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 汉书   》 汉书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班固 Ban Gu    班彪 Ban Biao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谷梁传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传曰,食二日,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一〕郑获鲁隐,〔二〕灭戴,〔三〕卫、鲁、宋咸杀君。〔四〕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变,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五〕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六〕不能,则灾息而祸生。〔七〕故经书灾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常,随行而成祸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八〕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传曰:「亡师兹谓不御,厥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处。诛众失理,兹谓生叛,厥食既,光散。纵畔兹谓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专禄不封,兹谓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烛。〔九〕君臣不通兹谓亡,厥蚀三既。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方有云,中无云,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诸侯相侵,兹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君疾善,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先雨雹,杀走兽。弒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风雨折木,日赤。内臣外乡兹谓背,〔一〇〕厥食食且雨,地中鸣。〔一一〕冢宰专政兹谓因,厥食先大风,食时日居云中,四方亡云。伯正越职,兹谓分威,〔一二〕厥食日中分。诸侯争美于上兹谓泰,厥食日伤月,食半,天营而鸣。〔一三〕赋不得兹谓竭,厥食星随而下。受命之臣专征云试,厥食虽侵光犹明,〔一四〕若文王臣独诛纣矣〔一五〕。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厥食五色,至大寒陨霜,〔一六〕若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一七〕诸侯更制兹谓叛,〔一八〕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地动。适让庶兹谓生欲,〔一九〕厥食日失位,光暗暗,月形见。〔二〇〕酒亡节兹谓荒,厥蚀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发雾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隐三年之食,贯中,上下竟而黑,臣弒从中成之形也。后卫州吁弒君而立。
  〔一〕师古曰:「凡伯,周大夫也。隐七年,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二〕师古曰:「公羊传隐六年春郑人来渝平。渝平,堕(城)〔成〕也。曰『吾成败矣,吾与郑人未有成』。狐壤之战,隐公获焉。何以不言战?讳获也。」
  〔三〕师古曰:「十年秋,宋人、蔡人、卫人伐戴,郑伯伐取之。戴国,今外黄县东南戴城是也。读者多误为载,故随室置载州焉。」
  〔四〕师古曰:「四年,卫州吁杀其君完。十一年,羽父使贼杀公于寪氏。桓二年春,宋督弒其君与夷。」
  〔五〕师古曰:「躔,践也,音缠。」
  〔六〕师古曰:「共读曰恭。御读曰御,又读如本字。」
  〔七〕师古曰:「息谓蕃滋也。」
  〔八〕师古曰:「班,布也。」
  〔九〕韦昭曰:「中无光,四边有明外烛。」
  〔一〇〕师古曰:「乡读曰向。」
  〔一一〕韦昭曰:「地中有声如鸣耳,或曰如狗子声。」
  〔一二〕师古曰:「伯读曰霸。正者,长帅之称。」
  〔一三〕韦昭曰:「食半,谓食望也。」臣瓒曰:「月食半,谓食月之半也。月食常以望,不为异也。」
  〔一四〕师古曰:「试,用也,自擅意也。一说试与弒同,谓欲弒君。」
  〔一五〕韦昭曰:「是时纣臣尚未欲诛纣,独文王之臣欲诛之。」
  〔一六〕师古曰:「杀亦读曰弒。」
  〔一七〕韦昭曰:「纣恶益甚,其臣欲顺武王而诛纣。」
  〔一八〕师古曰:「更,改也。」
  〔一九〕师古曰:「适读曰嫡。」
  〔二〇〕师古曰:「暗音乌感反。见音胡电反。」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前事已大,后事将至者又大,则既。先是鲁、宋弒君,鲁又成宋乱,易许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称王。后郑岠王师,射桓王,〔一〕又二君相篡。〔二〕刘歆以为六月,赵与晋分。〔三〕先是,晋曲沃伯再弒晋侯,〔四〕是岁晋大乱,〔五〕灭其宗国。〔六〕京房易传以为桓三年日食贯中,上下竟而黄,臣弒而不卒之形也。后楚严称王,兼地千里。〔七〕
  〔一〕师古曰:「并已解于上。」
  〔二〕师古曰:「谓厉公奔蔡而昭公入,高渠弥杀昭公而立子亹。」
  〔三〕晋灼曰:「周之六月,今之四月,始去毕而入参。参,晋分也。毕,赵也。日行去赵远,入晋分多,故曰与。计二十八宿,分其次,度其月,及所属,下皆以为例。」
  〔四〕师古曰:「曲沃伯,本桓叔成师之封号也,其后遂继袭焉。鲁惠公三十年,大夫潘父杀昭侯而纳成师,不克,晋人立孝侯。惠之四十五年,成师之子曲沃庄伯伐翼,杀孝侯也。」
  〔五〕师古曰:「桓三年,庄伯之子曲沃武公伐翼,逐翼侯于汾隰,夜获而杀之。」
  〔六〕师古曰:「桓八年,曲沃武公灭翼,遂并其国。」
  〔七〕师古曰:「楚武王荆尸久已见传,今此言庄始称王,未详其说。」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谷梁传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刘向以为是时卫侯朔有罪出奔齐,〔一〕天子更立卫君。〔二〕朔藉助五国,举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坏。〔三〕鲁夫人淫失于齐,卒杀威公。〔四〕董仲舒以为言朔不言日,恶鲁桓且有夫人之祸,将不终日也。刘歆以为楚、郑分。
  〔一〕师古曰:「朔,卫惠公也。桓十六年经书『卫侯朔出奔齐』。公羊传曰『得罪乎天子』,谷梁传曰『天子召而不往也』。」
  〔二〕师古曰:「谓公子黔牟。」
  〔三〕师古曰:「庄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庄六年春,王人子突救卫,夏,卫侯朔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是也。」
  〔四〕师古曰:「失读曰佚。」
  严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谷梁传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一〕史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二〕是为夜食。刘向以为夜食者,阴因日明之衰而夺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专会诸侯而行伯道。〔三〕其后遂九合诸侯,〔四〕天子使世子会之,〔五〕此其效也。公羊传曰食晦。董仲舒以为宿在东壁,鲁象也。后公子庆父、叔牙果通于夫人以劫公。刘歆以为晦鲁、卫分。
  〔一〕张晏曰:「日夜食,则无景。立六尺木不见其景,以此为候。」
  〔二〕孟康曰:「夜食地中,出而止。」
