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大川 剎那櫻花:1個中國白領的日本印象   》 第34節:語言屏障還是心理障礙(4)      林樺 Lin Hua

  有意思的是,西班牙人在說話時也經常省略掉主語,但由於西班牙語中有動詞變位和形容詞搭配等,主語(人稱和數量)和其他句中的成分並不難識別。不像日語,在省略掉主語之後,對於外國人來說,無疑又多了一道屏障。
  然而,除了上述某些客觀因素之外,可能還有一些主觀動機。當通過兩個不同的語言載體進行交流時,交流的主體和內容實際上是這兩種不同文化、歷史、社會背景在接觸和碰撞。日本有一位社會學家精闢地指出:"同日本人交流,實際上在開口之前就要開始進行交流。"但是,必須認識到,在兩種不同文化的溝通過程中,語言既可以是交流的工具和載體,也可能成為交流的過濾器、緩衝帶,甚至是屏障。外國人在同日本人打交道的過程中,可以說日語從頭至尾都在起着一個"過濾器"和"屏障"的作用:通過它,雙方都可以觀察、判斷、評價對方的反應,思考新的策略,調整談判節奏。
  有一個著名的案例,日本鬆下公司的一名領導者明明會講英語,卻在談判中故意不講,而是通過翻譯同外國商人交流,而利用翻譯的時間判斷對方的想法,思考談判策略。等到達成交易,晚上到了慶功宴會上,外國商人才發現原來這位日本人能講一口非常流利的英語。
  由於日語非常難學和英語的世界性,因此在日本人的對外交流中,通常是日本人學習英文並用英文同外界交流、溝通。而外國人,尤其是英美人士通常倚仗其英語的"霸主"地位,偷懶不學日語。儘管一些日本公司想盡辦法鼓勵外籍員工學習日語,而且提供個性化的教學方案和個別授課的老師,並承擔費用,但大多數外籍員工並不"領情"。我們公司就是個例子:在日本工作多年的許多歐美職員就根本不願意學日語。有人即使學了,也是在掌握了"點菜問路"的基本生活需要之後,便知難而退,不再學下去了。究其原因,或美其名曰:"我的日本同事都會說英語",或振振有詞:"與其費時間和精力學幾句不像樣的日語,還不如用心鑽研業務或外出拜訪客戶!"
  對會說日語,哪怕是衹會說一點日語的外國人來說,日本人通常不吝贊美奉承之詞。如果西方人能寫幾個漢字,那更是會引得日本人"由衷"地贊賞了。對於會說幾句日語的中國人,日本人當然不能用"您的漢字寫得真漂亮"這樣的句子來贊美(其實據我看,普通日本人的漢字寫得比普通中國人要好),他們會轉而委婉地說:"您的發音非常標準,我還以為您就是日本人呢。"如果西方人初來乍到便會使用筷子,也會引來日本人的誇奬。但有人指出,日本人稱贊在日本長期生活的西方人能夠熟練使用筷子和坐日本的塌塌米,無異於在暗示他們"無論他們在日本待多長時間,也無論他們如何熟練地使用筷子,也依然是外國人"。
  因為,日本人很難想象西方人和其他外國人會說出和寫出體面的日語,他們堅信這麽美妙的日語衹能是為日本人存在的。我有一位法國同事在日本工作和生活了20多年,娶了日本太太,精通日語和日本文化,但卻始終沒有被日本人接受。在某些地方和場合,儘管他講一口流利的日語,日本人還是客氣地用英語來作答,似乎衹有日本人能夠學習和使用外語,而外國人則不能使用,更不能掌握日語。他感慨地對我說:"西方人日語講得再好,也不會被接受,還不如'將計就計',幹脆堅持講帶有外國口音的日語。日本人對日語講得好的外國人有一種天生的不信任感,就像他們不信任外語講得好的日本人一樣。"有一位精通日語的美國人則幹脆說:"我平時用日語和日本人交談,但衹要一開始談正經事,我必須改用英語。因為日語不是國際語言,不適合作為談判媒介和合同的書面語言。"而如果外國人堅持要裝得和日本人一樣,衹能招來日本人的不信任和討厭。同樣是島國的英國,雖然也很自高自大,也很排外(蘇格蘭人和英格蘭人就互相看不起),但卻允許黑人和其他出身在國外的人士進入英國的主流社會--英國的議會就有不少外國出身的議員,倫敦著名的哈羅德百貨商場也落入外國商人的手中。而外國人要想在日本社會和政界有所作為,幾乎是不可想象的。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後一章回 >>   


【資料來源】中信出版社
第1節:自 序第2節:兩個差別最大的鄰居(1)第3節:兩個差別最大的鄰居(2)
第4節:兩個差別最大的鄰居(3)第5節:兩個差別最大的鄰居(4)第6節:兩個差別最大的鄰居(5)
第7節:兩個差別最大的鄰居(6)第8節:兩個差別最大的鄰居(7)第9節:島國文明與大陸文明(1)
第10節:島國文明與大陸文明(2)第11節:島國文明與大陸文明(3)第12節:日本男人的悲哀(1)
第13節:日本男人的悲哀(2)第14節:日本男人的悲哀(3)第15節:日本男人的悲哀(4)
第16節:日本人的群體性(1)第17節:日本人的群體性(2)第18節:日本人的群體性(3)
第19節:日本人的群體性(4)第20節:日本人的群體性(5)第21節:日本人的群體性(6)
第22節:巴黎綜合徵(1)第23節:巴黎綜合徵(2)第24節:巴黎綜合徵(3)
第   I   [II]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