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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书评论 》 先秦諸子係年考辨 》
三二、墨翟非姓墨墨為刑徒之稱考
錢穆 Qian Mu
江瑔《讀子巵言》論墨翟非姓墨,其言甚辨,顧孟子已言“楊氏為我,墨子兼愛”,若墨子氏墨,確已有證。然《孟子》書又言墨者夷之。孔子之徒,不稱孔者,儒墨命名,必有由來,不得以墨子氏墨為解。茲篇乃補江氏未盡之義,尚論之士,兼觀可也。
蓋墨者,古刑名也。《白虎通》五刑:“墨者,墨其額也。”《尚書》《周禮》《孝經》《漢書》諸註疏,均以墨為黥罪,刻其面額,涅之以墨。墨傢之墨,即取義於斯矣。夫墨尚勞作,近於刑徒。古時身嬰重罪,並籍傢族為奴。又有無力贖罪,額涅之以墨。墨傢之墨,即取義於斯矣。夫墨尚勞作,近於刑徒。古時身嬰重罪,並籍傢族為奴。又有無力贖罪,則身沒為奴婢。故輿僚臺僕,鹹為嬰罪之人,而童僕奴隸,鹹由罪人得名。漢儒解《周禮》亦曰:“今之奴婢,即古之罪人也。”《左傳》:“欒郤胥原,狐續慶伯,降在皂隸。”此因滅族而沒為奴隸也。又言:“斐豹隸也,著於丹青”,此因犯罪而沒為奴隸也。奴隸之在古代,蓋殊習見,且為社會重要之一部。而墨傢則乃以奴隸之為道唱於一世,以與儒術相抗行也。《說文》:“儒為術士之稱”,《禮記 鄉飲酒義 註》:“術猶藝也。”《列子 周穆王》篇:“魯之君子多術藝”,則術士猶藝士也。(《莊子 在宥》:“說聖邪,是相於藝也。”是聖人即藝人之至也。)稱藝士者,由其嫻習六藝。《周官》地官司徒,保氏養國子以道,教之六藝六儀。六藝者:五禮,六樂,五射,五禦,六書,九數。此六者,厥為當時貴族之學,亦儒術進身於貴族之學也。習禮樂,所以為相。習射禦,所以為將。習書數,所以為宰。故曰“三年學,不志於𠔌,不易得。”又曰:“學也祿在其中矣。”蓋其先儒士之習六藝,皆所以進身於貴族,而得𠔌祿也。其後乃迻以稱經籍。《禮 王製》以《詩》《書》《禮》《樂》為四術,即四藝也。《漢書 儒林傳》:“六藝者,王教之典籍,先王所以明天道,正人倫,緻治之成法也。”此則漢儒之言。昔之儒者身習禮樂射御書數之六藝,至漢既不傳,乃以儒者所傳古經籍足其數,以附會於六藝焉。《史記 儒林傳》又云:“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即謂六藝傳於術士也。《左傳》哀二十一年,齊人來責魯稽首之禮,曰:“唯其儒書,以為二國憂。”此為其時儒者習禮樂,故謂禮樂書曰儒書。而儒書多傳於魯。故仲孫湫曰:“魯秉周禮。”祝佗言:“伯禽封魯,分器備物而有典册。”韓宣子言:“周禮盡在魯。”《禮運》:“孔子曰:吾觀周道,幽、厲傷之,吾捨魯何適矣。”《中庸》孔子對魯哀公,亦曰:“文武之道,布在方策。”故知魯存周禮,其書即禮書,後世之所謂六藝也。而魯之學人,則傳習其書,嫻熟其事,故遂有藝士術士之稱。則即當時之所謂儒者也。夫嫻習禮樂射御書數,以進身於貴族,所謂宦學事師者,其事不限於魯。至於原本先王,稱道《詩》《書》,以推見禮樂之因革,世變之流失,而欲以所謂文、武、周公者易當世,則其事必待於魯。(因魯有古典册。)而孔子由此起。然孔子之戒子夏,曰:“女為君子儒,毋為小人儒。”《論語》言儒者惟此。則儒固先孔子而有,而孔子猶未嘗自承其為儒也。目孔子之徒為儒者常出於墨。墨子初亦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繼以為其禮煩擾,厚葬靡財,久服傷生,乃始背業,自倡新義。而有《非儒》。(至孟子尚不自承為儒,故其書惟張師道,不言儒術。