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思考 與哲學大師一起漫步:與哲學大師的人生對話   》 第35節:二、意志(2)      高路 Gao Lu

  李智和楊慧默然了,這裏確實有問題。
  "知道問題出在哪兒了嗎?"教授問。
  他倆搖搖頭。
  康德指出:"問題就出在,快樂和利益是一個自然主義標準,它強調的是人的官能感受,而官能則是自然賦予人的。然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各自的官能感受也不一樣,因此,這個標準衹能是個別的。顯然,訴諸於自然,衹會各有各的道德,而不可能有普遍共同的道德。我的意思是,道德不是自然性的東西,而是社會性的東西。用自然性來解說社會性,當然說不通了。
  "這就表明,道德的根源不是個人的快樂、利益或幸福,不是感覺經驗。那麽,它是什麽呢?一定是先驗的、具有普遍性的規範和律令,我把它叫做絶對命令。所謂先驗,跟前面的意思一樣,就是不依賴於經驗,超越經驗;所謂絶對,就是人們的意志必須無條件地服從這個律令。這個律令是普遍有效的,因為它不受個人自然欲望支配,超出了感覺經驗,是理性的,所有人都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因此也就意味着是一種'立法形式'。"
  "什麽是超越經驗?什麽是無條件服從?我舉一個小小的例子,你們就能明白其中的含義。一個人失足落水,他根本不會遊泳,很快就沉了下去,他拼命掙紮,頭在水面上一沉一浮。正在危急關頭,一個人飛快跑過來,邊跑邊脫下外套,'撲通'一聲躍進水裏,用力嚮落水者遊去,想把他救上來。"
  "他是英雄。"楊慧說。
  "這沒有問題,大傢都同意。"康德說,"我要問的是,他這麽做,官能上快樂嗎?有利可圖嗎?要知道河水很急,地形復雜,在水裏可不像在海灘上嬉戲那樣愜意;而且前景難以預料,他根本沒有十足把握將人救上來,說不定還會被拉到水底。至於利益,更無從談起,對方正在水裏掙紮,其回報能力無人知曉。因此,他這樣做,是無所謂快樂和有利的。"
  楊慧定定地望着康德,她腦子亂了,原來從未懷疑過的快樂準則突然模糊了。
  "退一步說吧,要是他考慮的衹是自己,他就應該趕緊離開。"康德接着說,"動物就是這麽做的。趨利避害是自然法則,也是一切自然物的本能,同類落水,預示着自己也可能遭遇危險,此刻,逃避是最安全、最有利的。所以,如果僅僅衹是根據自然感官和欲望談論問題,他一定離去,因為他也要受自然法則的支配。是這樣嗎?"
  "是的。"李智點點頭,"在道理上是這樣。"
  "然而,"康德加重了語氣,"我們的這位兄弟沒有逃走,而是奮不顧身地跳到了河裏。因為他不是單純的自然物,他是人,是理性的存在者。他幾乎想都不想地去行動了,這裏沒有算計,沒有討價還價,衹有救人的念頭,也就是善的意志,或者說衹有道德律令在他心中形成的命令,他不可能不去救人。所以,可愛的小姐和尊敬的先生,道德不是人去屈從於官能享受和自然欲望,而是運用理性剋製和戰勝自己身上的自然訴求,去犧牲掉自我的快樂、利益乃至無比寶貴的生命。諸位,聽我說,在世界上一切生命中,衹有人才能做到這一點,因此也衹有人的行為才能稱得上高尚,才能深深地震撼我們的心靈!"
  康德有些激動,手微微顫抖着。為了使自己盡快平靜下來,他站起身,走到一叢玫瑰旁,折下一朵盛開的花。
  楊慧被打動了,眼睛裏泛着淚花,她已經成為康德主義者了。是啊,沒有比自我犧牲更能打動人的情懷了。
  "哥白尼式倒轉!"李智嘟囔了一句。傳統哲學觀點把道德的根源歸結為人的自然性,而康德則把它翻轉過來,提出道德的根源在於具有社會性、客觀性的精神實體--律令,它所要求的恰恰是犧牲個人幸福。他想起了發生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的一場社會大辯論:一位大學生跳到糞坑中救一個老人,結果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一邊是培養成本很高的學子,一邊是老農;一邊是社會急需的人才,一邊是再普通不過了的體力勞動者;一邊是風華正茂的青春,是社會急需的人才,於是有人問,他這麽做值得嗎?按照康德的見解,他必須這麽做,這是絶對命令,是人格的要求,是不能計算價值的,沒什麽價錢好講。可惜的是,有今天這種高尚的精神的人越來越稀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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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國工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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