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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评论 》 紅樓夢新證 》
末期(自康熙五十二年以次)[一]
周汝昌 Zhou Ruchang
一七一三康熙五十二年癸巳
曹顒莅江寧織造主事任。自正月初九日補放,至二月初二日,莅任視事。
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初三日曹顒折:“江寧織造主事奴才曹顒謹奏,恭請萬歲聖安。竊奴才包衣下賤,年幼無知,荷蒙萬歲曠典殊恩,特命管理江寧織造,繼承父職,又蒙天恩,加授主事職銜;復奉待旨,改換奴才‘曹顒’學名,隆恩異數,疊加無已,亙古未有,奴才自問何人,輒敢仰邀聖主洪恩,一至於此。今奴才於二月初二日已抵江寧莅任,恭設香案望闕叩頭謝恩接印視事訖。”
按本折所稱“改換奴才曹顒學名”雲雲,考去年九月曹顒上折尚自稱連生;而郎廷極八月折內已雲“曹寅之子曹顒”,可知連生本有“曹顒”一名,但報部之名,必已用“連生”二字,故康熙特命改用“顒”字,非賜名也。
補按:以上係舊文。今復得內務府本年正月初九日奏銷檔,略雲:“……查曹寅係由廣儲司郎中補放織造郎中,後因勤勞,兼攝通政使司通政使銜。奉旨:曹寅前因勤勞兼銜,今連生雖補其父缺,可否即任父職。所諭甚是。因此請放連生為主事,掌織造關防。……奉旨:依議。連生又名曹顒,此後著寫曹顒。欽此。”知所揣不誤。惟以事推,應此本在先,顒折在後。顒折“正月初三日”與二月初二日禮任語亦扞格難通,正月當係“二月”之誤。
《江南通志》捲一百五《職官志》:江寧織造:“曹顒,滿洲人,康熙五十二年任。”
閏五月,刊《楝亭全集》;王朝瓛、郭振基、顧昌、唐繼祖等各有序。
《楝亭詞鈔》王朝瓛序
(上略)大銀臺楝亭曹公以殆庶之才,淹通四庫書,作為古今體詩,抉奧爭奇,吐棄凡近。然其少時尤喜為長短句:當己未、庚申歲,陳、朱兩太史同就徵入館閣,而公以期門四姓,官為天子侍衛之臣,入則執戟螭頭,出則彯纓豹尾,方且短衣縛褲,射虎飲麞,極手柔弓燥之樂。顧每下直,輒招兩太史倚聲按譜,拈韻分題,含毫邈然,作此冷淡生活:每成一闋,必令人驚心動魄,兩太史動以陳思天人目之。時又有檢討從子次山、陽羨蔣郡丞京少、長洲黃孝廉蕺山,相與賡和,所作甚夥,惜不自藏弆,脫稿即為好事持去。及秉節江南,二十餘年,唱酬寥落,無復曩時之盛,酒酣以往,間有拈綴,今所存什之一而已(中略)。公又遊戲涉筆為焰段歌麯,皆工妙天成,奪金、元之勝。公嘗自言,吾麯第一,詞次之,詩又次之。(下略)康熙癸巳閏五受業王朝瓛謹識。
《楝亭詩鈔別集》郭振基序
(上略)公傢世華胄,位望通顯,顧泊然無他嗜好,唯性耽墳籍,真有書淫傳癖之目。自結發侍內直,暨銜命出使擁旌節二十三年,雖當薄領闐咽時,或道途行役,未嘗一日暫離捲軸;凡經史子集,以及山經地志,稗官老釋之書,靡不流覽雒誦,含英咀華。(中略)且自少早聞名儒緒論,遠有指承;既官於南,江左賢士大夫及縫掖之士,凡通聲韻者,鹹以公為宗工喆匠,趨風恐後,而公傾心晉接,文酒讌酬,殆無虛日;片詞之善,必為弘奬,蓋其愛纔好士,出乎天性;故公之歿,無論識與不識,皆咨嗟太息,或至於流涕也。(中略)此外贈答之什,手書縑素,散佚頗多;又生平題跋最富,而尤長尺牘,惜皆無存稿。(下略)
