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女人,天生是尤物   》 補遺(1)      柏楊 Bai Yang

  柏楊先生對女人的高跟鞋談得夠多啦,前些時鬍適先生抨擊纏足,某聖崽立刻反攻,在報上發表談話,把高跟鞋和纏足相提並論,以證明洋大人也跟中國人同樣的慘無人道,並振振有詞曰:“此乃五十步與百步之分也。”閱後不禁又要發風濕。哀哉,中國之一直弄不好,與這些聖崽有關。蓋纏足是生理上的變形,而高跟鞋僅不過是一種化妝術而已,相差豈僅五十步哉?現代女人,不想穿高跟鞋時,穿一輩子平底鞋都可,且想高時高之,想低時低之。纏足的太太小姐,能如此乎?抗戰時日本飛機濫炸,警報一響,女人們把高跟鞋脫將下來,抱之鼠竄。纏足的太太小姐,又能如此乎?譬如該聖崽的女兒,穿了十年高跟鞋,發現其壞處,馬上脫掉,依然故腳,若是纏了十年的金蓮,便沒啥辦法也。
  孟軻先生是有名的雄辯傢,其詞洶洶,好像很理直氣壯,其實往往經不起考驗,蓋“五十步”與“百步”,到底不同。有人抵抗了三天便垮,有人卻抵抗了三百年纔垮,你能說差不多哉?時代一天一天前進,不要說五十步之差,便是一步半步之差,懸殊便大,結果就不得了啦。
  談高跟鞋談得太多,非故意如此,實在是可談之處層出不窮,讀者先生紛紛責以何薄於平底鞋,為啥不肯一開尊口?夫平底鞋乃中國的國粹,古詩詞上吟詠女人鞋的,便屬此鞋,不但性感,而且充滿佳話,似乎比高跟鞋更一言難盡。
  性心理學上,男人有一種“拜腳狂”,鬱達夫先生便有一篇文章,寫他的女友“老二”,每逢吃飯時,看見盤裏的藕,就想到二小姐的腳,就食欲大振,就多吃幾碗。把女人的腳硬生生纏成殘廢,乃這種心理發展到極緻的一種反動。由拜腳狂自然會連帶産生“拜鞋狂”,(性心理學上似乎無此名詞,乃柏楊先生所獨創,吃美援飯的教授圈,有良心未泯者,將此送往瑞典,得了諾貝爾奬金,你一半,我一半,絶不食言。)見了女人的鞋便氣喘如牛,高跟鞋硬邦邦而龐龐然,無此苗頭,平底鞋恰盈手握,纔有此魅力。
  從前文化人歡宴時,常脫下漂亮侍女的綉鞋,把酒杯放在綉鞋裏行酒,那情景教人恨不早生兩百年,蓋現代人衹知灌黃湯,無此雅興。紀曉嵐先生在《閱微草堂筆記》中,對此特別杜撰一文,大加痛斥,曰某傢大族,在祠堂祭祖時,其中一個酒杯忽然爆炸,蓋該杯曾在綉鞋中放過,老祖宗怒其子孫不敬,故裂之以示警。我想那老祖宗也屬於聖崽之流,小夥子荒唐起來,比這要精彩百倍的花樣都會演出,僅衹把酒杯放在綉鞋裏,有啥了不起乎?恐怕老祖宗年輕時,搞得更烈。孔丘先生的“恕道”,一到了聖崽手裏,便宣告破産。
  《青樓豔妓》電影,有一個鏡頭,女主角伊莉莎白·泰勒從床上爬起來,用腳趾挑起地板上的毛巾。伊女士是有名的玉女,豔麗蓋天下,然而她的那雙玉足,實在不太高明,和她的臉型及身材,迥然不同。貴閣下曾留意過那鏡頭乎,她的腳掌甚寬,而大趾骨兇惡突出,屬於最劣一型,不知導演先生怎的瞎了眼,硬讓她往外露也。她的腳天生衹能穿高跟鞋,穿平底鞋準砸,蓋高跟鞋可以遮掩,無論你是啥腳,塞進去都差不多。而平底鞋則是最典型的勢利眼,對漂亮的腳固是錦上添花,對醜陋的腳則落井下石。那就是說:平底鞋穿到漂亮的腳上,益增其美,穿到醜陋的腳上,卻益增其糟焉。最漂亮的玉足和最漂亮的身段一樣,必須瘦削,腳趾宜長,腳背宜平,腳掌宜狹,穿到窄窄的綉花鞋中,姍姍而行,圓膚一步一溢,不要說張君瑞先生要跳花墻,便是柏楊先生,恐怕也都要跟着跳花墻。
  所以穿鞋是一種天大學問。有些太太小姐深知自己的腳很美,除了大典或非常非常正式的場合外,平常都以平底鞋為主,既舒服,又能吸引男人的眼。然而也有些太太小姐,看別人穿平底鞋妙不可言,便不管自己腳的模樣,硬也穿之,弄得小腿以下,像拖着一雙鮎魚,教人看啦,惡心也不好,齜牙也不好,大傷元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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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北嶽文藝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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