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 歐陽修集   》 捲三十四 居士集捲三十四      歐陽修 Ouyang Xiu

  ◎墓志五首
  【江鄰幾墓志銘〈嘉祐六年〉】
  君諱休復,字鄰幾。其為人外若簡曠,而內行修飭,不妄動於利欲。其強學
  博覽,無所不通,而不以矜人,至有問輒應,雖好辯者不能窮也,已則默若不能
  言者。其為文章淳雅,尤長於詩,淡泊閑遠,往往造人之不至。善隸書,喜琴、
  奕、飲酒。與人交,久而益篤。孝於宗族,事孀姑如母。天聖中,與尹師魯、
  子美遊,知名當時。
  舉進士及第,調藍山尉,騎驢赴官,每據鞍讀書,至迷失道,傢人求得之,
  乃覺。歷信、潞二州司法參軍,又舉書判拔萃,改大理寺丞,知長葛縣事,通判
  閬州。以母喪去職,服除,知天長縣事,遷殿中丞。又以父憂終喪。獻其所著書,
  召試,充集賢校理,判尚書刑部。當慶歷時,小人不便大臣執政者,欲纍以事去
  之。君友蘇子美,杜丞相婿也,以祠神會飲得罪,一時知名士皆被逐。君坐落職,
  監蔡州商稅。久之,知奉符縣事,改太常博士、能判睦州,徙廬州,復得集賢校
  理,判吏部南曹、登聞檢院,為群牧判官,出知同州,提點陝西路刑獄,入判三
  司????鐵勾院,修起居註,纍遷刑部郎中。君於治人,則曰:“為政所以安民也,
  無擾之而已。”故所至,民樂其簡易。至辨疑折獄,則或權以術,舉無不得,而
  不常用,亦不自以為能也。
  君所著書,號《唐宜鑒》十五捲,《春秋世論》三十捲,文集二十捲。又作
  《神告》一篇,言皇嗣事,以謂皇嗣,國大事也,臣子以為嫌而難言,或言而不
  見納,故假神告祖宗之意,務為深切,冀以感悟。又嘗言昭憲太後杜氏子孫宜錄
  用。故翰林學士劉筠無後,而官沒其資,宜為立後,還其資,劉氏得不絶。君之
  論議頗多,凡與其遊者,莫不稱其賢,而在上位者久未之用也。自其修起居註,
  士大夫始相慶,以為在上者知將用之矣,而用君者亦方自以為得,而君亡矣。嗚
  呼,豈非其命哉!
  君以嘉祐五年四月乙亥,以疾終於京師,即以其年六月庚申,葬於某所。君
  享年五十有六。方其亡恙時,為理命數百言,已而疾且革,其子問所欲言,曰:
  “吾已著之矣。”遂不復言。
  曾祖諱瀎,殿中丞,贈駕部員外郎;妣李氏,始平縣太君。祖諱日新,駕部
  員外郎,贈太僕少卿;妣孫氏,富陽縣太君。考諱中古,太常博士,贈工部侍郎;
  妣張氏,仁壽縣太君。夫人夏侯氏,永安縣君,金部郎中彧之女,先君數月卒。
  子男三人:長曰懋簡,並州司戶參軍;次曰懋相,太廟齋郎;次曰懋迪。女三人,
  長適秘書丞錢袞,餘尚幼。君姓江氏,開封陳留人也。自漢轑陽侯德,居於陳
  留之圉城,其後子孫分散,而君世至今居圉城不去。自高祖而上七世,葬圉南夏
  岡;由大王父而下三世,乃葬陽夏。銘曰:
  彼馳而我後,彼取而我不。豈用力者好先,而知命者不苟。嗟吾鄰幾兮,卒
  以不偶。舉世之隨兮,君子之守。衆人所亡兮,君子之有。其失一世兮,其存不
  朽。惟其自以為得兮,吾將誰咎?
