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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集 》 欧阳修集 》
卷三十五 居士集卷三十五
欧阳修 Ouyang Xiu
◎墓志四首
【故霸州文安县主簿苏君墓志铭〈治平四年〉】
有蜀君子曰苏君,讳洵,字明允,眉州眉山人也。君之行义修于家,信于乡
里,闻于蜀之人久矣。当至和、嘉祐之间,与其二子轼、辙偕至京师,翰林学士
欧阳修得其所著书二十二篇,献诸朝。书既出,而公卿士大夫争传之。其二子举
进士,皆在高等,亦以文学称于世。眉山在西南数千里外,一日父子隐然名动京
师,而苏氏文章遂擅天下。君之文博辩宏伟,读者悚然想见其人,既见,而温温
似不能言。及即之,与居愈久而愈可爱,间而出其所有,愈叩而愈无穷。呜呼!
可谓纯明笃实之君子也。
曾祖讳佑。祖讳杲。父讳序,赠尚书职方员外郎。三世皆不显。职方君三子,
曰澹、曰涣,皆以文学举进士。而君少独不喜学,年已壮,犹不知书,职方君纵
而不问,乡闾亲族皆怪之。或问其故,职方君笑而不答,君亦自如也。年二十七,
始大发愤,谢其素所往来少年,闭户读书,为文辞。岁余,举进士,再不中。又
举茂材异等,不中。退而叹曰:“此不足为吾学也。”悉取所为文数百篇焚之,
益闭户读书,绝笔不为文辞者五六年,乃大究六经、百家之说,以考质古今治乱
成败、圣贤穷达出处之际,得其粹精,涵畜充溢,抑而不发。久之,慨然曰:
“可矣。”由是下笔,顷刻数千言,其纵横上下,出入驰骤,必造于深微而后止。
盖其禀也厚,故发之迟;志也悫,故得之精。自来京师,一时后生学者皆尊其贤,
其文以为师法,以其父子俱知名,故号“老苏”以别之。
初,修为上其书,召试紫微阁,辞不至,遂除试秘书省校书郎。会太常修纂
建隆以来礼书,乃以为霸州文安县主簿,使食其禄,与陈州项城县令姚辟同修礼
书,为《太常因革礼》一百卷。书成,方奏未报,而君以疾卒,实治平三年四月
戊甲也,享年五十有八。天子闻而哀之,特赠光禄寺丞,敕有司具舟,载其丧归
于蜀。
君娶程氏,大理寺丞文应之女。生三子:曰景先,早卒;轼,今为殿中丞、
直史馆;辙,权大名府推官。三女皆早卒。孙曰迈、曰迟。有文集二十卷,《谥
法》三卷。
君善与人交,急人患难,死则恤养其孤,乡人多德之。盖晚而好《易》,曰:
“《易》之道深矣,汩而不明者,诸儒以附会之说乱之也,去之,则圣人之旨见
矣。”作《易传》,未成而卒。治平四年十月壬申,葬于彭山之安镇乡可龙里。
君生于远方,而学又晚成,常叹曰:“知我者,惟吾父与欧阳公也。”然则
非余谁宜铭?铭曰:
苏显唐世,实栾城人。以宦留眉,蕃蕃子孙。自其高曾,乡里称仁。伟与明
允,大发于文。亦既有文,而又有子。其存不朽,其嗣弥昌。呜呼明允,可谓不
亡。
【赠太子太傅胡公墓志铭〈治平四年〉】
太子少师致仕、赠太子太傅胡公讳宿,字武平。其先豫章人也,后徙常州之
晋陵,世有隐德,为晋陵著姓。
公举进士,中天圣二年乙科,为真州扬子尉。县大水,漂溺居民,令不能救。
公曰:“拯溺,吾职也。”即率公私舟活数千人。岁满,调庐州合淝主簿。张丞
相士逊称其文行,荐诸朝,召试学士院,为馆阁校勘,与修《北史》。改集贤校
理,通判宣州。三迁太常博士,判吏部南曹,赐绯衣银鱼。知湖州,为政有惠爱,
筑石塘百里捍水患。大兴学校,学者盛于东南,自湖学始。公丁母夫人忧去,而
