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评论 讀《金瓶梅》品明朝社會   》 皇帝也是守財奴(1)      梅朝榮 Mei Chaorong

  薛嫂道:“這位娘子,說起來你老人傢也知道,就是南門外販布楊傢的正頭娘子。手裏有一分好錢。南京拔步床也有兩張。四季衣服,插不下手去,也有四五衹箱子。金鐲銀釧不消說,手裏現銀子也有上千兩,好三梭布也有三二百筒。”
  ——《金瓶梅》第七回
  婦人便往房中開箱子,搬出六十錠大元寶,共計三千兩,教西門慶收去尋人情,上下使用。西門慶道:“衹一半足矣,何消用得許多!”婦人道:“多的大官人收了去。奴床後還有四箱櫃蟒衣玉帶,帽頂縧環,都是值錢珍寶之物,亦發大官人替我收去,放在大官人那裏,奴用時來取。”
  ——《金瓶梅》第十四回
  西門慶能夠迅速發傢,不單單是他有經商頭腦,而是發了幾筆橫財。先有孟玉樓的價值不菲的妝奩,後有李瓶兒“奉送”的嫁妝。一時之間,西門慶的腰包鉢滿盆盈。西門慶之所以要娶她倆,也是因為看中了兩個人的錢財。這種斂財之氣,充斥明朝政府後半期,尤其是萬歷年間。
  皇帝是天下臣民的主人,他們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可是,在中國歷史上的皇帝隊伍中,卻有形形色色的人,有的愛美女,有的愛書法,有的愛遊山玩水,有的愛錢財。明朝時期的神宗皇帝朱翊鈞,就是萬歷皇帝,他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最愛財的皇帝。按理說,整個天下都是他的,他怎麽這麽見不得“大世面”。可是,不管別人怎麽說,萬歷皇帝就是想把錢財實實在在地握在手裏。為了斂財,他可是絞盡腦汁,挖空心思,巧立名目。
  比如,他找出各種藉口命令政府部門嚮他進貢錢財。他的一個妃子生了一個女兒,戶部和光祿寺就必須嚮他獻上白銀十萬兩以示祝賀;公主出嫁,則要討取數十萬兩做嫁妝。要是趕上皇子娶妻索要就更多。同時,他還要官員們嚮他“進奉”,並且還以進奉的多少作為官員對自己忠心的標準。如果,官員觸犯了他,那他就更高興了,因為這樣他可以任意“敲竹杠”,經常運用的一招就是“罰俸”。當然,那部分錢自然歸了萬歷皇帝。要是罪刑再大一些,那就更好辦了,直接“抄傢”。
  本來,歷朝歷代對於“抄傢”已是屢見不鮮。不過,每個朝代對於“抄傢”時所得的財物,奉行的是一切都要“充公”。恰恰是萬歷皇帝不想這樣做,他把“抄傢”所得的財物,全部都收在自己腰包裏。比如,他用這種方法首先抄了張居正的傢,這個跟他忠心耿耿的首輔,死了之後還受到如此“待遇”,如果他地下有知,豈不痛心?抄了張居正的傢後,緊接着把內監總管馮保的傢也“一勺燴了”。萬歷皇帝從中得到了不少甜頭。甚至,事後他對左右人說,用這種方法撈錢,簡直比直接從國庫往外拿錢還要容易。
  明中葉以後,商品經濟和工場手工業更加發展。在一些工商業發達的城市,商人、作坊主、手工匠以及其他城市平民,開始形成為一支新的社會力量,給當時的社會矛盾和鬥爭帶來了新的影響。
  可是工商業的發展,卻更加刺激了封建統治者的貪欲。貪財成癖的明神宗,從萬歷二十四年(1596年)起,派宦官到各地采礦和徵稅,濫肆搜刮,造成了“采榷之禍”。萬歷皇帝斂財成癖,自以為是,為了節省開支,政府部門不再新加官吏,有的官員老了、病了、死了,他的那個位置就一直空缺,曾經有段時間,朝中六部作為國傢最高决策機構,竟然衹有三個尚書主事。更為荒唐的是,他棄官員不用,而用太監充當“礦監”和“稅使”。而這些人到了地方後,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成為他斂財的工具。
  “礦監”就以國傢的名義去勘測、采礦。但是,他們每到一處卻不去勘測,而是不管有礦無礦,衹顧搜刮金銀。有時見良田美宅,隨便用手一指,就愣說地下有礦,如果主人不“花錢消災”,這些礦監藉此強行霸占,弄的人傢破人亡。
  稅使更是厲害,他們沿交通要道遍設稅卡,連小民手中“衹雞束菜”也得上稅;而且稅額苛重,商人往往被迫把貨物抵作稅款。依靠敲骨吸髓的掠奪,僅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一年,由宦官運至北京獻給神宗的就有白銀九十餘萬兩、黃金一千五百七十五兩,還有大量的珠寶,至於落入礦監、稅使腰包有多少就沒法算了——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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