  【尚書工部郎中歐陽公墓志銘〈嘉祐二年〉】
  歐陽氏世為廬陵人,廬陵於五代時屬偽吳,故歐陽氏在五代無聞者。淳化三
  年,修仲父府君始以進士中乙科,其後為御史,有能名。
  真宗嘗自擇御史,府君以秘書丞見。見者數人皆進,自稱薦,惟恐不用。府
  君獨立墀下,無所說。明日,拜監察御史。中丞王嗣宗指曰:“是獨立墀下者,
  真御史也。”絳州守齊化基犯法,製劾其事。化基,嗣宗素所惡者,諷之,欲使
  蔓其獄。府君曰:“如詔而已。”嗣宗怒,及獄上奏,用他吏覆之,索其傢,得
  銅器十數。府君坐鞫獄不盡,免官。明年,復得御史,監蘄州稅。又明年,遷殿
  中侍御史、左巡使。居二歲,奏事殿中,真宗識之,勞曰:“御史久矣,亦勞乎!”
  問何所欲,府君謝不任職而已。後數日,真宗語宰相與轉運,使宰相疑其有求而
  不先白己,對以員無闕。復使與一大郡,宰相召至中書,問御史傢何在?欲郡孰
  為便?對曰:“無不便。”宰相怒,與海州,又移睦州。
  天禧元年,入遷侍御史。二年,出知泗州。先是,京師歲旱,有浮圖人斷臂
  禱雨,官為起寺於龜山,自京師王公大臣皆禮下之,其勢傾動四方。又誘民男女
  投淮水死,曰:“佛之法,用此得大利。而愚民歲死淮水者幾百人。至其臨溺時,
  用其徒唱呼前後,擁之以入,至有自悔欲走者,叫號不得免。府君聞之,驚曰:
  “害有大於此邪!”盡捕其徒,詰其姦民,誅數人,遣還鄉裏者數百人,遂毀其
  寺。
  入轉尚書司封員外郎、三司戶部判官。六年,為廣南東路轉運使。前為使者
  以市舶物代俸錢,其利三倍。府君嘆曰:“利豈吾欲邪!”使直以錢為俸。今上
  即位,就轉工部郎中,秩滿,以一弊舟還,無一海上物。歸朝,賜金紫,為兩浙
  路轉運使,以足疾求知江州。天聖四年,又求分司,未得命,以其年二月某日卒
  於江州之廨,享年六十有八。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某所。
  曾祖諱某。祖諱某,偽唐吉州軍事判官。父諱某,偽唐屯田員外郎。娶米朱
  氏,封金壇縣君,先府君以卒。嗣子鑒,為右侍禁、武昌巡檢。女二人,長適某,
  次未嫁。
  府君諱載,字則之。性方直嚴謹,治身儉薄,簡言語,為政務清淨。平居斂
  色而坐,如對大賓,終日不少懈弛,人用憚之。薦舉下吏,人未嘗知,後有知者
  來謝,皆拒不納。所至官捨,未嘗窺園圃,至果爛墮地,傢人無敢取者,其清如
  此。銘曰:
  唐隳盜猖,土裂四方。鐘氏於洪,入州自王。傳死子時,敗臣於楊。自梁迄
  周,廬陵偽幫。歐陽是傢,世以不章。違命之侯,廬陵王土。歐陽有聞,始我仲
  父。以貢中科,來者繼武。仲父之材,御史其能。廉清儉恭,直躬以行。銘以藏
  之,子孫之承。
  【徂徠石先生墓志銘〈治平二年〉】
  徂徠先生姓石氏,名介,字守道,兗州奉符人也。徂徠魯東山,而先生非隱
  者也,其仕嘗位於朝矣,魯之人不稱其官而稱其德,以為徂徠魯之望,先生魯人
  之所尊,故因其所居山以配其有德之稱,曰徂徠先生者,魯人之志也。
  先生貌厚而氣完,學篤而志大,雖在畎畝,不忘天下憂。以謂時無不可為,