  〔三〕师古曰:「伯读曰霸。」
  〔四〕师古曰:「解在郊祀志。」
  〔五〕师古曰:「僖五年,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太子于首止是。」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毕,主边兵夷狄象也。后狄灭邢、卫。〔一〕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一〕师古曰:「春秋闵元年狄伐邢,二年狄灭卫,其后并为齐所立,而邢迁于夷仪,卫迁于楚丘。」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心为明堂,文武之道废,中国不绝若?之象也。〔一〕刘向以为时戎侵曹,〔二〕鲁夫人淫于庆父、叔牙,将以弒君,故比年再蚀以见戒。〔三〕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一〕师古曰:「?,缕也,音先箭反。」
  〔二〕师古曰:「事在庄二十四年。」
  〔三〕师古曰:「比,频也。见,显也。」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鲁二君弒,〔一〕夫人诛,〔二〕两弟死,〔三〕狄灭邢,〔四〕徐取舒,〔五〕晋杀世子,〔六〕楚灭弦。〔七〕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一〕师古曰:「谓子般为圉人所杀,闵公为卜齮所杀也。」
  〔二〕师古曰:「哀姜为齐人所杀。」
  〔三〕师古曰:「谓叔牙及庆父也。」
  〔四〕师古曰:「已解于上。」
  〔五〕师古曰:「僖三年,徐人取舒。舒,国名也,在庐江舒县也。」
  〔六〕师古曰:「僖五年,晋侯杀其太子申生。」
  〔七〕师古曰:「僖五年,楚人灭弦。弦,国名也,在弋阳。」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齐桓行伯,江、黄自至,〔一〕南服强楚。〔二〕其后不内自正,而外执陈大夫,则陈、楚不附,〔三〕郑伯逃盟,〔四〕诸侯将不从桓政,故天见戒。其后晋灭虢,〔五〕楚(国)〔围〕许,诸侯伐郑〔六〕,晋弒二君,〔七〕狄灭温,〔八〕楚伐黄,〔九〕桓不能救。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一〕师古曰:「伯读曰霸。江、黄,二国名也。僖二年,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传曰『服江、黄也』。江国在汝南安阳县,黄国在弋阳县。」
  〔二〕师古曰:「僖四年,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遂伐楚,盟于邵陵。」
  〔三〕师古曰:「邵陵盟后,以陈辕涛涂为误军而执之,陈不服罪,故伐之。楚自是不复通。」
  〔四〕师古曰:「僖五年秋,齐侯与诸侯盟于首止,郑伯逃归不盟。」
  〔五〕师古曰:「事在僖五年。」
  〔六〕师古曰:「事并在僖六年。」
  〔七〕师古曰:「谓里克弒奚齐及卓子。」
  〔八〕师古曰:「温,周邑也。僖十年,狄灭之。」
  〔九〕师古曰:「僖十一年,黄不归楚贡,故伐之。」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是时楚灭黄,〔一〕狄侵卫、郑,〔二〕莒灭杞。〔三〕刘歆以为三月齐、卫分。
  〔一〕师古曰:「事在十二年夏。」
  〔二〕师古曰:「僖十三年狄侵卫,十四年狄侵郑。」
  〔三〕师古曰:「僖十四年诸侯城缘陵。公羊传曰:『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也。』」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象晋文公将行伯道,〔一〕后遂伐卫,执曹伯,败楚城濮,〔二〕再会诸侯,〔三〕召天王而朝之,〔四〕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恶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国,〔五〕虽不正犹可,盖春秋实与而文不与之义也。董仲舒以为后秦获晋侯,〔六〕齐灭项,〔七〕楚败徐于娄林。〔八〕刘歆以为二月朔齐、越分。
  〔一〕师古曰:「伯读曰霸。」
  〔二〕师古曰:「事并在二十八年。」
  〔三〕师古曰:「二十八年五月盟于践土,冬会于温。」
  〔四〕师古曰:「晋侯不欲就朝王,故召王使来。经书『天王狩于河阳』。」
  〔五〕师古曰:「伯读曰霸。攘,却也。」
  〔六〕师古曰:「晋侯,夷吾也。僖十五年十一月,晋侯及秦伯战于韩,秦获晋侯以归也。」
  〔七〕师古曰:「事在公羊传僖十七年。项国,今项城县是也。」
  〔八〕师古曰:「事在僖十五年冬。娄林,徐地。」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大夫始执国政,〔一〕公子遂如京师,〔二〕后楚世子商臣杀父,齐公子商人弒君,皆自立,〔三〕宋子哀出奔,〔四〕晋灭江,〔五〕楚灭六,〔六〕大夫公孙敖、叔彭生并专会盟。〔七〕刘歆以为正月朔燕、越分。
  〔一〕师古曰:「谓东门襄仲也。」
  〔二〕师古曰:「事在僖三十年,报宰周公之聘。」
  〔三〕师古曰:「已解于上。」
  〔四〕师古曰:「宋子哀,宋卿高哀也。不义宋公,而来奔鲁。事在文十四年。」
  〔五〕师古曰:「春秋文四年『楚人灭江』,今此云晋,未详其说。」
  〔六〕师古曰:「六,国名也,在庐江六县。文五年楚人灭之。」
  〔七〕师古曰:「文七年冬公孙敖如莒莅盟,十一年叔彭生会郄缺于承匡。公孙敖,孟穆伯;叔彭生,叔仲惠伯也。」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宋、齐、莒、晋、郑八年之间五君杀死,〔一〕(夷)〔楚〕灭舒蓼。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一〕师古曰:「文十六年宋弒其君杵臼,十八年夏齐人弒其君商人,冬莒弒其君庶其,宣二年晋赵盾弒其君夷皋,四年郑公子归生弒其君夷也。」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商臣弒父而立,至于严王遂强。诸夏大国唯有齐、晋,齐、晋新有篡弒之祸,内皆未安,故楚乘弱横行,八年之间六侵伐而一灭国〔一〕;伐陆浑戎,观兵周室;〔二〕后又入郑,郑伯肉袒谢罪;北败晋师于邲,流血色水;〔三〕围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四〕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一〕师古曰:「六侵伐者,谓宣元年侵陈,三年侵郑,四年伐郑,五年伐郑,六年伐郑,八年伐陈也。一灭国者,谓八年灭舒蓼也。」
  〔二〕师古曰:「宣三年『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于洛,观兵于周疆』。观兵者,示威武也。」
  〔三〕师古曰:「事并在十二年。邲,郑地,色水,谓血流入水而变水之色也。邲音蒲必反。」
  〔四〕师古曰:「事在十五年。炊,爨也。言无薪樵,示困之甚也。」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陈夏征舒弒其君,〔一〕楚灭萧,〔二〕晋灭二国,〔三〕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四〕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
  〔一〕师古曰:「弒灵公也。事在十年。」
  〔二〕师古曰:「萧,宋附庸国也。事在十二年。」
  〔三〕师古曰:「谓十五年灭赤狄潞氏,十六年灭赤狄甲氏。」
  〔四〕师古曰:「事在十五年。」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邾支解鄫子,〔一〕晋败王师于贸戎,〔二〕败齐于鞍。〔三〕刘歆以为三月晦朓鲁、卫分。〔四〕
  〔一〕师古曰:「十八年,邾人戕鄫子于鄫,支解而节断之,谓解其四支,断其骨节。」
  〔二〕师古曰:「事在成元年。」
  〔三〕师古曰:「事在成二年。」
  〔四〕服虔曰:「朓,相眺也。日晦食为朓。」臣瓒曰:「志云晦而月见西方曰朓,以此名之,非日食晦之名也。」师古曰:「朓音佗了反。」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败楚、郑于鄢陵,〔一〕执鲁侯。〔二〕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一〕师古曰:「事在十六年。鄢陵,郑地。」