《楝亭文鈔》唐繼祖序
(上敘楝停之工文,略)顧以耽吟特甚,故為之不多;又性鄙獻酬,一切介觴諛墓之詞,屏棄不屑;即有駕名引重藉書他手者,殊非先生之所許,不敢以竄入也。(中略)先生居恆簡牘往返,皆用繭紙小幅,真行間作,信筆驅染,風趣盎溢,雖造次諧弄,卒無衹字近俗,在古人中不減黃涪翁。余家留數十札,將裝潢而藏之;暇日搜葺諸傢,可得數捲,刊綴集末,當亦好事者之所寶也。受業唐繼祖敬題。
按唐繼祖,字序皇,江都人,辛醜進士,官湖北按察使。以上三序關於曹寅為人,描敘頗備,足資參證。顧昌亦有《詩鈔別集》序,中雲:“乙酉秋仲,儀真使院稍暇,取前後諸作錄其愜心者為若幹捲……而欲盡弃其餘。余曰:嘻,是未可盡去也……”以多泛語,無助考訂,不復引錄。
李煦本年值六十壽,張雲章有詩。
張雲章《樸村詩集》捲十一葉八
大理李公六十初度祝詞
十載勤勞報主身,公兼理鹺政十年矣。秋霜未上鬢毛新。《捲阿》何事歌純嘏,一德君臣歷萬春。
金掌頻昇卿月身,黃衣補就袞竜新。眼看甲午再周日,緑鬢朱顔一笑春。
吟遍揚州客裏身,平山風月鎮長新。江心為藉千秋鑒,重照吾公滿頰春。
海濱一老賤貧身,敝簏詩文鉛槧新。《水調》就中歌一捲,吾公盛事照千春。
八月,復點煦巡????。九月,《佩文韻府》工竣。先是八月奉旨選辦樂竹並聘能知律呂之人,並靈璧磬石等物,至是奏復。
八月二十一日煦折雲:“臣接閱京邸。內開:都察院請更巡????,奉旨:巡視兩淮????課,着李煦去。”折後批雲:“爾嚮來打點處太多,多而無益,亦不自知。”
九月十日煦折略雲:《佩文韻府》工竣,共二十箱。連四紙、樂紙各刷印若幹部,請示數目。批雲:“此書刻得好的極處!南方不必釘本;衹刷印一千部,其中將樂紙〔印〕二百部即足矣。”
九月十八日煦、顒公折雲:“臣李煦、曹顒跪奏。臣煦等於八月初八日奉到上諭:‘諭李煦、曹顒:朕集數十年功,將《律歷淵源》御書,將近告成;但乏作器好竹。爾等傳於蘇州清客周姓的老人他傢會作樂器的人,並各樣好竹子多選些進來。還問他可以知律呂有人,一同送來,但他年老了走不得,必打發要緊人來纔好,特諭。’”下略雲:周啓蘭不能行走,已薦錢君達、張玉成。竹須取於鼕,蘇州所有已賣完,已差人往産處尋覓。
十一月,李煦代管????差任滿,餘銀盡償寅欠。十二月,顒上折獻????差餘銀,以為養馬之需。又樂竹已采齊,李煦具折進呈。
十一月十二日煦折略雲:“竊我萬歲……軫念曹寅身後錢糧,特命臣代理????差一年,將所得餘銀盡歸曹寅之子曹顒清完所欠錢糧。……今臣於十月十二日已完代理一差之事,謹遵旨意不敢自圖己私,凡一應餘銀臣眼同兩淮商人親交曹顒。而計所得之銀共五十八萬六千兩零。內解江蘇二織造錢糧二十一萬兩,解江蘇二織造買辦修理機房自備船衹水腳錢糧共五千兩,解江寧織造衙門備辦浩命神帛養匠錢糧一萬二千兩零,代商人完欠歸收運庫二十三萬兩,又解江寧織造衙門虧欠九萬二千兩零:共五十四萬九千兩零。臣俱眼同曹顒解補清完訖。尚餘銀三萬六千餘兩,俱曹顒收受……臣代理已畢,曹顒補帑已完,理合具折奏聞。”
