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篇幅允许,我倒还可以补充一个事实,刘渊不仅自称是刘邦之后,还与刘备、刘禅父子拉上了关系,追尊刘禅为孝怀皇帝,称自己是为他雪耻,改变“宗庙之不血食四十年”的局面。要是真有那么一位一度改姓的金的刘备后代、又生活在刘渊的统治区,岂能不恢复本姓?
刘先生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拙文一开始就说明是针对那篇报道写的。报道中称“据谱中记载,自司马炎建立晋朝以来,刘氏家族离川避难,并‘将刘(繁体)字去卯刀而姓金焉’”;所以我列举的史实只是证明刘备之后在蜀汉灭亡后既没有必要改姓金氏,实际上也没有改姓金,所以才引述刘氏后人在西晋的分布和下落,写到刘玄在西晋亡后入蜀已足以说明问题。难道在一篇短文中非要将刘氏的下落交代甚至假设清楚,才能证明自己不是“不知”?刘先生完全撇开报道中的话和我要说明的观点,设想了刘玄的后裔从南京再辗转流落到富阳“极有可能”,究竟是在批评我,还是在另写一种与报道无关的推断?即使刘先生的推断成立,也是一支姓刘的刘备之后的迁移,与那篇报道提及的那部家谱中早已在西晋时改姓了金的人毫无关系。连人家自己家谱中都没有记载的事,大概不需要刘先生越俎代庖吧!
坦率地说,我再三拜读刘先生的批评,反复思考,除了误将“弟”写成“子”以外,还没有发现“漏洞百出”和“笔误再三”。既然编者希望开展“百家争鸣”,就请刘先生一一指出,也恳请其他读者不吝指教,以免谬种流传,贻害后人。
我也要重申拙文中三个主要观点:一、蜀汉灭亡后刘备之后没有改姓的必要,至今也没有发现改姓的事实;二、即使有人改过姓,在西晋灭亡之后的北方和东晋灭亡之后的南方都已有恢复本姓的机会;三、宋朝根本没有一位“专政的刘瑾”,明朝倒有一位,却是太监,而且本姓谈。这些都是针对那篇道报而言,目的又想登在《南方周末》上,让更多非专业的读者看到,刘先生认为“肤浅”我并不在乎,但刘先生的批评根本没有涉及这些观点,倒使我非常遗憾。
我赞赏编者按提出的“百家争鸣”,所以要求编者及时发表我的回应,并且请求不要删改我的文字和题目,以便文责自负。编者先生既已有成见在胸,也不妨直接参与,以确定拙文是不是“一篇靠不住的文章”。对拙文中的那一处错误,我无权作任何辩解,只能深刻反省,再次向刘先生和全体读者致歉。
第三章传统节日与文化传承
1传统节日与法定假日
1-1传统节日要有新的内容才会有生命力
近年来经常听到有人惊呼:圣诞节、情人节等西方节日在中国年轻一代中日益流行,而中国的传统节日如清明、端午、七夕、重阳等反而越来越被冷落。于是不时有人呼吁社会各方面重视传统节日,在最近召开的两会上,政协委员正式提案,要求将这些传统节日列为国家法定假日,以弘扬传统文化,人大代表中也有人响应。
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传统节日的重视,对弘扬传统文化的热情,无疑应该受到重视和赞扬。但是,如果认为只要将传统节日列为法定节日就能起这样的作用,或者将传统节日的作用看得如此之大,恐怕未必能有成效。
无论古今中外,一个节日要受到广大民众的重视和欢迎,并且能够长盛不衰,并不仅仅取决于政府行为,也不在于是否定为法定假日,而是它的具体活动的意义和吸引力。而古老的传统节日之所以能够延续,关键在于适应大多数人的需要,并且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不断注入新的内容。
中国的传统节日、特别是汉族的传统节日,基本都形成和发展于农业社会。在以生产落后、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物质条件艰苦、文娱活动贫乏的条件下,一个节日寄托着人们的祈求和希望,又会给人们带来平时所无法获得的精神满足和物质享受。正因为如此,节日才会有魅力,才会引起人们如此强烈的期盼。而现在,社会制度、生产方式、民众的物质和精神追求都已发生巨大变化,一些传统节日满足不了大家的需要,或者不再适应现实条件,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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