  〔二〕师古曰:「已解于上。」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楚灭舒庸,〔一〕晋弒其君,〔二〕宋鱼石因楚夺君邑,〔三〕莒灭鄫,齐灭莱,〔四〕郑伯弒死。〔五〕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一〕师古曰:「事在十七年日食之后。舒庸,盖群舒之一种,楚与国也。」
  〔二〕师古曰:「谓厉公也。事在十八年。」
  〔三〕师古曰:「鱼石,宋大夫也,十五年出奔楚,至十八年楚伐宋,取彭城而纳之。」
  〔四〕师古曰:「事并在襄六年。鄫、莱皆小国。」
  〔五〕师古曰:「郑僖公也,襄七年会于鄬,其大夫子驷使贼夜杀之,而以虐疾赴。鄬音蒍。」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卫大夫孙、宁共逐献公,立孙剽。〔一〕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一〕孟康曰:「剽音骠。」师古曰:「孙林父、宁殖逐献公,襄十四年四月出奔齐,而立剽。剽,穆公之孙也。剽又音匹妙反。」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晋为鸡泽之会,诸侯盟,又大夫盟,后为溴梁之会,诸侯在而大夫独相与盟,〔一〕君若缀斿,不得举手。〔二〕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一〕师古曰:「并已解于上。」
  〔二〕应劭曰:「斿,旌旗之流,随风动摇也。」师古曰:「言为下所执,随人东西也。」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陈庆虎、庆寅蔽君之明,〔一〕邾庶其有叛心,〔二〕后庶其以漆、闾丘来奔,〔三〕陈杀二庆。〔四〕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一〕师古曰:「二庆,并陈大夫也。襄二十年,陈侯之弟黄出奔楚,将出,呼于国曰:『庆氏无道,求专陈国,暴蔑其君,而去其亲,五年不灭,是无天也。』」
  〔二〕师古曰:「庶其,邾大夫。」
  〔三〕师古曰:「事在二十一年。漆及闾丘,邾之二邑。」
  〔四〕师古曰:「二十三年,陈侯如楚,公子黄诉二庆。楚人召之,庆氏以陈叛楚,屈建从陈侯围陈,遂杀二庆也。」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晋栾盈将犯君,后入于曲沃。〔一〕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一〕师古曰:「已解于上。」
  「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轸、角,楚大国象也。后楚屈氏谮杀公子追舒,〔一〕齐庆封胁君乱国。〔二〕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一〕师古曰:「公子追舒,楚令尹子南也。二十二年,楚杀之。」
  〔二〕师古曰:「庆封,齐大夫也。二十七年,使卢蒲嫳帅甲攻崔氏,杀成及强,尽俘其家。崔杼缢而死,自是庆封当国,专执政也。」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后卫侯入陈仪,〔一〕宁喜弒其君剽。〔二〕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一〕师古曰:「卫侯衎也,前为孙、宁所逐,二十五年入于陈仪。陈仪,卫邑。左传云夷仪。」
  〔二〕师古曰:「二十六年,宁喜杀剽,而衎入于卫。宁喜,殖子也。」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刘歆以为五月鲁、赵分。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比食又既,〔一〕象阳将绝,〔二〕夷狄主上国之象也。后六君弒,〔三〕楚子果从诸侯伐郑,〔四〕灭舒鸠,〔五〕鲁往朝之,〔六〕卒主中国,〔七〕伐吴讨庆封。〔八〕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一〕师古曰:「比,频也。」
  〔二〕孟康曰:「阳,君也。」
  〔三〕师古曰:「谓二十五年齐崔杼杀其君光,二十六年卫宁喜弒其君剽,二十九年阍杀吴子余祭,三十年蔡太子班弒其君固,三十一年莒人弒其君密州,昭元年楚令尹子围入问王疾,缢而杀之。」
  〔四〕师古曰:「二十四年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伐郑。」
  〔五〕师古曰:「二十五年,楚屈建帅师灭舒鸠。舒鸠亦群舒一种。」
  〔六〕师古曰:「二十八年,公如楚。」
  〔七〕师古曰:「谓楚灵王以昭四年与诸侯会于申。」
  〔八〕师古曰:「庆封以二十八年为庆舍之难自齐出奔鲁,遂奔吴。至申之会,楚灵王伐吴,执庆封而杀之。」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礼义将大灭绝之象也。时吴子好勇,使刑人守门;〔一〕蔡侯通于世子之妻〔二〕;莒不早立嗣。〔三〕后阍戕吴子,〔四〕蔡世子般弒其父,莒人亦弒君而庶子争。〔五〕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食七作,祸乱将重起,〔六〕故天仍见戒也。〔七〕后齐崔杼弒君,〔八〕宋杀世子,〔九〕北燕伯出奔,〔一〇〕郑大夫自外入而篡位,〔一一〕指略如董仲舒。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一〕师古曰:「吴子即余祭也。刑人,阍者。」
  〔二〕师古曰:「即蔡侯固,为太子所杀者也。」
  〔三〕师古曰:「即密州也,生去疾及展舆,既立展舆又废之。」
  〔四〕师古曰:「戕,伤也。它国臣来弒君曰戕。音墙。」
  〔五〕师古曰:「展舆因国人攻其父而杀之。展舆即位,去疾奔齐。明年去疾入而展舆出奔吴。并非嫡嗣,故云庶子争。」
  〔六〕师古曰:「重音直用反。」
  〔七〕师古曰:「仍,频也。」
  〔八〕师古曰:「已解于上。」
  〔九〕师古曰:「宋平公太子痤也。事在二十六年。」
  〔一〇〕孟康曰:「有南燕,故言北燕,南燕姞姓,北燕姬姓也。」师古曰:「昭三年『北燕伯款出奔齐』。」
  〔一一〕师古曰:「谓伯有也。已解于上。」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弒君而立,会诸侯,〔一〕执徐子,灭赖,〔二〕后陈公子招杀世子,〔三〕楚因而灭之,〔四〕又灭蔡,〔五〕后灵王亦弒死〔六〕。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传曰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七〕对曰:「鲁、卫恶之,卫大鲁校」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其卫君乎?鲁将上卿。」是岁,八月卫襄公卒,十一月鲁季孙宿卒。晋侯谓士文伯曰:「吾所问日食从矣,可常乎?」〔八〕对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类,官职不则,同始异终,胡可常也?诗曰:『或宴宴居息,或尽悴事国。』〔九〕其异终也如是。」公曰:「何谓六物?」对曰:「
  岁、时、日、月、星、辰是谓。」公曰:「何谓辰?」对曰:「日月之会是谓。」公曰:「诗所谓『此日而食,于何不臧』,何也?〔一〇〕」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适于日月之灾。〔一一〕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此推日食之占循变复之要也。易曰:「县象着明,莫大于日月。」〔一二〕是故圣人重之,载于三经。〔一三〕于易在丰之震曰:「丰其沛,日中见昧,折其右肱,亡咎。」〔一四〕于诗十月之交,则着卿士、司徒,下至趣马、师氏,咸非其材。〔一五〕同于右肱之所折,协于三务之所择,明小人乘君子,阴侵阳之原也。
  〔一〕师古曰:「已解于上。」
  〔二〕师古曰:「申之会,楚人执徐子,遂灭赖。」
  〔三〕师古曰:「招,成公子,哀公弟也。昭八年,经书『陈侯之弟招杀陈太子偃师』。偃师即哀公之子也。招音韶。」
  〔四〕师古曰:「偃师之死,哀公缢。其九月,楚公子弃疾奉偃师之子孙吴围陈,遂灭之。」