及荀子乃始以儒自居。)惟儒者所習皆但時貴族相沿傳守遵行之成法,而墨子乃非禮樂,尚功用,而大儉約。其衣食操作,一以刑人苦力之生活為準,儒者有譏之,曰:此非吾先王文、武、周公所傳之道也。墨之徒則曰,此古者大禹之道矣。是墨之善為解嘲也。故墨子稱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决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山三百,支川三千,小者無數。禹親自操橐耜而九雜天下之川,腓無胈,脛無毛,沐甚雨,櫛疾風,置萬國。禹大聖也,而勞形天下也如此。”“使後世之墨者,多以裘褐為衣,以跂蹻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謂墨。”蓋墨子之所倡在其時則刑徒之所為。至於貴族,固無親操勞作之事。故墨子之言禹道,對儒者之稱文、武、周公而言也。儒者曰:夫禮樂者,文、武、周公以來相傳之道也。墨子無以加之,則曰我之親操勞作以自苦為極者,則禹道也。而後人乃以為墨子真有得於夏禹之道,是豈足與語夫學術流變之真哉?然墨子雖自稱以為禹道,而當時非笑之者,則仍曰此刑徒之所為,黥墨之所務也,而遂呼之曰墨。呼之曰墨者,猶其呼孔門以儒。蓋儒之與墨,皆當時人物流品之一目,人生行業之一端耳。儒者初未自認其為儒,而墨者則直承其為墨,曰人呼吾墨,吾則以為大聖夏禹之道也。故曰非夏禹之道,不足為墨。人以墨緻譏,而彼轉以墨自誇焉。然則名墨翟者,猶後世有黥布。黥布不姓黥,人盡知之。而墨翟之非姓墨,則不知也。墨為刑名,人知之。而墨者之稱,猶謂黥徒,則不知也。故當時所謂儒墨,易言之則士與民之分也,君子與刑徒之等也。謂餘不信,請熟繙之於先秦諸子之古籍。凡所記儒者之衣服飲食起居動作言論,豈不儼然一所謂士君子者衣服飲食起居動作言論乎?至於墨則不然。其衣服,奴隸之衣服也,飲食,奴隸之飲食也,起居動作言論,奴隸之起居動作言論也。(在古代奴隸罪人一體,今則有別,故用奴隸字,從今製也。)要之一派為模擬上層之貴族,一派為代表下層之庶民。彼自為士君子,人亦從而士君子之。彼自為刑徒奴民,人亦從而刑徒奴民之。儒墨之稱,由此生也。(劉師培《左盦集 釋儒》謂:《說文》,儒,術士之稱。今考《說文》訓術字雲:邑中道也。邑中猶言國中。意三代授學之區,必於都邑,故治學之士萃邑中,即《小戴 王製篇》所謂升於司徒,升於國學之士也。儒為術士之稱,示與野人相區異。今按劉說亦可通。竊猶嫌其泛說而不切。如後雲道術方術,皆由禮樂術藝演變引申,而非由邑中道引申,亦可證劉說之未諦。)墨子至楚,穆賀見墨子,:“子之言,則誠善矣,而吾王,天下之大王也,毋乃曰賤人之所為而不用乎。”夫其曰賤人之所為,猶之為刑徒之所為,而不過稍緩其辭而已。此當時以刑徒視墨之證一也。(《太平御覽》引《墨子》佚文有雲:“賤人何可謂薄也。”想當時謂墨者為賤人,故《墨子》有此語。)墨徒公尚過為越王迎墨子,墨子曰:“若越王聽吾言,用吾道,翟度身而衣,量腹而食,比於賓萌,未敢求仕。”賓萌者,今所云客籍之民,猶刑徒矣。量腹而食,度身而衣,則刑徒之生活也。此墨者自務為刑徒生活之證二也。《尚賢篇》以國中之衆與四鄙之萌人分言,國中之衆者,居於都,古謂之百姓。四鄙之萌人居於野,古謂之民。民猶奴隸也。許行至滕,曰:“願受一廛而為氓。”即《墨子》所謂自比於賓萌也。許行為墨子再傳弟子。(詳《考辨》第二三)墨傢不主仕,儒者一求仕為幟志,仕之與否,即儒墨之鴻溝也。)禽滑釐事墨子三年,手足胼胝,面目黎黑,役身給使,不敢問欲。此墨徒為刑徒生活之證三也。其他不勝列舉。而吾所謂當時以刑徒呼墨者之說,則猶有確證。