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类 东坡易传   》 大壮卦(第三十四)      Su Shi

  震上
    乾下  “大壮”:利贞。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刚以动,故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  以大者为正,天地之至情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君子以非礼弗履。  所以全其勇、壮也。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  “乾”施壮于“震”者也。壮者为羊,所施为藩,故五以二为羊,三以六为藩。以类推之,则初九之壮,施于九四;九四藩决不羸,则初九亦触四之羊也。以其最下而用壮,故曰“壮于趾”。自下之四,故曰“征”。众皆触非其类,已独触其类。触其类,则有孚于非其类矣,不孚于方壮之阳,而孚于已穷之阴,故虽有孚而不免于凶者,其孚穷而不足赖也。
    九二: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初九以触阳“凶”,九三以独阴“厉”,皆失中者也。九二之于五也,进不触之,退不助之,安贞而已,中也。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  《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羊”,九三也;“藩”,上六也,“羸”,废也。九三之壮施于上六。上六,穷阴也;九三,壮阳也。以壮阳触穷阴,其势若易易然①。然而阳壮则轻敌,阴穷则深谋,故小人以是为壮,而君子以是为罔已也。以阳触阴,正也;而危道也。是以君子不触也。  「校注」
    ①易易然:《苏氏易传》无“然”字,误。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  《象》曰:“藩决不羸”,尚往也。  九四有藩,是以知初九之触也,欲进而消二阴者①。九四之“贞吉”也,外有二阴之敌,而内有初九之触,此九四之所以有“悔”也。忿其触而羸其角,则是敌未亡而内自战,四以是为病也,故见触不校,即而怀之。以为其徒,则可以“悔亡”,故曰“藩决不羸,壮于大与之輹”。九四自决其藩,而不以羸初九之角,则向之触我者止而为吾用,适所行以壮吾輹尔。临敌而輹壮,可以往矣。  「校注」
    ①消二阴:《苏氏易传》作“消二阳”,误。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羊”,九二也;六五者,九二施壮之地也。以阴居阳则不纯乎阴,有志于助阳矣。是以释九二之羊而纵之,故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人皆为藩以御羊,而已独无有,岂非易之至也歟?有藩者,羸其角;而易者丧之,羸其角者“无攸利”,则丧之者“无悔”,岂不明哉!
    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艰则吉”,咎不长也。  “羊”,九三也;“藩”,上六也。自三言之,三不应触其藩;自上言之,上不应羸其角。二者皆不计其后而果于发者,三之触我,我既已罔之矣,方其前“不得遂”,而退不得释也,岂独羊之患,虽我则何病如之?且未有羊羸角而藩不坏者也,故“无攸利”,均之为不利也,则以知难而避之,为“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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