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 說捨得 》
說散文(4)
賈平凹 Gu Pingao
七、關於事實和看法。
我們已經厭煩那種政治概念性的散文,現在這類作品很少了。但現在哲理概念性的散文又很多。政治概念性和哲理概念性在思維上是一致的。有許多散文單薄和類型化,都牽涉到一個問題,即對事實的看法,也就是說事實和看法的關係。到底是事實重要,還是看法重要?應該說,兩方都重要。事實是要求我們寫出生活實感,寫出生活的原生態,這一點不管是
小說還是散文都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那些政治概念性和哲理概念性的作品就是缺少這些具體的事實,所以纔不感人。但有了事實,你沒有看法,或不透露看法,那事實則沒有意義,是有肉無骨,撐不起來,但是,有一種說法,事實是永遠不過時的,看法則隨着時間發生問題。這種現象確實存在,比如“文革”前一些農村題材的作品,人物寫得都豐滿,故事也很好,但作品的看法都是以階級分析法來處理的,現在讀起來覺得好笑。這就要求,你的看法是什麽樣的看法,你得站在關註人、關註生命的角度上提出你的看法,看法就不會過時。好的散文,必須是事實和看法都有,又融合得好。
八、散文的雜文化。
閱讀三四十年代一些散文大傢的作品,和閱讀一些翻譯過來的外國的散文,我有這樣一個感覺,即那些大散文傢在寫到一定程度後,他們的散文都呈現出一種雜文化的現象。當然,我指的雜文並不是現在我們所流行的那種雜文,現在的雜文多是從古書裏尋一些典故,或從現實生活中尋一些材料,然後說出自己的某種觀點,我指的是那種似乎沒有開頭結尾沒有起承轉合沒有了風景沒有了表面詩意沒有了一切做文章的技巧的那一種寫法,他們似乎一會兒天一會兒地,一會兒東一會兒西。這種散文看似胡亂說來,但骨子裏盡有道數。我覺得這纔算好散文。我可以舉我一個例子,我寫過很多散文,有的讀者來信,說他喜歡我早期的散文,但我自己卻喜歡我後來的散文,我這裏舉我的例子並不是說我的散文就好,絶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為什麽有人認為我早期散文好,而我自己又為什麽覺得後來的好,我想了想,早期的散文是清新,優美,但那時註重文章的做法,而那些做法又是我通過學習別人的做法而形成的,裏邊可能有很漂亮的景物描寫,但內涵是缺乏的,其中的一些看法也都是別人已經有過的看法,這是我後來不滿意的。後來的散文,我的看法都是我在人生中的一些覺悟,所以我看重這些。我們常說智慧,智慧不是聰明,智慧是你人生閱歷多了,能從生活裏的一些小事上覺悟出一些道理來。這些體會雖小,慢慢積纍,你就能透徹人生,貫通世事。而將這些覺悟大量地寫到作品中去,作品的質感就有了,必然就深刻,一旦得意就可以忘形,不管它什麽技巧不技巧了。這就像小和尚纔每日敲木魚做功課,大和尚則是修出來的。也就是巴金說的,最大的技巧就是沒技巧。也就是為什麽“老僧說傢常話”。
九、關於書齋和激情。
新時期的散文從九十年代熱起來以後,應該說這十多年是比較繁榮的。發展到眼下,散文界正缺少着什麽?最主要的我覺得是激情。因為缺乏了激情,讀者在作品中不能感受時代和生活的氣息,不滿意了虛構的寫法,因此纔有了“行動散文”的提法。作傢在社會中成了一種職業,寫作可能是一些人生命的另一種狀態,但也有一些人將寫作作為生存的一種形式。即便是視文學為神聖的作傢,也嚴重存在着一種書齋化,就是長期坐在房間裏,慢慢失去了寫作的激情。我常常産生一種恐懼,懷疑今生到世上是來幹什麽的,長期的書齋生活,到底是寫作第一還是活人第一?如果總覺得自己是寫作人,哪裏還有什麽可寫呢,但作為寫作人又怎能不去寫作呢?這是很可怕的。這樣下去,江郎怎能不纔盡呢?我想,像我這樣的情況,許多作傢都面臨着。這恐怕也正是我們的散文寫不好的原因吧。要保持生命的活力,以激情來寫作,使作品的真氣淋淋,得對生活充滿熱情,得首先過平常人的日子,得不斷提醒自己的是那一句老話:深入生活。這樣,我們的感覺才能敏銳,作品才能有渾然之氣,鮮活之氣,清正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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