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嫂道:“这位娘子,说起来你老人家也知道,就是南门外贩布杨家的正头娘子。手里有一分好钱。南京拔步床也有两张。四季衣服,插不下手去,也有四五只箱子。金镯银钏不消说,手里现银子也有上千两,好三梭布也有三二百筒。”
——《金瓶梅》第七回
妇人便往房中开箱子,搬出六十锭大元宝,共计三千两,教西门庆收去寻人情,上下使用。西门庆道:“只一半足矣,何消用得许多!”妇人道:“多的大官人收了去。奴床后还有四箱柜蟒衣玉带,帽顶绦环,都是值钱珍宝之物,亦发大官人替我收去,放在大官人那里,奴用时来取。”
——《金瓶梅》第十四回
西门庆能够迅速发家,不单单是他有经商头脑,而是发了几笔横财。先有孟玉楼的价值不菲的妆奁,后有李瓶儿“奉送”的嫁妆。一时之间,西门庆的腰包钵满盆盈。西门庆之所以要娶她俩,也是因为看中了两个人的钱财。这种敛财之气,充斥明朝政府后半期,尤其是万历年间。
皇帝是天下臣民的主人,他们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是,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队伍中,却有形形色色的人,有的爱美女,有的爱书法,有的爱游山玩水,有的爱钱财。明朝时期的神宗皇帝朱翊钧,就是万历皇帝,他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爱财的皇帝。按理说,整个天下都是他的,他怎么这么见不得“大世面”。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万历皇帝就是想把钱财实实在在地握在手里。为了敛财,他可是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巧立名目。
比如,他找出各种借口命令政府部门向他进贡钱财。他的一个妃子生了一个女儿,户部和光禄寺就必须向他献上白银十万两以示祝贺;公主出嫁,则要讨取数十万两做嫁妆。要是赶上皇子娶妻索要就更多。同时,他还要官员们向他“进奉”,并且还以进奉的多少作为官员对自己忠心的标准。如果,官员触犯了他,那他就更高兴了,因为这样他可以任意“敲竹杠”,经常运用的一招就是“罚俸”。当然,那部分钱自然归了万历皇帝。要是罪刑再大一些,那就更好办了,直接“抄家”。
本来,历朝历代对于“抄家”已是屡见不鲜。不过,每个朝代对于“抄家”时所得的财物,奉行的是一切都要“充公”。恰恰是万历皇帝不想这样做,他把“抄家”所得的财物,全部都收在自己腰包里。比如,他用这种方法首先抄了张居正的家,这个跟他忠心耿耿的首辅,死了之后还受到如此“待遇”,如果他地下有知,岂不痛心?抄了张居正的家后,紧接着把内监总管冯保的家也“一勺烩了”。万历皇帝从中得到了不少甜头。甚至,事后他对左右人说,用这种方法捞钱,简直比直接从国库往外拿钱还要容易。
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和工场手工业更加发展。在一些工商业发达的城市,商人、作坊主、手工匠以及其他城市平民,开始形成为一支新的社会力量,给当时的社会矛盾和斗争带来了新的影响。
可是工商业的发展,却更加刺激了封建统治者的贪欲。贪财成癖的明神宗,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起,派宦官到各地采矿和征税,滥肆搜刮,造成了“采榷之祸”。万历皇帝敛财成癖,自以为是,为了节省开支,政府部门不再新加官吏,有的官员老了、病了、死了,他的那个位置就一直空缺,曾经有段时间,朝中六部作为国家最高决策机构,竟然只有三个尚书主事。更为荒唐的是,他弃官员不用,而用太监充当“矿监”和“税使”。而这些人到了地方后,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成为他敛财的工具。
“矿监”就以国家的名义去勘测、采矿。但是,他们每到一处却不去勘测,而是不管有矿无矿,只顾搜刮金银。有时见良田美宅,随便用手一指,就愣说地下有矿,如果主人不“花钱消灾”,这些矿监借此强行霸占,弄的人家破人亡。
税使更是厉害,他们沿交通要道遍设税卡,连小民手中“只鸡束菜”也得上税;而且税额苛重,商人往往被迫把货物抵作税款。依靠敲骨吸髓的掠夺,仅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一年,由宦官运至北京献给神宗的就有白银九十余万两、黄金一千五百七十五两,还有大量的珠宝,至于落入矿监、税使腰包有多少就没法算了——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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