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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类 》 老子新解:何新全新詮釋古代經典 》
第27節
何新 He Xin
善行無轍跡,善言無瑕謫,善計不用籌策①,善閉,無關鍵而不可開,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②。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3}。是謂襲明{4}。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不善人者善人之資⑤。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大迷,⑥是謂要妙{7}。
①傅本、範本、帛書《老子》甲乙本“善行”下均有“者”字,以下“善言”、“善數”、“善閉”、“善結”並同。河上公本、景竜本如王本無“者”字。
轍,車跡。轍跡,車轍跡。無,不見。
瑕謫(讀暇哲),《管子·水地》:“瑕適皆見,情也。”尹知章註:“瑕適,玉病也。”高亨曰:“瑕謫”,皆玉疵也。《管子·水地》:“夫玉,瑕適皆見,精也。”尹註:“瑕適,玉疵也。”
善計,王弼作“善數”。籌策,禦註本作“籌算”。英倫二本“策”作“筭”。河上公本、景竜本、禦註本“數”作“計”。數,計算。
朱駿聲曰:“筭長六寸,計歷數者,從竹從弄,會意,言常弄乃不誤也。”
{2}關鍵,範應元說:“楗,拒門木也。或從金旁,非也。橫曰關,竪曰楗。”關門之具,即門閂。
結,結係,結束。約,以繩束物曰約。又稱“要”。
朱謙之按:“繩約”為連文。《說文》“繩,索也。”“約,纏束也。”《莊子·駢拇》:“待繩約膠漆而固者,是侵其德也。”“約”字亦是索,繩約猶今言繩。《左傳》哀公十一年公孫揮曰“人尋約,吳發短”,杜註:“約,繩也。”舊註謂約為約束之約,當非《老子》古義。
{3}“是以”,景竜本、遂州本、帛書《老子》甲乙本作“而”,河上公本、傅本、範本作“故”。
傅本、範本“無棄人”作“人無棄人”,《淮南子·道應訓》引文亦然。傅本、範本“無棄物”作“物無棄物”,帛書《老子》甲乙本作“物無棄財”。
救,拯救。
物,《孟子·盡心上》:“萬物皆備於我。”趙岐註:“物,事也。”救,讀為就,使用也。
④何按:襲,夕也。襲明即夕照,指月亮。《禮記·祭法》:“夜明,祭月也。”月,古稱夜明即夕明(夕即夜之本字)。
舊註多釋襲為因。謬。
{5}河上公註:“人之行善者,聖人即以為人師。資,用也。人行不善,聖人猶教導使為善得以給用也。”林希逸說:“善人可以師範一世,雖異於不善之人,而天下若無不善之人,則誰知善人之為善,是不善人乃為善人之資也。資者,言其賴之以自別也。”高亨說:“資,教育的對象,等於學生。……聖人既有此五善,又常善於輓救人,所以沒有廢棄的人;常善於輓救物,所以沒有廢棄的物。聖人光明,人與物也光明,這叫做兩方面光明。所以善人是不善人的教師,不善人是善人的學生。”任繼愈說:“資,憑藉,藉鑒。老子認為善人固然可以作惡人的老師,而惡人也可以作為善人的藉鑒。惡人不是不可以轉變的,所以說‘無棄人’。”
“人之不善,何棄之有。”《淮南子·道應訓》:“楚將子發好求技道之士。楚有善為偷者往見曰:‘聞君求技道之士,臣楚市偷也,願以技賫一卒。’子發聞之,衣不給帶,冠不暇正,出見而禮之。左右諫曰:‘偷者,天下之盜也,何為禮之?’君曰:‘此非左右之所得與。’後無幾何,齊興兵伐楚,子發將師以當之,兵三卻。楚賢良大夫皆盡其計而悉其誠,齊師愈強。於是,市偷進請曰:‘臣有薄技,願為君行之。’子發曰:‘諾。’不問其辭而遣之。偷則夜解齊將軍之幬帳而獻之。子發因使人歸之,曰:‘卒有出薪者,得將軍之帷,使歸之於執事。’明夕復往取其枕,子發又使人歸之。明夕復往取其簪,子發又使歸之。齊師聞之大駭。將軍與軍吏謀曰:‘今日不去,楚將恐取吾頭。’乃還師而去。故曰:伎無細而能無薄(原作‘無細而能薄’,據王念孫校改),在人君用之耳。故老子曰:‘不善人善人之資也。’”
{6}此句有兩種相反的解釋:一為師資雙遣,既不貴師,也不愛資;一為師資並重,既貴其師,又愛其資。成玄英說:“師資兩忘,聖凡一揆,俗知分別,雖似大道,據理而言,實成要妙。”
薛君采說:“善人不善人之師,若不善人顧自絶於善人,不知親附以求益,是不貴其師也。不善人善人之資,若善人者棄絶不善之人,不知愛惜而教之,是不愛其資也。二者之所為皆過矣,雖曰智者,未免大惑也。”
高亨說:“如果不善人不尊敬他的教師,善人不喜愛他的學生,雖然很聰明,卻是大糊塗。”
{7}要妙,高亨說:“‘要’疑當讀為‘幽’,幽妙,猶言深妙也。要、幽古通用。”按:其說是。
朱謙之說:“要妙”即幼妙,亦即幽妙。《漢書·元帝紀》“窮極幼眇”,師古曰:“‘幼眇’讀曰‘要妙’。”劉臺拱曰:案幼,幽也;眇,微也。古字“幼”“窈”通。《爾雅》“冥,幼也”,或作“窈”。孫炎註云:“深之窈也。”《淮南子·本經訓》:“以窮要妙之望。”《楚辭·遠遊》“神要眇以淫放”,《集註》:“要妙,深遠貌。”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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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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