康熙五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曹顒折:“竊奴才父寅去年身故,荷蒙萬歲天高地厚洪恩,憐念奴才母子孤寡無倚,錢糧虧欠未完,特命李煦代任兩淮????差一年,將所得餘銀,為奴才清完所欠錢糧。皇仁浩蕩,亙古未有。今李煦代任????差已滿,計所得餘銀共五十八萬六千兩零,所有織造各項錢糧及代商完欠,李煦與奴才眼同俱已解補清完,共五十四萬九千六百餘兩。謹特完過數目,恭呈御覽,尚餘銀三萬六千餘兩,奴才謹收貯。”
十二月二十四日煦折:“竊臣煦與曹顒奉旨采辦靈璧罄〔磬〕石,並作樂器竹子,臣煦等即欽遵。奉發之單,采辦簫笛竹二千根,臣煦又另備五千一百根,一並開單恭進,以備選用。而采辦之竹,俱老清客周萬謨經手,至於罄石靈璧縣未有現成,已經選工到山趕緊采取。”批雲:“未見竹子,難說好歹。”
按吳暻《西齋詩稿》捲五《石湖歸舟》詩云:“頭白周郎橫笛罷,湖雲不敢近船飛。”註云:“是日顧生歌麯,周老吹笛,皆吳中國工也。”此周老非啓蘭應即萬謨。
十二月二十五日顒折:“竊奴才父寅故後,奴才母子,孤苦伶丁,身傢性命,已同瓦解。仰荷萬歲如此天恩,得以保全。今錢糧俱已清補全完,奴才一身一傢,自頂至踵,皆蒙聖主再生之德,又屢蒙聖訓,不敢絲毫浪行花費。奴才仰賴天恩,可以過活,所有????差任內餘剩銀三萬六千兩,奴才無有費用之處。奴才臨行之時,母諭諄淳,以奴才年幼,並無一日效力犬馬,乃沐萬歲天高地厚洪恩,一至於斯,殺身難報。將此所得餘銀,恭進主子,添備養馬之需,或備賞人之用,少申奴才母子螻蟻微忱,伏乞天恩賞收,不特奴才母子感沐恩榮,奴才父寅九泉之下,亦得瞑目。”朱批:“當日曹寅在日,惟恐虧空銀兩,不能完近〔進〕;身沒之後,得以清了,此母子一傢之幸。餘剩之銀,爾當留心,況織造費用不少,傢中私債,想是還有,朕衹要六千兩養馬。”
四月初五日,內務府總管奏請補放杭州織造烏林達。
內務府檔原件略雲:“奉旨:現在該處官員,俱在此地,著問誰可派補,具奏。欽此。遵問李煦,答稱:本處筆帖式和碩色,當差年久,人亦可用。又問曹顒,答稱:我年輕;是小孩子,剛被放為彼處官員。看得桑額色當差年久等語。於本月初七日具奏,奉旨:徐啓元之缺,著以蘇州織造處七品筆帖式和碩色補放物林達。欽此。”
十月,康熙帝有諭,不準孫文成請兼????差事。
內務府檔,十月十四日件,略雲:“奉旨:著交內務府總管。孫文成所說,欲在兩淮盆差上一年,撙節銀兩修廟之事,斷不可行。孫文成年紀已老,對曹寅、李煦也很無益。朕降旨說的是修廟之事,即以三織造處所餘錢糧修建,如有不足,著嚮李煦取用數千兩,如此很可完成工程。至其略估之處,著內務府總管議奏。”
十二月初九日煦有奏謝革職留任折。
略雲:“竊臣接到慎列司咨文,清茶房太監得銀議處案內,奉旨將李煦革職留任,餘依議。……伏思臣煦蒙萬歲查問,自應將太監得銀之處,據實啓奏,不知何以一時昏昧,竟未奏聞,臣過惡滔天,雖死猶有餘辜。……隨一面即喚兩淮商人馬德隆等傳宣旨意,……商人遵旨已起身進京赴慎刑司領銀矣。……”批雲:“爾即當帶去交還纔是,何得又叫商人領來?不合。”按前引批雲“爾嚮來打點處太多……”,煦於十月初六日有折謝罪,至雲“隆恩覆庇,得以瓦全。……陛辭回南之時,蒙萬歲面訓,臣如夢方醒,愧悔靡及”,知所謂“打點”,絶非一般酬應,合此革職留任一事而看,恐仍與諸皇子嚮織造勒索取銀等事有關,故煦不敢明奏,衹能謝罪,而皇帝亦既示懲、又顧全,折文亦不敘案由,其間隱麯,不問可知矣。若係李煦本身甘願作惡之事,豈有如此而善罷者乎。
又按煦本年存折約三十件,有進呈張伯行刻書六十四種,報寶應决堤,浙江早情等事,俱不詳錄。
