,下同。邪,似嗟反。未曾,在能反,下同。淫闢,匹亦反。縣,音玄。治定,直吏反。韶,常昭反。夏日,戶雅反,下同。護,戶故反。紂,直久反。
[疏]註“傳云”至“始也”。
○解云:其託始者,即上二年傳云“無駭者何?展無駭也。何以不氏?貶。曷為貶?疾始滅也。始滅,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貶曷為始乎此,託始焉爾。曷為託始焉爾?《春秋》之始也”,今傳亦宜雲前此則曷為始乎此,託始焉爾。曷為託始焉爾?《春秋》之始也,而云僣諸公猶可言,僣天子不可言,解不得託始意也。
○註“前僣”至“公廟”。
○解云:謂自此以前,不必要指《春秋》前也。而言惠公廟者,欲道於周公廟時不為僣故也。
○註“本所”至“傳上也”。
○解云:由非六之故,是以不得復祭傳云上古已有六矣。
○註“羽者”至“化疾”。
○解云:知鴻羽者,時王之禮,且以舉則衝天,所以象文德之風化疾故也。《詩》雲“右手秉翟”者,其兼用之乎?註“夫樂本起於和順,和順積於中,然後榮華發於於外”者,《樂記》文也。
○註“故聞”至“性故”。
○解云:溫雅而廣大者,土之性也;方正而好義者,金之性也;惻隱而好仁者,木之性也;整齊而好禮者,火之性也;樂養而好施者,水之性也。
○註“樂從”至“作也”。
○解云:《樂記》文。樂由中出,和在心是也;禮自外作,敬在貌是也,此註皆出《樂記》。
○註“取先王”至“用之”。
○解云:謂同其文質也。王者治定製禮,功成作樂,功成治定同時爾,功主於王業,治主於教民,故《明堂位》曰“周公治天下六年,朝諸侯於明堂,製禮作樂”。
○註“失禮”至“可知”。
○解云:失禮鬼神例日者,成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宮”之屬是也。言考宮與獻羽實同日,若置日於考宮上,則嫌獻羽不蒙之,獨自考宮以非禮而已,故從下事言初。初是非禮辭,則獻羽非禮亦可知。然考宮得變禮,而不置於獻羽上者,嫌別日故也。知初是非禮者,正以“初稅畝”同文矣。
邾婁人、鄭人伐宋。邾婁小國序上者,主會也。
[疏]註“邾婁”至“會也”。
○解云:伐宋而言主會者,謂相共伐宋,時邾為首故也。
螟。何以書?記災也。災者,有害於人物,隨事而至者,先是隱公張百金之魚,設苛令急法,以禁民之所致。○螟,亡丁反,蟲食苗心。苛,音何。
[疏]註“災者,有害於人物,隨事而至者”。
○解云:欲對異為先事而至故也。
○註“先是”至“所致”。
○解云:苛令急法者,即三年“春,王二月,已巳,日有食之”,註云“此象君行暴急外見畏”是也。
鼕,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日者,隱公賢君,宜有恩禮於大夫。益師始見法,無駭有罪,據俠又未命也,故獨得於此日。○彄,苦侯反。見,賢遍反。
[疏]註“日者”至“大夫”。
○解云:正以所聞之世,例不合日故也。
○註“益師始見法”。
○解云:元年十二月,“公子益師卒”,是所傳聞之世,初始欲見三世之法,故不書日也。
○註“無駭有罪”。
○解云:即八年“鼕,十有二月,無駭卒”,傳云“何以不氏?疾始滅也,故終身不氏”是也。
○註“俠又未命也”。
○解云:即九年三月,“挾卒”,傳云“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是也。
宋人伐鄭,圍長葛。邑不言圍,此其言圍何?據伐於餘丘不言圍。
[疏]註“據伐”至“言圍”。解云:即莊二年“夏,公子慶公帥師伐於餘丘”是也。
彊也。至邑雖圍當言伐,惡其彊而無義也。必欲為得邑,故如其意言圍也。所以不知鄭彊者,公以楚師伐宋圍緡不言彊也。○彊,渠羌反,下同。惡,烏路反。
六年,春,鄭人來輸平。輸平者何?輸平,猶墮成也。何言乎墮成?據翬會諸侯伐鄭後未道平也,何道墮成?○輸平,式朱反,墮也,《左氏》作“渝平”墮,許規反。
[疏]“輸平者何”。
○解云:正以言異於常例,故執不知問。註“據翬”至“墮成”。
○解云:上四年“秋,翬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是也。
敗其成也。翬伐鄭後,已相與平,但外平不書,故云爾。
[疏]註“翬伐”至“雲爾”。
