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 中国黄河调查   》 第38节:黄河调查(38)      张华侨 Zhang Huaqiao    王健 Wang Jian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收购原内电厂的海南置地是一家私人企业,现在政府又与它达成协议收归国有。双方同意将原内电厂转让给海南置地组建的东兴内电公司的资产,整体移交给政府组建新企业,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来承担。协议还提到如东兴内电有调出的资金或财产应如数偿还给新组建的企业,但却没有提到东兴内电经营期间欠下的债务是否应由海南置地来承担。
  工人们以为将东兴内电收回来后,自己的利益能得到满足,可官员们的决策使他们的希望再次落空。2001年5月10日,开封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原转让给东兴内电的破产企业的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收回,成立新力源电机电器公司。
  新力源电器电机公司由一位姓史的厂长负责管理,奇怪的是东兴内电的牌子还树立在厂房上。史厂长想将厂的资产出卖给房地产商开发。
  工人们说,史厂长从2002年7月开始,擅自决定发放职务津贴,金额分别为厂级600—700元,处级400元。这一举措引起了工人的强烈不满,他们多次向上级反映,由于职工的强烈反对,史厂长不得不向市经委承诺,2003年3月以后不再发放 。
  但工人们说史厂长很快违背了他的诺言。2003年8月在职工生活费都没有发的情况下,一次补发管理层三个月的职务津贴。工人们去质问他时他失口否认,还威胁领到津贴的不要对外讲。
  厂里出现的反常情况也让工人们看到了。厂领导经常带人到外面开会研究对策,去的人又是与领导意见一致的。而管理混乱引起的上班迟到、工作时间打麻将、赌博以及各种名目的吃喝的现象经常出现,至于分厂向总厂交了多少承包费,基本生活费到哪里去了,厂里资产卖了多少钱等等工人更是无从知道。
  看着厂领导将厂里的轿车当作自己的私车一样到处乱开,费用却由厂里出,住的是远远超过工人标准的房子;而失业工人却在最低生活费维持不了一家人的生存中悲叹,他们面对的是有病无钱治,养老无保障的困境。
  拿不到基本生活费的工人选出11名代表,将新力源公司告上了法庭。法庭判决公司支付工人的生活费,可新力源不服,上诉到开封中级法院。开封中级法院认为,企业职工失业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特殊现象,不是履行劳动合同中的问题,由此引发的职工失业生活费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是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因此,撤销原审法院判决,驳回了11名工人的起诉。
  内电厂曾经想与洛阳拖拉机厂合并,可内部掌握权力的人害怕自己的权力被分化,阻碍内电厂与别人合并,哪怕企业亏损无法与竞争对手抗衡,他们也要占据国有企业的资源满足自己从企业获得的最大化利益。
  谢师傅说,内电厂前任的马厂长本已退休,可在企业竞聘实行承包制时,他不知通过什么关系又当上了厂长。工人们说,他这次聘任厂长,实际上是觉得自己30多年没有从企业得到什么回报,想通过承包获得最后的利益。
  马厂长承包以后,以减轻企业困难的名义要工人集资共3000多万元。对企业很有感情的工人也希望内电厂能够走上一条复兴的大道,他们听从了马厂长的号召,拿出了一家人的积蓄。
  但工人的希望很快化为了泡影。马厂长不但没有给企业带来利润,反而赔了1700万元。至于集资款用到什么地方去了,工们无从知晓;而厂长却得了许多优秀企业家、优秀厂长等荣誉称号。
  马厂长在任时,工人没有跟着他分享到什么利益,相反,他离开后工人还要承担着由他造成的企业亏损、集资款要不回和生活陷入困境的代价。马厂长在任时,对外声称企业是盈利的,可据审计查明却是亏损的。工人们提出要看这份审计报告,可从厂部到审计部门都声称找不到这份审计报告。
  工人们很快就明白了,自己对内电厂的一片深情被欺骗了:马厂长用他们的集资款捞到了个人的利润与荣誉,而留给工人的仍是一个烂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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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湖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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