本年二月,因趙申喬奏復論立太子事。
其言有雲:“昔立胤礽為皇太子時,索額圖懷私倡議,凡皇太子服禦諸物,俱用黃色,所定一切儀註,幾與朕相似,驕縱之漸,實由於此。索額圖誠本朝第一罪人也。”日後茶上人曹頎曾以製做太子奶茶與皇帝所飲者兩樣而得罪,正以此也。
四月,命查“撤帶”革退宗室給帶載入《玉牒》,以免湮沒。
其舉例一事有雲:“再宗室覺羅之棄子,今雖記藍檔內,以宗人府定例甚嚴,懼而不報,亦未可定。原任內大臣覺羅他達為上駟院大臣時,因子衆多,將棄其妾所生之子,包衣佐領鄭特聞之,乞與收養,他達遂與之。朕知其事,曾下旨於內務府總管,倘遇來選之時,切不可將伊女混入。後鄭特欲將此子遣回,此子以撫養之故,雲寧不得帶子,必不忍離撫養之父母。朕念其孝,給以紅帶,仍留伊養母處。有似此等者,亦應查明。”
按包衣人傢之血統世係往往頗不單簡,附此例以見一斑。
七月,宗人府查復革退宗室子孫,除多爾袞無嗣外,莽古爾泰、德格類、阿濟格等以次十餘人之子孫共二百一十六人,俱給紅帶,記黃檔內,待補入《玉牒》。(又給紫帶者若幹人,略)
按曹雪芹之友人敦敏、敦誠之祖,自是始被承認為宗室。
從御史李景迪奏,裁革京師五城司坊官住房私派。
以司坊官十五員每年房租幾至千餘兩,又私派總甲,總甲私派居民,甚至供輸不給,追呼紛擾。
九月,諭大學士李光地:《朱子全書》、《四書註解》刊刻告竣,可速頒行。
刑部等議覆得麟假死逃匿一案。
按得麟者,隨侍胤礽之人也,奉旨鎖禁在傢;其父阿哈占因移宮關外請將得麟帶往奉天;既而其叔佛保奏得麟怙惡不悛,請交奉天將軍正法;康熙帝命交阿哈占處死。阿哈占及得麟子白通詭稱自縊身死,潛蹤逃匿。康熙命人至山東膠州拏獲。法司會勘,得麟凌遲處死,阿哈占開棺戮屍,白通絞監候;山東地方文武官查參議處。
十月,禁八旗舊有養子、其子孫互相勒詐誣告者。
諭大學士等:翰林內多有不識字義、不能作詩文者,令於修書校書處派庶吉士行走學習。又謂“道學者,聖賢相傳之理,讀書人固當加意;然詩文亦不可廢,或有務取道學之名,不留心於詩文者,此皆欺人耳。”
一七一四康熙五十三年甲午
曹顒在江寧織造任。
至本年秋,十年輪管????務期滿,李煦於三月間奏保李陳常署理????院;七月,復請繼任,不允。八月差李陳常巡視淮????。
三月初一日,李煦折略雲:“臣等十載之差,今鼕己滿,除歷年正徵帶徵俱已完足,所有癸巳綱正課錢糧現在督徵。其帶徵各項俱可全完,斷無欠缺。唯淮????一百六十餘萬引,本年不能全運,必至下年四五月方能掣完,歷來如此,謂之套搭。……套搭日久,未盡疏通。”因此衆商求保運使李陳常署理????院三年,“引????可以年運年銷,永無套搭之患。”“每年節省織造銀二十一萬兩,衆商情願照數公捐入庫。”批雲:“此事非爾可言。”
七月初一日折略雲:“臣巡視淮????每年所得餘銀,供江寧、蘇州現年織造錢糧,並備辦差使,以及日逐盤費外,又代商人清補歷年積欠。而倆雁庫項,俱已清楚。惟陳洲織造衙門嚮有虧空,勢遂不能兼顧。今????差已滿,臣別無指望,雖粉身碎骨,終不得彌補陳洲織造虧空,而錢糧關係,臣心萬分惶懼。是以望閥叩頭,再求天恩於格外。伏思巡????所得餘銀,每年約五十五、六萬兩不等,內應發江蘇現年織造錢糧二十一萬兩,代補商人積欠二十三萬兩,除此以外,存剩者止十萬餘兩矣。