○解云:魯與鄭平而言外平者,謂伐鄭之後,時公子翬在外與鄭平,不得公命,是以不書,故曰外平不書耳。
曰:吾成敗矣。吾,魯也。
[疏]“曰吾成敗矣”。
○解云:稱魯人之辭,故加曰。
吾與鄭人末有成也。末,無也。此傳發者,解鄭稱人為共國辭。
[疏]註“此傳”至“國辭”。
○解云:傳發此吾與鄭人末有成一段事者,非直解鄭擅獲諸侯為有罪,而魯侯不能死難亦當絶,故令鄭稱人。言輸平,則魯侯亦合稱人矣。一個人字,兩國共有,故云稱人為共國辭。
吾與鄭人,則曷為末有成?據無戰伐之文。狐壤之戰,隱公獲焉。時與鄭人戰於狐壤,為鄭所獲。○壤,如丈反。然則何以不言戰?戰者,內敗文也。據鞍戰君獲言師敗績。
[疏]註“戰者,內敗文也”。
○解云:即桓十年“齊侯、衛侯,鄭伯來戰於郎”,傳云“何以不言師敗績?內不言戰,言戰乃敗矣”,彼註云“《春秋》託王於魯,戰者,敵文也。王者兵不與諸侯敵,戰乃其已貶之文,故不復言師敗績”是也。
○註“據鞍”至“敗績”。
○解云:成二年“季孫行父”以下“帥師,會晉卻剋”雲雲,“及齊侯戰於鞍,齊師敗績”,“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雲雲,傳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獲也”,註云“佚獲者,已獲而逃亡也”。然則彼獲言敗績,則知此時魯侯被獲,亦宜言戰,故難之。
諱獲也。君獲不言師敗績,故以輸平諱也,與鞍戰闢內敗文異。戰例時,戰日,詐戰月。不日者,鄭詐之。不月者,正月也,見隱終無奉正月之意。不地者,深諱也,使若實輸平,故不地也。稱人共國辭者,嫌來輸平獨惡鄭,擅獲諸侯,魯不能死難,皆當絶之。○難,乃旦反。
[疏]註“君獲”至“諱也”。
○解云:君獲不言師敗績,即僖十五年“晉侯及秦伯戰於韓,獲晉侯”傳云“此偏戰也,何以不言師敗績”,註云“舉君獲為重也”是也。然則此由魯公見獲,是以不得言戰,故以輸平諱之。
○註“與鞍”至“敗文”。
○解云:成二年傳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獲也”,註云“當絶賤使與大夫敵體以起之。君獲不言師敗績,等起不去師敗績者,闢內敗文也”。然則鞍戰之時,實齊侯被獲,宜去敗績,直言戰而已。但時內大夫在焉,闢內敗文,故不得言戰矣。今此輸平之經,自由魯公見獲,是以不得言戰,故云與鞍戰闢內敗文異。
○註“戰例時,偏戰日”。
○解云:即桓十二年“丁未,戰於宋”,傳云“此偏戰也,何以不言師敗績”雲雲是也。
○註“詐戰月”。
○解云:即莊十年“春,王正月,公敗齊師於長勺”之屬是也。
○註“不地者,深諱也”。
○解云:若地,宜言輸平於狐壤,似若戰於之類。
夏,五月,辛酉,公會齊侯盟於艾。
秋,七月。此無事,何以書?《春秋》雖無事,首時過則書。首,始也。時,四時也。過,歷也。春以正月為始,夏以四月為始,秋以七月為始,鼕以十月為始。歷一時無事,則書其始月也。○艾,五蓋反。
[疏]“夏五月”至“則書”。
○解云:下無相犯之處而書日者,以下八年三月,“庚寅,我入邴”,傳云“其言我何?言我者,非獨我也,齊亦欲之”。然則雖不復侵伐,亦有爭邑之隙,故書日也。
首時過,則何以書?據無事也。《春秋》編年,四時具,然後為年。明王者當奉順四時之正也。《尚書》曰“欽若昊天,歷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是也。有事不月者,人道正則天道定矣。○編,必連反,《字林》、《聲類》皆布千反,一音甫連反。昊,戶老反。
鼕,宋人取長葛。外取邑不書,此何以書?久也。古者師出不逾時,今宋更年取邑,久暴師苦衆居外,故書以疾之。不係鄭舉伐者,明因上伐圍取也。○更,音庚。暴,步卜反。
[疏]“外取”至“以書”。
○解云:據與四年牟婁同。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歸於紀。叔姬者,作姬之媵也。至是乃歸者,待年父母國也。婦人八歲備數,十五從嫡,二十承事君子。媵賤書者,後為嫡,終有賢行。紀侯為齊所滅,紀季以酅入於齊,叔姬歸之,能處隱約,全竟婦道,故重錄之。○從適,丁歷反,本亦作“嫡”,下同。賢行,下孟反,下“異行”同。酅,戶圭反。