州人思之,名其塘曰“胡公塘”。学者为公立生祠于学中,至今祠之。公居丧,
毁瘠过礼,三年不居于内。服除,为三司盐铁判官,转尚书祠部员外郎,判度支
勾院,知苏州、两浙路转运使。召还,修起居注,以本官知制诰,兼勾当三班院,
已而兼判吏部流内铨。入内都知杨怀敏坐卫士夜盗入禁中惊乘舆,斥出为和州都
监,怀敏用事久,势动中外,未几,召复故职。公封还辞头,不草制,论曰:
“卫士之变,踪迹连怀敏,得不穷治诛死,幸矣,岂宜复在左右?”其命遂止。
久之,拜公翰林侍读学士,迁翰林学士,兼史馆修撰、判馆事,兼端明殿学士。
累迁尚书左司郎中,兼知通进银台司、审刑院、群牧使,提举在京诸司库务、醴
泉宫,判尚书礼部,遂判都省,再知礼部贡举。奉使契丹,馆伴北朝人使,亦皆
再,而虏人严惮之。
公为人清俭谨默,内刚外和。群居笑语欢哗,独正容色,温温不动声气。与
人言,必思而后对。故其莅官临事,慎重不辄发,发亦不可回止,而其趣要归于
仁厚。朝议:在官年七十而不致仕者,有司以时按籍举行。公以谓养廉耻,厚风
俗,宜有渐,而欲一切以吏议从事,殆非所以优老劝功之意,当少缓其事,使人
得自言而全其美节。朝廷嘉其言是,至今行之。皇祐新乐成,议者多异论。有诏:
新乐用于常祀朝会,而郊庙仍用旧乐。公言书称“同律”,而今旧乐高,新乐下,
相去一律,难并用,而新乐未施于郊庙,先用之朝会,非先王荐上帝配祖考之意,
皆不可。近制:礼部四岁一贡士,议者患之,请更为间岁。议已定,公独以为不
然,曰:“使士子废业,而奔走无宁岁,不如复用三岁之制也。”众皆以公言为
非。行之数年,士子果以为不便,而卒用三岁之制。仁宗久未有皇子,群臣多以
皇嗣为言,未省。公以学士当作青辞祷嗣于山川,即建言储位久虚,非所以居安
而虑危,愿择宗室之贤者立之,以慰安天下之心,语甚切至。
公学问该博,兼通阴阳五行、天人灾异之说。南京鸿庆宫灾,公以谓南京,
圣宋所以受命建号,而大火主于商丘,国家乘火德而王者也,今不领于祠官,而
比年数灾,宜修火祀。事下太常,岁以长吏奉祠商丘自公始。庆历六年夏,河北、
河东、京东同时地震,而登、莱尤甚。公以岁推之,曰:“明年丁亥,岁之刑德,
皆在北宫。阴生于午,而极于亥。然阴犹强而未即伏,阳犹微而未即胜,此所以
震也。是谓龙战之会,而其位在乾。今西北二虏,中国之阴也,宜为之备,不然,
必有内盗起于河朔。”明年,王则以贝州叛。公又以为登、莱视京师,为东北隅,
乃少阳之位也。今二州并置金坑,多聚民以凿山谷,阳气损泄,故阴乘而动。县
官入金,岁几何?小利而大害,可即禁止,以宁地道。皇祐五年正月,会灵宫灾,
是岁冬至,祀天南郊,以三圣并配。明年大旱,公曰:“五行,火,礼也。去岁
火而今又旱,其应在礼,此殆郊丘并配之失也。”即建言并配非古,宜用迭配如
初诏。其后,并州议建军为节镇,公以星土考之,曰:“昔高辛氏之二子,不相
能也。尧迁阏伯于商丘,主火,而商为宋星;迁实沈于台骀,主水,而参为晋星。
国家受命,始于商丘,王以火德。又京师当宋之分野,而并为晋地,参、商,仇
雠之星,今欲崇晋,非国之利也。自宋兴,平僣伪,并最后服,太宗削之,不使
列于方镇八十年矣。”谓宜如旧制。公在翰林十年,多所补益,大抵不为苟止而
妄随。故其言或用或不用,或后卒如其言,然天子察公之忠,欲大用者久矣。
嘉祐六年八月,拜公谏议大夫、枢密副使。公既慎静而当大任,尤顾惜大体,
而群臣方建利害,多更张庶事以革弊。公独厌之,曰:“变法,古人之难,不务
守祖宗成法而徒纷纷,无益于治也。”又以谓契丹与中国通好六十余年,自古未
