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者 日記、書信、年譜中的鬍適:瞧,這人   》 第39節:二十三"波士頓遊記"中的美國獨立戰爭(1)      邵建 Shao Jian

  二十三"波士頓遊記"中的美國獨立戰爭
  這一節,不妨從鬍適的敘述探討美國獨立問題,這個問題最近由我和朋友在網絡上討論過,即美國的獨立,在性質上是"獨立革命"還是"獨立戰爭"。
  是日,"去睡鄉至康可村外之橋。此橋之兩岸為獨立時戰場。康可於獨立之役極有關係,不可不詳細記之"。
  鬍適的敘述是從北美十三殖民地為什麽要獨立說起:"自一七六三年以後,英國政府對於美洲各屬地頗持帝國統治政策。駐防之兵既增,費用頗大,帝國政府不能支,乃求之於各屬地,於是有印花稅之令(一七六五)。各屬地群起抵抗,政府無法增收,明年遂罷此稅。"不久,英政府又推出課以重稅的"湯生法案","各屬地抗之尤力",最後鬧出了著名的"波士頓傾茶事件",不許英貨上岸。從鬍適的敘述中,當然鬍適的敘述是沒有問題的,可以看出,美國獨立的導火索是抗稅。
  英國人開始報復,"一七七四年,英議院决議閉波士頓港,廢民選之議會,而以委任者代之。又令麻省(Massachusetts)官吏得遞解政事犯出境受鞫。此令即下,民氣大憤,於是麻省有獨立省議會召開。其召也,實始於康可,故議會會於是(一七七四年十月)。麻省議會倡議召集各屬地大會議,是為第一大陸會議,後遂為獨立聯邦之中央政府" 也就是在這次會議上,决定在英國沒有接受自己的條件前,中斷和它的一切貿易往來。
  接下來便是武裝鬥爭的開始,鬍適扼要記敘了戰爭最初的情況。北美英軍總司令蓋奇派兵從波士頓出發到康可(今譯"康科德")去搜繳北美民兵的軍火庫,第二天,兩軍初遇列剋星敦,即此打響了北美獨立的第一槍。"英兵驅散民黨後,進至康可,搜獲所存軍火。將退出,民軍隔籬轟擊之,遂復戰。時民黨'片刻隊'(Minute Men者,其人相約有事則片刻之間可以應召,故名)已集五百人,官軍大敗,是為康可之戰(同日)。"一百多年後,當鬍適來到康拉德,環顧四周,衹見"戰地今則淺草如茵,長槐夾道,河水(康可河)迂回,有小橋接兩岸。橋東為表忠之碑,橋西為'片刻隊'銅像,上刻愛麥生'康可歌'四句曰:小橋跨晚潮,春風翻新旆。群嗇此倡義,一擊驚世界。"(同上)
  此番同遊康科德的是四個人,鬍適、金君,另外還有兩個中國人,一個張姓,一個羅姓。四人瞻仰完畢,在草地上小憩,那個美國人金君,十分感慨地對鬍適說:"自其少時讀書,讀美國建國之史,即想像康可與立剋信墩之役,數百人之義勇,遂致造成今日燦爛之美洲合衆國,今日始得身遊其地,相度當日英人入村之路,及村人拒敵之地,十餘年之心願償矣。"(同上)
  在北美獨立戰爭(1775)打響之後的兩百多年,在鬍適寫這篇日記之後(1914)的九十多年,2005年的深秋,遠在太平洋對岸的我和一個留學日本攻讀博士學位的網友"迅弟兒"在上海的"真名網"上(http://www.zmw.cn)就鬍適魯迅的討論說到了"革命",它包括我們通常所說的美國獨立革命、法國大革命、南美革命等。在討論中我認為革命的概念需要重新考量,因為這其中的一些革命也許並不是革命,比如當年的北美獨立。
  我的意見如下:
  至於你說"美國獨立革命",……我在想,那是革命嗎?它衹不過是要從英國獨立出來,它並不是要顛覆英國的制度,甚至反而沿襲和發展了那種制度。在這個意義上,我不傾嚮於認為美國獨立是"革命"(因為在鬍魯語境中我們討論的革命是指制度創新意義上的"政治革命")。至於那些南美殖民地更不是政治革命,是民族革命,這革命的結果如何,恐怕不需要我多說什麽了。
  "迅弟兒"這樣反駁:
  你對革命的定義條件非常狹窄。你認為美國是因為繼承自由精神的武裝暴力,所以不能叫革命,這種解釋很難成立。而且你對"新制度的創建"給予了很曖昧的條件,因為美國繼承了英國乃至歐洲的自由制度,所以不承認美國有"制度創新",僅僅是延續。這裏區別是否"創新"和"延續"的標準很關鍵。我不知道你對美國的獨立革命瞭解多少,我從自己的專業角度看,美國的"制度創新"應該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美國的獨立革命開創了很多前所未有的制度成就:最早的成文憲法,這是英國沒有的,至今都沒有。英國是內閣製,美國開創了總統製,接近均衡的三權分立,聯邦共和製,隨後不久的違憲審查製等等,對人類社會的影響可以用"開天闢地"來形容。這不是革命是什麽?而且最重要的是,美國的獨立革命的主旋律是"爭取自由"!嚮誰要自由?嚮那個自稱是具備光榮革命,英格蘭啓蒙自由傳統的英國要!這時候,英國是專製的代表,是自由的敵人!你在這種歷史語境中分辨一下"創新"和"延續"吧。
  對此,我的回答是:
  單純講美國從英國獨立出來這件事,怎麽想,好像還是不太像制度創新意義上的革命。那時候制度的東西還沒提上議事日程吧。
  等到獨立後,開始建立國傢制度了,在這至今還沒完結的過程中,儘管有那麽多你說的創新或革命,那不過是對英國政治制度有所損益而已,而不是根本推翻,立地重來。我不懂revolution是否可以用漢語中的"革命"來對譯(這最初又是日本人幹的活)?在《周易》的"革"卦中,它的卦像是"上水下火"。水火不容且不說,水性嚮下而火性嚮上,它們註定是彼此鬥爭,"不是你滅了我,就是我滅了你"。然而,美國在獨立後的制度創新中,它和英國政製之間的關係是"革"卦中的水火關係嗎?所以,我覺得你如果認為美國的制度創新就是revolution,但它用漢語中的"革命"來表述,就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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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節:四 "小敘事"、"大敘事"(1)第6節:四 "小敘事"、"大敘事"(2)
第7節:五 "吾對於政治社會事業之興趣"(1)第8節:五 "吾對於政治社會事業之興趣"(2)
第9節:六 模擬大選中的"激進"與"保守"第10節:七 民權政治的"初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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