[疏]註“叔姬”至“國也”。
○解云:知如此註,見上二年鼕“伯姬歸於紀”,自爾以來,不見紀伯姬卒之文,今叔姬又歸之,明知是其媵矣。
○註“婦人”至“君子”。
○解云:《書傳》文。
○註“媵賤”至“賢行”。
○解云:《春秋》之內,例不書媵,以其賤故。今此書者,以其後為嫡,終有賢行也。知後為嫡者,正以莊二十九年鼕十二月,“紀叔姬卒”;三十年“八月,癸亥,葬紀叔姬”,卒葬皆書,為嫡明矣。而成九年“伯姬歸於宋”,書二國媵者,彼傳云“錄伯姬”是也。
○註“紀侯為齊所滅”。
○解云:即莊四年夏,“紀侯大去其國”是也。
○註“紀季”至“於齊”。
○解云:在莊三年。
○註“叔姬”至“錄之”。
○解云:莊十二年“春,王三月,紀叔姬歸於酅”,傳云“其言歸於酅何?隱之也。何隱爾?其國亡矣,徒歸於叔爾也”是也。
滕侯卒。何以不名?據蔡侯考父卒名。
[疏]註“據蔡”至“卒名”。
○解云:在下八年夏。
微國也。小國,故略不名。微國則其稱侯何?據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
[疏]註“據大”至“子男”。
○解云:上五年傳文。案彼大國非直侯,而註特言大國稱侯者,案彼傳之成文故也。
不嫌也。滕侯卒不名,下常稱子,不嫌稱侯為大國。
[疏]註“下常稱子”。解云:桓二年“滕子來朝”,因茲已下常稱子矣。
《春秋》貴賤不嫌同號,貴賤不嫌者,通同號稱也。若齊亦稱侯,滕亦稱侯;微者亦稱人,貶亦稱人:皆有起文,貴賤不嫌同號是也。○號稱,尺證反。
[疏]註“齊亦稱侯”。
○解云:不云晉者,晉爵未大故。
○註“微者亦稱人”。
○解云:隱元年“九月,及宋人盟於宿”之屬是也。
○註“皆有起文”。
○解云:滕侯卒不名,下恆稱子,起其微也。齊侯恆在宋公之上,起其大也。宋人盟於宿不書日,亦起微也。鄭人來輸平稱人者,共國辭,起其貶之,故曰皆有起文也。
○註“貴賤”至“是也”。
○解云:不論貴賤不嫌者,通其同號稱,由是之故,《春秋》同其號也。
美惡不嫌同辭。若繼體君亦稱即位,繼弒君亦稱即位,皆有起文,美惡不嫌同辭是也。滕,微國,所傳聞之世未可卒,所以稱侯而卒者,《春秋》王魯,託隱公以為始受命王,滕子先朝隱公,《春秋》褒之以禮,嗣子得以其禮祭,故稱侯見其義。○惡,烏路反,又如字,註同。傳,直專反。見,賢遍反。
[疏]註“若繼”至“即位”。
○解云:文、成之屬是也。
○註“繼弒”至“即位”。
○解云:桓、宣是也。
○註“皆有起文”。
○解云:前君之薨書地者,起其後即位者是繼體之君也。若前君薨不地者,起其後即位者非是繼體之君也。
○註“美惡”至“是也”。
○解云:謂美惡不嫌者,通其同辭。由是之故,《春秋》同其辭矣。
○註“滕子”至“其義”。
○解云:在十一年,即此君之子也。滕子、薜侯俱朝隱公,滕並褒其父而薜否者,薜侯父卒在春秋之前,故無褒之文。
夏,城中丘。中丘者何?內之邑也。城中丘,何以書?上問中丘者,何指問邑也,欲因言何以書,嫌但問書中丘,故復言城中丘,何以書也。○復,扶又反。
[疏]“中丘者何”。
○解云:楚丘同,皆直雲城,文無別,故執不知問。
以重書也。以功重,故書也。當稍稍補完之,至令大崩弛壞敗,然後發衆城之,猥苦百姓,空虛國傢,故言城,明其功重,與始作城無異。城邑例時。○令,力呈反。弛,戶爾反,又屍氏反。
[疏]註“城邑例時”。
○解云:即下九年“夏,城郎”,襄十三年“鼕,城防”之屬是也。
齊侯使其弟年來聘。其稱弟何?據諸侯之子稱公子。母弟稱弟,母兄稱兄。母弟,同母弟;母兄,同母兄。不言同母言母弟者,若謂不如為如矣,齊人語也。公別同母者,《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質傢親親,明當親厚異於群公子也。聘者,問也。來聘書者,皆喜內見聘事也。古者諸侯朝罷朝聘,為慕賢孝禮,一法度,尊天子。不言聘公者,禮,聘受之於大廟,孝子謙,不敢以已當之,歸美於先君,且重賓也。○別,彼列反。大廟,音泰,下同。
[疏]“母兄稱兄”。
○解云:昭二十年“秋,盜殺衛侯之兄輒”是也。
秋,公伐邾婁。
鼕,天王使凡伯來聘。書者,喜之也。古者諸侯有較德殊風異行,天子聘問之,當北面稱臣,受之於大廟,所以尊王命,歸美於先君,不敢以已當之。戎伐凡伯於楚丘以歸。凡伯者何?上言聘,此言伐,嫌其異,故執不知問。