  〔五〕师古曰:「十一年,楚师灭蔡也。执太子有以归,用之。」
  〔六〕师古曰:「十三年,楚公子比弒其君虔于干溪是也。」
  〔七〕师古曰:「士文伯,晋大夫伯瑕。」
  〔八〕师古曰:「从,谓如士文伯之言也。可常,谓常可以此占之(下)〔不〕。」
  〔九〕如淳曰:「?,古悴字也。」师古曰:「小雅北山之诗也。宴宴,安息之貌也。尽悴,言尽力而悴病也。」
  〔一〇〕师古曰:「小雅十月之交之诗也。臧,善也。」
  〔一一〕师古曰:「适读曰谪。」
  〔一二〕师古曰:「上系之辞也。」
  〔一三〕师古曰:「谓易、诗、春秋。」
  〔一四〕服虔曰:「日中而昏也。」师古曰:「此丰卦九三爻辞也,言遇此灾,则当退去右肱之臣,乃免咎。」
  〔一五〕师古曰:「十月之交诗曰:『皇父卿士,番维司徒。橛维趣马,?维师氏,艳妻煽方处。』司徒,地官卿也,掌邦教。趣马,中士也,掌王马之政。师氏,中大夫也,掌司朝得失之事。番、橛、?,皆氏也。美色曰艳。艳妻,褒姒也。艳或作阎,阎亦嫔妾之姓也。煽,炽也。诗人刺王淫于色,故皇父之徒皆用后宠而处职位,不以德选也。趣音千后反。橛音居卫反。?音居禹反。番音扶元反。」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晋厉公诛四大夫,失众心,以弒死。〔一〕后莫敢复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君还事之。〔二〕日比再食,其事在春秋后,故不载于经。刘歆以为鲁、赵分。左氏传平子曰:〔三〕「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礼也。其余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百官降物,君不举,避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说曰:正月谓周六月,夏四月,正阳纯干之月也。慝谓阴爻也,冬至阳爻起初,故曰复。至建巳之月为纯干,亡阴爻,而阴侵阳,为灾重,故伐鼓用币,责阴之礼。降物,素服也。不举,去乐也。避移时,避正堂,须时移灾复也。啬夫,掌币吏。庶人,其徒役也。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赵分。
  〔一〕师古曰:「四大夫,谓三郄及胥童也。胥童非厉公所诛,以导乱而死,故总书四大夫。厉公竟为栾书、中行偃所杀。」
  〔二〕师古曰:「六卿谓范氏、中行氏、智氏、韩、魏、赵也。」
  〔三〕师古曰:「季平子。」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专权,〔一〕蔡侯朱骄,君臣不说之象也。〔二〕后蔡侯朱果出奔,〔三〕刘子、单子立王猛。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一〕师古曰:「已解于上。」
  〔二〕师古曰:「蔡侯朱,蔡平公之子。说读曰悦。」
  〔三〕师古曰:「昭二十一年出奔楚。」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后尹氏立王子朝,天王居于狄泉。〔一〕刘歆以为十月楚、郑分。
  〔一〕师古曰:「天王,敬王也,避子朝之难,故居狄泉。」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胃,鲁象也。后昭公为季氏所逐。刘向以为自十五年至此岁,十年间天戒七见,人君犹不寤。后楚杀戎蛮子,〔一〕晋灭陆浑戎,〔二〕盗杀卫侯兄,〔三〕蔡、莒之君出奔,〔四〕吴灭巢,〔五〕公子光杀王僚,〔六〕宋三臣以邑叛其君。〔七〕它如仲舒。刘歆以为二日鲁、赵分。是月斗建辰。左氏传梓慎曰:「将大水。」〔八〕昭子曰:「旱也。〔九〕日过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一〇〕阳不克,莫将积聚也。」〔一一〕是岁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故同道;冬夏至长短极,故相过。相过同道而食轻,不为大灾,水旱而已。
  〔一〕师古曰:「昭十六年楚子诱戎蛮子杀之。戎蛮国在河南新城县。」
  〔二〕师古曰:「十七年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其地今陆浑县是也。」
  〔三〕师古曰:「卫灵公兄也,名絷,二十年为齐豹所杀。以豹不义,故贬称盗,所谓求名而不得。」
  〔四〕师古曰:「蔡君,即朱也。莒君,莒子庚与也,二十三年出奔鲁。」
  〔五〕师古曰:「二十四年吴灭巢。巢,吴、楚间小国,即居巢城是也。」
  〔六〕师古曰:「事在二十七年。」
  〔七〕师古曰:「二十一年,宋华亥、向宁、华定入于宋南里以叛是也。」
  〔八〕师古曰:「梓慎,鲁大夫。」
  〔九〕师古曰:「叔孙昭子。」
  〔一〇〕孟康曰:「谓春分后阴多阳少,为不克。阳胜则盛,故言甚。」
  〔一一〕苏林曰:「莫,莫尔不胜,为积聚也。」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象也。时京师微弱,后诸侯果相率而城周,〔一〕宋中几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二〕刘向以为时吴灭徐,〔三〕而蔡灭沈,〔四〕楚围蔡,吴败楚入郢,昭王走出。〔五〕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一〕师古曰:「定元年,晋魏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以城周是也。」
  〔二〕师古曰:「中几,宋大夫。衰城,谓以差次受功赋也。衰音初为反。一曰,衰读曰蓑。蓑城,谓以草覆城也。蓑音先和反。中读曰仲。」
  〔三〕师古曰:「事在昭三十年。」
  〔四〕师古曰:「定四年蔡公孙姓帅师灭沈。」
  〔五〕师古曰:「事并在定四年。」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郑灭许,〔一〕鲁阳虎作乱,窃宝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二〕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赵分。
  〔一〕师古曰:「六年郑游速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
  〔二〕师古曰:「已解于上。」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三大夫以邑叛,薛弒其君,〔一〕楚灭顿、胡,〔二〕越败吴,〔三〕卫逐世子。〔四〕刘歆以为十二月二日楚、郑分。
  〔一〕师古曰:「十三年,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荀寅、士吉射入朝歌以叛,薛杀其君比。」
  〔二〕师古曰:「十四年,楚公子结帅师灭顿,以顿子牂归。十五年,楚人灭胡,以胡子豹归。」
  〔三〕师古曰:「十四年五月于越败吴于檇李是也。檇音醉。」
  〔四〕师古曰:「十四年,卫太子蒯瞶出奔宋。」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柳,周室大坏,夷狄主诸夏之象也。明年,中国诸侯果累累从楚而围蔡,〔一〕蔡恐,迁于州来。〔二〕晋人执戎蛮子归于楚,〔三〕京师楚也〔四〕。刘向以为盗杀蔡侯,〔五〕齐陈乞弒其君而立阳生,〔六〕孔子终不用。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一〕师古曰:「哀元年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是也。累读曰累。累,不绝之貌。」
  〔二〕师古曰:「哀二年十一月,蔡迁于州来。州来,楚邑,今下蔡县是。」
  〔三〕师古曰:「哀公四年,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
  〔四〕师古曰:「言以楚为京师。」
  〔五〕师古曰:「哀四年,蔡公孙翩杀蔡侯申。翩非大夫,故贱之而书盗。」