  為之無不至,不在其位,則行其言。吾言用,功利施於天下,不必出乎己;吾言
  不用,雖獲禍咎,至死而不悔。其遇事發憤,作為文章,極陳古今治亂成敗,以
  指切當世,賢愚善惡,是是非非,無所諱忌。世俗頗駭其言,由是謗議喧然,而
  小人尤嫉惡之,相與出力必擠之死。先生安然,不惑不變,曰:“吾道固如是,
  吾勇過孟軻矣。”不幸遇疾以卒。既卒,而姦人有欲以奇禍中傷大臣者,猶指先
  生以起事,謂其詐死而北走契丹矣,請發棺以驗。賴天子仁聖,察其誣,得不發
  棺,而保全其妻子。
  先生世為農傢,父諱丙,始以仕進,官至太常博士。先生年二十六,舉進士
  甲科,為鄆州觀察推官、南京留守推官。御史臺闢主簿,未至,以上書論赦,罷
  不召。秩滿,遷某軍節度掌書記,代其父官於蜀,為嘉州軍事判官。丁內外艱去
  官,垢面跣足,躬耕徂徠之下,葬其五世未葬者七十喪。服除,召入國子監直講。
  是時,兵討元昊久無功,海內重睏。天子奮然思欲振起威德,而進退二三大臣,
  增置諫官御史,所以求治之意甚銳。先生躍然喜曰:“此盛事也,雅頌吾職,其
  可已乎!”乃作《慶歷聖德詩》,以褒貶大臣,分別邪正,纍數百言。詩出,太
  山孫明復曰:“子禍始於此矣。”明復,先生之師友也。其後所謂姦人作奇禍者,
  乃詩之所斥也。
  先生自閑居租徠,後官於南京,常以經術教授。及在太常,益以師道自居,
  門人弟子從之者甚衆,太學之興,自先生始。其所為文章,曰某集者若幹捲,曰
  某集者若幹捲。其斥佛、老、時文,則有《怪說》、《中國論》,曰去此三者,
  然後可以有為。其戒姦臣、宦女,則有《唐鑒》,曰吾非為一世監也。其餘喜怒
  哀樂,必見於文。其辭博辯雄偉,而憂思深遠。其為言曰:“學者,學為仁義也。
  惟忠能忘其身,信篤於自信者,乃可以力行也。以是行於己,赤以是教於人,所
  謂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孟軻、揚雄、韓愈氏者,未嘗一日不
  誦於口。思與天下之士,皆為周、孔之徒,以致其君為堯舜之君,民為堯舜之民,
  亦未嘗一日少忘於心。至其違世驚衆,人或笑之,則曰:‘吾非狂癡者也。’是
  以君子察其行而信其言,推其用心而哀其志。”
  先生直講歲餘,杜祁公薦之天子,拜太子中允。今丞相韓公又薦之,乃直集
  賢院。又歲餘,始去太學,通判濮州。方待次於徂徠,以慶歷五年七月某日卒於
  傢,享年四十有一。友人廬陵歐陽修哭之以詩,以謂待彼謗焰熄,然後先生之道
  明矣。先生既歿,妻子凍餒不自勝,今丞相韓公與河陽富公分俸買田以活之。
  二十一年,其傢始剋葬先生於某所。將葬,其子師訥與其門人薑潛、杜默、徐遁
  等來告曰:“謗焰熄矣,可以發先生之光矣,敢請銘。”某曰:“吾詩不云乎
  ‘子道自能久’也,何必吾銘?”遁等曰:“雖然,魯人之欲也。”乃為之銘曰:
  徂徠之岩岩,與子之德兮,魯人之所瞻;汶水之湯湯,與子之道兮,逾遠而
  彌長。道之難行兮,孔孟遑遑。一世之屯兮,萬世之光。曰吾不有命兮,安在夫
  桓魋與臧倉?自古聖賢皆然兮,噫子雖毀其何傷!