[疏]註“上言聘,此言伐”。
○解云:謂聘伐辭異,嫌其非一人也。
天子之大夫也。此聘也,其言伐之何?據出聘與郊、柳異,不得言伐也。問伐加之者,闢問輕重兩舉之。
[疏]註“據出”至“伐也”。
○解云:昭二十三年“晉人圍郊”,傳云“郊者何?天子之邑也。曷為不係於周?不與伐天子也”。宣元年“晉趙穿帥師侵柳”,傳云“柳者何?天子之邑也。曷為不係乎周?不與伐天子也”。然則郊、柳皆是天子之邑,猶可言其侵圍,今此聘大夫不應得言伐,故難之。先言郊者,文便言之,故不次也。
○註“問伐”至“舉之”。
○解云:桓十二年“及鄭師伐宋。丁未,戰於宋”,傳云“戰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彼問輕重兩舉不言之故,此言之者,闢問輕重兩舉之。
執之也。執之則其言伐之何?據執季孫隱如不言伐
[疏]註“據執”至“言伐”。
○解云:昭十三年平丘之會,“晉人執季孫隱如以歸”是也。
大之也。尊大王命,責當死位,故使與國同。曷為大之?據王子突係諸人。
[疏]註“據王”至“諸人”。
○解云:莊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衛”,傳云“王人者何?微者也。子突者何?貴也。貴則其稱人何?係諸人也”是也。等是王臣,一伸一屈,故難之。
不與夷狄之執中國也。因地不接京師,故以中國正之。中國者,禮義之國也。執者,治文也。君子不使無禮義製治有禮義,故絶不言執,正之言伐也。執天子大夫而以中國正之者,執中國尚不可,況執天子之大夫乎?所以降夷狄,尊天子,為順辭。其地何?據執季孫隱如不地。大之也。順上伐文,使若楚丘為國者,猶慶父伐於餘丘也。不地以衛者,天子大夫銜王命至尊,顧在所諸侯,有出入所在赴其難,當與國君等也。錄以歸者,惡凡伯不死位,以辱王命也。○難,乃旦反。惡,烏路反。
[疏]註“順上”至“命也”。
○解云:莊二年“夏,公子慶父帥師伐於餘丘”,傳云“於餘丘者何?邾婁之邑。曷為不係乎邾婁?國之也”者是。
八年,春,宋公衛侯遇於垂。宋公序上者,時衛侯要宋公,使不虞者為主,明當戒慎之。無王者,遇在其間,置上則嫌為事出,置下則嫌無天法,可以製月,文不可施也。○要,一遙反。為事,於偽反,下“欲為魯”、“為小國”、“為桓”並年未註皆同。
[疏]註“宋公”至“其間”。
○解云:何氏以為會盟則以大小為序,遇則以不虞為先,故如此解,是以莊三十二年經云“夏,宋公、齊侯遇於梁丘”,齊在宋下,是其一隅耳。
○註“置上”至“事出”。
○解云:若言八年春王宋公衛侯遇於垂,即嫌桓王亦與之遇,故言則嫌為事出。事,謂遇事也。或者嫌為遇事之故出此王,故云則嫌為遇事出也。
○註“置下”至“施也”。解云:天法,即春是也。
三月,鄭伯使宛來歸邴。宛者何?鄭之微者也。邴者何?鄭湯沐之邑也。天子有事於泰山,諸侯皆從泰山之下,諸侯皆有湯沐之邑焉。有事者,巡守祭天告至之禮也。當沐浴絜齊以致其敬,故謂之湯沐邑也,所以尊待諸侯而共其費也。禮,四並為邑,邑方二裏,東方二州四百二十國,凡為邑廣四十裏,袤四十二裏,取足捨止共瑽穀而已。歸邴書者,甚惡鄭伯無尊事天子之心,專以湯沐邑歸魯,背叛當誅也。錄使者,重尊湯沐邑也。王者所以必巡守者,天下雖平,白不親見,猶恐遠方獨有不得其所,故三年一使三公絀陟,五年親自巡守。巡,猶循也;守,猶守也,循行守視之辭,亦不可國至人見為煩擾,故至四嶽,足以知四方之政而已。《尚書》曰“歲二月,東巡守,至於岱宗,柴,望秩於山川,遂覲東後,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脩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贄,如五器,卒乃復。五月南巡守,至於南嶽,如岱禮。八月西巡狩,至於西嶽,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於北嶽,如西禮;還至嵩如初禮。歸,格於禰祖,用特”是也。○宛,於阮反,人名也;一音烏卯反,又烏勉反。邴,彼命反,又音丙,鄭邑,《左氏》作“祊”。從,纔朋反。巡守,手又反,本又作“狩”,下除“猶守”、“守視”以外同。絜齊,側皆反,本多即作“齋”字,後放此,更不音。而共,音恭,下同。費,芳味反。廣,古壙反。袤,音茂。槀,古老反。甚惡,烏路反,下同。背,步內反。使,所吏反。行,下孟反。量,音亮。贄,音至。嵩,夙忠反。格,本又作“假”,同,古百反。禰,乃禮反,本又作“藝”。
