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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第四章 关注弱势群体(1)
赵咏秋 Zhao Yongqiu
第四章 关注弱势群体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出现了不同类型的新的弱势群体。他们承受着不同情形的艰难。我同情弱者--包括所有的弱势群体。我要尽自己微薄的力量,给予他们关注和帮助。
设立"破坏家庭罪"
女同事周培珍高工,大家总是昵称她阿培。一天,试验室的午餐时间里,她边吃饭边递过一篇文章给我看,标题是:"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内容是从一位女性的遭遇来阐述女人普遍的弱势属性。文章内容现在已记不清晰,但女人的"弱者"称号却久久撞击着我的灵魂。
我和阿培历来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很多话题能产生共鸣。我知道,今天她无非又是想通过这一篇文章来找我发表什么感慨的。
阿培问我对标题的感觉,我说:"既同意,又不同意。我作为新中国培养的一名知识女性,有我自己热爱的事业,自认为能用自己的努力来赢得社会的尊重,不仅没有弱者的心态,而且面对越来越流行的"女士优先"的绅士风度,心中常感到愉悦。"
她点头笑了。
"但是,近年来,随着各项政策的开放,引入市场经济的同时,一些封建糟粕也沉渣泛起。一些传统观念的顽固存在和新生的一些潮流使我们不得不承认女性的弱势所在。"
阿培点头赞成,接过话题激昂地发表她的观点:
"女人是否是弱者,家庭地位是一个重要表现。旧社会的男人可以娶三妻四妾,毫无疑问女人是弱者。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将"男女平等"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尤其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这个法则成为中国人告别封建愚昧走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除了传统的上学、就业歧视外,一个新的重要的特征是男人性放纵的抬头。女人的地位开始回落了!"阿培摇着头叹息着,情绪低沉下去。
我心里也顿时生出几分不愉快,接着抨击起来:"教育家陶行知说过:女性的文明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民族文明的重要尺度。那么反过来说,女性文明的回落必然会导致国家、民族文明的回落。这个现象应该得到制止。"
"……"
这一次,我们俩的心里又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之后的日子里,情况还在逐步恶化。生活中、媒体上也流传着大量关于"第三者"的新闻。红灯区、性贿赂等新名词出现,包二奶、非法同居、找情人成为男人的时尚,荣辱观发生颠倒。有些女人因此沦为男人的玩物,有些女人在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而痛苦。
常见有女同事在躲着哭,是为夫妻关系问题。
不断有姐妹告诉我,语调带有几分悲怆和愤慨:"你知道吗?有些人的丈夫开始堕落了!白天在外面玩情人,晚上回家又装成好丈夫。你说我们当贤妻良母有什么好处?"
"这叫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男同胞有时也来参与议论,调侃中带有对世风的嘲笑和无奈。
离婚率在急剧上升,单亲家庭在急剧上升,青少年忧郁症和犯罪率也在急剧上升。"你离了吗"成为人们见面的问候语。婚姻不忠的覆盖面到了"法不责众"的地步,动摇着社会的基石。
"目前大概有60%的投诉是关于"第三者"插足,我们现在要花好多精力为此类投诉维权。"地方妇联开会时我听到一些同志发言说。北京一篇消息报道婚姻家庭类咨询占咨询总数的84%。各地妇联主席们感叹着近年妇女家庭的变化:丈夫不忠,苦心经营的家庭遭破坏,配偶权被非法侵占,良家妇女的精神受到伤害,孩子失去了双亲温暖的关爱。
这个现象不仅是对新中国一夫一妻制的挑战,也冲击着传统道德,尤其直接损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我想起一些熟悉的名字:喝令三山五岳开道的邢燕子、中国的保尔张海迪……这些不同时代里的女性楷模,鼓励了几代妇女在不同行业舞台上充分展示自己的风采,对于提高妇女的社会、经济、家庭地位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也是她们的崇拜者,曾为自己生活在新中国而骄傲。而现在出现的家庭不稳的浪潮,使建国以来树立的楷模形象被逐步模糊淹没,对于妇联极力提倡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是一个极大的挫伤。
我看到,各级妇联组织与良家妇女们站在一条战壕里奋力抗争着。但是,由于《婚姻法》、《刑法》的相应制约条文均为空白,某些地方和单位纪律约束也相继松懈,美其名曰"经济发展的需要"。妇联显得力不从心。
摆在良家妇女们面前的无情现实是,利益无法得到保护,告状无门。抗争吗?继而带给她们的可能是丈夫的暴力升级和经济利益的损失。因此有的忍气吞声,终日以泪洗面,有的走上绝路,或者采取极端手段予以报复,凶杀案不断发生。
上世纪90年代末期,黄石即发生了一起妻子、儿子合伙勒死花心丈夫的惨案。群众对这个杀人案的发生表示极大的理解。许多人联名请求法院对杀人犯从轻发落。但至今让我想不通的是,一个家庭破碎了,作为无过错方的妻子和孩子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而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却逍遥无事!