《荀子》之《禮論》有之,曰:“天子之喪動四海,屬諸侯。諸侯之喪動通國,屬大夫。大夫之喪動一國,屬修士。修士之喪動一鄉,屬朋友。庶人之喪閤族黨,動州裏。刑餘罪人之喪,不得閤族黨,獨屬妻子。棺槨三寸,衣衿三領,不得飾棺,不得晝行,以昏殣,凡緣而往埋之,反無哭泣之節,無衰麻之服,無親疏月數之等,各反其平,各復其始,已葬埋若無喪者而止。夫是之而至辱。然則是厚三寸者刑人之棺也。”(楊倞註亦云。“《左》哀二年傳,趙簡子之誓曰:若其有罪,絞縊以戮,桐棺三寸,不設屬辭。”)墨者之稱墨,由於薄葬。(雖有其他,而薄葬為甚。)有類於刑徒,而遂招此譏。夫然則錫之以嘉名者,其殆出於儒者之徒耶?吾嘗謂儒墨之辨,由其主有禮之與無禮。荀子曰:“禮者,分也。”(《禮論》。)故儒墨之辨,即在其主有分之無分也。儒者務分,故力求自異於庶民。墨者非禮,而主兼愛,故力求自儕於庶民焉。此二者之辨也。故荀子曰:“禮之理誠深矣,小人不能察。”又曰:“禮者,人道之極也。然而不法禮,補足禮,謂之無方之民。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士民之辨,即儒墨之辨也。又曰:“人之有是,士君子也。外是,民也。於是其中焉,方皇周浹,麯得其次序,是聖人也。”民者賤稱,即為俘虜奴隸,故字象械足之形,與稱百姓不同。荀子謂外於禮者為民,猶雲外於禮者為奴隸為黥墨也。(下云“聖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為守,百姓自成俗。”不言民而言百姓,知前之稱民為貶賤之辭。)其言祭禮,亦曰:“有天下者事十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恃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楊倞註云:“有三乘之地者,《祭法》所謂適士,恃手而食者,謂農工食力。”今墨子自願比於賓萌,而孟子則曰“不仕則不能祭,為不孝”,此可證儒墨之不同矣。故儒者力爭上流,墨則甘於下伍。而儒者譏之,乃謂如黥墨之徒也。荀子又言之曰:“一是縣天下,一四海,何故必自為之。自為之者,役夫之道也。墨子之說也。”(《王霸篇》。)豈不明以墨子之說為役夫之道哉?故曰:“君子以德,小人以力。力者,德之役也。”(《富國篇》。)墨子非禮,尚力,固宜為役夫矣。然則稱之曰墨者,即無異斥之曰役夫也。或者疑吾言乎?則孟子固言之,曰:“墨者無父”,荀子亦言之,曰:“所以送葬之者不哀不敬,則嫌於禽獸。”(《禮論》。)無父禽獸,與刑徒役夫之誚何若?夫誰疑其非孟子、荀子之言者。或又謂墨子與孔子並稱,古之大賢也。當時即儒墨平分天下,墨者何以自甘於刑徒役夫之誚?此則墨子已自言之,曰“非大禹之道,不足以為墨”,墨者亦何慘其為墨哉?且近世有工黨,勞工豈不為人賤視,乃以此賤名相號召,則無疑乎墨之為刑徒之名也。
或疑墨即為道術之稱,則墨子當何氏?餘意古人不必盡有姓氏也。女子稱姓,男子稱氏,氏所以別貴賤。貴者始有氏,賤者則不必有氏。且如《春秋》寺人貂、寺人披、徒人費之屬皆非氏。介之推、燭之武之類,亦不知有氏。復如師襄、師曠、卜徒父、卜偃、卜招父、屠牛坦、屠羊說之屬,亦非氏。然孔子弟子有卜商,晉膳宰有屠蒯,(見《左傳》,《檀弓》作杜蕢。)越有寺區,後世有徒氏、介氏、燭氏、師氏,姓氏之起,至無準矣。則孟子何不可以據當時之稱墨翟而呼為墨氏乎?要之墨傢稱墨,乃本道術,不由姓氏,則斷斷然者。否則墨子之氏墨,殆亦如屠牛坦、屠羊說之流,彼固躬自親於役夫刑徒之操作矣。孔子之道,有教無類,墨子先賤人,自習於儒,乃苦其禮而倡墨道,墨子其固古之偉人哉!