[疏]“宛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經不言氏;欲言微者,書名見經,故執不知問。○“邴者何”。解云:欲言魯物,先無取文;欲言鄭邑,於魯言歸,故執不知問。註“歸邴”至“誅也”。
○解云:正以將所傳聞之世,外小惡不書故也。
○註“錄使”至“其所”。
○解云:正决哀八年“齊人歸讙及僤”之屬,不錄使故也。
○註“故三”至“絀陟”。
○解云:《書傳》文。
○註“五年”至“而已”。
○解云:《堯典》文。
○註“尚書”至“是也”。
○解云:惟“是也”註者言之以上,皆《堯典》文也。鄭註:“歲二月者,正歲建卯之月也。巡守者,行視所守也。岱宗者,東嶽名也。柴者,考績燎也。望秩於山川者,遍以尊卑祭之。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其餘小者或視卿大夫,或視伯、子、男矣。秩,次也。東後,東方之諸侯也。協正四時之月數及日名,備有失誤者。度,丈尺。量,鬥斛。衡,斤兩。五禮,公、侯、伯、子、男朝聘之禮矣。五玉,瑞節,執之曰瑞,陳列曰玉也。三帛,所以薦玉也。受瑞玉者,以帛薦之。帛必三者,高陽之後用赤繒,高辛氏之後用黑繒,其餘諸侯皆用白繒,《周禮》改之為繅也。二生一死贄者,羔雁生也,卿大夫所執;雉死,士所執也。如者,以物相授與之。言授贄之器有五,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也。器各異飾,飾未聞所用也。《周禮》改之飾羔雁、飾雉、執之而已,皆去器。卒,已也。復,歸也。巡守禮畢,乃反歸矣。每歸用特牛告於文祖矣。五月不言於者,以其文相近。八月、十一月言初者,文相遠故也。”
庚寅,我入邴。其言入何?據上書歸,取邑已明,無事復書入也。○復書,扶又反,下“故復”同。難也。入者,非已至之文,難辭也。此魯受邴,與鄭同罪當誅,故書入,欲為魯見重難辭。○難也,乃旦反,一音如字,註及下同。見重,賢遍反,下同。○
[疏]註“入者”至“之文”。
○解云:直就而入之,非是將歸之辭也。
其日何?據取邑不日。
[疏]註“據取邑不日”。
○解云:即隱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婁”之屬也。○
難也。以歸後乃日也。言時重難,不可即入,至此日乃入。其言我何?據吳伐我,以日伐故言我。
[疏]註“據吳”至“言我”。解云:在哀八年春。
言我者,非獨我也,自入邑不得言我,有他人在其中乃得言我,故能起其非獨我。齊亦欲之。時齊與鄭、魯比聘會者,亦欲得之,故以非獨我起齊惡。齊惡起,則魯蒙欲邑,見於惡愈矣。
[疏]註“時齊”至“得之”。
○解云:即上三年鼕,“齊侯、鄭伯盟於石門”;六年夏,“公會齊侯盟於艾”;七年夏,“齊侯使其弟年來聘”;九年“鼕,公會齊侯於邴”;十年“春,王二月,公會齊侯、鄭伯於中丘”之屬是也。
夏,六月,已亥,蔡侯考父卒。
辛亥,宿男卒。宿本小國,不當卒,所以卒而日之者,《春秋》王魯,以隱公為始受命王,宿男先與隱公交接,故卒褒之也。不名不書葬者,與微者盟功薄,當褒之為小國,故從小國例。
[疏]註“宿男”至“交接”。
○解云:即上隱公元年秋,“九月,及宋人盟於宿”是也。
○註“為小”至“國例”。
○解云:即上七年春“滕侯卒”,不書其葬,傳云“何以不名?微國也”者是。
秋,七月,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於瓦屋。
八月,葬蔡宣公。卒何以名而葬不名?卒從正,卒當赴告天子,君前臣名,故從君臣之正義言也。而葬從主人。至葬者有常月可知,不赴告天子,故自從蔡臣子辭稱公。卒何以日而葬不日?卒赴,赴天子也。緣天子閔傷,欲其知之。又臣子疾痛,不能不具以告。而葬不告。不告天子也。發傳於葬者,從正也。
[疏]註“發傳”至“正也”。