今江蘇現年織造錢糧照常應付外,至於補商欠之二十三萬兩,自丙戌綱起,沿及今年,已經補完在庫,明年無可再補。倘臣荷蒙殊恩,再賞差數年,則此二十三萬兩,臣不敢私自入己,請允臣每年解送進京,以備我萬歲公項之用。其存剩之十餘萬兩,臣思曹寅虧空雖補,其子將來當差,尚慮無銀,而臣於存剩之十萬餘兩內,應幫助曹顒辦差銀若幹兩。伏候批示遵行。其幫助曹顒之外,所餘銀兩,臣當陸續補蘇州織造虧空,並辦臣現年差使。”批雲:“此件事甚有關係,輕易許不得。但虧空不知用在何處?若再添三四年,益有虧空了。”
內閣起居註册,本年八月十二日雲:“上駐蹕阿那達嶺。未時,上禦行宮。大學士鬆柱、學士查弼納、關保,以折本請旨。覆請都察院題:兩淮????差,今歲屬曹寅兼管之年,曹寅已故,將曹寅之子管理織造府事主事曹顒職名,開列請旨,伏候上裁一疏。上曰:兩淮????課原疏內,止令曹寅、李煦管理十年,今十年已滿,曹寅、李煦逐年虧欠錢糧,共至一百八十餘萬兩,若將????務令曹寅之子曹顒、李煦管理,則又照前虧欠矣。此不可仍令管理。先是總督噶禮奏稱,欲參曹寅、李煦虧欠兩淮????課銀三百萬兩,朕姑止之。查伊虧欠課銀之處,不至三百萬兩,其缺一百八十餘萬兩是真。自簡用李陳常為運使以來,許多虧欠銀兩,俱已賠完;並能保全曹寅、李煦傢産,商人等皆得免死,前各任御史等虧欠錢糧,亦俱清楚。又,兩淮運使一年應得銀七萬兩,李陳常將此項銀蠲免一年,止取銀五千兩,故商人等無不心服也。問起居註左都御史揆敘曰:李陳常居官如何?揆敘奏曰:李陳常居官好,無人不稱道之。上曰:李陳常居官甚好,於????務實能效力,以李陳常為監察御史,着巡視兩淮????課一年。其江寧、蘇州織造兩處地方應解銀兩,仍照曹寅、李煦舊額解送,所有贏餘,俱着清補曹寅、李煦及衆商人虧欠銀兩。李陳常原係九卿舉出之人,這運使員缺,著九卿務簡如李陳常者保舉。”
按是任????務不但李煦請繼,都察院且麯迎帝意,開列曹顒題奏。康熙帝不允曹、李,而點陳常,又囑陳常關照曹、李,煞費苦心。《東華錄》亦載此事,曹顒作“曹容”,乃避嘉慶諱,後人之筆也。至如密折匣上題名之誤曹頫為“曹福”則或因“頫”字不甚經見,執筆者以音近字當之耳。
九月二十日李煦折內略雲:知已差李陳常巡視兩淮;特諭李陳常將任內餘銀代煦償補所欠錢糧,煦具折謝恩。
《兩淮????法志》捲三十四《職官》三葉十七,雍正《揚州府志》捲之十八《????法》葉二十二,《江南通志》捲一百五《職官志·文職》七葉八,並載兩淮巡????御史:李陳常,秀水人,進士,五十三、五十四年連任。
八月二十一日,煦折報妻韓氏病故。
略雲:“竊臣妻韓氏,今年六十三歲,忽於七月十口[註]日胸膈停食,腹中下痢,百般醫治,總不能愈,已於八月初六日申時病故。臨危之際,嚮臣涕泣說道:……目下我的病勢如此,自然不能再見天顔的了,但受恩深重,不及親見兒子以鼎當差效力,……你要具個折子,把我感謝的意思代奏一奏……”觀此語氣,似韓氏亦曾在宮內當差者。