有也,善待夷狄者,谨为备而已,今三边武备多弛,牧马著虚名于籍,可乘而战
者百无一二。又谓沧州宜分为二路以御虏,此今急务也。若其界上交侵小故,乃
城寨主吏之职,朝廷宜守祖宗之约,不宜争小利而隳大信,深戒边臣生事以为功。
在位六年,其论议类皆如此。
英宗即位,拜给事中。治平三年,累上表乞致仕,未允。久之,拜尚书吏部
侍郎、观文殿学士、知杭州。为政不略细故,或谓大臣不宜自劳,公曰:“此民
事也,吾不敢忽。”以是民尤爱之。
明年,今上即位,迁左丞。五月,公以疾告,遂除太子少师致仕。命未至,
而公以六月十一日薨于正寝,享年七十有三。即以其年十一月某日,葬于某州某
县某乡之某原。
公之曾祖讳持,累赠太傅。曾祖妣欧阳氏,追封晋陵郡太夫人。祖讳徽,累
赠太师。祖妣杨氏,追封华阴郡太夫人;余氏,嘉兴郡太夫人;余氏,丹阳郡太
夫人;龚氏,武陵郡太夫人。父讳{宀林},累赠太师兼中书令。妣沈氏,追封东
阳郡太夫人;贝氏,南阳郡太夫人;李氏,金城郡太夫人。
公累阶光禄大夫,勋上柱国,开国安定爵公,食邑二千八百户、食实封四百
户,赐推诚保德翊戴功臣。初娶吴氏,追封兰陵郡夫人;再娶何氏,封南康郡夫
人。子男五人:长曰宗尧,今为都官员外郎;次曰遵路,早卒;次曰宗质,国子
博士;次曰宗炎,著作佐郎;次曰宗厚,秘书省正字,早卒。女四人,皆适士族。
孙:志修,太常寺太祝;行修,守秘书省校书郎;简修,试秘书省校书郎;世修、
德修、安修、奕修、慎修、益修。
公自为进士,知名于时。杨文公亿得其诗,题于秘阁,叹曰:“吾恨未识此
人!”其举进士也,谢阳夏公绛荐公为第一,公名以此益彰,而谢公亦以此自负。
少尝善一浮图,其人将死,谓公曰:“我有秘术,能化瓦石为黄金,子其葬我,
我以此报子。”公曰:“尔之后事,吾敢不勉?秘术,非吾欲也。”浮图叹曰:
“子之志,未可量也。”其笃行自励,至于贵显,常如布衣时。有文集四十卷。
铭曰:
允矣胡公,顺外刚中。惟初暨终,一德之恭。公之燕居,其气温温。举必可
法,思而后言。公在朝廷,正色侃侃。蔚有嘉话,忧深虑远。不辽利趋,不畏势
反。有或不从,后必如之。久而愈信,孰不公思?侍从之亲,枢机之密。名望三
朝,清职峻秩。恺悌之仁,宜国黄耇。七十而止,孰云多寿。惟善在人,刻铭不
朽。
【端明殿学士蔡公墓志铭〈熙宁元年〉】
公讳襄,字君谟,兴化军仙游人也。天圣八年,举进士甲科,为漳州军事判
官、西京留守推官,改著作佐郎、馆阁校勘。庆历三年,以秘书丞、集贤校理知
谏院,兼修起居注。是时天下无事,士大夫弛于久安,一日元昊叛,师久无功。
天子慨然厌兵,思正百度以修太平,既已排群议,进退二三大臣,又诏增置谏官
四员,使拾遗补阙,所以遇之甚宠。公以材名在选中,遇事感激,无所回避,权
幸畏敛,不敢挠法干政,而上得益与大臣图议。明年,屡下诏书,劝农桑,兴学
校,革弊修废,而天下悚然,知上之求治矣。于此之时,言事之臣无日不进见,
而公之补益为尤多。
四年,以右正言直史馆。出知福州,以便亲,遂为福建路转运使。复古五塘
以溉田,民以为利,为公立生祠于塘侧。又奏减闽人五代时丁口税之半。
丁父忧,服除,判三司盐铁勾院,复修起居注。今参知政事唐公介,时为御
史,以直言忤旨,贬春州别驾。廷臣无敢言者,公独论其忠,人皆危之,而上悟
意解,唐公得改英州,遂复召用。
皇祐四年,迁起居舍人、知制诰,兼判流内铨。御史吕景初、吴中复、马遵
坐论梁丞相适罢台职,除他官,公封还辞头,不草制。其后屡有除授非当者,必