  〔六〕师古曰:「哀六年齐陈乞弒其君荼。荼即景公之子也。阳生,荼之兄,即悼公也。荼音涂。」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卫分。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谷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后二年,燕王臧荼反,诛,立卢绾为燕王,后又反,敚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虚三度,齐地也。后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后又反,诛。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几尽,〔一〕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阴始起而犯至阳,其占重。至其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保人君诛将不以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薄日光也。」
  〔一〕师古曰:「几音巨依反。后皆类此。」
  高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食之,既,在营室九度,为宫室中。时高后恶之,曰:「此为我也9明年应。〔一〕
  〔一〕师古曰:「谓高后崩也。」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三)〔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虚八度。
  后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东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日有食之,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食之,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轸七度。
  后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刘向以为奎为卑贱妇人,后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有不终之害。〔一〕
  〔一〕师古曰:「皇后自杀,不终其位也。」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
  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刘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后日食于翼、轸同。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侯。其后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食从旁右,法曰君失臣。明年丞相公孙弘薨。日食从旁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之,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斗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晡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后四年,燕剌王谋反,诛。
  元凤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张十二度。刘向以为己亥而既,其占重。〔一〕后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
  〔一〕孟康曰:「己,土;亥,水也。纯阴,故食为最重也。日食尽为既。」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为重异。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娄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殿中地震。谷永对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一〕。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害继嗣也。亶日食,则妾不见;〔二〕亶地震,则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有失节之邮,〔三〕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妾,〔四〕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杜钦对亦曰:「日以戊申食,时加未。戊未,土也,中宫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适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五〕人事失于下,变象见于上。能应之(司)〔以〕德,则咎异消;忽而不戒,则祸败至。〔六〕应之,非诚不立,非信不行。」
  〔一〕师古曰:「萧墙,谓门屏也。萧,肃也,人臣至此,加肃敬也。」
  〔二〕师古曰:「亶读曰但。下例并同。」
  〔三〕师古曰:「邮与尤同。尤,过也。」
  〔四〕师古曰:「远音于万反。」
  〔五〕师古曰:「适读曰嫡。」
  〔六〕师古曰:「忽,怠忘。」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曰:「四月交于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东井,京师地,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日蚤食时,从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一〕
  〔一〕师古曰:「湛读曰沈,又读曰耽也。」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一〕,祸在外也。」
  〔一〕师古曰:「兹,益也。屈,尽也,音其勿反。」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月日。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汉着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尽三刻,有两月重见。京房易传曰:「『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一〕言君弱而妇强,为阴所乘,则月并出。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朓,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仄慝,〔二〕仄慝则侯王其肃,朓则侯王其舒。」刘向以为朓者疾也,君舒缓则臣骄慢,故日行迟而月行疾也。仄慝者不进之意,君肃急则臣恐惧,故日行疾而月行迟,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刘歆以为舒者侯王展意颛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肃者王侯缩朒不任事,〔三〕臣下弛纵,故月行迟也。〔四〕当春秋时,侯王率多缩朒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汉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终亡二日仄慝者,歆说信矣。此皆谓日月乱行者也。
  〔一〕师古曰:「小畜上九爻辞也。几音巨依反。」
  〔二〕孟康曰:「朓者,月行疾在日前,故早见。仄慝者,行迟在日后,当没而更见。」师古曰:「朓音吐了反。」
  〔三〕服虔曰:「朒音忸怩之忸。」郑氏曰:「不任事之貌也。」师古曰:「朒音女六反。」
