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古典 曹雪芹毒杀雍正帝   》 曹頫何罪之有,全家要被抄没(6)      Huo Guoling

  首先,这些银两该不该由曹頫还呢?既为皇宫运送的丝绸,运费理应由皇宫出才是。
  其次,这三百多两欠银,即使一定由曹家偿还,也并非难事。因为一方面曹家为急用银子,可以再抵押一些财产,另一方面,曹家外面还有欠户的三万多两银子,可设法收回。
  然而,接着,不容曹家偿还这笔债务,雍正便上谕将其抄没。如果就是因这三百多两银子才抄的家,那么,抄没时欠户还有三万多两银未还,欠户亦答应偿还——这既是一个“三角债”,完全可以用此抵债。但是雍正是如何处理的呢?
  ——先将曹家抄没,之后,将其财产赐给亲信隋赫德,自己再取走欠户的三万两银子,使得曹家一无所有后,便向他索取这区区三百两银子,既交不出,便“枷号”伺候,这算什么道理!
  由上所述,“枷号”的真正原因,并不是“骚扰驿站”,——这只是借口而已。
  (三)曹頫的“枷号”与“镀金狮子”无关
  曹頫的家产遭到抄没,依据的是雍正于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谕旨。
  “镀金狮子”之事,是隋赫德于六年七月初三日的奏折:江宁织造郎中奴才隋赫德跪奏,为查明藏贮遗迹,奏闻请旨事,窃奴才查得江宁织造衙门左侧万寿庵内有藏贮镀金狮子一对,本身连座共高五尺六寸。奴才细查原因,系塞思黑于康熙五十五年遣护卫常德到江宁铸就,后因铸得不好,交与曹頫,寄顿庙中。今奴才查出,不知原铸何意,并不敢隐匿,谨具折奏闻,或送京呈览,或就地毁销,均乞圣裁,以便遵行,奴才不胜惶悚仰切之至,谨奏。同上,第188页。“塞思黑”,满文是“讨厌”冯尔康根据过去史学界对“塞思黑”的理解,曾写道:“允禟被改名为‘塞思黑’,它是满语,其意今不清楚,或云为猪意;或谓是‘迂俗可厌之人’;或云是讨厌之意;或谓引伸意思是像刺伤人的野猪一样令人可恨。”(《雍正传》第134页)近见有人又论述此词之意,认为即是“讨厌”之意。的意思,即指康熙的第九子允禟,系雍正的政敌。
  隋赫德写奏折时间是在雍正六年七月,即不是在曹家被抄没之前,而是在曹家被抄没之后。也就是说,曹家的被抄没,与这对镀金狮子没有任何关系。
  那么,这对镀金狮子是否是雍正七年曹頫“枷号”的原因呢?
  但是从现有史料看,并未发现曹頫与允禟之间有什么特殊的联系。可以断定:曹頫“枷号”并非政治原因。
  (四)曹頫“枷号”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曹頫都不应当直到雍正七年时仍被“枷号”。但“枷号”的确是事实,那么“枷号”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如果能将曹雪芹隐入《红楼梦》中的历史考虑进去的话,这个问题就可得出答案了。这段历史是:雍正在查抄曹家时,将曹雪芹的母亲马氏公主的财产,也连同一起,不分青红皂白地给予了查抄,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马氏公主在北京有公主府,是康熙皇帝在世时的赐府,即现恭王府的前身。她每年有例银二百四十两,按月支给;此外,还有数千亩的庄园,两项收入合起来,年收入能有四五百两银子之多。因而她每年都能有些积蓄。她的所有这些财产,连同公主府,雍正竟都将其查抄,或转赐给了隋赫德,或自己取走(欠户的三万两银),这实在没有道理。因而,马氏公主来京后,便去皇宫大闹了一番。结果,给马氏公主补了五百两银子,并退还了公主府。参见本丛书《曹雪芹的母亲(母系)》一章,或《曹雪芹的母亲是康熙的公主》一文,载于《红楼解梦》第四集。马氏公主跑到皇宫,到皇后那里大闹,即使全都在理,在封建时代也是不合礼法的,雍正皇帝如何惩罚她?于是便把火气发泄到了曹頫身上。随便捏造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将木枷套在了曹頫颈上。
  除此之外,很难找到任何其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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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红楼一春梦
第一节 雍正实属暴亡第二节 宫女缢杀“世宗”未遂说
第三节 中风而死说第四节 沉淫而死说
第一节 雍正信奉道教第二节 雍正崇信道教主要是看重它的实用性(1)
第二节 雍正崇信道教主要是看重它的实用性(2)第二节 雍正崇信道教主要是看重它的实用性(3)
第三节 雍正依靠“既济丹”强健了体魄(1)第三节 雍正依靠“既济丹”强健了体魄(2)
第四节 大臣也说食丹后“大有功效”第二节 一些史书记载雍正系中毒暴亡
第一节 应当以辩证观点看待丹药第二节 一些历史学家认为雍正是食丹而亡
第三节 对“食丹而亡”说的评析(1)第三节 对“食丹而亡”说的评析(2)
第三节 对“食丹而亡”说的评析(3)第一节 一些史学家对于雍正死因种种说法的认识(1)
第一节 一些史学家对于雍正死因种种说法的认识(2)第二节 正确分析与认识雍正的死因
第三节 小结研究的必要前提(1)
第一节 吕四娘杀雍正传说简介研究的必要前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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