皆封还之,而上遇公益厚,曰:“有子如此,其母之贤可知。”命特赐冠帔以宠
之。至和元年,迁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
三年,以枢密直学士知泉州,徙知福州。未几,复知泉州。公为政精明,而
世闽人,知其风俗。至则礼其士之贤者,以劝学兴善,而变民之故,除其甚害。
往时闽人多好学,而专用赋以应科举,公得先生周希孟,以经术传授,学者常至
数百人,公为亲至学舍执经讲问,为诸生率。延见处士陈烈,尊以师礼,而陈襄、
郑穆方以德行著称乡里,公皆折节下之。闽俗重凶事,其奉浮图,会宾客,以尽
力丰侈为孝,否则深自愧恨,为乡里羞。而奸民、游手、无赖子,幸而贪饮食,
利钱财,来者无限极,往往至数百千人。至有亲亡,秘不举哭,必破产办具而后
敢发丧者。有力者乘其急时,贱买其田宅,而贫者立券举债,终身困不能偿。公
曰:“弊有大于此邪!”即下令禁止。至于巫觋主病蛊毒杀人之类,皆痛断绝之,
然后择民之聪明者教以医药,使治疾病。其子弟有不率教令者,条其事,作五戒
以教谕之。久之,闽人大便。公既去,闽人相率诣州,请为公立德政碑,吏以法
不许谢,即退而以公善政私刻于石,曰:“俾我民不忘公之德。”
嘉祐五年,召拜翰林学士、权三司使。三司、开封,世称省、府,为难治而
易以毁誉,居者不由以迁则由以败,而败者十常四五。公居之,皆有能名。其治
京师,谈笑无留事,尤喜破奸隐,吏不能欺。至商财利,则较天下盈虚出入,量
力以制用,必使下完而上给。下暨百司因习蠹弊,切磨划剔,久之,簿书纤悉纪
纲条目皆可法。七年季秋,大享明堂,后数月,仁宗崩,英宗即位,数大尝赍,
及作永昭陵,皆猝办于县官经费外。公应烦,愈闲暇若有余,而人不知劳。
遂拜三司使,居二岁,以母老,求知杭州,即拜端明殿学士以往。三年,徙
南京留守,未行,丁母夫人忧。明年八月某日,以疾卒于家,享年五十有六。
蔡氏之谱,自晋从事中郎克以来,世有显闻,其后中衰,隐德不仕。公年十
八,以农家子举进士,为开封第一,名动京师。后官于闽,典方州,领使一路,
二亲尚皆无恙。闽人瞻望咨嗟,不荣公之贵,而荣其父母。母夫人尤有寿,年九
十余,饮食起居康强如少者。岁时为寿,母子鬓发皆皤然,而命服金紫,煌煌如
也。至今闽人之为子者,必以夫人祝其亲;为父母者,必以公教其子也。
公于朋友重信义,闻其丧则不御酒肉,为位以哭,尽哀乃止。尝会饮会灵东
园,坐客有射矢误伤人者,客遽指为公矢,京师喧然。事既闻,上以问公,公即
再拜愧谢,终不自辩,退亦未尝以语人。
公为文章,清遒粹美,有文集若干卷。工于书画,颇自惜,不妄为人书,故
其残章断稿,人悉珍藏。而仁宗尤爱称之,御制《元舅陇西王碑》文,诏公书之。
其后,命学士撰《温成皇后碑》文,又敕公书,则辞不肯书,曰:“此待诏职也。”
公累官至礼部侍郎,既卒,翰林学士王珪等十余人列言公贤,其亡可惜。天
子新即位,未及识公,而闻其名久也,为之恻然,特赠吏部侍郎,官其子旻为秘
书省正字,孙传及弟之子均皆守将作监主簿,而优以赙恤。以旻尚幼,命守吏助
给其丧事。曾祖讳显皇,不仕。祖讳恭,赠工部员外郎。父讳琇,赠刑部侍郎。
母夫人卢氏,长安郡太君。夫人葛氏,永嘉郡君。子男三人:曰匀,将作监主簿;
曰旬,大理评事,皆先公卒。幼子,旻也。女三人,一适著作佐郎谢仲规,二尚
幼。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于莆田县某乡将军山。铭曰:
谁谓闽远,而多奇产。产非物宝,惟士之贤。嶷嶷蔡公,其人杰然。奋躬当
朝,谠言正色。出入左右,弥缝补益。间归于闽,有政在人。食不畏蛊,丧不忧
贫。疾者有医,学者有师。问谁使然,孰不公思?有高其坟,有拱其木。凡闽之
人,过者必肃。
【集贤院学士刘公墓志铭〈熙宁二年〉】
公讳敞,字仲原父,姓刘氏,世为吉州临江人。自其皇祖以尚书郎有声太宗
时,遂为名家,其后多闻人,至公而益显。
公举庆历六年进士,中甲科,以大理评事通判蔡州。丁外艰,服除,召试学
士院,迁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判登闻鼓院、吏部南曹、尚书考功。于是夏英公
既薨,天子赐谥曰“文正”。公曰:“此吾职也。”即上疏言:“谥者,有司之
事也,且竦行不应法。今百司各得守其职,而陛下侵臣官。”疏凡三上,天子嘉
其守,为更其谥曰“文庄”。公曰:“姑可以止矣。”权判三悟开拆司,又权度
支判官,同修起居注。
至和元年九月,召试,迁右正言、知制诰。宦者石全彬以劳迁宫苑使,领观
察使,意不满,退而愠有言。居三日,正除观察使,公封还辞头,不草制,其命
遂止。
二年八月,奉使契丹,公素知虏山川道里,虏人道自古北口回曲千余里至柳
河,公问曰:“自松亭趋柳河甚直而近,不数日可至中京,何不道彼而道此?”
盖虏人常故迂其路,欲以国地险远夸使者,且谓莫习其山川,不虞公之问也,相
与惊顾羞愧,即吐其实,曰:“诚如公言。”时顺州山中有异兽,如马而食虎豹,
虏人不识,以问。公曰:“此所谓駮也。”为言其形状声音,皆是;虏人益叹服。
三年,使还,以亲嫌求知扬州。岁余,迁起居舍人,徙知郓州,兼京东西路
安抚使。居数月,召还,纠察在京刑狱,修玉牒,知嘉祐四年贡举,称为得人。
是岁,天子卜以孟冬袷,既廷告,丞相用故事,率文武官加上天子尊号。公上书
言:“尊号,非古也。陛下自宝元之郊,止群臣毋得以请,迨今二十年无所加,
天下皆知甚盛德,奈何一旦受虚名而损实美。”上曰:“我意亦谓当如此。”遂
不允群臣请。而礼官前袷请礻付郭皇后于庙,自孝章以下四后在别庙者,请毋合
食。事下议,议者纷然。公之议曰:“春秋之义,不薨于寝,不称夫人,而郭氏
以废薨。按景祐之诏,许复其号而不许其谥与礻付,谓宜如诏书。”又曰:“礼
于袷,未毁庙之主皆合食,而无帝后之限,且祖宗以来用之。《传》曰‘祭从先
祖,宜如故。’”于是皆如公言。
公既骤屈廷臣之议,议者已多仄目;既而又论吕溱过轻而责重,与台谏异,
由是言事者亟攻之。公知不容于时矣,会永兴阙守,因自请行,即拜翰林侍读学
士,充永兴军路安抚使,兼知永兴军府事。长安多富人右族,豪猾难治,犹习故
都时态。公方发大姓范伟事,狱未具而公召,由是狱屡变,连年,吏不能决。至
其事闻,制取以付御史台,乃决,而卒如公所发也。
公为三州,皆有善政。在扬州,夺发运使冒占雷塘田数百顷予民,民至今以
为德。其治郓、永兴,皆承旱歉,所至必雨雪,蝗辄飞去,岁用丰稔,流亡来归,
令行民信,盗贼禁止,至路不拾遗。
公于学博,自六经、百氏、古今传记,下至天文、地理、卜医、数术、浮图、
老庄之说,无所不通。其为文章,尤敏赡。尝直紫微阁,一日,追封皇子、公主
九人,公方将下直,为之立马却坐,一挥九制数千言,文辞典雅,各得其体。
公知制诰七年,当以次迁翰林学士者数矣,久而不迁。及居永兴岁余,遂以
疾闻。八年八月召还,判三班院、太常寺。公在朝廷,遇事多所建明,如古渭州
