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类 性情解读:刘绪义读春秋   》 第35节:佞人弄权,淫猎谁知一旦诛(8)      Liu Xuyi

  鲁难难了
  有句古老:"庆父不死,鲁难未了"。说的便是这一时期鲁国之乱。庆父是谁?为什么说他是祸乱的根源呢?以至后人感叹:春秋篡弑叹纷然,宋鲁奇闻只来年。
  在说庆父之前,我们必须先了解一下鲁国的国君。
  鲁桓公死在齐国之后,鲁国另立新君,他就是鲁庄公。按说鲁桓公有四个儿子,即庄公之兄庆父,两个弟弟叔牙、季友。但是庆父和叔牙都是桓公的姨太太所生,所以君位就由桓公继承。四兄弟分成两派,姨太太所生的庆父和叔牙结成一党,夫人所生的桓公和季友关系亲密。
  我们先来看庄公这个人。庄公在位三十二年,这些年间,鲁国一直处于齐国的臣属地位,庄公始终未能有所作为,因而,历史上对他的评价不高。但是,他的名气颇不小,这主要缘于著名的长勺之战被选入中学语文教材之故。人们对他的印象也多从这篇课文里来。在人们的眼里,庄公是一个鲁莽、草率、无能、无知、无谋之辈。事实上果真如此吗?
  庄公即位之初,就面临着强大的压力,一是父桓公死于齐之辱;二是母文姜淫乱之耻;三是齐国的威压。庄公虽然未能成功地完全化解这些压力,但毕竟还是保持了鲁国的安定,直到他死后。这么说,庄公绝非一个鲁莽、草率、无能之辈。
  相反,我则认为庄公具有这么四大品质,第一,知耻为勇;第二,引咎自责;第三,善纳忠言;第四,富有远见。
  庄公即位的第二年,就爆发历史上著名的长勺之战,以庄公大胜告终,创下了历史上以弱胜强的著名战例。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一个普通的乡里人曹刿以"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为由在战前请见,庄公见他,即是想看他的"远谋"。于是,君臣之间就"何以战"的问题有了三次对话。"何以战",就是问战争取胜之道。
  庄公先是回答:"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曹刿认为这是"小惠":"小惠未遍,民弗从也。"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曹刿何以认为这是"小惠"呢?显然曹刿认为吃饭穿衣对于战争来说并不是关键,而且以衣食分人,不能普遍化,所以百姓不会服从。对不对呢?我看既对又不对。
  接下来,庄公回答:"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曹刿则认为这是"小信":"小信未孚,神弗福也"。那么曹刿何以断定"牺牲玉帛"只是小信呢?"孚"也是信用。他认为的大信又是什么?他没说,我们也无从得知。庄公继续说:"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到这里,曹刿则认为这才是作战的先决条件:"忠之属也,可以一战"。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曹刿的断狱以情,才是让老百姓尽忠的根本(过去许多人都把"忠之属"翻译成庄公"忠于本职",显然是荒谬的,"忠之"就是"忠于你庄公"之意)。至于衣食、祭祀对于老百姓来说都是虚的,这反映出庄公与曹刿思想的差异。春秋时期,衣食所安,是取信于民的关键,并非曹刿所说的是"小惠";而按周礼,祭祀是取信于神的重要礼仪,在当时的贵族看来是一件大事,并不是如曹刿所讲的那样是"小信"。庄公的三次回答都充分反映了他以民为重,以敬事神,以情断狱,先民后神,先礼后法的治国理念,这怎么能说庄公"鄙"而未能远谋呢?我认为,曹刿这么说,是有用意的,先是故意贬低庄公为"小惠""小信",为的是引起庄公的重视,使之同意他参战。这个曹刿就是战国之世以游说见长的纵横策士的前身。
  长勺之战,鲁国取胜,庄公问其故。后人便以为他连自己怎么得胜都不知道,非也!他是询问作战之道,总结经验。曹刿采用的"一鼓作气、再而竭、三而衰"的战术,其实也是鲁国军队不得己而为之。因为论兵力,鲁国根本无力与齐国正面冲突,因此,避免与齐国正面交锋,正是曹刿的聪明之处。但曹刿所凭借的全是他日常生活的经验而已。无论是他的断狱以情,还是一鼓作气,都是根据他的经验出发的。齐国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他们的传统战术"三鼓"法,被曹刿巧妙的化解了。因此,可以说,这次战争的胜利,偶然性远远大于必然性。事实上,有了这次失败的教训,齐国在后来的战争中,多次打败鲁军,使鲁国不得不听命于齐。
  长勺之战,正充分表明了鲁庄公有胆有识,敢于放手任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虚心纳言。庄公与曹刿的三次对答,也正是庄公应对他即位之初面临的三大耻辱和威压所采取的对策。
  事实上,曹刿在春秋史上就出现过这么一次,此后也未见他在军事和政治上的作为。果真如他所言,"肉食者鄙"的话,那么,他这个食素者应该是大有作为的。
  庄公的知耻后勇,敢于纳言,史上还有记载。鲁庄公为齐迎婚之事集群臣商议。施伯曰:"国有三耻,君知之乎?"庄公曰:"何谓三耻?"施伯曰:"先君虽已成服,恶名在口,一耻也;君夫人留齐未归,引人议论,二耻也;齐为仇国,况君在衰绖之中,乃为主婚,辞之则逆王命,不辞则贻笑于人,三耻也!"鲁庄公蹴然曰:"此三耻何以免之?"施伯曰:"欲人勿恶,必先自美;欲人勿疑,必先自信。先君之立,未膺王命,若乘主婚之机,请命于周,以荣名被之九泉,则一耻免矣!君夫人在齐,宜以礼迎之,以成主公之孝,则二耻免矣!惟主婚一事,最难两全,然亦有策。"庄公曰:"其策何如?"施伯曰:"可将王姬馆舍,筑于郊外,使上大夫迎而送之,君以丧辞。上不逆天王之命,下不拂大国之情,中不失居丧之礼,如此则三耻亦免矣!"庄公曰:"申繻言汝'智过于腹',果然!"遂一一依策而行。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Previous Chapter   Next Chapter >>   
第1节:为不刊之言,著将来之法(1)第2节:为不刊之言,著将来之法(2)
第3节:为不刊之言,著将来之法(3)第4节:为不刊之言,著将来之法(4)
第5节:为不刊之言,著将来之法(5)第6节:为不刊之言,著将来之法(6)
第7节:为不刊之言,著将来之法(7)第8节:一个谣言,一个女人,一台烽火(1)
第9节:一个谣言,一个女人,一台烽火(2)第10节:一个谣言,一个女人,一台烽火(3)
第11节:一个谣言,一个女人,一台烽火(4)第12节:一个谣言,一个女人,一台烽火(5)
第13节:平王东迁,历史不可承受之变(1)第14节:平王东迁,历史不可承受之变(2)
第15节:平王东迁,历史不可承受之变(3)第16节:平王东迁,历史不可承受之变(4)
第17节:平王东迁,历史不可承受之变(5)第18节:平王东迁,历史不可承受之变(6)
第19节:平王东迁,历史不可承受之变(7)第20节:平王东迁,历史不可承受之变(8)
第21节:平王东迁,历史不可承受之变(9)第22节:莽夫当国,历史不可承受之累(1)
第23节:莽夫当国,历史不可承受之累(2)第24节:莽夫当国,历史不可承受之累(3)
No.   I   [II]   [III]   [IV]   [V]   Page

Comments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