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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代 》 大宋帝国的沧海桑田:宋朝那些事儿 》
900年前的现代化问题
周膺 Zhou Ying
公元1068年即宋神宗熙宁元年,被封为翰林学士的王安石应召入京。宋神宗问他治国最要紧的是什么,王安石回答说选人之道为先。神宗又问:唐太宗如何?王安石说:陛下当效法尧、舜,怎么以唐太宗来比呢?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但后来的效仿者不能洞明,以为高不可及。又说,陛下诚能为尧、舜,则必有皋、夔、稷、契相助,魏徵、诸葛亮何足道。第二年王安石拜参知政事,实施变法。王夫之在《宋论》里斥其大言震主,大言无实,是志小而图大。此为有明一代人的意气。不过这个“大”字倒让我想出些许道理。
其实王安石是带着切实的经验入朝的。他的自信来自从27岁起在浙东的一个小县鄞县(今浙江宁波鄞州区)当县令的四年吏治经历。鄞县海滨有田,民以抵押向豪右贷款。王安石以官钱低息贷之,秋收还贷,即所谓青苗法。鄞人感恩戴德,在东钱湖畔为之立祠。王安石秉朝政,即以青苗法推而广之,推诸全国、推诸工商。此为以大易校梁启超在《王荆公》中分析,早先诸国疆域为后之一省或数州县大小,像鄞县一样,改革起来可以控制;近代欧洲诸国大者不过中国的一二省,小者为一二县,情况差不多,所以施新法能有成效。若施之大国,则为各种因素干扰,可能会弊大于利。古来治大国或用专制,或放任,利于武夫做舞台,利于无能之徒藏身薮,最不利于刚毅密察之大政治家。王安石志大、言大,但以泱泱中华之大易州县之小而为新治,殊非易事。
以国之大小论政治成败总还是比较表面的,略备一说吧。我想王安石法托尧、舜,是立政治上的高屋建瓴之势。中国历代几乎都用严密的集权体制成功地进行政治控制,但这一统治是相当费力和危险的,因为经济结构相当涣散。王安石的着眼点是找到经济的牛耳来领政治优势。这才是王安石真正的“大”之所在。让人惊叹不已的是,他找到的牛耳竟是现代经济之命脉的金融资本。
当时的王公大臣是很难理解这东西的。司马光对王安石说,善理财嘛,不过会聚敛罢了。王安石回答:“我有个办法不加赋税而国用足。”司马光不相信:“天下哪有这样的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有个定数,不在民则在官。如果设法夺民,害处比加赋税还大。”在此八年以前,王安石曾给当朝的仁宗皇帝上万言书,即言:“盖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耳。”法先王之政,法其意而已。这个“意”仁宗听起来还很玄。神宗聪明一点儿,听懂了。青苗法已经改变了古已有之的民间借贷的性质,近于今日原来意义上的农业银行之功能。由青苗法再衍化出来的市易法,既有汉代控制物价的专卖法功能,又发展了近于今日原来意义上的工商银行之功能。此法是以资本经营刺激资本增值。当时曾竭力反对新法的司马光、苏轼、程颢等人,在很久以后才懂得其中的奥妙。据考证,王安石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金融资本经营理论的,以致甚至有人想据此断定当时有所谓资本主义萌芽。这事发生在900多年前。
王安石的见解当然也是有局限的。他所倡办的是“官办银行”。官吏或不懂业务不善其事,或借以营私;法律制度不健全,难以制约官方,也不可能有公平而牢固的契约关系。所以实施新法注定要失败。当过三朝宰相、时被贬为河北安抚使的韩琦上疏说:所立的条例规定还二分息,但有的地方官僚擅自放贷取息,借钱一千,要还一千三百,与初衷相违。而且借贷要担保,贫户必须富户担保,一旦还不出便逃散而去,富户也受其连累,成了贫户。不惟王安石,直至近世,各国经过几百年的尝试,仍未完全解决这个问题。梁启超在考察王安石变法及欧洲诸国的实践后提出,各国中央银行以集股而成,而政府施之以严格监督,其他大小银行委诸民办,才是合理模式。这个经验让我想到现实问题。
我在政府机关工作有年,参与过地方宏观经济决策讨论。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即现在中国的经济已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多元化,基本上所有的企业都在按市场自由贸易原则运行,但总会因为资本和资源配置的问题而大起大落。这是不是有金融这个牛耳仍为官所执的原因?政府调控的范围是否应该尽快缩小到市场失灵的那一块儿以内,才会较快地使资源配置最优化?王安石的问题仍是今日中国之要害问题。以现代“大”金融观易“斜农经济思想,仍待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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