○解云:言從正者,謂卒日葬不日者,是卒葬之正法。三年經云“癸未,葬宋繆公”,而書日,即失其正也。其衛桓公葬不發傳者,桓公者初則見弒於州籲,終有簡慢之失,侵小國之略,故發傳於此。○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於包來。公曷為與微者盟?據與齊高傒盟諱之。○包來,《左氏》作“浮來”傒,音兮。
[疏]註“據與”至“諱之”。
○解云:莊二十二年秋,“及齊高傒盟於防”,傳云“齊高傒者何?貴大夫也。曷為就吾微者而盟?公也。公則曷為不言公?諱與大夫盟也”是也。
稱人則從,不疑也。從者,隨從也,實莒子也。言莒子,則嫌公行微不肖,諸侯不肯隨從公盟,而公反隨從之,故使稱人,則隨從公不疑矣。隱為桓立,狐壤之戰不能死難,又受湯沐邑,卒無廉恥,令翬有緣謟,為桓所疑,故著其不肖,僅能使微者隨從之耳,蓋痛錄隱所以失之,又見獲受邑,皆諱不明,因與上相起也。○行,戶孟反。難,乃旦反。令,力呈反。僅,其芹反
[疏]註“言莒”至“桓立”。
○解云:行微者,其行卑微。不肖者,鄭註《昏禮記》雲“不肖者,不似”是也。
○註“狐壤”至“廉恥”。
○解云:在上六年春。
○註“令翬”至“失之”。
○解云:皆以其行微不肖,卒無廉恥故也。
○註“又見”至“起也”。
○解云:見獲諱不明者,即言輸平是也。受邑諱不明者,即“庚寅,我入邴”是也,何者?書日入者,見其重難;言我者,見其非獨我故也。言因與上相起者,此經著其不肖,起其事實甚惡矣。
螟。先是有狐壤之戰,中丘之役,又受邴田,煩擾之應。○應,應對之應。
[疏]註“有狐壤之戰”。
○解云:在六年。註“中丘之役”。
○解云:在上七年。
鼕,十有二月,無駭卒。此展無駭也,何以不氏?據公子彄卒,氏公子。疾始滅也,故終其身不氏。嫌上貶主起入為滅,不為疾始,故復為疾始滅,終身貶之,足見上貶為疾始滅。
[疏]“此展無駭也”。
○解云:正以上二年師展無駭,故此弟子因難之。
○註“據公子彄卒”。解云:在五年。
九年,春,天王使南季來聘。
三月,癸酉,大雨震電。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不時也。震雷電者,陽氣也。有聲名曰雷,無聲名曰電。周之三月,夏之正月,雨當水雪雜下,雷當聞於地中,其雉雊,電未可見,而大雨震電,此陽氣大失其節,猶隱公久居位不反於桓,失其宜也。日者,一日之中也。凡災異一日者日,歷日者月,歷月者時,歷時者加自文為異。發於九年者,陽數可以極,而不還國於桓之所致。○震電,徒練反。雊,古豆反。見,賢遍反。
[疏]註“雷當”至“中也”。
○解云:《月令》二月“雷乃發聲”,故知正月之時聞於地中矣。其雉雊雞乳,雖起季鼕之月,此時猶然,故得言此也。亦有一本雲“雷當聞於雉雊”,誤也。
○註“凡災”至“所致”。
○解云:一日者日,即此文是。歷日者月,即桓八年“鼕,十月,雨雪”之屬是也。歷月者時,即桓元年“秋,大水”之屬是也。歷時者加自文為異者,即文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於秋七月”之屬是也。
庚辰,大雨雪。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俶甚也。俶,始怒也。始怒甚,猶大甚也。蓋師說以為平地七尺雪者,盛陰之氣也。八日之間,先示隱公以不宜久居位,而繼以盛陰之氣大怒,此桓將怒而弒隱公之象。○雨,於付反。俶甚,尺叔反,始也。大甚,音泰。
俠卒。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以無氏而卒之也。未命所以卒之者,賞疑從重。無氏者,少略也。○俠卒,音協,《穀梁》雲“所俠”。少,詩照反。
[疏]“俠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經不書氏;欲言微者,而記其卒,故執不知問。
○註“以無”至“略也”。
○解云:無氏降於大夫書卒隆於微者,故知其未命耳。
夏,城郎。
秋,七月。
鼕,公會齊侯於邴。○於邴,《左氏》“作防”。
十年,春,王二月,公會齊侯、鄭伯於中丘。月者,隱前為鄭所獲,今始與相見,故危錄內,明君子當犯而不校也。
