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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節:四個女人的非正常死亡3
李光閣 Li Guangge
應該說,李瑞蘭收了史進的錢,又告史進的密,在道德上是有欠缺的。不過娼妓如果講道德就不是娼妓了,就像虔婆說的:“這行院人傢,坑了千千萬萬的人,豈止他一個。”在告發史進的問題上,李瑞蘭並沒有做錯。在律法制度下,史進是造反的草寇,作為一個公民,她有權利和義務對草寇史進實施舉報。即使從“他做了歹人,倘或事發,不是耍處”的自我保護角度出發,李瑞蘭的告官也是天經地義。但李瑞蘭在官府保護百姓能力問題上,做出了錯誤的估計和判斷。她本人對“這兩日街上亂哄哄地說宋江要來打城藉糧”的嚴峻形勢非常清楚,但卻忽視了梁山的實力。妓院裏的老伯看得很明白:“梁山泊宋江這夥好漢,不是好惹的,但打城池,無有不破。”
在宋徽宗治下的灰社會狀態裏,官府已經失去了嚮民衆提供公共服務的基本能力。但李瑞蘭並沒有聽從老伯的勸告,而是將史進弄進了大牢。結果當然很明顯,城破之日也就是李瑞蘭喪命之時。史進帶人去李瑞蘭傢,報復性地將“一門大小,碎屍萬段”。李瑞蘭的非正常死亡,與其說是個人道德出現了問題,不如說是整個社會秩序出現了崩潰,她本人又對形勢估計不足。所以,李瑞蘭的死是個人選擇的悲哀,更是社會的悲哀。
潘巧雲和潘金蓮、盧俊義夫人賈氏一樣,是個著名的淫婦。如果說潘金蓮偷情又殺人,賈氏偷情又出賣自己的老公,死亡雖然屬於非正常之列,但多少還算合理的話,潘巧雲的死就有點憋屈了。
潘巧雲是牢頭楊雄的老婆,前任老公王押司去世後,改嫁給了楊雄。楊雄和盧俊義、武大郎一樣,由於各種原因,都不能中老婆的意,而他們的妻子又都是年輕貌美,把持不住,難免出現風流韻事。潘巧雲是水性楊花之人,原來就和大和尚裴如海不明不白,嫁了楊雄之後還淫心不死。楊雄能允許潘巧雲替前夫做超度法事,應該說胸襟比較開闊,但他並沒有料到潘巧雲法事、私事照單全做。潘巧雲和裴如海趁着楊雄晚上加班,竟在一起鬼混,這一切都被石秀看在眼裏。在嚮楊雄打小報告這件事上,石秀並沒有錯。任何人都無法容忍自己的兄弟朋友戴這麽大一個緑帽子而毫不知情。面對楊雄的責問,潘巧雲死不承認,還反咬一口說石秀調戲她,而耳根軟的楊雄居然深信不疑。
其實,事發之後潘巧雲有兩條路可以選擇,一是和楊雄離婚,二是嚮楊雄認錯。這兩條路都不至於害命。關於離婚的問題,有必要交代幾句,在程朱理學成為國傢的指導思想以前,儘管歷朝歷代都是男尊女卑,但男女關係還是比較開化,並沒有程朱理學倡導的那麽畸形,這點完全從潘巧雲再婚上可以看得出來。但潘巧雲選擇了誣陷,並且低估了石秀的報復能力。受了楊雄責駡的石秀一肚子窩囊氣沒地方出,就殺死了裴如海和把風的頭陀。楊雄明白過來味兒之後,要殺死潘巧雲。石秀的確是個狠角色,他笑着說:“你既是公門中勾當的人,如何不曉得法度?你又不曾拿得他真姦,如何殺得人?”在石秀的安排下,二人設計把潘巧雲和把風的小保姆迎兒,騙到翠屏山上,來了個人證物證俱全,“合情合理”地把潘巧雲殺了。潘巧雲當初選擇了低成本的誣陷之路,但由於缺乏對誣陷對象能力的認識,最終走上了賠上性命的最高成本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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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梁山好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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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節:導言:灰社會現象 | 第2節:在水滸世界裏 | 第3節:“社會灰化”階段 | 第4節:一個沉重的問題 | 第5節:一個帝王的亡事1 | 第6節:一個帝王的亡事2 | 第7節:一個帝王的亡事3 | 第8節:蔡京分利集團1 | 第9節:蔡京分利集團2 | 第10節:蔡京分利集團3 | 第11節:合法性傷害1 | 第12節:合法性傷害2 | 第13節:合法性傷害3 | 第14節:一個小吏的情理法難題1 | 第15節:一個小吏的情理法難題2 | 第16節:柴進不是冤大頭1 | 第17節:柴進不是冤大頭2 | 第18節:官差涉黑定律1 | 第19節:官差涉黑定律2 | 第20節:官差涉黑定律3 | 第21節:官匪切換1 | 第22節:官匪切換2 | 第23節:祝傢莊的悲哀1 | 第24節:祝傢莊的悲哀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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