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典 全本新註聊齋志異   》 捲十: 王貨郎      蒲鬆齡 Pu Songling

  濟南業酒人某翁[1],遣子小二如齊河索貫價[2].出西門。見兄阿大。
  ——時大死已久。二驚問:“哥那得來?”答雲:“冥府一疑案,須弟一證之。”二作色怨訕[3].大指後一人如皂狀者[4],曰:“官役在此,我豈自由耶!”但引手招之,不覺從去,盡夜狂奔,至泰山下[5].忽見官衙,方將並入,見群衆紛出。皂拱問:“事何如矣?”一人曰:“勿須復入,結矣[6].”
  皂乃釋令歸。大憂弟無資斧。皂思良久,即引二去,走二三十裏,入村,至一傢檐下,囑雲:“如有人出,便使相送;如其不肯,便道王貨郎言之矣。”
  遂去。二冥然而僵。既曉,第主出[7],見人死門外,大駭。守移時,微蘇;扶入餌之,始言裏居,即求資送。主人難之。二如皂言。主人驚絶,急賃騎送之歸[8].償之,不受;問其故,亦不言。別而去。
  據《聊齋志異》手稿本
  “註釋”
  [1]業酒人:以賣酒為業之人,即酒店主人。
  [2]小二:山東方言指稱次子。如,往。索貫(shì士)價:追討酒債。
  索,討還。貰價,賒酒錢。貰,賒欠。
  [3]作色怨訕:變臉怨駡。作色,臉上變色,指生氣惱恨。訕,駡詈。
  [4]如皂狀者:似是衙役樣子的人。皂,皂隸,衙門的差役。明洪武四年(1317)規定,皂隸公使人服製,穿皂色盤領衫,戴平頂巾,結白搭膊,帶牌。參見俞汝揖《禮部志稿·士庶巾服》。
  [5]泰山:此據鑄雪齋抄本,原作“太山”。
  [6]結:結案。
  [7]第主:宅院主人。第,宅第,宅捨。
  [8]急賃騎送之歸:此從鑄雪齋抄本,原衍一“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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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大話聊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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