[疏]註“犯而不校”。
○解云:謂校接之交,不謂為報也。
夏,翬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此公子翬也,何以不稱公子?據楚公子嬰齊貶,後復稱公子。○復,扶又反,又音服。
[疏]“此公子翬”。
○解云:正以上四年師解云言公子翬,故此弟子因以難之。
○註“據楚”至“公子”。
○解云:成二年“公及楚人”已下“盟於蜀”彼傳云“此楚公子嬰齊也,其稱人何?得壹貶焉爾”,至成六年書“楚公子嬰齊率師伐鄭”是也。
貶,曷為貶?隱之罪人也,故終隱之篇貶也。嫌上一貶可移於他事者,故終隱之篇貶之,明為隱貶,所以起隱之罪人也。○明為,於偽反,下“先為”同。
[疏]註“嫌上”至“人也”。
○解云:上一貶,謂四年時也。
六月,壬戌,公敗宋師於菅。○公敗,必邁反,凡臨佗曰貶,皆同此音。菅,古顔反。○辛未,取郜。○郜,古報反。○辛巳,取防。取邑不日,此何以日?據取闞不日也。○闞,苦暫反。
[疏]註“據取闞不日也”。
○解云:即昭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取闞”是也。
一月而再取也。欲起一月而再取,故日。何言乎一月而再取?據取漷東田及沂西田,亦一月再取兩邑,不日。○漷,火虢反,又音郭。沂,魚依反。
[疏]註“據取”至“不日”。
○解云:哀二年“春,王二月,季孫斯、叔孫州氿、仲孫何忌帥師伐邾婁,取漷東田,及沂西田”是也。
甚之也。甚魯因戰見移生事,利心數動。○數,所角反。內大惡諱,此其言甚之何?《春秋》錄內而略外,於外大惡書,小惡不書,於內大惡諱,小惡書。明取邑為小惡,一月再取,小惡中甚者耳,故書也。於內大惡諱,於外大惡書者,明王者起當先自正,內無大惡,然後乃可治諸夏大惡,因見臣子之義,當先為君父諱大惡也。內小惡書,外小惡不書者,內有小惡,適可治諸夏大惡,未可治諸夏小惡,明當先自正然後正人。小惡不諱者,罪薄恥輕敗。宋師日者,見結日偏戰也。不言戰者,託王於魯,故不以敵辭言之,所以彊王義也。○見,賢遍反,下同。
秋,宋人、衛人入鄭。
宋人、蔡人、衛人伐載,鄭伯伐取之。其言伐取之何?據國言滅,邑言取。又徐人取舒不言伐。
[疏]註“據國言滅”。
○解云:僖五年“滅弦”之屬是也。
○註“又徐”至“言伐”。
○解云:在僖三年夏。
易也。其易奈何?因其力也。因誰之力?因宋人、蔡人、衛人之力也。載屬為上三國所伐,鄭伯無仁心,因其睏而滅之,易若取邑,故言取,欲起其易,因上伐力,故同其文言伐,就上載言取之也。不月者,移惡上三國。○易,以豉反,下及註同。屬,音燭,適也。
[疏]註“不月”至“三國”。
○解云:正以滅國例月故也。
鼕,十月,壬午,齊人、鄭人入盛。日者,盛,魯同姓。於隱篇再見入者,明當憂錄之。○入盛,《左氏》作“郕”後皆放此。
[疏]註“日者”至“錄之”。
○解云:正以入例時,傷害多則月,今此雲日,故解也。雲“再見入”者,謂五年“秋,衛師入盛”,及此為再入者也。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其言朝何?據內言如。
[疏]註“據內言如”。
○解云:即成十三年春,“公如京師”之屬是也。
諸侯來曰朝,大夫來曰聘。傳言來者,解內外也。《春秋》王魯,王者無朝諸侯之義,故內適外言如,外適內言朝聘,所以別外尊內也。不言朝公者,禮,朝受之於大廟,與聘同義。○別,彼列反。
[疏]註“傳言來者,解內外也”。《春秋》至外也。
○解云:謂內鄉外不言來,外鄉內乃言來。今言諸侯來曰朝,大夫來曰聘者,據外鄉內言之,故云解內外也。
○註“與聘同義”。
○解云:即上七年夏,“齊侯使其弟年來聘”,註云:“不言聘公者,禮,聘受之於大廟,孝子謙,不敢以已當之,歸美於先君”是也。
其兼言之何?據鄧、穀來朝不兼言朝。
[疏]註“據鄧”至“言朝”。
○解云:桓七年“夏,穀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是也。