按李煦本年存折二十三件,內唯奏報巡撫張伯行情形者,較有關係。如自五月奏報撫臣查拏“散帽黨”、妖術“叫魂”人等事,七月復報,查明不過陝人販帽商與牙行角口、牙人造謠,撫臣遂疑為海上歹人;“叫魂”被拏之人已斃獄中,餘無所獲,謠傳亦息,此皆張伯行“一怕海賊殺他,一怕仇人行刺”,遂多信妄言,又偶有偷牛偷麥小賊,亦張皇驚擾,復多養拳棒手,“環聚官署,刻刻防閑”,又有獻媚小人,寄之耳目,每至“事端風起”。煦謂“細察撫臣為人,大抵多疑多懼:多疑則遇事吹求,不能就事完結,自有無辜拖纍而羅織多人矣;多懼則中心惶惑,小人無稽之談,盡為腹心之托,而晝夜不安,舉動未免顛倒。”朱批雲:“是,一點不錯。此事要密,倘有人知,爾災非潛〔淺〕矣。”觀此李煦論事,不為無見,而無辜人民之受害,亦從而可窺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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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原文即如此。
本年四月,嚴法禁、毀小說淫詞。
其諭禮部雲:“朕惟治天下以人心風俗為本,欲正人心、厚風俗,必崇尚經學,而嚴絶非聖之書,此不易之理也。近見坊間多賣小說淫詞,荒唐俚鄙,殊非正理;不但誘惑愚民,即縉紳士子,未免遊目而蠱心焉。所關於風俗者非細,應即通行嚴禁。其書作何銷毀,市賣者作何間罪,著九卿詹事科道會議具奏。”尋議:凡坊肆市賣一應小說淫詞,在內交與八旗都統、都察院、順天府,在外交與督撫轉行所屬文武官弁,嚴查禁絶,將板與書一並盡行銷毀。如仍行造作、刻印者,係官革職,軍民杖一百、流三千裏;市賣者杖一百、徒三年。該管官不行查出者,初次罰俸六個月,二次罰俸一年,三次降一級調用。從之。
噶禮以謀殺生母,著自盡,妻從死,傢産入官。
刑部奏雲:“原任江南江西總督噶禮之母叩閽,內稱我親生子噶禮令廚下人下毒藥,欲將我藥死。此等兇惡。皆係我少子色爾奇與噶禮之子幹都合謀而行。又噶禮以昌泰之子幹太認為己子,令妻私自撫養。我丈夫普善在日,將噶禮之妻並幹太逐出;昌泰聚集親戚,拆毀我房屋,幾至毆打。又噶禮傢巨富,將妻子及親密人等俱住河西務,不知何意?噶禮姦詐兇惡已極,請正典刑等語。審據噶禮及噶禮之弟色爾奇、子幹都,並首服。噶禮身為大臣,任意貪婪;又謀殺親母:不忠不孝已極!應凌遲處死。妻論絞。弟色爾奇、子幹都立斬。昌泰之子幹太發黑竜江當苦差。傢産並入官。”得旨:“噶禮著自盡。其妻亦令從死。色爾奇、幹都俱改應斬監候,秋後處决。餘依議。”按此即身為兩江總督時屢欲藉口虧空、置曹寅於法之噶禮也,其母亦為康熙之乳母,故得叩閽如此。
六月,審理希福納叩閽案內所連太監等人。
希福納,原任戶部尚書,曾叩閻告其傢人長命兒等夥同惡棍桑格等訛詐財物、勒放傢人。詞涉胤祉屬下人明圖等,胤禟屬下人常有,太監李進忠,胤(礻我)屬下太監鄧珍等,胤禵屬下人雅代等,胤禑(wú)屬下太監陶國泰等,胤祿屬下太監曹貴德等,衣裳庫太監蘇國用等,領侍衛內大臣、內務府總管等將諸皇子之下人太監等皆為開脫,康熙帝以“案內太監等指稱小阿哥妄行,甚屬可惡,不可不嚴加審訊,爾等仍會同刑部嚴行審理具奏。”至是乃奏覆。此案之批决:希福納侵盜庫銀九萬七千兩,擬斬監候,得免死。長命兒等秋後處决。桑格等太監李進忠等八人,俱擬絞,秋後處决。按王府等處太監,嚮有錢的滿洲人傢詐索銀項,《紅樓夢》中寫“夏太府”打發“小內傢”來索銀二百兩(已藉過一千二百了),賈璉之言曰:“昨兒夏太監來,張口一千兩!我略慢了些,他就不自在起來”……緻興“這一起外祟,何日是了”之嘆,亦其類也。
諭大學士等,太監不可假以威權。