  〔四〕师古曰:「弛,放也,音式尔反。」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一〕正中时有景亡光。〔二〕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光。京房易传曰:「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七日不温。顺亡所制兹谓弱,〔三〕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亲伐,兹谓不知,日白,体动而寒。弱而有任,兹谓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辟(?)〔?〕公行,兹谓不伸,〔四〕厥异日黑,大风起,天无云,日光暗。〔五〕不难上政,兹谓见过,日黑居仄,大如弹丸。」
  〔一〕韦昭曰:「日下无景也。无景,谓唯质见耳。」
  〔二〕韦昭曰:「无光曜也。」
  〔三〕孟康曰:「君顺从于臣下,无所能制。」
  〔四〕孟康曰:「辟,君也。有过而公行之。」
  〔五〕师古曰:「暗与暗同也。」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营室,时日出赤。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赤,夜月赤。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烛地赤黄,食后乃复。京房易传曰:「辟不闻道兹谓亡,厥异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气大如钱,居日中。京房易传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赤,其中黑。闻善不予,兹谓失知,厥异日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故圣王在上,总命群贤,以亮天功,〔一〕则日之光明,五色备具,烛耀亡主;有主则为异,应行而变也。色不虚改,形不虚毁,观日之五变,足以监矣。故曰「县象着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谓也。
  〔一〕师古曰:「虞书舜典帝曰:『咨,二十有二人,钦哉,惟时亮天功。』谓敕六官、十二牧、四岳,令各敬其职事,信定其功,顺天道也。故志引之。」
  严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董仲舒、刘向以为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众星,万民之类也。列宿不见,象诸侯微也;众星陨坠,民失其所也。夜中者,为中国也。不及地而复,象齐桓起而救存之也。乡亡桓公,星遂至地,中国其良绝矣。〔一〕刘向以为夜中者,言不得终性命,中道败也。或曰象其叛也,言当中道叛其上也。天垂象以视下,〔二〕将欲人君防恶远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三〕如人君有贤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谋祖己,〔四〕成王泣金縢,〔五〕改过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继绝,修废举逸,下学而上达,〔六〕裁什一之税,复三日之役,〔七〕节用俭服,以惠百姓,则诸侯怀德,士民归仁,灾消而福兴矣。遂莫肯改寤,法则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终于君臣乖离,上下交怨。自是之后,齐、宋之君弒,〔八〕谭、遂、邢、卫之国灭,〔九〕宿迁于宋,〔一〇〕蔡获于楚,〔一一〕晋相弒杀,五世乃定,〔一二〕此其效也。左氏传曰:「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刘歆以为昼象中国,夜象夷狄。夜明,故常见之星皆不见,象中国微也。「星陨如雨」,如,而也,星陨而且雨,故曰「与雨偕也」,明雨与星陨,两变相成也。洪范曰:「庶民惟星。」易曰:「雷雨作,解。」〔一三〕是岁岁在玄枵,齐分野也。夜中而星陨,象庶民中离上也。雨以解过施,复从上下,象齐桓行伯,〔一四〕复兴周室也。周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娄,鲁分野也。先是,卫侯朔奔齐,卫公子黔牟立,齐帅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卫。〔一五〕鲁公子溺专政,会齐以犯王命,〔一六〕严弗能止,卒从而伐卫,逐天王所立。〔一七〕不义至甚,而自以为功。(名)〔民〕去其上,政繇下作,〔一八〕尤着,故星陨于鲁,天事常象也。
  〔一〕师古曰:「乡读曰向。中国,中夏之国也。良犹信也。」
  〔二〕师古曰:「视读曰示。」
  〔三〕师古曰:「远,离也。省,视。」
  〔四〕师古曰:「谓殷之武丁有雊雉之异,而祖己训诸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
  〔五〕师古曰:「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之书为王请命,王翌日乃瘳。后武王崩,成王即位,管、蔡流言,而周公居东。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王启金縢,乃得周公代武王之说,王执书以泣,遣使者逆公。王出郊,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
  〔六〕师古曰:「下学,谓博谋于群下也。上达,谓通于天道而畏威。」
  〔七〕师古曰:「古之田租,十税其一,一岁役兆庶不过三日也。」
  〔八〕师古曰:「庄八年齐无知弒其君诸儿,十二年宋万弒其君捷也。」
  〔九〕师古曰:「十年齐侯灭谭,十三年齐人灭遂,闵二年狄人入卫,僖二十五年卫侯毁灭邢。」
  〔一〇〕师古曰:「庄十年宋人迁宿,盖取其地也。宿国,东平无盐县是。」
  〔一一〕师古曰:「庄十年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也。」
  〔一二〕师古曰:「谓杀奚齐、卓子及怀公也。自献公以至文公反国,凡易五君乃定。」
  〔一三〕师古曰:「解卦象辞也。」
  〔一四〕师古曰:「伯读曰霸。」
  〔一五〕师古曰:「已解于上。」
  〔一六〕师古曰:「溺,鲁大夫名也。庄三年,『溺会齐师伐卫』,疾其专命,故贬而去族。天子救卫,而溺伐之,故云犯王命。」
  〔一七〕师古曰:「谓放黔牟也。」
  〔一八〕师古曰:「繇读与由同。次下亦同。」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星陨如雨,长一二丈,绎绎未至地灭,〔一〕至鸡鸣止。谷永对曰:「日月星辰烛临下土,其有食陨之异,则遐迩幽隐靡不咸睹。星辰附离于天,犹庶民附离王者也。王者失道,纲纪废顿,下将叛去,故星叛天而陨,以见其象。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鲁严以来,至今再见。臣闻三代所以丧亡者,皆繇妇人群小,湛湎于酒。〔二〕书云:『乃用其妇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三〕诗曰:『赫赫宗周、褒姒?之。』〔四〕『颠覆厥德,荒沈于酒。』〔五〕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养生大奢,奉终大厚。方今国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庙之大忧也。」京房易传曰:「君不任贤,厥妖天雨星。」
  〔一〕师古曰:「绎绎,光采貌。」
  〔二〕师古曰:「湛读曰沈,又读曰耽。其下亦同。」
  〔三〕师古曰:「周书泰誓也。言纣惑于妲己,而昵近亡逃罪人,信用之。」
  〔四〕师古曰:「小雅正月之诗也。已解于上。?音许悦反。」
  〔五〕师古曰:「大雅抑之诗也。刺王倾败其德,荒废政事而耽酒。」