微國也。略小國也。稱侯者,《春秋》託隱公以為始受命王,滕、薛先朝隱公,故褒之。已於儀父見法,復出滕、薛者,儀父盟功淺,滕、薛朝功大,宿與微者盟功尤小,起行之當各有差也。滕序上者,《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質傢親親,先封同姓。○見法,賢遍反,年未註同。復出,扶又反,下文“不復”、註“故復”同。
夏,五月,公會鄭伯於祁黎。○祁黎,祁音巨之反,又上之反;黎音力弓反,又力私反,《左氏》作“時來”。
秋,七月,壬午,公及齊侯、鄭伯入許。日者,危錄隱公也,為弟守國,不尚推讓,數行不義,皇天降災,諂臣進謀,終不覺悟。又復構怨入許,危亡之釁,外內並生,故危錄之。○為弟,於偽反,年未註同。數,所角反。釁,許靳反。
[疏]註“日者”至“降災”。
○解云:上二年“夏,五月,莒人入嚮”,彼註云“入例時,傷害多則月”。此書日,故决之。
○註“諂臣進謀”。
○解云:上四年傳云“百姓安子,諸侯說子”是也。
鼕,十有一月,壬辰,公薨。何以不書葬?據莊公書葬。
[疏]註“據莊公書葬”。解云:即閔元年“夏,六月,辛酉,葬我君莊公”是也。
隱之也。何隱爾?弒也。為桓公所弒。○弒,申志反,註及下並同。弒則何以不書葬?據桓公書葬。
[疏]註“據桓公書葬”。
○解云:桓十八年鼕十二月,“已醜,葬我君桓公”是也。桓亦被弒而書葬,故難之。
《春秋》君弒賊不討,不書葬,以為無臣子也。道《春秋》通例,與文、武異。
[疏]註“道春秋”至“武異”。
○解云:言文、武之時,周之盛德,既無諸侯相犯,寧有臣子弒君父者?是以古典無責臣子討賊之義。《春秋》據亂而作,時則有之,因設其法,故言與文、武異。
子瀋子曰:“君弒,臣不討賊,非臣也。不復讎非子也。葬,生者之事也。《春秋》君弒賊不討,不書葬,以為不係乎臣子也。”子瀋子,後師。明說此意者,明臣子不討賊當絶,君喪無所係也。瀋子稱子冠氏上者,著其為師也。不但言子曰者,闢孔子也。其不冠子者,他師也。○冠氏,古亂反,下同。
[疏]註“瀋子”至“師也”。
○解云:知子瀋子為已師者,正以下文宣五年傳云“子公羊子”同故也。
○註“不但”至“他師也”。
○解云:即昭十一年傳云“子曰‘我乃知之矣’”之屬是也。
公薨何以不地?據莊公薨於路寢。不忍言也。不忍言其僵屍之處。○僵,居良反。處,昌慮反。
[疏]註“不忍”至“之處”。解云:不終天年者,非人所欲,故謂被殺之處為僵戶之處,讀如齊人強之強,非強弱之強。
隱何以無正月?據六年輸平不易。隱將讓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嫌上諸成公意,適可見始讓,不能見終,故復為終篇去正月,明隱終無有國之心,但桓疑而弒之。公薨主書者,為臣子恩痛之。他國自從王者恩例錄也。○去,起呂反。
[疏]註“嫌上”至“錄也”。
○解云:即元年傳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歸賵”之下傳云“然則何言爾?成公意”;二年“子氏薨”之下,傳云“何以不書葬?成公意”;五年“考仲子之宮”下,傳云“然則何言爾?成公意”,非止一處,故以諸言也。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序 | 隱公捲一(起元年,盡元年) | 隱公捲二(起二年,盡四年) | 隱公捲三(起五年,盡十一年) | 桓公捲四(起元年,盡六年) | 桓公捲五(起七年,盡十八年) | 莊公捲六(起元年,盡七年) | 莊公捲七(起八年,盡十七年) | 莊公捲八(起十八年,盡二十七年) | 莊公捲九(起二十八年,盡閔公二年) | 僖公捲十(起元年,盡七年) | 僖公捲十一(起八年,盡二十一年) | 僖公捲十二(起二十二年,盡三十三年) | 文公捲十三(起元年,盡九年) | 文公捲十四(起十年,盡十八年) | 宣公捲十五(起元年,盡九年) | 宣公捲十六(起十年,盡十八年) | 成公捲十七(起元年,盡十年) | 成公捲十八(起十一年,盡十八年) | 襄公捲十九(起元年,盡十一年) | 襄公捲二十(起十二年,盡二十四年) | 襄公捲二十一(起二十五年,盡三十一年) | 昭公捲二十二(起元年,盡十二年) | 昭公捲二十三(起十三年,盡二十三年) | |
| 第 I [II]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