可弃、孟阳河不可开、枢密使狄青宜罢以保全之之类,皆其语在士大夫间者。若
其规切人主,直言逆耳,至于从容进见,开导聪明,贤否人物,其事不闻于外廷
者,其补益尤多。故虽不合于世,而特被人主之知。方嘉祐中,嫉者众而攻之急,
其虽危而得无害者,仁宗深察其忠也。及侍英宗讲读,不专章句解诂,而指事据
经,因以讽谏,每见听纳,故尤奇其材。已而复得惊眩疾,告满百日,求便郡。
上曰:“如刘某者,岂易得也?”复赐以告。上每宴见诸学士,时时问公少间否,
赐以新橙五十,劳其良苦。疾少间,复求外补,上怅然许之。出知卫州,未行,
徙汝州。治平三年,召还,以疾不能朝,改集贤院学士、判南京留司御史台。熙
宁元年四月八日,卒于官舍,享年五十。
呜呼!以先帝之知公,使其不病,其所以用之者,岂一翰林学士而止哉!方
公以论事忤于时也,又有搆为谤语以怒时相者。及归自雍,丞相韩公方欲还公
学士,未及而公病,遂止于此,岂非其命也夫!
公累官至始事中,阶朝散大夫,勋上轻车都尉,开国彭城爵公,邑户二千一
百、实食者三百。曾祖讳琠,赠大理评事。祖讳式,尚书工部员外郎,赠户部
尚书。考讳立之,尚书主客郎中,赠工部尚书。公再娶伦氏,皆侍御史程之女,
前夫人先公早卒,后夫人以公贵,累封河南郡君。子男四人:长定国,郊社掌座,
早卒;次奉世,大理寺丞;次当时,大理评事;次安上,太常寺太祝。女三人,
长适大理评事韩宗直,二尚幼。公既卒,天子推恩录其两孙望、旦,一族子安世,
皆试将作监主簿。
公为人磊落明白,推诚自信,不为防虑,至其屡见侵害,皆置而不较,亦不
介于胸中。居家不问有无,喜赒宗族,既卒,家无余财。与其弟攽友爱尤笃。
有文集六十卷。其为《春秋》之说,曰《传》、曰《权衡》、曰《说例》、曰
《文权》、曰《意林》,合四十一卷。又有《七经小传》五卷,《弟子记》五卷,
而《七经小传》今盛行于学者。二年十月辛酉,其弟攽与其子奉世等葬公于某
所,以状来请铭。乃为之铭曰:
呜呼!维仲原父,学强而博,识敏而明。坦其无疑一以诚,见利如畏义必争。
触机履险危不倾,畜大不施夺其龄。惟其文章灿日星,虽欲有毁知莫能。维古圣
贤皆后亨,有如不信考斯铭。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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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居士集卷一 | 卷二 居士集卷二 | 卷三 居士集卷三 | 卷四 居士集卷四 | 卷五 居士集卷五 | 卷六 居士集卷六 | 卷七 居士集卷七 | 卷八 居士集卷八 | 卷九 居士集卷九 | 卷十 居士集卷十 | 卷十一 居士集卷十一 | 卷十二 居士集卷十二 | 卷十三 居士集卷十三 | 卷十四 居士集卷十四 | 卷十五 居士集卷十五 | 卷十六 居士集卷十六 | 卷十七 居士集卷十七 | 卷十八 居士集卷十八 | 卷十九 居士集卷十九 | 卷二十 居士集卷二十 | 卷二十一 居士集卷二十一 | 卷二十二 居士集卷二十二 | 卷二十三 居士集卷二十三 | 卷二十四 居士集卷二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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