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界标的论争
夏代纪年已有结论,接着要叙述的是商代纪年的推定。
根据夏商周断代工程的课题设置,整个商代以著名的殷墟文化为界,分为商前期和商后期两部分,每一部分各设几个小的专题。
从考古学的角度看,属于商前期的重要遗址有郑州商城、偃师商城、郑州小双桥遗址、安阳洹北花园庄遗址、邢台曹演庄遗址和东先贤遗址等。如果以上述遗址的发掘和分期研究为基础,就可以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商前期考古学文化序列。当然,在这几处遗址中,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又是主要研究探寻的对象,因为只有解决了这两座都城的年代和性质问题,才能确立夏商文化的分界。
前文已述,关于二里头遗址文化一、二期之间,二、三期之间,三、四期之间,四期与郑州二里岗下层之间等等,到底哪里是夏商文化分界的争论,在1997年11月于河南召开的“夏商周断代工程夏、商前期考古年代学研讨会”上,专家们通过对实物的观察,普遍趋同二里头文化为夏文化(也有个别人表示到死的那一天也不与其他学者共识)。也就是说,二里头文化已不存在商文化的问题了。那么最早的商文化在哪里?郑州商城或偃师商城哪一个是夏商划分的标志?随着问题的提出,学者们在将目光集中到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这两座文化遗址的同时,也围绕上述问题再度展开了激烈争论。
“工程”开展不久,为便于14C测年研究,“工程”首席科学家专门安排考古人员对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某些区域进行了发掘,提取了具有典型性的含碳标本。就在这次发掘中,偃师商城的考古人员在原来大城的基础上,又发现了一座南北长约1710米、东西宽约740米的小城。小城内外有壕沟、道路、墓葬、水沟、灰坑等遗迹。从发掘的遗迹、遗物看,小城明显早于大城,大城正是在小城的基础上兴建起来的。尤其在小城内宫殿区北部发掘出的一条大灰土沟,时间跨度几乎涵盖偃师商城所有时期,这一发现对其早期遗存面貌的认识和对城址性质的正确判定起到了关健性作用。据此,“工程”专题组成员、偃师商城的发掘者杜金鹏、王学荣等考古专家认为:小城的规模不是很大(面积约80多万平方米),并不构成否定其为早商王都的理由。小城的狭小和在建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仓促与简陋,以及在城墙设计方面所具有的浓厚的军事色彩,应与商汤灭夏之初,为了镇抚夏遗民、巩固统治权而在夏王朝的腹地傍临夏旧都新建商王朝的统治中心时所面临的政局不稳,人力、财力匮乏等情况正相符合。相反,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若商汤能在河洛地区迅速建筑起一座规模庞大的城池,倒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了。值得注意的是,小城城垣、宫室以及墓葬朝向等特点,与郑州商城、黄陂盘龙城、安阳殷墟的商代建筑是一致的。根据学术界的共识,二里头文化的大部分属于夏文化,偃师商城的建造是夏商文化的一个界标。那么偃师商城小城属于商文化遗存,显然是没有疑问的了。……综上所述,偃师商城小城应为早商时期的王都遗址。联系到小城的地理位置正与史传汤都西亳的地望相符合,小城在二里头遗址之近旁突然拔地而起,以及小城与二里头遗址(从大的历史发展进程上看)间一兴一废的更替,使得我们有较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些考古学事实正是董仲舒《春秋繁露》所说商汤灭夏“作宫邑于下洛之阳”的最好注脚。这是划分夏、商文化的一个重要界标。
针对偃师商城这一新的发现,“工程”专门组织专家进行了讨论。有的专家认为,新发现之小城可能是同期打破关系,并不意味着小城时间更早,仍坚持郑州商城早于偃师商城,夏商分界的界标自然以郑州商城为准。
坚持郑亳说的北大考古系教授邹衡认为,偃师商城小城刚刚发掘,所出遗物很少,许多问题还没有弄清楚,而且关于偃师商城的认识与发掘材料出入较大。小城的断代没有确凿依据,大灰沟最早一期的地层单位与城墙没有关系。从已发掘的材料看,偃师商城也不会早于郑州商城,故不能以偃师商城为界标。如果14C对二里头遗址、郑州商城、偃师商城所提供的含碳标本测得正确,有可能会产生矛盾,这个矛盾会在以上三个遗址的测年比较中得到解决。如果14C测年证实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年代相差不大,那么以这两个城共同作为夏商分界的标志也是可以的,但偃师商城不能作为惟一的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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