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年的试行和完善,国家教委于1988年专门颁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定向招生、定向就业暂行规定》,划定了定向范围。其范围是:国家教委、中央其他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可面向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9省区(1989年扩增到黑龙江)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单位定向。定向生在校期间免缴学杂费,除享受一般学生应享受的待遇外,还可根据学习成绩和表现享受定向奖学金。定向生毕业后,在招生时确定的地区或部门范围内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即主管毕业生分配的部门负责向本地区、本部门有关单位推荐,毕业生选报志愿,用人单位考核录用。学习成绩优秀的定向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报考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地区或部门就业。如定向地区或部门因情况变化不再需要,定向生可按国家任务招收的学生的方式就业。经教育拒不去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的毕业生,须退还所得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培养费。定向生的服务年限,一般不应超过六年(含见习期)。在中等专业学校和研究生教育中,也实行了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政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政策的实施范围主要在民族地区,这项政策对解决民族地区人才问题起了一定的作用。
从1994年开始,国家教委在一些高等学校试行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试点,1996年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面铺开。改革后,实行上学缴费、不包分配,在一定范围内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制度。过去的招生,分国家任务招生与社会调节性计划招生两种形式,改革后实行两种招生形式的"并轨"。定向招生原属国家任务招生计划。实行"并轨"以后,为引导学生到工作条件艰苦的行业和边远地区就业,仍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生。目前对招收定向生的政策措施主要有:(1)报考定向招生时考生及家长应签约,有的还要经过公证;(2)录取时可适当降低分数要求,但最高不能超过20分;(3)学习期间可享受定向奖学金,免缴或少缴学杂费;(4)毕业时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并有一定的服务年限;(5)违约的要给以经济赔偿和惩罚。目前。定向招生的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5%。
1983年:谁在唯高考指挥棒是瞻
(一)
1983年,中央电视台的春节晚会首次亮相。现场气氛空前热烈。演播厅里,掌声、笑声、欢呼声、4部直拨电话铃声几乎没有停过,北京电信86局的线都烧热了。从此央视春晚从此成为大年夜必不可少的一道"大餐",被誉为"新民俗"之一。央视春晚让更多一夜成名的明星大红大紫,后来成为"造星梦工厂"。直至今日,央视春晚被受非议,改革之声此起彼伏
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 1983年,在稳步推进。
1983年的元月,北方已是冰天雪地,数九寒冬。在被誉为"春城"的云南省省会昆明,1983年的全国全日制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在这里召开。会期十天,自元月16日至26日。会后,教育部将这次会议的文字材料,《关于1983年全国全日制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的报告》上报国务院。
不久,国务院批准了这份报告。教育部将这个报告连同《1983年全日制高等学校招考新生的规定》下发给各地执行。
在这份报告中,,对该年的高考招生工作提出了改革措施。其中有两项政策格外引人注目:一是"定向招生、定向分配",二是"委托培养"。
其实,1982年,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少数高等学校就试行了"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办法,收到初步效果。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规定在中央部门所属的农、林、医、师范院校实行部分定向招生;省、市、自治区所属农、林、医、师范院校实行大部分定向招生。定向招生的学生,毕业生分配时实行定向分配。为鼓励学生报考定向生,必要时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要求,实行择优录取。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高等教育在农村地区存在的"招不来,分不去,留不住"这一"老大难"问题。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Previous Chapter Next Chap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