  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董仲舒以为孛者恶气之所生也。谓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防蔽,暗乱不明之貌也。北斗,大国象。后齐、宋、鲁、莒、晋皆弒君。〔一〕刘向以为君臣乱于朝,政令亏于外,则上浊三光之精,五星赢缩,变色逆行,甚则为孛。北斗,人君象;孛星,乱臣类,篡杀之表也。星传曰「魁者,贵人之牢」。又曰「孛星见北斗中,大臣诸侯有受诛者」。一曰魁为齐、晋。夫彗星较然在北斗中,天之视人显矣,〔二〕史之有占明矣,时君终不改寤。是后,宋、鲁、莒、晋、郑、陈六国咸弒其君,〔三〕齐再弒焉。〔四〕中国既乱,夷狄并侵,兵革从横,楚乘威席胜,深入诸夏,〔五〕六侵伐,〔六〕一灭国,〔七〕观兵周室。〔八〕晋外灭二国,〔九〕内败王师,〔一〇〕又连三国之兵大败齐师于鞍,〔一一〕追亡逐北,东临海水,〔一二〕威陵京师,武折大齐。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一三〕星传又曰:「彗星入北斗,有大战。其流入北斗中,得名人;〔一四〕不入,失名人。」宋华元,贤名大夫,大棘之战,华元获于郑,〔一五〕传举其效云。左氏传曰有星孛北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一六〕刘歆以为北斗有环域,四星入其中也。斗,天之三辰,纲纪星也。宋、齐、晋,天子方伯,中国纲纪。彗所以除旧布新也。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至十六年,宋人弒昭公;〔一七〕十八年,齐人弒懿公;〔一八〕宣公二年,晋赵穿弒灵公。
  〔一〕师古曰:「文十四年齐公子商人弒其君舍,十六年宋人弒其君杵臼,十八年襄仲杀恶及视,莒弒其君庶其,宣二年晋赵穿攻灵公于桃园。」
  〔二〕师古曰:「视读曰示。」
  〔三〕师古曰:「宋、鲁、莒、晋已解于上。宣四年郑公子归生弒其君夷,十年陈夏征舒弒其君平国。」
  〔四〕师古曰:「再弒者,谓(向)〔商〕人杀舍,而阎职等又杀(向)〔商〕人。」
  〔五〕师古曰:「谓邲战之后。」
  〔六〕师古曰:「谓宣十二年春楚子围郑,夏与晋师战于邲,晋师败绩,十三年楚子伐宋,十四年楚子围宋,成二年楚师侵卫,遂侵鲁师于蜀,成六年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
  〔七〕师古曰:「谓宣十二年楚子灭萧。」
  〔八〕师古曰:「已解于上。」
  〔九〕师古曰:「谓宣十五年晋灭赤狄潞氏,十六年灭赤狄甲氏也。」
  〔一〇〕师古曰:「谓成元年晋败王师于贸戎是也。」
  〔一一〕师古曰:「谓成二年晋郄克会鲁季孙行父、卫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鞍,齐地。」
  〔一二〕师古曰:「谓逐之三周华不注,又从之入自丘舆,击马陉,东至海滨也。」
  〔一三〕师古曰:「炎音弋赡反。其下并同。」
  〔一四〕孟康曰:「谓得名臣也。」
  〔一五〕师古曰:「宣二年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华元。大棘,宋地。」
  〔一六〕师古曰:「史服,周内史叔服也。」
  〔一七〕师古曰:「即杵臼。」
  〔一八〕师古曰:「即商人。」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董仲舒以为大辰心也,心(在)〔为〕明堂,天子之象。后王室大乱,三王分争,此其效也〔一〕。刘向以为星传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后星,庶子也。尾为君臣乖离。」孛星加心,象天子适庶将分争也。〔二〕其在诸侯,角、亢、氐,陈、郑也;房、心,宋也。后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乱,大夫刘子、单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伯立子晁。子晁,楚出也。〔三〕时楚强,宋、卫、陈、郑皆南附楚。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纳。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后楚帅六国伐吴,吴败之于鸡父,杀获其君臣。〔四〕蔡怨楚而灭沈,楚怒,围蔡。吴人救之,遂为柏举之战,败楚师,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五〕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左氏传曰:「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申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六〕天事恒象。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往年吾见,是其征也。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陈,太昊之虚;郑,祝融之虚:〔七〕皆火房也。星孛及汉;汉,水祥也。卫,颛顼之虚,其星为大水。水,火之牡也。〔八〕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见之月。』」明年「夏五月,火始昏见,丙子风。梓慎曰:『是谓融风,火之始也。〔九〕七日其火作乎?』〔一〇〕戊寅风甚,壬午太甚,〔一一〕宋、卫、陈、郑皆火。」刘歆以为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从其西过心东及汉也。宋,大辰虚,谓宋先祖掌祀大辰星也。陈,太昊虚,虙羲木德,〔一二〕火所生也。郑,祝融虚,高辛氏火正也。故皆为火所舍。卫,颛顼虚,星为大水,营室也。天星既然,又四国失政相似,及为王室乱皆同。
  〔一〕师古曰:「三王,已解于上。」
  〔二〕师古曰:「适读曰嫡。」
  〔三〕师古曰:「姊妹之子曰出。」
  〔四〕师古曰:「昭二十三年,楚薳越帅师,及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与吴师战于鸡父,楚师败绩。胡子髡、沈子逞灭,获陈大夫夏啮。鸡父,楚地也。父读曰甫。」
  〔五〕师古曰:「沈,楚之与国。定四年四月,蔡公孙姓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秋,楚为沈故围蔡。冬,吴兴师以救之,与楚战于柏举,楚师败绩。庚辰,吴入郢,君舍乎君室,大夫舍乎大夫室,妻楚王之母,挞平王之墓也。」
  〔六〕师古曰:「申繻,鲁大夫。」
  〔七〕师古曰:「虚读皆曰墟。其下并同。」
  〔八〕张晏曰:「水以天一,为地二牡。丙与午,南方火也,子及壬,北方水也,又其配合。」
  〔九〕张晏曰:「融风,立春木风也,火之母也,火所始生也。淮南子曰『东北曰炎风』。高诱以为艮气所生也。炎风一曰融风。」
  〔一〇〕张晏曰:「自丙子至壬午凡七日,既其配合之日,又火以七为纪。」
  〔一一〕师古曰:「太甚者,又更甚也。」
  〔一二〕师古曰:「虙读与伏同。」
  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星孛于东方」。董仲舒、刘向以为不言宿名者,不加宿也。〔一〕以辰乘日而出,乱气蔽君明也。明年,春秋事终。一曰,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氐。出东方者,轸、角、亢也。轸,楚;角、亢,陈、郑也。或曰角、亢大国象,为齐、晋也。其后楚灭陈,〔二〕田氏篡齐,〔三〕六卿分晋,〔四〕此其效也。刘歆以为孛,东方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见与日争光,星入而彗犹见。是岁再失闰,十一月实八月也。日在鹑火,周分野也。十四年冬,「有星孛」,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一〕孟康曰:「不在二十八宿之中也。」
  〔二〕师古曰:「襄十七年楚公孙朝帅师灭陈也。」
  〔三〕师古曰:「齐平公十三年,春秋之传终矣。平公二十五年卒。卒后七十年而康公为田和所灭。」
  〔四〕师古曰:「晋出公八年,春秋之传终矣。出公十七年卒。卒后八十年,至静公为韩、魏、赵所灭,而三分其地。盖晋之衰也,六卿擅权,其后范氏、中行氏、智氏灭,而韩、魏、赵兼其土田人众,故总言六卿分晋也。」
  高帝三年七月,有星孛于大角,旬余乃入。刘向以为是时项羽为楚王,伯诸侯,〔一〕而汉已定三秦,与羽相距荥阳,天下归心于汉,楚将灭,故彗除王位也。一曰,项羽坑秦卒,烧宫室,弒义帝,乱王位,故彗加之也。
  〔一〕师古曰:「伯读曰霸。」
  文帝后七年九月,有星孛于西方,其本直尾、箕,末指虚、危,长丈余,及天汉,十六日不见。刘向以为尾宋地,今楚彭城也。箕为燕,又为吴、越、齐。宿在汉中,负海之国水泽地也。是时景帝新立,信用晁错,将诛正诸侯王,其象先见。后三年,吴、楚、四齐与赵七国举兵反,〔一〕皆诛灭云。