按康熙論明代太監事,偶舉例雲:“又萬歷年間太監奏庫內積銀二百萬兩有餘,應入大內,遂盡收養心殿後,掘窖埋藏;後欲取用,已無有矣。所以我朝耆舊常言明代蓄積,徒資太監侵盜耳。今我朝庫銀有數千萬兩,若收進埋藏,亦安所用?……”
十一月,諭諸皇子,申斥胤禩。
其語有雲:“胤禩係辛者庫賤婦所生〔按指其母為包衣人之女〕,自幼陰險,聽相面人張明德之言,遂大背臣道,覓人謀殺二阿哥〔按指胤礽〕,舉國皆知。……所遣太監馮進朝等……已將黨羽鄂倫岱、阿靈阿盡皆供出,自此朕與胤禩父子之恩絶矣!朕恐日後必有行同狗彘之阿哥,仰賴其恩,為之興兵構難,偪朕遜位而立胤禩者。若果如此,朕唯有含笑而歿已耳。……不然,朕日後臨終時必有將朕身置乾清宮內,爾等執刃爭奪之事也。胤禩因不得立為皇太子,恨朕切骨,伊之黨羽亦皆如此。……此人之險,百倍於二阿哥也。”尋又因胤禩奏摺稱冤而諭諸皇子,謂“朕前命將雅齊布夫妻充發,乃敢違旨潛匿在京,朕已差官將雅齊布等正法。此事與二阿哥釋放應正法之得麟相似,豈非藐視朕躬而為此舉乎?……總之,此人黨羽甚惡,陰險已極,即朕亦畏之,將來必為雅齊布等報仇也。”
十二月,諭大學士等:“清官多刻,刻則下屬難堪;清而寬,方為盡善。”又云:“為官之人,凡所用之物,若皆取諸其傢,其何以濟?故朕於大臣官員,每多包容之處,不察察於細故也。人當作秀纔時,負笈徒步;及登仕版,從者數人,乘馬肩輿而行,豈得一一問其所從來耶?”
按此康熙朝之所以貪污風盛也。康熙帝以為“為官者並不係於貧富”,其持論如此,則官益富而民益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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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紅樓一春夢
【資料來源】紅樓癡迷錄入。轉載自撫琴居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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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紅樓夢新證⑴ | 寫在捲頭 | 第一章引論 | 第二節紅學一斑 | 第三節 重新認識紅樓夢 | 第四節 幾點理解 | 第二章 人物考 第一節 世係譜表 | 第二節 曹宜曹宣 | 第三節 過繼關係 | 第四節 幾門親戚 | 第三章 籍貫出身 | 第二節 遼陽俘虜 | 第四章 地點問題 | 第二節 院宇圖說 | 第三節 北京住宅 | 第四節 江寧織署 | 第五節 真州鹺院 | 第五章 雪芹生卒 | 第六章 紅樓紀歷 | 第七章 史事稽年 | 前期(明萬歷二十年--清順治十八年)[二] | 前期(明萬歷二十年--清順治十八年)[三] | 前期(明萬歷二十年--清順治十八年)[四] | 中期(康熙二年--康熙五十一年)[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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