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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四个女人的非正常死亡3
李光阁 Li Guangge
应该说,李瑞兰收了史进的钱,又告史进的密,在道德上是有欠缺的。不过娼妓如果讲道德就不是娼妓了,就像虔婆说的:“这行院人家,坑了千千万万的人,岂止他一个。”在告发史进的问题上,李瑞兰并没有做错。在律法制度下,史进是造反的草寇,作为一个公民,她有权利和义务对草寇史进实施举报。即使从“他做了歹人,倘或事发,不是耍处”的自我保护角度出发,李瑞兰的告官也是天经地义。但李瑞兰在官府保护百姓能力问题上,做出了错误的估计和判断。她本人对“这两日街上乱哄哄地说宋江要来打城借粮”的严峻形势非常清楚,但却忽视了梁山的实力。妓院里的老伯看得很明白:“梁山泊宋江这伙好汉,不是好惹的,但打城池,无有不破。”
在宋徽宗治下的灰社会状态里,官府已经失去了向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能力。但李瑞兰并没有听从老伯的劝告,而是将史进弄进了大牢。结果当然很明显,城破之日也就是李瑞兰丧命之时。史进带人去李瑞兰家,报复性地将“一门大小,碎尸万段”。李瑞兰的非正常死亡,与其说是个人道德出现了问题,不如说是整个社会秩序出现了崩溃,她本人又对形势估计不足。所以,李瑞兰的死是个人选择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
潘巧云和潘金莲、卢俊义夫人贾氏一样,是个著名的淫妇。如果说潘金莲偷情又杀人,贾氏偷情又出卖自己的老公,死亡虽然属于非正常之列,但多少还算合理的话,潘巧云的死就有点憋屈了。
潘巧云是牢头杨雄的老婆,前任老公王押司去世后,改嫁给了杨雄。杨雄和卢俊义、武大郎一样,由于各种原因,都不能中老婆的意,而他们的妻子又都是年轻貌美,把持不住,难免出现风流韵事。潘巧云是水性杨花之人,原来就和大和尚裴如海不明不白,嫁了杨雄之后还淫心不死。杨雄能允许潘巧云替前夫做超度法事,应该说胸襟比较开阔,但他并没有料到潘巧云法事、私事照单全做。潘巧云和裴如海趁着杨雄晚上加班,竟在一起鬼混,这一切都被石秀看在眼里。在向杨雄打小报告这件事上,石秀并没有错。任何人都无法容忍自己的兄弟朋友戴这么大一个绿帽子而毫不知情。面对杨雄的责问,潘巧云死不承认,还反咬一口说石秀调戏她,而耳根软的杨雄居然深信不疑。
其实,事发之后潘巧云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和杨雄离婚,二是向杨雄认错。这两条路都不至于害命。关于离婚的问题,有必要交代几句,在程朱理学成为国家的指导思想以前,尽管历朝历代都是男尊女卑,但男女关系还是比较开化,并没有程朱理学倡导的那么畸形,这点完全从潘巧云再婚上可以看得出来。但潘巧云选择了诬陷,并且低估了石秀的报复能力。受了杨雄责骂的石秀一肚子窝囊气没地方出,就杀死了裴如海和把风的头陀。杨雄明白过来味儿之后,要杀死潘巧云。石秀的确是个狠角色,他笑着说:“你既是公门中勾当的人,如何不晓得法度?你又不曾拿得他真奸,如何杀得人?”在石秀的安排下,二人设计把潘巧云和把风的小保姆迎儿,骗到翠屏山上,来了个人证物证俱全,“合情合理”地把潘巧云杀了。潘巧云当初选择了低成本的诬陷之路,但由于缺乏对诬陷对象能力的认识,最终走上了赔上性命的最高成本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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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梁山好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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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导言:灰社会现象 | 第2节:在水浒世界里 | 第3节:“社会灰化”阶段 | 第4节:一个沉重的问题 | 第5节:一个帝王的亡事1 | 第6节:一个帝王的亡事2 | 第7节:一个帝王的亡事3 | 第8节:蔡京分利集团1 | 第9节:蔡京分利集团2 | 第10节:蔡京分利集团3 | 第11节:合法性伤害1 | 第12节:合法性伤害2 | 第13节:合法性伤害3 | 第14节:一个小吏的情理法难题1 | 第15节:一个小吏的情理法难题2 | 第16节:柴进不是冤大头1 | 第17节:柴进不是冤大头2 | 第18节:官差涉黑定律1 | 第19节:官差涉黑定律2 | 第20节:官差涉黑定律3 | 第21节:官匪切换1 | 第22节:官匪切换2 | 第23节:祝家庄的悲哀1 | 第24节:祝家庄的悲哀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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