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那时我无比年轻,世界在我面前轻轻打开,又轻轻合上。我不只一次想到了死。
诗歌2005-3-20
晚上去了北大西门一个人丁不旺的酒吧,参加了胡CORE搞的方言诗歌朗诵。
我既不能作为诗人甚至不能作为女诗人参加,虽然我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女的。但是,方言,方言是一个好东西,它令我正式步入了诗坛!!!!!我分别用了侗语、桂柳话、和粤语朗诵了狄兰·托马斯。第一次登上大雅之堂,我紧张得连自己的侗语都忘了。
扬米巴用河南话读诗,师兄用天津话读诗,一个羞怯紧张一个恶狠狠的,我都笑死了,真开心,又见了不少熟人……有熟人真是好啊。尤其他们打招呼的时候,我心里暖烘烘的。
这真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我感慨说,向诗歌匍匐前进了十年,终于被登堂入室,这是我离诗歌内部最近的一次。为此,我狠狠地宰了北大一通,喝了三杯酒,吃了一顿饭,喝了一碗汤,离肥胖又近了一步。
英俊潇洒的师兄问我,最近在做什么?我说,在网恋呢。
他说,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网恋哪,可太老土了!
而后又去酒吧K歌。和师兄、师姐扬米巴以及北大的几个小孩。然后我唱了陈慧娴的《夜机》和《千千阕歌》。接着我未婚夫电话来,电话了10分钟,挂了,我就打个车,和师兄师姐告别,回家了。
真想和他一起,过安静的日子。永远不要有什么麻烦烦恼我,永远不用害怕,永远不用内疚了,那该多好啊。
故事2005-3-21
是不是春日迟迟?这些日子总是早早就醒了。
大概春天到了,就是不能睡很多吧。
我就在外面逛荡着,直到阳光渐渐没有了。每天都这样,自从我不愿意工作以来。
我就心里唱:
不要再爱我了,不值得。
毛衣很柔软,还带着小帽子。我戴着绿色的围巾,那绿色很艳丽--那是一苇送我的。她是一个服装设计师,她要送我很多的衣服,最后我拿了两条围巾,一条绿色,一条紫灰。我戴着艳丽的绿色围巾和任何一个人约会,我还要去青岛,去到蓝天碧海的大海边,看望我的未婚夫。
我就倒在一个人的身边,他真香,像一个大宝宝一样。我就开始讲故事:从前,我总是骑自行车,去干活,去上班,去排练,特别在路上喜欢捡东西,有一天我捡到了一条金项链。
我就想,哪天拿去卖了,可以给贝斯和鼓手交房租。
我收着项链收了很久,希望它能够卖个好价钱。
那段日子总是很担心有人发现我捡了东西,不还。忐忑。
终于忍不住托人去金铺换现金。那个人去了,下午回来说,原来那条项链,并不是金的。
从此,我就再也不在路上捡东西了。
可是,我还是会偶尔捡个男孩子什么的。有时在路上,看见了,就捡回去了。
我把脸转向他:你就是我捡的。
他也笑了:谁捡谁呢?
好吧,谁也不捡谁。
春天2005-3-22
我接了春天的第一个吻。
杏花开了。出租车司机对我讲。
我很喜欢亲吻。我也喜欢他的身体。我喜欢和他纠缠,我可以穿着粉红色的小西服,刚过膝盖的小裙子,以及黑色的丝袜与他纠缠,听他得意地轻笑,那是你我的意外,外面阳光正好,窗帘已经拉上,我身体里头的小兽开始醒了。但是,什么都不要做。
我看到他爱人的画像,眼睛亮亮的。看着我,无邪地。我低头不再看她。为什么任何人可以拿走我的东西我却不能拿走别人?上小学时,我的品德分从来没有拿过A。而且,在数学课上,老师叫我回答问题的时候,我会流鼻血。惊恐万状。
我的眼睛有些眩晕。
我把眼镜,戴反了。
还有一次戴隐形眼镜,戴上后就两只眼睛都看不见了。我很着急,以为掉到了地上,就用手在地上摸了半天。后来燕子看了看,发现,我把两只眼镜戴进了同一只眼睛。
可见,我的眼睛真的很大。
我的未婚夫说,我们这里不兴叫老公老婆,我们这里叫对象。
我就说,我就是你的对象哦!。
他笑了,又继续说,即便你和别人有了身体上的接触,虽然我不希望发生,但我想我也能够原谅。
可是,我不会的。我答应过他。在精神上,肉体上,都属于他一个人。好比海鸟,总是要属于大海的。
可是一个亲吻是必要的,春天这么短,注定是路人,相互忘怀。一个悠长的吻,告别青春,是必要的。
我的嗓子坏了。北京太干燥了。声音喑哑。一直没有护理嗓子,不吃药,吃辣椒,吃各种酸辣,晚睡觉。还喝了点酒。我担心演出的水准。
以后排练,尽可能坐公共汽车,不要打车。但是我太容易疲倦了。
开心2005-3-23
好容易盼到了礼拜六,阳光普照,万里无云。女孩子收拾房间,男孩子带来礼物。我做饭给朋友们吃。做了四个菜:冬瓜炖排骨,土豆洋葱西红柿胡萝卜炖牛肉,豆角焖猪肉,洋葱羊肉。大家吃得很欢。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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