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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 》 柏楊訪談錄:新城對 》
怎麽看法律(1)
柏楊 Bai Yang
訪問者楊子江先生
文載1988年6月臺北《卓見生活》雜志
由於近期臺灣社會形態轉變得極為快速,而脫法和脫序行為卻一再發生,臺灣社會遂呈一片混亂。因此,本刊特訪問柏楊先生,探詢他對“解嚴前後”社會現象的獨特看法……
問:部分人士對臺灣民衆的“法律素養”評估,並不是很高,對此您有何看法?
柏楊:中國人的一般法律知識,幾乎可說是“零”,試看中國人竟把“情”“理”“法”並為一談,希望三者能同時兼顧,就可作為說明。因為在製定法律之初,就已經把“情”和“理”考慮在內;所以在執法者行使公權力時,不應再把“情”和“理”推到法律之上。
問:社會形態轉變趨嚮於更民主的境界,為什麽目前社會上有更多脫法行為?
柏楊:社會形態是在轉變,現在,人民許多行為,都脫離法治的軌道。至少在目前,法律和道德都沒有發揮它應有的約束力,社會遂呈現一片混亂。這種現象産生的原因,一方面過去大傢都把不滿的情緒壓抑下來,長久積壓的結果,造成誰都不知道“標準”的尺度是什麽。另一方面,法律及政府都沒有建立起公信力。
舉例而言,人身攻擊在民主國傢中是一件嚴重的罪行,會受到嚴厲的處罰,反觀我們臺灣,處罰卻十分輕微,有時候罰一點點錢就可以了事,根本發生不了任何嚇阻的力量,反而有鼓勵做人身攻擊的傾嚮。
也由於臺灣政府沒有公信力,法律沒有尊嚴,人民不遵守社會秩序,脫法行為當然大量發生。最使人感到興趣的是,有些人不斷公開地侮辱國傢過去的元首——蔣中正父子,表示他樂意於因此而受到法律製裁。這種現象顯示人民過去所受的壓迫和憤怒的反彈,要想保持紳士的風度,確有睏難。
問:對於壓抑不滿情緒所發生的後遺癥,我們應抱何種態度?
柏楊:由於被壓抑太久,好比彈簧,一下子鬆手,它會毫無選擇地猛然彈起來,並且可能因彈得太高而失去控製,我們的社會目前正是如此。積存了太多因不滿而産生的問題,不單單衹是人身攻擊和惡意栽贓而已。不斷脫法行為發生,告訴我們:這不是一個健康發展下的常態社會,而是一個從傳統封建下蛻變出來的問題叢生的病態社會。
長期的高壓控製,人民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服從命令,控製一旦拿開,人民就會開始抗爭,幾乎全是情緒性的發泄,社會上充滿了怨恨的“毒話”。根本解决之道,必須從問題的癥結所在着手,如果畏懼真相,不敢探討病源,徹底醫治,而衹是一味呼喊“仁愛寬恕”“過去的已經過去”,衹會使災難擴大。
問:部分人士認為我們的社會太過於開放,對此您有何看法?
柏楊:這句話是鬍扯!“開放”永遠沒有太過。衹有“有”和“沒有”的區別。好比人類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空氣,人人都有權利充分享用,不會有太過的問題。
我認為應更正為:開放是否超越了法律所賦予的極限?目前我們的社會需要的是法律、規則、道德勇氣、公道和正義感,就是因為缺少這些動力,使得社會呈現混亂,但我們不必怪罪“開放”,怪罪“自由”,衹要建立起法律秩序,一切都會步上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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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人民文學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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