  〔一〕师古曰:「四齐,胶东、胶西、灾川、济南也。」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有星孛于北方。刘向以为明年淮南王安入朝,与太尉武安侯田蚡有邪谋,而陈皇后骄恣,其后陈后废,而淮南王反,诛。
  八月,长星出于东方,长终天,三十日去。占曰:「是为蚩尤旗,见则王者征伐四方。」其后兵诛四夷,连数十年。
  元狩四年四月,长星又出西北,是时伐胡尤甚。
  元封元年五月,有星孛于东井,又孛于三台。其后江充作乱,京师纷然。此明东井、三台为秦地效也。
  宣帝地节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西方,去太白二丈所。刘向以为太白为大将,彗孛加之,扫灭象也。明年,大将军霍光薨,后二年家夷灭。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营室,青白色,长六七丈,广尺余。刘向、谷永以为营室为后宫怀任之象,彗星加之,将有害怀任绝继嗣者。一曰,后宫将受害也。其后许皇后坐祝诅后宫怀任者废。赵皇后立妹为昭仪,害两皇子,上遂无嗣。赵后姊妹卒皆伏辜。
  元延元年七月辛未,有星孛于东井,践五诸侯,〔一〕出河戍北率行轩辕、太微,后日六度有余,晨出东方。十三日夕见西方,犯次妃、长秋、斗、填,蜂炎再贯紫宫中。大火当后,达天河,除于妃后之域。南逝度犯大角、摄提,至天市而按节徐行,〔二〕炎入市,中旬而后西去,五十六日与仓龙俱伏。谷永对曰:「上古以来,大乱之极,所希有也。察其驰骋骤步,芒炎或长或短,所历奸犯,〔三〕内为后宫女妾之害,外为诸夏叛逆之祸。」刘向亦曰:「三代之亡,摄提易方;秦、项之灭,星孛大角。」是岁,赵昭仪害两皇子。后五年,成帝崩,昭仪自杀。哀帝即位,赵氏皆免官爵,徙辽西。哀帝亡嗣。平帝即位,王莽用事,追废成帝赵皇后、哀帝傅皇后,皆自杀。外家盯傅皆免官爵,徙合浦,归故郡。平帝亡嗣,莽遂篡国。
  〔一〕孟康曰:「五诸侯,星名。」
  〔二〕服虔曰:「谓行迟。」
  〔三〕师古曰:「奸音干。」
  厘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鶂退飞过宋都」。董仲舒、刘向以为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将自败之戒也。〔一〕石阴类,五阳数,自上而陨,此阴而阳行,欲高反下也。石与金同类,色以白为主,近白祥也。鶂水鸟,六阴数,退飞,欲进反退也。其色青,青祥也,属于貌之不恭。天戒若曰,德薄国小,勿持炕阳,欲长诸侯,与强大争,必受其害。襄公不寤,明年齐威死,伐齐丧,〔二〕执滕子,围曹,〔三〕为盂之会,与楚争盟,卒为所执。后得反国,〔四〕不悔过自责,复会诸侯伐郑,与楚战于泓,军败身伤,为诸侯笑。〔五〕左氏传曰:陨石,星也;鶂退飞,风也。宋襄公以问周内史叔兴曰:「是何祥也?吉凶何在?」对曰:「今兹鲁多大丧,明年齐有乱,〔六〕君将得诸侯而不终。」退而告人曰:「是阴阳之事,非吉凶之所生也。吉凶繇人,吾不敢逆君故也。」〔七〕是岁,鲁公子季友、鄫季姬、公孙兹皆卒。〔八〕明年齐威死,适庶乱。〔九〕宋襄公伐齐行伯,卒为楚所敚〔一〇〕刘歆以为是岁岁在寿星,其冲降娄。〔一一〕降娄,鲁分野也,故为鲁多大丧。正月,日在星纪,厌在玄枵。玄枵,齐分野也。石,山物;齐,大岳后。〔一二〕五石象齐威卒而五公子作乱,〔一三〕故为明年齐有乱。庶民惟星,陨于宋,象宋襄将得诸侯之众,而治五公子之乱。星陨而鶂退飞,故为得诸侯而不终。六鶂象后六年伯业始退,执于盂也。〔一四〕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言吉凶繇人,然后阴阳冲厌受其咎。齐、鲁之灾非君所致,故曰「吾不敢逆君故也」。京房易传曰:「距谏自强,兹谓却行,厥异鶂退飞。适当黜,则鶂退飞。」〔一五〕
  〔一〕师古曰:「伯读曰霸。」
  〔二〕师古曰:「僖十七年齐桓公卒,十八年宋襄公以诸侯伐齐。」
  〔三〕师古曰:「十九年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秋,宋人围曹。」
  〔四〕师古曰:「二十一年春,为鹿上之盟。秋,会于盂。于是楚执宋公以伐宋,冬,会于薄以释之。鹿上、盂、薄,皆宋地。」
  〔五〕师古曰:「二十二年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十一月,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二十三年卒,伤于泓故也。泓,水名也,音于宏反。」
  〔六〕师古曰:「今兹谓此年。」
  〔七〕师古曰:「繇读与由同。」
  〔八〕师古曰:「僖十六年三月公子季友卒,四月季姬卒,七月公孙兹卒。季姬,鲁女适鄫者也。公孙兹,叔孙戴伯也。」
  〔九〕师古曰:「适读曰嫡。」
  〔一〇〕师古曰:「已解于上,伯读曰霸。」
  〔一一〕师古曰:「降音胡江反。」
  〔一二〕师古曰:「齐,姜姓也,其先为尧之四岳,四岳分掌四方诸侯。」
  〔一三〕师古曰:「五公子,谓无亏也,元也,昭也,潘也,商人也。」
  〔一四〕师古曰:「伯读曰霸。」
  〔一五〕师古曰:「适读曰嫡。」
  惠帝三年,陨石绵诸,一。〔一〕
  〔一〕师古曰:「绵诸,道也,属天水郡也。」
  武帝征和四年二月丁酉,陨石雍,二,天晏亡云,声闻四百里。〔一〕
  〔一〕师古曰:「雍,扶风之县也。晏,天清也。」
  元帝建昭元年正月戊辰,陨石梁国,六。
  成帝建始四年正月癸卯,陨石槁,四,肥累,一。〔一〕
  〔一〕孟康曰:「皆县名也,故属真定。」师古曰:「槁音工老反。累音力追反。」
  阳朔三年二月壬戌,陨石白马,八。〔一〕
  〔一〕师古曰:「东郡之县名。」
  鸿嘉二年五月癸未,陨石杜衍,三。〔一〕
  〔一〕师古曰:「南阳之县名。」
  元延四年三月,陨石都关,二。〔一〕
  〔一〕师古曰:「山阳之县名。」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陨石北地,十。其九月甲辰,陨石虞,二。〔一〕
  〔一〕师古曰:「梁国之县名。」
  平帝元始二年六月,陨石巨鹿,二。
  自惠尽平,陨石凡十一,皆有光耀雷声,成、哀尤屡。
  校勘记
  一四七九页八行史记(曰)〔日〕食,殿本作「日」。王先谦说作「日」是。
  一四八〇页一二行渝平,堕(城)〔成〕也。景佑、殿、局本都作「成」。朱一新说「成」字是。
  一四八五页六行楚(国)〔围〕许,景佑、殿、局本都作「围」。朱一新说作「围」是。
  一四八六页二行三月庚午(朔),王引之说「朔」衍字,检左氏、公羊、谷梁皆无「朔」字。
  一四八七页一四行(夷)〔楚〕灭舒蓼。景佑、殿本都作「楚」。
  一四九〇页六行十五年八月丁巳〔朔〕,钱大昭说闽本有「朔」字。按景佑本有。
  一四九五页一行谓常可以此占之(下)〔不〕。景佑、殿本都作「不」。
  一五〇一页六行在斗二十(三)〔二〕度。钱大昭说闽本作「二」。按景佑本作「二」。
  一五〇四页六行能应之(司)〔以〕德,景佑、殿、局本都作「以」。
  一五〇七页五行辟(?)〔?〕公行,杨树达说「?」当作「?」,?与愆同。按各本皆误。
  一五〇九页八行(名)〔民〕去其上,景佑、殿本都作「民」,此误。
  一五一二页一四行(向)〔商〕人景佑、殿本都作「商」。王先谦说作「商」是。
  一五一三页一四行心(在)〔为〕明堂,景佑、殿本都作「为」。王先谦说作「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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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卷一下高帝纪第一下汉书卷二惠帝纪第二
汉书卷三高后纪第三汉书卷四文帝纪第四
汉书卷五景帝纪第五汉书卷六武帝纪第六
汉书卷七昭帝纪第七汉书卷八宣帝纪第八
汉书卷九元帝纪第九汉书卷十成帝纪第十
汉书卷十一哀帝纪第十一汉书卷十二平帝纪第十二
汉书卷十三异姓诸侯王表第一汉书卷十四诸侯王表第二
汉书卷十五上王子侯表第三上汉书卷十五下王子侯表第三下
汉书卷十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汉书卷十七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第五
汉书卷十八外戚恩泽侯表第六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
汉书卷十九下百官公卿表第七下汉书卷二十古今人表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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