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家的观点来看,主人是切忌让家奴们收入过高、生活太好的,因为人富了也就不好管了,所以法家追求的并非我们熟知的“国富民强”,而是“国强民弱”,只有做到“国强民弱”了,朝廷才可以轻易压得住人民,可以充分用赏罚来操作众人。人民越是愚、越是弱,朝廷操纵起他们来也就越是顺手。这就好比现代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往往并不好使,但流水线上的小工却是最容易控制的。
法家这种论调是完全站在君主立场上的,是真真切切地为君主着想,自然也就深得君主的喜爱。儒家的以民为本的想法就越发显得不合时宜了——如果当真“以民为本”,皇帝不就成了给人民群众打工的了么?
不过,皇帝常常还真以打工者自居,也还常常能骗得大家的信任和感动。是的,统治者会使老百姓们把统治者本人的奋斗视为全体人民自己的奋斗,“并且要求他们作出必要的牺牲”。i呵呵,看来愚民并不是件太难的事哦。
再来回顾一下董仲舒方才那个问题:“海外都纷纷归附了,这充分说明了皇上您德治光辉普照四方、充满天地,但是,国内老百姓怎么没得着您什么好处呢?”董仲舒自问自答:“国内老百姓之所以没能像海外小国那样感受到您的恩德,那是因为您的心思没在老百姓身上啊。”
按照“以德治国”的逻辑,如果皇帝想要恩加于百姓,先要端正自己,然后把自身的光芒辐射到一众官员身上,官员们受到了圣光的感染,便也越来越道德,越来越圣洁,最后再各自在各自的地盘上发出圣光,辐射到老百姓的身上。这用禅宗的诗境来说,就叫做“一波才动万波随”。
所以,董仲舒继而提倡教育,提倡道德的吏治,他给地方官下的定义是:从省级干部到县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导师,是人民的表率,秉承皇上的恩泽进而宣化下民;如果导师是坏导师,表率是坏表率,那么皇上的恩泽可就遇到瓶颈了。董仲舒感慨现实:“现在这些地方官呀,既不好好担负起教化人民的责任,又没有认真执行皇上的法令,暴虐百姓,专和坏人扎堆,从中牟取私利,致使弱势群体中常常有人流离失所,被屈含冤。于是乎阴阳错乱,天地间充满怨气,老百姓越来越难活了。这都是因为地方官不地道啊!”
董仲舒指出了办教育和选拔人才的办法,建议让诸侯和地方高官定期推荐贤才,这一招可开了后世科举制度之滥觞。董仲舒说:“皇上您就照我说的去做,过不了多久您就是当代尧舜了。”
——大臣谏君经常拿出尧舜的大帽子,皇帝们也不知一代代地听厌了没有,我们这里倒值得关注一下地方政府的特殊角色,以便更好地体会一下“以德治国”的特殊逻辑。
地方官们不但是地方的君长,还是地方的导师,有时候也要兼一下地方的宗教领袖。让郑振铎来替我说两句吧:“每一个县城,我们如果仔细考察一下,便可知其组织是极为简单的。在县衙的左近,便是土谷祠;和县长抗颜并行的便是城隍,也是幽冥的县官。还有文昌阁、文庙,那是关于士子的;此外,还有财神庙、龙王庙、观音阁等。差不多每一县都是如此的组织或排列着的。这还不和帝王之都的组织有些相同么?一县的县官,其责务便俨然是一位缩小的帝王。他初到任的时候,一定要到各庙上香。每一年元旦的时候他要祭天,要引导着打春牛……他们是具体而微的‘帝王’;‘帝王’是规模放大的‘地方官’。他们两者在实质上是无甚殊异的。”ii
郑先生把事情讲得过于绝对了些,但这段话仍不失为帮助我们理解德治逻辑的一把结实的梯子。
注释:
i [法]莫斯科维奇:《群氓的时代》(许列民、薛丹云、李继红/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17页):人们通常都认为,哪里出现了无政府状态,哪里就会混乱一片。无政府这个词的准确含义就是缺乏权威,无论是一个人的权威,还是一个政党的权威。这是一种对事物的错误观点。但是,无论哪一类领袖,都会利用无政府状态来增强自身的权力,并借此削弱他的竞争者。他运用的手段就是把社会制度和社会生产重建在更加坚实的基础上。这方面的成功使他能够集合民众,使他们把他的奋斗视为自己的奋斗,并且要求他们作出必要的牺牲。
第一种牺牲就是放弃对权力的控制,放弃自由所带来的满足。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帮助他,帮助那些亲近他的人以及他的追随者,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发号施令,而民众自己则能更好地服从他们。这样做也是为了用最简捷的方式达到目的。领袖就是这样通过使用权宜之计以及一些非法手段来加快夺取权力的步伐。民众们也对监视、怀疑以及压迫等非正常的程序表示信任,予以授权和赞同。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其他领域中。最初,原则得到了尊重,但随后就被弃之一边。看是看起来,这好像只是权宜之计,但最终领袖却永远地抛弃了职责。就像历史已经见证的那样,拿破仑抛弃了立法大会,斯大林抛弃了苏维埃。
与所有这些阴谋诡计紧密联系的,就是以领袖为核心,刻意地宣传并贯彻那些把他带上权力顶峰的思想理论。没有这些理论,所有的老虎都是纸老虎,所有的权力也都不过是昙花一现。每一场选举,日常生活中的所有活动,如工作、恋爱、追寻真理、阅读报刊,等等,都变成了投给领袖的无数信任票。结果,领袖的权力,无论是来自民众的同意,还是得之于军事政变,似乎都依赖于普遍的选举权。换句话说,就是都具有某种民主的形式。我们应该记得,甚至希特勒和斯大林成为政府首脑也是通过了适当的选举。但他们随后就诉之于政变。总之,在所有此类情况下,社会无政府状态被消除了,取而代之的是暴力和服从。
东方人所谓的人格崇拜以及西方人所谓的权力的人格化,尽管差异巨大,但是它们都不过是同一种交易的极其不同的变种而已。人们每天都在放弃他们行使主权的职责,并在每一个民意测验和每一次选举中批准领袖们的行动。而对于领袖而言,他们所争取的就是每天都可以行使他自以为拥有,但却从来没有明确赋予他的权力。勒庞(Le Bon)所谓的“民众的领袖们”都能娴熟地进行这种交易,并确保其条款被人们诚心诚意地接受。民众们的这种做法,结果是完全印证了政治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民众“理而不治”(the mass reigns but does not rule)。
ii 郑振铎:《汤祷篇》(收录于《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神话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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