[附]孟子墨子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解
孟子曰:“墨子兼愛,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趙岐註:“摩突其頂,下至於踵。”《荀子 非相篇》:“孫叔敖突禿”,楊倞註:“突謂短發可陵突人者。”焦循《孟子正義》雲:“突禿聲轉,突即禿。趙氏以突明摩,謂摩迫其頂,發為之禿。放至於踵者,即《莊子》所謂將使後世之墨者,自苦以腓無胈,脛無毛也。”今按摩頂蓋如刑徒之髡。摩頂與拔一毛對舉,明是自髡其頂。田叔、孟舒自髡鉗隨張敖稱傢奴,則當時奴必髡鉗也。童字本義為山無草木,而僮奴髡鉗無發,故亦稱童。《周禮》:“髡者使守積。”又《漢書》:“當黥者髡鉗為城旦舂。”蓋髡鉗較黥為輕,而其為刑奴則一。《莊子 說劍》:“太子曰:吾王所見劍士,皆蓬頭突鬢垂冠,曼鬍之纓,短後之衣,瞋目而語難,王乃悅之。今夫子必儒服而見王,事必大逆。”然則突發之與儒冠正為相反之服。劍士必突發垂冠而衣短後者,為其便事。而墨子以自苦為極,親操勞作,因亦禿鬢摩頂,不暇治纓冠禮容。《文子》所謂“墨子無黔突”也。(見《文選》班固《答賓戲註》引。)至於儒者,束發正冠,正其大事。子路之於衛,結纓而死。鄉鄰有鬥,披發纓冠而救之,孟子以為惑。則儒者之重視其冠戴之容也。夫披發纓冠而救鄉鄰之鬥,孟子已謂之惑。而況乎摩頂禿鬢,以求利天下者乎?此孟子之所為譏也。放踵者,《莊子 天下篇》稱“墨者以跂蹻為服”,《釋文》:“李雲:麻曰屩,目曰屐。屐與跂同,屩與蹻同。一云鞋類也。”《史記 孟嘗君傳》:“躡屩而見之”,《虞卿傳》:“躡蹻擔簦”,《漢書 卜式傳》註:“蹻,即今之鞋也。”鞋無底,履有底。鞋輕便利遠行,而非法服。蓋貧士步行乏車乘者服之。故馮煖躡屩見孟嘗君,繼而出有輿。虞卿躡蹻擔簦,則上不履,下不蓋,皆以步行無乘,見其鄙野。屐者,《宋書 謝靈運傳》:“常著木屐,上山則去前齒,下山則去後齒。”《釋名》雲:“帛屐以帛作之,如屩者。”不云帛屩者,屩不可踐泥,屐以踐泥。野行無車乘,晴則躡蹻,雨則著屐。其異於法服之履者,正君子小人之別也。墨子之至楚,裂裳裹足,(見《呂氏 愛類》,《淮南 修務》,又詳《墨子公輸篇閑詁》。)其不履不乘,以屐屩為服也可知。《禮記 內則》:“偪履著綦”,《釋名》,“偪所以自偪束,今謂之行滕。”註:“綦,履縏也。”《正義》:“皇氏雲:履頭施縏以為行戒,未知然否。或可著履之時,履上自有縏,以結於足也。故鄭註《士冠禮》黑履青絇雲,絇之言拘也,以為行戒。”此可見古人所以飾足之禮,貴於偪束拘戒。今墨徒重勞作,尚便事,乃不遵偪綦之製,放為野人跂蹻之服,不自拘戒,故曰放踵。放者,猶謂縱肆,與偪束正相反。然則孟子言摩頂放踵,實為兩事,而同譏失禮。墨徒既自頂至踵,靡不違禮矣,而曰將以救世。故孟子曰:“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也。則放踵之雲,與《莊子》所謂腓無胈脛無毛者,雖義得相通,而所指自別。焦氏即以腓無胈脛無毛釋之,亦未當也。
[附]莊子儒緩墨翟釋義
《莊子 列禦寇篇》:“鄭人緩,呻吟裘氏之地,三年而為儒,使其弟墨。儒墨相與爭,其父助翟,十年而緩自殺。”此寓言也。墨子初亦治儒術,繼而背棄,則墨固從儒中來,而儒反受其抵排。故孔子既悟而告老子曰:“丘得之矣,烏鵲孺,魚傅沫,細要者化,有弟而兄啼。”(《天運篇》。)則儒、墨之謂也。緩猶不悟,不能與化為人,宜其為秋柏之實矣。緩者指凡儒言,翟者指凡墨言。孫氏為《墨子弟子考》,乃謂鄭人有某翟,是不識莊生寓言之趣者也。顧儒何以名緩,墨何以名翟?此雖寓言,當有命意。餘謂此皆本當時之服飾言也。何以明之?《莊子 田子方篇》記儒服雲:“儒者冠圜冠者知天時,履句履者知地形,(《孔叢子》雲:“孔穿履方屐見平原君。”屐本為墨徒所服,至於後世既盛行,而孔穿乃履方屐,仍不失句履之意。《孔叢》特記之以見儒服之異於衆也。)緩佩玦者事至而斷。”緩者,儒服大帶。《論語》:“子張書諸紳”,紳即緩矣。雲居裘氏之地者,《釋文》崔雲:“裘,儒服也。”