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它古典 》 曹雪芹毒殺雍正帝 》
曹頫何罪之有,全家要被抄沒(6)
霍國玲 Huo Guoling
首先,這些銀兩該不該由曹頫還呢?既為皇宮運送的絲綢,運費理應由皇宮出纔是。
其次,這三百多兩欠銀,即使一定由曹傢償還,也並非難事。因為一方面曹傢為急用銀子,可以再抵押一些財産,另一方面,曹傢外面還有欠戶的三萬多兩銀子,可設法收回。
然而,接着,不容曹傢償還這筆債務,雍正便上諭將其抄沒。如果就是因這三百多兩銀子纔抄的傢,那麽,抄沒時欠戶還有三萬多兩銀未還,欠戶亦答應償還——這既是一個“三角債”,完全可以用此抵債。但是雍正是如何處理的呢?
——先將曹傢抄沒,之後,將其財産賜給親信隋赫德,自己再取走欠戶的三萬兩銀子,使得曹傢一無所有後,便嚮他索取這區區三百兩銀子,既交不出,便“枷號”伺候,這算什麽道理!
由上所述,“枷號”的真正原因,並不是“騷擾驛站”,——這衹是藉口而已。
(三)曹頫的“枷號”與“鍍金獅子”無關
曹頫的傢産遭到抄沒,依據的是雍正於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諭旨。
“鍍金獅子”之事,是隋赫德於六年七月初三日的奏摺:江寧織造郎中奴才隋赫德跪奏,為查明藏貯遺跡,奏聞請旨事,竊奴才查得江寧織造衙門左側萬壽庵內有藏貯鍍金獅子一對,本身連座共高五尺六寸。奴才細查原因,係塞思黑於康熙五十五年遣護衛常德到江寧鑄就,後因鑄得不好,交與曹頫,寄頓廟中。今奴才查出,不知原鑄何意,並不敢隱匿,謹具折奏聞,或送京呈覽,或就地毀銷,均乞聖裁,以便遵行,奴才不勝惶悚仰切之至,謹奏。同上,第188頁。“塞思黑”,滿文是“討厭”馮爾康根據過去史學界對“塞思黑”的理解,曾寫道:“允禟被改名為‘塞思黑’,它是滿語,其意今不清楚,或云為豬意;或謂是‘迂俗可厭之人’;或云是討厭之意;或謂引伸意思是像刺傷人的野豬一樣令人可恨。”(《雍正傳》第134頁)近見有人又論述此詞之意,認為即是“討厭”之意。的意思,即指康熙的第九子允禟,係雍正的政敵。
隋赫德寫奏摺時間是在雍正六年七月,即不是在曹傢被抄沒之前,而是在曹傢被抄沒之後。也就是說,曹傢的被抄沒,與這對鍍金獅子沒有任何關係。
那麽,這對鍍金獅子是否是雍正七年曹頫“枷號”的原因呢?
但是從現有史料看,並未發現曹頫與允禟之間有什麽特殊的聯繫。可以斷定:曹頫“枷號”並非政治原因。
(四)曹頫“枷號”的原因到底是什麽?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曹頫都不應當直到雍正七年時仍被“枷號”。但“枷號”的確是事實,那麽“枷號”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麽呢?
如果能將曹雪芹隱入《紅樓夢》中的歷史考慮進去的話,這個問題就可得出答案了。這段歷史是:雍正在查抄曹傢時,將曹雪芹的母親馬氏公主的財産,也連同一起,不分青紅皂白地給予了查抄,這顯然是錯誤的。因為馬氏公主在北京有公主府,是康熙皇帝在世時的賜府,即現恭王府的前身。她每年有例銀二百四十兩,按月支給;此外,還有數千畝的莊園,兩項收入合起來,年收入能有四五百兩銀子之多。因而她每年都能有些積蓄。她的所有這些財産,連同公主府,雍正竟都將其查抄,或轉賜給了隋赫德,或自己取走(欠戶的三萬兩銀),這實在沒有道理。因而,馬氏公主來京後,便去皇宮大鬧了一番。結果,給馬氏公主補了五百兩銀子,並退還了公主府。參見本叢書《曹雪芹的母親(母係)》一章,或《曹雪芹的母親是康熙的公主》一文,載於《紅樓解夢》第四集。馬氏公主跑到皇宮,到皇后那裏大鬧,即使全都在理,在封建時代也是不合禮法的,雍正皇帝如何懲罰她?於是便把火氣發泄到了曹頫身上。隨便捏造一個不是理由的理由,將木枷套在了曹頫頸上。
除此之外,很難找到任何其他理由。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选集】紅樓一春夢 |
|
|
第一節 雍正實屬暴亡 | 第二節 宮女縊殺“世宗”未遂說 | 第三節 中風而死說 | 第四節 沉淫而死說 | 第一節 雍正信奉道教 | 第二節 雍正崇信道教主要是看重它的實用性(1) | 第二節 雍正崇信道教主要是看重它的實用性(2) | 第二節 雍正崇信道教主要是看重它的實用性(3) | 第三節 雍正依靠“既濟丹”強健了體魄(1) | 第三節 雍正依靠“既濟丹”強健了體魄(2) | 第四節 大臣也說食丹後“大有功效” | 第二節 一些史書記載雍正係中毒暴亡 | 第一節 應當以辯證觀點看待丹藥 | 第二節 一些歷史學家認為雍正是食丹而亡 | 第三節 對“食丹而亡”說的評析(1) | 第三節 對“食丹而亡”說的評析(2) | 第三節 對“食丹而亡”說的評析(3) | 第一節 一些史學家對於雍正死因種種說法的認識(1) | 第一節 一些史學家對於雍正死因種種說法的認識(2) | 第二節 正確分析與認識雍正的死因 | 第三節 小結 | 研究的必要前提(1) | 第一節 呂四娘殺雍正傳說簡介 | 研究的必要前提(2) | |
| 第 I [II]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