  【尚書駕部員外郎致仕薛君墓志銘〈治平三年〉】
  尚書駕部員外郎致仕薛君,諱長孺,字元卿,絳州正平人也。贈太傅諱溫瑜
  之曾孫,殿中丞、贈太師諱化光之孫,右班殿直、贈左驍衛大將軍諱睦之子,尚
  書戶部侍郎、贈司空簡肅公兄之子。薛為絳大族,簡肅公為時名臣,君為薛氏良
  子弟。少用簡肅公蔭,補郊社齋郎、將作監主簿、太常寺太祝、大理評事、衛尉、
  大理寺丞、太子右贊善大夫、殿中丞、國子博士、尚書虞部比部駕部三員外郎,
  歷知趙州臨城縣,通判漢、湖、滑三州,知彭州,坐斷獄降監陽武縣稅。會簡肅
  公夫人薨,葬於絳州,即起君知州事以辦葬。歲滿,通判成都府,未行,遂以疾
  致仕,居於許州之郾城。嘉祐六年七月丙午以卒,享年六十有一。
  君在漢州,州兵數百殺其軍校,燒營以為亂。君挺身徒步,自壞垣入其營中,
  以禍福語亂卒曰:“叛者立左,協從者立右。”於是數百人者皆趨立於右,獨叛
  者十三人亡去,州遂無事。明年,蜀大饑,今韓丞相安撫兩川,獨漢人不甚殍,
  賜詔書奬諭。其在絳也,曰:“絳,吾鄉裏也。長老乃吾父師,子弟猶吾子弟也。”
  為立學置學官以教之,為政有惠愛,絳人大悅。君為人謹默淳質,平居似不能言,
  而其臨事如此。
  先娶李氏,早亡;後娶董氏,封範陽縣君。子男二人:長曰延,永興軍醴泉
  縣主簿;次曰通,蔡州司戶參軍。孫男曰震。孫女三人。以治平三年二月乙酉,
  葬於絳州正平縣清原鄉周村原。將葬,其女弟之夫歐陽修為之銘曰:
  維聖有言兮,仁勇而壽。壽鬍不多兮?勇則信有。為政鄉州兮,稱於長老。
  柩車來歸兮,鄉人奔走。遺思在人兮,刻銘不朽。
  【國子博士薛君墓志銘〈治平三年〉】
  君諱良孺,字得之,姓薛氏,絳州正平人也。少孤,育於其叔父,是為簡肅
  公。以公蔭,為將作監主簿、太常寺奉禮郎、大理評事、將作監丞、大理寺丞、
  遷太子右贊善大夫、殿中丞。嘗知秦州清水縣,縣雜蕃夷,君為簡其政令,示之
  必信,蕃夷畏愛,歲滿罷去,人甚思之。其後簽書通利軍判官公事,與其軍守爭
  事,坐停官。久之,復為殿中丞,遷國子博士、監陳州清酒務。嘉祐八年二月甲
  午,以疾卒於官捨,享年四十有六。
  宋興百年,薛姓五顯,而簡肅公以清德直節聞。故其傢法嚴,而子弟多賢材。
  君為人開爽明秀,幼為簡肅公所愛,若己子。長工書,作歌詩。嘗一舉進士,不
  中。以蔭補,例監庫務,無所施其能。一為民政,遂有聲。平居喜飲酒談笑,與
  其親戚朋友歡然,未嘗有怨惡。其在通利,與其軍守所爭皆公事,既廢,無懟色,
  至卒窮以死,豁如也。嗚呼,可哀也已!
  曾祖贈太傅諱溫瑜。祖贈太師諱化光。父右班殿直、贈左驍衛大將軍諱睦。
  君娶張氏,故樞密直學士逸之女,封仁壽縣君,先君二歲而卒。子男一人,曰遜。
  女三人,長適大理評事王正甫,次適太常寺太祝王端甫,次尚幼。治平三年二月
  乙酉,其孤遜舉其喪,合葬於絳州正平縣清原鄉周村原。將葬,廬陵歐陽修曰:
  “餘,薛氏婿也,與君遊而賢其人,宜有以哀之。”乃為之銘曰:
  維古才子兮,出於名族。嗟吾得之兮,既哲而淑。有能不施兮,不遐以趣。
  卒睏於艱兮,泰乎自足。絳水深長兮,山岡起伏。利我後人兮,安於吉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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