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实例。
一日看到媒体一则报道:深圳妇女发出了"还我丈夫"的集体呼吁。
文明在遭受践踏,有良知的群众在担忧与愤怒,社会舆论在谴责,妇联在奔走,"惩治第三者"的呼声遍及大街小巷。
大家的心中充满困惑和抵制。我想,法律的沉默就是对社会丑恶现象的纵容!一定要通过立法来予以制裁,要求把"第三者"推上被告席!
1998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第一年,我高兴自己有了说话的机会。作为为数不多的女性代表,我责无旁贷的选择这个问题作为反映的重点。但是,应该从哪个角度提呢?初当代表的我没有经验,根据自己的感觉起草了《关于设立破坏家庭罪的议案》,主要内容是:
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给人民的婚姻生活带来了更大自由,人民开始追求婚姻生活的质量,这是社会进步文明的标志。然而,随着"通奸罪"的取消,以及"重婚罪"涉及范围之狭窄,即已有法定配偶者,再与其他人领取结婚证或公然以夫妻名义同居者,才判其"重婚罪",给许多不道德者造成可趁之机。许多人既不领取结婚证,也无需有夫妻之名义,公然与非法定配偶同居,社会条件极其方便。事实上使用一夫多妻,而又逍遥法外。还有许多人,以当"第三者"为荣,不惜采取一切手段,破坏别人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受害者首当其冲是良家妇女和儿童,使良家妇女们多年苦苦经营的家庭眼睁睁被毁之一旦,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婚姻法中规定的财产所有权得不到保障;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摧残,甚至无人抚养。这些"第三者"的行为是极不道德的,社会影响极坏。然而,对于这些行为的限制却无法律可依。许多贤妻良母们,在告状无门的情况下,忍无可忍,不得不以身试法,对不道德者予以反击,结果自己反受到法律制裁,"破坏家庭"的罪魁祸首却逍遥法外。这样的事情已非常普遍,不胜枚举。
偷钱偷物者属犯法行为,而偷取别人的配偶,破坏别人家庭、摧毁别人终生幸福,尤其是摧残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其罪恶,无以伦比!如不尽快制订相应的法律予以制约,良家妇女和儿童最根本利益无以得到保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安定则社会安定,开放的同时又讲求美德,人民的利益能有法律的维护,这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目前,社会上已有强烈呼吁:把"第三者"推上被告席!号称世界自由王国的美国最近也有对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进行惩处的案例。为了使法律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我们建议设立"破坏家庭罪",要求对明知对方有法定配偶,家庭幸福,而故意充当第三者,破坏别人家庭,为别人造成经济、精神损伤的道德败坏者,予以法律惩处。请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
休息时,我首先把议案送到每个女代表的房间。湖北团的女代表们都认为这个问题必须提,争相签名,坚决支持。
张新安、熊家珍两位农民女代表更是显得义愤填膺:"现在真是邪了哎,不治怎么得了啊!""走,找几位男代表支持一下!"张新安说。我们一起敲开了几位男代表的门,一听说是这样的议案,没想到男代表也十分支持,都毫不含糊的签了字。有的还出主意说,你这个议案的标题应该是《修改婚姻法》,有的说应该是《修改刑法》。
代表议案摘报影印件
身为全国妇联副主席的赵地代表因姓氏笔画关系与我在人民大会堂同桌,这位平易近人的妇女领袖与我像姊妹一般亲热的讨论各种社会问题,她最关注的无疑是市场经济下妇女的维权。由于我是第一次写议案,心里没有底,没想惊动领导们,可当她知道我起草了这个议案后责备我说:"你怎么不找我签名呢?这样的议案我是一定赞同的。"
赵地主席告诉我,会前会后,全国妇联的领袖们以妇女维权为己任,开展了大量调研,不断上书全国人大。她自己也承担了大量任务--把厚厚的调查报告送到身边代表的手中,动员大家积极呼吁。
从大会议案处理报告得知,这一年代表提出惩治"第三者"的相关议案真不少。我们的议案提出的角度各不相同,但方向一致。这一年,终于引起了全国人大高度重视。《婚姻法》在经历千呼万唤后启动了修法程序。
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全国妇联副主席赵地(前排左2)同桌十年
在修法的时日里,各种观点发生了激烈碰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专家们开展了激烈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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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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