以裘為儒服,知緩亦儒服矣。翟者,《說文》:“山雉尾長者。”古之野人,以翟羽為冠飾。知者?《史記 仲尼弟子列傳》:“子路性鄙,好勇力,志伉直,冠雄雞,佩猳豚,陵暴孔子。孔子設禮稍誘子路,子路後儒服委質。”則冠雞羽為鄙人,非儒服可知。翟羽亦雞羽之類爾。(葉德輝曰:“今漢武梁祠石刻畫像,有曾子母投杼,閔子禦後母車,及子路雞冠佩劍事。冠作雉形。”據此則墨者冠翟,正猶子路野人之冠雞。)然則儒者何冠?曰冠鷸。《莊子 天地篇》所謂“皮弁鷸冠,搢笏紳修,以約其外也。”然則鷸冠言其飾,圜冠言其形,其實則一,儒者服之。墨者又何以冠翟?翟冠本野人之服,墨者自比刑徒,親操勞作,摩頂放踵,不尚禮文,故或冠雉羽,不脫鄙野也。(《莊子 天下篇》雲:“宋鈃、尹文作為華山之冠以自表。”釋文“華山上下均平。”郭象之註亦云然。餘疑宋、尹皆墨徒,而作為平冠,亦自異於儒傢之圜冠也。)《淮南 主術訓》:“趙武靈王貝帶鵕[壽鳥]而朝,趙國化之。”《玉篇》:“[壽鳥],南方雉名。”《漢書 佞幸傳》:“孝惠時,郎侍中皆冠鵕鷸,貝帶。”師古曰:“以鵕鸃毛羽飾冠,鵕鸃即鶩鳥也。”皆古人以雉羽飾冠之幀。雲趙國化之,明初不以為尚。佞幸冠之,知非士大夫之服。武靈鬍服,志變國俗以尚武。(高誘註“大貝飾帶,鬍服。”)故冠鵕[壽鳥]而為鄙野。用意又與墨徒不同。(《典略》雲:“靴始起於趙武靈王。”學齋估畢亦云:“古有履無靴,趙武靈王乃變履為靴。”今按武靈之變履為靴,亦與墨氏以跂蹻為服相似。要之皆以便事而尚功,遂於古禮製有所不顧也。)至闕籍乃以為美觀焉。左僖二十四年《傳》:“鄭子臧好聚鷸冠,鄭伯聞而惡之,使盜誘殺子臧。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則其時鷸冠尚為新奇,非法服,為人指目。其後乃為儒冠,亦猶翟冠初見鄙野,其後乃成時好也。(杜預註《左傳》亦謂“聚鷸羽為冠,非法之服。”顔師古則謂:“鷸水鳥,天將雨則鳴,古人以其知天時,乃梟其形為冠,使掌天文者冠之。故《逸禮》曰知天文者冠鷸。蓋子臧是子華之弟,以兄見殺而出奔,常有復讎之志,故與知天文者遊聚,有所記議。是以鄭伯恐其返國作亂,令人誘殺之。若直以鷸羽飾冠,何必惡而殺之也。”又謂“《左氏》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數語,係後人妄加,非《左氏》原文。”顔氏不悟服飾好尚之有變,《逸禮》已為晚世語,轉引以疑《左氏》,又不信鳥羽為冠而云象其形,皆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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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增定本識語 | 自序 | 一、孔子生年考 | 二、孔子為委吏乘田考 | 三、孟懿子南宮敬叔學禮孔子考 | 四、孔子與南宮敬叔適周問禮老子辨 | 五、孔子適齊考 | 六、孔子自齊返魯考 | 七、孫武辨 | 八、陽虎名字考 | 九、孔子五十學易辨 | 一○、公山弗擾以費畔召孔子考 | 一一、鄧析考 | 一二、孔子仕魯考 | 十三、孔子相夾𠔌墮三都考 | 一四、孔子行攝相事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辨 | 一五、孔子去魯適衛考 | 一六、蘧瑗史鰌考 | 一七、孔子畏匡乃過蒲一事之誤傳與陽虎無涉辨 | 一八、越句踐元年考 | 一九、孔子去衛適陳在魯哀公二年衛靈公卒歲非魯定公卒歲辨 | 二○、孔子去衛適陳在衛靈公卒後非卒前辨 | 二一、孔子過宋考 | 二二、孔子在陳絶糧考 | |
| 第 I [II] [III] [IV] [V] [VI] [VII]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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